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苗训最大的潜质应该是他的追求,而且依照他的能力,把追求变成现实的机会太渺茫了。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比如我现在最大的追求就是和她上床。虽然这有点难以启齿,但毕竟可以让我活的不太空虚。虽然苗训真正追求的是什么还不到说的时候,但这并不重要,反正我们的追求总在不断改变,而且很可能在实现的一刹那,才发现其实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但苗训在被赵匡胤看上的时候,追求的内容却一目了然,就是获得开封城的接纳。这个追求也许就是实现他更多追求的一个重要环节,也可能是他改变追求方向的一个关键因素。
对赵匡胤而言,实现苗训的追求太简单了。其实我们的追求在别人眼中,往往都很简单,只是我们自己非要把它变得复杂而已。但这点对赵匡胤而言却很重要,因为让别人给你办事就得给人家些好处,办事的难度和好处的大小是成正比的,而且这个好处你还得给的起。
除此之外,赵匡胤还发现苗训比较懦弱,说白了就是比较面。除了面之外,他还很要面子,要不也不至于在开封城外呆这么多年。这点也很重要,这样的人比较好控制,不会出什么大乱子。交给他的事最多是办不成,决不至于被他反咬一口。另外,苗训的职业经历也很符合赵匡胤的要求。算命这个职业具有神秘感,可塑性很强。而且苗训算命这件事在开封城的知晓度很高,刚才说过,他在开封城附近已经呆了很长时间了。
苗训终于住进了军人开封城。官人开封城他还不够格,赵匡胤觉得犯不上给他烧琉璃瓦,而且赵匡胤懂得好处得一点点给的道理,要是一下就让他住进了官人开封城,以后再让他办事的话,难道住进皇宫当皇上吗?百姓开封城很危险,说不定哪天就被脸皮薄的丘八给砍了。而且赵匡胤知道百姓开封城的环境,让苗训住到哪的话,他就不一定心怀感激了,没准还会忌恨你一辈子。
只有军人开封城才是最适合苗训的归宿。那里虽然没有女人,但军队里发充气娃娃。这种娃娃脸蛋好看身材一流,还会叫唤,而且各种肤色都有。不过是用猪皮做的,所以很容易干裂。要是干了的话,用的时候就会感觉有点涩,要是裂了的话就可能被磨出血来。但你完全可以在还没干裂的时候,去领个新的。而且平时注意保养的话,比如用之前上点油,也会延长充气娃娃的使用寿命。如果你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合用充气娃娃,还可以到城外的格子那里去解决。那里的女人虽然长得奇形怪状,但毕竟是活的。
于是,苗训就在军人开封城幸福的定居了,而且不久就被赵匡胤包装成了半神科学家。之后苗训就住进了一个小帐篷,而且是一个人住。这并不是因为赵匡胤想让他住得舒服点,而是怕在他梦里胡说八道。
在这里我要补充一下。开始的时候,我只想讲一个简单的故事,但讲着讲着在却发现我真正要说的并不在于故事本身,而在于阐述我思维。我的意思是说,大多数故事都是索然无味的,但却一个接一个的发生着,最后留在我们记忆里的,只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断而已。
对于追求这件事,我始终是个迷茫的人,也就是说我总在怀疑自己的追求正确与否,也不知道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必须承认我是个消极的人,对所有的事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但又总犯沉迷于迷茫本身的毛病,所以在很多人的眼里,我又是个一认真起来就没边没沿的人。
所有有追求并坚定执著的人,都是我崇敬的,无论追求的是什么以及对与错。要说明的是,坚定执著和较真决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后者在我看来是自找麻烦。在现实中区分这两者有点难度,完全凭自我感觉。苗训应该是个有追求的人,虽然很无力,但足够坚定。我也是这样,也许最终并没和她上床,但至少在我的脑子里烙下了这样的记忆。过了十年甚至直到死去的时候,回想起这件事我依然会骄傲,毕竟天真不是件容易事。
苗训认为自己转运了,他觉得自己在实现追求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当然他没有看到这件事的真正原因,只能认为赵匡胤喜欢算命,而且非常信这个。苗训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就是说他觉得自己有义务给赵匡胤好好算算命。于是,他住进军人开封城的第一天,就跑到湖里捉了一百多只乌龟,然后回到帐篷里把乌龟的壳一个个扒下来。我小时候曾经扒过一只乌龟的壳,所以知道这是件很费劲的事。一百多只乌龟的尸体让苗训住的帐篷腥臭不堪,他怕引起公愤,就分出一些乌龟肉和乌龟蛋给同帐篷的人吃。吃了之后,他们一帐篷的人都开始流鼻血,苗训流得尤其多,谁让他吃的最多呢。
