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出去!”刺客队长在战场上现出身形,他仅靠一人之力就在前方打开了一道缺口,一条满是血的出路。若能踏上这条血路,脚踩着别人的血,而自己的心还在流淌自己的血液,若倒在别人的血上,那自己的心也只能干涸。
“杀——”剑士们手中宝剑挥得越是用力,他们要将这一道缺口撕开,打开一条通往生的道路。那道缺口果然被他们打开了,但是剑士倒地的已经有一半,后面的大象在往前冲,洛宾等人就跟随着众人挤进缺口内。
好不容易,大华军终于突破了敌人的包围,靠硬挤而挤出了最危机的时刻。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他们需要有人留下来殿后,为逃跑的人争取时间。要是所有人一起逃跑,最终也会被南蛮军追上,再陷入包围圈内,遭受四面打击。
刺客队长并没有跟随众人离开包围圈,而是独自一人在里面与南蛮军战斗,为队友的离开争取时间。
在这时间,两名音律师也开始准备发动最后一击,他们要用最后的真气,给予南蛮军眩晕的一击。于是,由鼓与大号组成的两声音波回荡沙场,将那些继续追赶上来的南蛮军直接震在当地,当然这只能是争取一点时间,他们都会回复过来。
此时两名音律师的乐器都已经破烂,鼓面已破,大号已折,他们扔掉手中的乐器,便往外跑去,他们已经耗尽真气,没法给队伍殿后。
骑士已经全部牺牲,现在能留下来殿后的人,只有剑士以及盾士,这是一群真正的汉子,他们是拥有自己荣誉的人,他们拿起自己手中的兵器的时候,他们的荣誉就一起跟随着他们。
于是由刺客队长、所有剑士及盾士作为殿后,为其他人争取了逃跑的时间。洛宾、李崇云带着一小孩跟着其他大华的将士,一路狂奔,向着远处的那片森林,若能进去,就有生机。
这一次经历,是洛宾首次,以近距离形式观摩战场,他现在不是战场的主角,只是一个观光客。但这次还是成为洛宾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经历,等洛宾成长化身狮王纵横战场的时候,这只是刚刚开始。
第二十三章 南蛮信仰
天下众生无论贫贱富贵,逃命起来所有人都是一个德行,逃命的人都深知一个道理,逃得掉性命能保,逃不掉性命堪忧。
洛宾感觉双腿比平时更加有力,逃起命来也比平时更加迅速,似乎洛宾后背的灼伤已无大碍,抱着一个十岁也不算小的孩子也能奔跑如风。
“把那小孩扔给我。”李崇云与洛宾在一条水平线上奔跑着,李崇云向洛宾喊了一句。
“接着。”洛宾没有细想,直接顺手一抛就将小孩扔向李崇云,李崇云接住小孩后,运气体内青色的真气,这样就算带着个小孩,那奔跑速度也没有慢下一点。
“仙人掌,闪开。”前面有一个大华军的弓箭手,由于他跑得最快,奔跑在这支逃亡队伍的最前方,发现这片草原与森林之间长了一片仙人掌。
洛宾听到前方有人提示,但是也不敢放慢自己脚步一丁点,洛宾依然以最快速度在草原上奔跑。跃出最后一道草丛,展现在眼前的是砾石沙地有几株硕大的仙人掌就长在这戈壁滩上。洛宾连忙煞住脚步,仅差半米的距离就要与仙人掌紧密相拥,为了减掉巨大的惯性而不让自己撞上仙人掌,洛宾故意往后一摔摔倒在地,连忙蹬地起身,转向再继续狂奔。
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后面是否有南蛮人追过来,也不知道自己逃命的方向是否正确,但现在,所有的人都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拼命奔跑。
逐渐靠近森林,跑近才知道这是长满藤蔓的森林,主要以藤蔓灌木为主,整座森林就像被藤蔓给密封起来,纵横交错的藤蔓密密麻麻,仿佛是森林在述说:这里属远古之地,不欢迎人类到来。
这森林的藤蔓多到恐怖,藤蔓粗细不一,细的有如麻绳,粗的粗若马颈,可真是里里外外遍布森林,成为阻碍人类进入森林的第一个屏障。
洛宾等人在仙人掌群中左穿右突,绕来绕去,等靠近森林时,才发现森林已经被藤蔓给环绕成一个木墙,根本无路进入森林。最后果然还是大华军的将士有经验,直接飞身铲地滑进森林,离地近半米以上尽是藤蔓,但是离地半米之下却有突破的空间。
俗语说,人走人道,狗过狗洞,但是对于逃命的人来说,不管人道狗洞,只要能过去的都是逃命的路。
“崇云,将那小孩抛过来,我们互换一下。”洛宾对李崇云说道。
“不必,我还能坚持得住,小心,快到森林了。”李崇云对洛宾提醒一下。
