林小南认真:
“谁说还会有好长一段时间?只有九年而已。九年时间,会很快过去。”
林小南又再说:
“苏色色,既然那个老头子还没回来找你,你现在又没有别的男朋友,不如就凑合,勉为其难的做我的女朋友嘛,这样你可以消磨一个人寂寞孤单的时间,又可以拿我当挡箭牌,拒绝别的男生追求,一举两得的好事儿,你打上灯笼去哪儿找?”
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1)
苏色色踌躇。
林小南却不给苏色色考虑机会,拉了苏色色:
“苏色色,就这样定了!我做你暂时男朋友,你做我暂时女朋友。无聊的时候,我们看看电影,喝喝咖啡,谈谈情,说说爱,这样你可以打发寂寞时间,我也可以免了相思之苦,这样叫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苏色色啼笑皆非。
她还真的拿林小南没有办法。
不过别说,林小南还真的说中了苏色色的心事。
是,苏色色寂寞,无比的寂寞。
林小南说得好,林小南暂时做她的男朋友,这样她就不会这么的无聊,那么的寂寞孤单,也可发拿林小南当挡箭牌,理所当然的拒绝别的男生追求。
为什么不呢?
苏色色愿意做林小南的暂时女朋友没多久,麻烦事就来了。
其实,苏色色不过就是跟了林小南看一场电影,电影散场的时候,林小南不过是搂了一下苏色色的腰,刚巧就被同是去看电影的同学眼尖看到了。
于是,学校里开始盛传着,大三那个冷若冰霜,疑以为心理有问题,从来没有和男生拍拖的中文系才女苏色色,和大一计算机系的林小南,进行姐弟恋的消息,学校还盛传,苏色色和林上南在某个地方,牵手甜蜜。
再后来,苏色色去上课的时候,被林小南原来的绯闻女友,邻校的唐菲菲冲过来,二话不说,就先狠狠地甩了苏色色一记耳光。
然后,唐菲菲破口大骂:
“老女人,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
苏色色只比唐菲菲大了三年,但在唐菲菲眼中,二十一岁的苏色色,已是个老女人。
苏色色伸手捂了脸。
她从未给人打过。以前她老妈,也没打过她,她做错事了,也只是骂她,动口不动手,从没舍得,动她一根手指头。如今,平白无故的,苏色色给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打了。原来,被人打的滋味是这样的:疼,脸微微发热,身体却冷得发抖,夹着愤怒和羞辱。
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2)
周围的人看了过来。
还有好事者望了围了过来,带着兴致勃勃的,带着看好戏的表情。
唐菲菲咄咄逼人,还在不停地骂:
“老女人,你要不要脸?凭你这样子,也想老牛吃嫩草?我告诉你,别痴心妄想,你不配林小南,一点也不配!”
苏色色也不和她吵,只在太阳里呆立着,恍恍惚惚的。
苏色色想,她真的很老吗?
她还没满二十二岁,还差三个月。她不过,没林小南年轻,没唐菲菲年轻而已。
周围的人开始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她抢她的男朋友?”
“不知道,大概是吧。要不人家怎么闹上门来?”
“啧啧,看不出,平日不声不响,一副冰清玉洁示人的她,居然也能搞出这么大的动作,去抢人家的男朋友!”
“就是!要不俗话怎么说,知人知面不知心?”
……
唐菲菲不但长得漂亮,一张脸儿像了当红的大明星范冰冰,而且身材发育得很好,玲珑有致,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到底是读艺术学校的女孩子,懂得打扮,穿着一件水红色的紧身T恤,包裹得圆润紧俏的牛仔短裤,露出了雪白的大腿,一双细跟高跟鞋,更显得好婀娜多姿。
唐菲菲的青春亮丽,时尚潮气,让苏色色无话可说,连手都无处可放。
苏色色觉得,她站在唐菲菲跟前,仿佛踮着脚,都要比矮她三分似的。
苏色色这个时候,忽然就明白了,当年她高考结束,骆家伟拿着一束花拦在她跟前,给陆子喻看到了,陆子喻那刻的心情。
正在这个时候,林小南突然出现了。
林小南冲了过来,用他的身子,挡在苏色色面前,像要保护她似的。
林小南很是生气:
“唐菲菲,你在干什么?”
唐菲菲夹着腰,泼妇那样:
“我在干什么?我在教训这个老女人!林小南,我问你,这个不要脸的老女人,她有什么比我好?她凭什么把你从我手里抢了去?”
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3)
林小南气得脸色铁青,眼睛在冒着火,他把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地响,话像豆子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唐菲菲,你烦不烦?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幼稚?你再这样无理处闹,我们连普通|奇|朋友都没|书|得做!我告诉你唐菲菲,苏色色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我林小南,只爱她一个人!”