每天一大早,苗训就替赵匡胤摔一只乌龟壳,再仔细研究摔出的裂纹。然后他还要替赵匡胤抽竹签、摇铜钱、算八卦等等,忙得不亦乐乎。这些都忙完以后,还要用工整的蝇头小楷写一篇《赵太尉今日运势分析报告》,毕恭毕敬的放到赵匡胤在军人开封城办公帐篷的条案上。
苗训还经常主动给赵匡胤测字。别人测字都是只测一个字,苗训为了显得自己敬业,就把赵匡胤对他说的每个字都拆解分析,但他分析的结论总是与性有关。比如赵匡胤说“好吧”,他就认为赵匡胤想要Blowjob,赵匡胤说“累了”,他就认为赵匡胤想玩户外捆绑。但由于分不清赵匡胤到底是捆人的还是被捆的,他就四处打听。这样一来,赵匡胤在苗训面前都不大敢说话了,谁知道这厮又琢磨什么呢。
终于,赵匡胤决定跟苗训摊牌了,本来他还想再等等,但现在他已经意识到再不摊牌的话,开封城所有的人都会觉得他是个色情狂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7
几十万人都猜出了苗训的谜。谜底透露给几十万人同一个信息——他们有可能要当混蛋了。
当混蛋实在是件让人兴奋的事,我就经常像阿Q一样梦想自己某天可以当一把混蛋。谁也管不了我,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看上谁就是谁!我把这个愿望告诉了她,因为这是件特别好玩的事,我愿意和她分享。她听完微笑着看我:“你看上谁了?”我美好的幻想就此被兜头一盆凉水熄灭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想成为混蛋。生活用“规范”这条绳子把我们像捆木乃伊一样捆住,而“混蛋”就是剪断绳子的剪刀。
我认为混蛋分为两种,一种叫“不知道”,另一种叫“管不着”。“不知道”包括我“从不知道”和“我知道,但我忘了”两种,这里不包括“假装不知道”,那不是混蛋而是无赖,我认为混蛋至少应该是真诚的人。
比如第一次进城的农民不知道不能随地吐痰,这就是“从不知道”。又比如第一次去云南旅游的我,不知道不能随便摸白族女人的银饰帽子,这也是“从不知道”。因为我们“从不知道”,所以这么做的时候很快乐。但吐了痰的农民被人抓住了要罚款,因为人家会说“我怎么知道你知不知道”。摸了人家的帽子就是向人家求婚,人家要是看不上我,还要被吊到树上饿三天,最后我只能花高价买下那顶帽子了事,因为人家跟我说:“我管你知不知道”。这时候我们就从“从不知道”变成了“已经知道”,所以我们就不快乐了。如果我们能做到对什么都“从不知道”,而且还能做到无论你怎么解释,我还是不知道;那么我们就可以成为全世界古往今来最快乐的人。因为所有的绳子在我们面前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但这样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也从没听说过。
既然没人能做到对什么都“从不知道”,要是能成为“我知道,但我忘了”的混蛋也不错。比如公司里有个女同事,穿的露乳沟露屁股的来上班,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就属于“我知道,但我忘了”。我的确忘了我不该看那些露出来的东西,也忘了人家露出来不是要给我看的,而且就算是露给我看的,也该看得含蓄点。但我还是看了,并且觉得很快乐。不过,没多久我就想起来了,因为人家看我的眼神已经像是在看色魔了,这么一来我又不快乐了。因此,如果我们忘记的越多,就可以越接近快乐,如果我们能忘记了所有绳子的存在,那么这些绳子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大了。能忘记所有绳子存在的人我还是一个不认识,不过倒是听说有人曾做到过,比如庄子,他管这种状态叫“逍遥游”。
“不知道”是一种境界,而“管不着”就是一种勇气了。“不知道”是对绳子存在的无视,而“管不着”就是对绳子本身的蔑视了。比如我明知道抽烟有害健康,但我还是要抽,就属于“管不着”。又比如我明知道和她上床后会有数不清的麻烦,但我还是成天想着她衣服里的身体到底是什么样的,也属于“管不着”。但如果有一天我得了肺癌,或以后她天天在我耳朵边絮絮叨叨管这管那的,我也许会后悔,但也只能认了。这说明当混蛋是有代价的。不过还能说明我具备承认和承担代价的勇气,这样一来我还应该是个勇敢的人,不过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其实规范也不是完全不好的东西。它虽然限制了个人的利益,但因为它具有普遍性,同时也实现了对所有人利益在表面上的平衡(“在表面上”是因为普遍性不是绝对的)。规范这种东西还具有普遍认可性,也就是说大多数人都承认并遵守它。否则,它也不大存在了。比如和女人上床这件事,大多数男人都要厚着脸皮追,直到人家同意才行,所以这事看起来挺麻烦。如果大家都回到原始社会去抢婚,那我出门也得带个大棒子。但仔细想想,抢回家的很可能还是个大麻烦。不过既然大家都在抢,我肯定也不甘落后。
我们都希望自己利益最大化,那样就需要我们无视或破坏所有人的利益,也就是无视或破坏规范。但我们又不敢承担无视或破坏规范的后果,这就注定了我们只能被绳子捆。
偶尔我们也会去破坏一下,但大多是轻微的,而且心里很不踏实。也有人会经常轻微的破坏规范,而且心里很踏实,那他就不仅是个混蛋,而且还不要脸了。就像我们小区里有户人家养了条比我还高的狗,遛狗一定选在下班高峰的时间,还从不牵着狗链,放任这只巨大的狗像匹马一样在小区里飞奔。其实我觉得牵不牵着已经不重要了,那条狗要是想跟谁闹别扭,除了武松李逵这种有打虎经验的,谁也拽不住它。要是有谁对这条狗稍有微词,这家人准冲过来叫的比狗还凶。就这样,我觉得这家人实在不要脸,同时心里还觉得他们确实够混的。但有一天有人报了警,人家警察一麻醉枪就把狗给撂倒了。我以为这家人准得上去跟警察拼个你死我活,但他们很让我失望,居然连个屁都没敢放。就这样,他们在我心中就由不要脸的混蛋变成了asshole。
还有一些人,他们可以破坏规则,但不必承担代价。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勇气,而是因为这些绳子就是他们捆的。我觉得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我们才有了幻想破坏但不付出代价的空间。如果他们破坏的足够厉害的话,我们就会把幻想变成现实。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我们也有了捆人的权利,就可以踏踏实实的当混蛋了。
几十万人觉得自己可能要当混蛋了,并不是因为他们可以捆人了,他们只是看绳子的而已,更不是因为他们突然把绳子的存在忘了,我不信他们有那么好使的脑子,而是因为捆人的可能要换人了。摆在几十万人面前的是一道选择题:继续做看绳子的还是当一把混蛋。答案其实很简单,要看换人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换人的可能性很渺茫,那就老老实实的当看绳子的;如果换人的可能性很大,那就想都不想坚决当混蛋。如果可能性参半,那多半也要当混蛋,毕竟当混蛋能捞点实惠。现在几十万人一起选择了当混蛋,因为他们觉得换人的可能性太大了。
几十万人为了可能当混蛋这件事,心里的笑容溢到了脸上,不少人甚至乐出了声。他们一边行军一边揉脖子一边等着当混蛋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8
现在我们看到的结果是:赵匡胤是个阴谋家,他通过苗训这个倒霉蛋把几十万个圆脸小伙子变成了混蛋。赵匡胤之所以是阴谋家,是因为他的追求是捆人但不被人捆。能不能变成这样的人,就要看几十万个圆脸小伙子愿不愿意当混蛋。现在圆脸小伙子们已经很迫切的想变成混蛋了,那么赵匡胤的阴谋可以说已经得逞了。
现在赵匡胤已经不是无辜和幸运的家伙了,而苗训依然是个倒霉蛋。但是对这个结果我还是不满意,看来我真是挺难伺候的。我不满意的原因是这个结果还存在偶然的因素。既然偶然不是好事,那么阴谋家就不会允许偶然存在,在他们眼里应该全是预谋才对。
我们忽略了另一只蜂巢。当赵匡胤在行营的蜂巢里喷人的时候,另一只蜂巢也在嗡嗡的叫着,我们都知道那是开封城。
天没亮的时候,圆脸小伙子们排着队迈着正步离开了军人开封城。他们在百姓开封城里走了很久,每个奇形怪状的老百姓都看见了。
我们知道百姓开封城的路没有明确的方向,就连住在里面的老百姓都经常迷路。所以圆脸小伙子们集体出发前,通常会派人先去探探路。为了稳妥起见,派出探路的人通常不会一个。探路的人要带上好几捆长长的军用绳子,把绳子的一头拴在军人开封城的城门上,然后就出发了。直到他们找到百姓开封城的出口,把绳子的另一头拴在上面,就可以捋着绳子回去找大部队了。这一去也许半天时间就够了,也许要一两天或者三五天,也有去了半个月甚至没回来的。时间长短就要看他们的运气了。
奇形怪状的老百姓出门也要用绳子记路,所以大街上全是绳子。本来军用绳子和老百姓用的绳子是完全不一样的。军用绳子里面缠着细铁丝或牛筋,所以看起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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