唐菲菲大哭:
“林小南,到底我有什么不好?你为什么愿意爱这个老女人,不愿意爱我?”
苏色色没有再听他们吵闹。
她一言不发,拿着她的书包,侧着身子挤出人群,向教室的方向走过去。苏色色觉得,她没有必要去向别人证明一些东西。
林小南急了,抛下唐菲菲不理,追了过来:
“苏色色!苏色色!”
苏色色回过头来,看他,轻轻地说:
“林小南,一会儿下课后,陪我去逛书店好不好?我想找一些资料。”
林小南以前苏色色生气,不再理他,谁知道没有,他大喜过望:
“好啊,一会儿我陪你去。”
林小南又再说:
“听说书店对面,有一间新开张的韩国餐馆,味道不错,苏色色,我们逛完书店后,便去吃韩国菜。”
苏色色说:
“好。”
轻轻浅浅的笑,扬在苏色色的嘴角边。
哼,说她不要脸?说她老牛吃嫩草?那又怎么样?唐菲菲比她年轻,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那又如何?人家林小南喜欢的,是她苏色色,又不是唐菲菲。
苏色色莫名的,就有一种报复了唐菲菲那一掌的快感。
本来苏色色无意和唐菲菲抢林小南的。人家林小南又不是玩具,是大活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喜好,说抢就能抢的么?唐菲菲这兴师问罪寻上门来,大动干戈,奇*|*书^|^网结果弄巧成拙,平白无故添了林小南对她的厌恶。
唐菲菲想不到,她这一闹,推波助澜的,便苏色色决定和林小南在一起。
为什么不?
恋爱的感觉(1)
林小南也没什么不好,长了185公分高的个子,四肢修长,身型挺拔。林小南的五官也长得好,帅气得像了某个韩国电影明星,尤其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那浅浅小小的酒窝,很是动人。
林小南是个很有趣的男孩子。
他常常会牵着苏色色的手,兴致勃勃的在拥挤的夜市里游荡,也不怕人群汹涌。人挤着他们,他们也挤着人。但林小南的手,紧紧地抓着苏色色的手不放,他们从一个小摊位,走到另外一个小摊位。
看到自己喜欢的小玩儿,便站在那儿,和摊主讨价还价大半天,从叫价十八元的物品,居然杀价杀到六元。
那是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发夹,荷叶边金色圆点,那个年龄和苏色色差不多的老板说,是韩国最新出的款式呢,六元钱,她亏本了,不过看到他们那么喜欢,就卖给他们了。
林小南来一句:
“亏本生意你也愿意做?”
老板呵呵笑:
“哎呀小帅哥,你不知道啦,这叫讨个好意头,六六大顺。”
林小南嘀咕:
“帅哥就帅哥,干嘛要加小?”
苏色色心情奇好,嘻嘻笑:
“因为你真的是小,所以就叫小帅哥。”
林小南翻了个白眼给她。
苏色色又再嘻嘻笑。
逛完夜市,林小南又带苏色色去看通宵电影,《指环王》三部曲。苏色色神气没那么好,看完了第一部《指环王:护戒使者》,第二部《指环王:双塔奇兵》刚刚开始没多久,苏色色就睡着了。
还睡得很香。
苏色色醒来的时候,看到林小南拥着她,把外套披在她的肩上,而林小南则血红着眼睛盯着银幕,看第三部《指环王:王者归来》。
结局是美丽的凯旋,却也伴随着令人惋惜的失落:没有苦难,就没有胜利;唯有牺牲,才能成就自由。
电影散场的时候,林小南惋惜:
“那么精彩的电影,你只看了开头和结束。”
恋爱的感觉(2)
苏色色笑:
“有什么关系?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林小南说:
“切,没有过程,怎么会有结果?凡事都应该注重过程,并且要好学会享受过程,无论是痛苦,或甜蜜,或得与失,这样结果才有意义,才懂得珍惜。”
苏色色瞧林小南:
“咦?林小南,想不到你也能说出这些有水平的话来。”
林小南悻悻然:
“苏色色,别老拿有色目光看我好不好?现在我长大了,是成年人,不再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顽皮小男孩。”
苏色色失笑。
无论林小南如何标榜,他现在长大了,是成年人了,可在苏色色心目中,林小南永远是那个脸上挂着淘气笑容的顽皮小屁孩。
都说第一印象重要,因为永远无法改变的,即便后来如何的改观,对方还是会永远记得那个“第一次”。
苏色色自然不忘她第一次见到林小南的情景。
尽管如此,苏色色还是愿意和这个比她小三岁的男孩子在一起。因为苏色色觉得,和这个比她小三岁的男孩子在一起,原来,也可以是这样开心的。
开心,总会忧郁好。
有时候,苏色色也去看林小南踢球,抱着林小南的外套,挤在人群里安静地看林小南比赛。
林小南踢完一场球,跑过来,苏色色会递上她原先买好的林小南要喝的饮料,在林小南喝饮料的时候,苏色色也不管有没有人在场,也不怕肉麻,会贴心地用毛巾,替林小南擦去额头上的汗渍。
看到旁人都羡慕:
“哇,你们好恩爱。”
苏色色微微红了脸,也不说话。
林小南去得意,伸手搂了苏色色的腰,恐天下不知似的:
“当然,我们是情侣!”
林小南觉得很幸福。
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就是去音乐教室,林小南也拉了苏色色去。
他在弹琴,苏色色做他观众。
恋爱的感觉(3)
林小南问:
“苏色色,你要不要学钢琴?”
苏色色微微红着脸说:
“我没有音乐细胞,又不懂得五线谱,怎么学?”
林小南说:
“我教你。”
林小南真的教苏色色。和苏色色坐在一张长板凳上,他的手,抓着苏色色的手,在黑白健盘上,灵活地飞舞着。
在暖暖的阳光里,有不知名的花香,浅淡地飘过来。在花香中,林小南的眼神,也像了冬日里的阳光,柔柔的,他额前的刘海,略显凌乱的垂着,脸上的笑容很温暖。
这温暖,也传染给了苏色色。
苏色色感到那股温暖的热气,从苏色色的头皮渗进去。一直渗,一直渗进去,渗进了心里,每一根神经。苏色色的心,不禁微微一动,就像是……被一根细线牵动了一下。
那种感觉,微妙得说不来,又像是很平静的一波水,被风吹起的一点涟漪,浅浅的波纹缓缓的漾着,虽然不大,却一时不会止息。
苏色色觉得自己的脚趾头,都热了。
这,是不是恋爱的感觉?
大概是吧。
苏色色忽然的,就迷上了这种感觉。
连莫雨轩也说;
“苏色色,你自从和林小南在一起后,脸上的笑容多起来,人也变得快乐了。”
莫雨轩又再说:
“谈恋爱的感觉,真的很好!”
莫雨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最近也谈恋爱了。那男的,叫曾军,比莫雨轩大了十年,结过婚,又离了,如今在一家杂志社里做编辑,曾是作家,出版过几本书,后来没灵感了,写不出小说来了,便去了杂志社做编辑。
莫雨轩是曾军的作者。莫雨轩文笔不错,没事的时候,常常写些文章,情感小说之类的,投去曾军所在的杂志社,偶尔也能发表。
因为要放假了,开学后便上大四了,大四没有什么功课,很多学生都去找实习单位。莫雨轩也在找,她在QQ里问曾军:
“你们杂志社,招实习编辑不?”
恋爱的感觉(4)
曾军说:
“我得问一下我们的主编。”
没一会儿,曾军便回复:
“我们主编说,近来刚好缺编辑,如果你有兴趣,你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最好还带上你发表过的文章,到我们杂志社的人事处来。”
莫雨轩还真的去了。
主编对莫雨轩很是满意,同意录用她。还说,如果莫雨轩在实习期工作出色的话,可考虑上报,让莫雨轩大学毕业后,正式聘请为杂志社的编辑。
莫雨轩兴奋莫名,请了曾军吃饭,算是报答。
三十二岁的曾军,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不丑,却自有他的风范:头发极短,眼睛极亮,眉毛极挺拔,一身浅蓝色的西服穿得笔挺,一笑之下,露出了浅浅的洁白牙齿,儒雅,有点动人。
吃饭的时候,莫雨轩眯起了眼睛,很大胆地问:
“你的妻子为什么会离开你?”
曾军也不生气,微笑:
“因为我穷,没房子没车子。”
莫雨轩说:
“但你有才气。”
曾军还是笑:
“现在才气不值钱。”
莫雨轩不服气:
“谁说的?”
曾军说:
“我前妻说的。”
莫雨轩打抱不平:
“她是有眼不识宝。”
“有眼不识宝”这话话,也可以翻译成:不是常识自己的伯乐。——因为以前遇到的教训太多,莫雨轩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也因为遇到曾军,莫雨轩把她的“伯乐”要求降低了,以前追求的是“过上等人生活,享下等人情欲”。如今,莫雨轩把“过上等人的生活”先放一边去,因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得慢慢来,目前最紧要的是,先要“享下等人情欲”。
“享下等人情欲”的前提下,是先要谈谈恋爱。
莫雨轩把自己推销出去:
“现要我也没有男朋友,不如,你做我男朋友可好?”
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1)
曾军贯凝视着她,过了一会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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