洛宾与李崇云两人有样学样,在靠近森林边沿时,直接飞身铲地顺着地面滑进森林。森林里面的空间非常大,但是却不能直着身子走路。身高一米七五的洛宾一旦站直,头部就埋进了藤蔓丛中,还有无数的藤蔓横挂在脖子前,胸口前。
但是森林里面的空气却很好闻,一股原始森林的气息,不知积累了多少年腐朽的树木所发出的气息,新叶发芽绽放的气息,满地真菌类各色各形蘑菇的气息。现在太阳已经落山,本来就阴暗的森林现在更是蒙上了一层漆黑。根本无法得知这森林里面有什么,也没办法预防这森林里面所隐藏的危险,毫不客气地说若不是被南蛮人追杀,谁没事想跑到这种地方。
“怎么办?其他人都不见了。”洛宾望了望四周,确定只有李崇云与一名十岁小孩在,其余人等全部失散。
“总感觉这森林很是诡异,不要过分深入,我们不如沿着森林的边沿前进,以免在森林迷路。”李崇云将那小孩放了下来,然后提议道。
“同意。”洛宾赞同李崇云的提议,然后蹲下身子对那十岁小孩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小孩本来就要对洛宾说出自己的名字,但是李崇云突然从洛宾面前走了过去,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还是等我们脱险后再说吧。”
“……”洛宾改口对那小孩说道:“过来,我们快跟上吧。”
“嗯。”那小孩回应了洛宾,然后便跟在洛宾的身边。于是森林中有三个年轻人,十六岁的李崇云、十五岁的洛宾以及十岁的尚未知名的小孩,在森林内摸索着前进的路。
一开始设想,三人是沿着森林边沿走的,但是森林内部复杂,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竟然越往森林内部去。在外面看这森林有抗拒人的外表,在里面时反而有诱人深入的错觉。
“我想我们走的方向错了,越走就感觉树木越大,我们往后面退吧。”李崇云身为刺客,警惕性是比较高的,发现不对劲就要重新找方向。
“好吧,但现在天都黑了,在森林中可不方便赶路,我看还是找个地方过一夜靠谱。”洛宾提议着说道。
“如果可以,真不想在这森林过一夜,还不是很晚,先再继续走一段路先。”李崇云用手中的匕首削下一段树枝,前后削平而成棍,再取些松叶松木用布包好绑在刚做好的棍子上,再沾上一点树脂,就做好了简易的火把。松木能够燃烧很久,这火把虽然简易,但却耐用,刺客心灵手巧,也算半个工匠,只要有素材,他们可以制作出各种道具。
有了火把的光,在黑暗的森林中行走也提供了些便利,洛宾三人开始往森林外面退去,他们一是担心森林内部情况复杂可能隐藏危险,二是天色已晚南蛮人可能不会追来,就是这两个可能,让三个年轻人久久不敢进入森林内部,一直在森林的边沿徘徊。
但李崇云与洛宾忽略了一点,为什么大华将士们全部都消失了身影,难道是他们在森林内遭遇了什么不测?其实不是,真正原因是大华将士们熟悉南蛮人,他们是真正与南蛮人接触过的,与南蛮人战斗过的。
南蛮人虽然身为人类,但他们却将自己比作猛兽,他们认为人类只是猛兽的猎物。他们抛弃了身为人类的身份,以禽兽自居,这并不代表他们放弃了人类的文明。南蛮人也开创了属于自己的猛兽文化,认为自己的祖先是从猛兽当中进化而来,只有最凶猛的猛兽才能变成战士。南蛮人自称为兽人,与野兽为伍,与禽畜为伴。南蛮人也拥有自己的神灵,最高的创世神万兽之神,接下来还有狮神、象神、虎神、蛇神,四大圣神,继续往下还有许许多多成千上万,可谓是所有的动物都被南蛮人标上了一个神位。
南蛮人的文化与中原人不同,中原人认为创世神为盘古大神,之下有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三清三尊神,中原人所崇拜的神也许许多多数不过来。但是中原人自认自己是女娲后人,由女娲捏土化人,来源于大地而生于厚土,承载黄土传承于神州之内。
文化的巨大差异,是造成两个不同种族无法相融的障碍,若两个民族融合,强大的民族的文化就会消灭弱小民族的文化。
正在常年驻守边关的将士,才知道南蛮人的特性。南蛮人自称兽人,也正比猛兽,他们是不允许有让到嘴的猎物逃脱,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耻辱。身为一只站在食物链顶端,能够威慑生态平衡的猛兽,要追踪追杀猎物,至死方休。
此时南蛮人集结了众多的三角黑牛,还带有许多有半人身高的大型犬只,想必这些犬只是用来追踪搜敌之用。就算猎物躲进树林当中,也要进去将其捕杀,何况南蛮人的城市就是建立在热带雨林当中,以树为家,以森为城。
森林外面传来了非常大的动静,有牛的叫声,也有狗的叫声。洛宾与李崇云两人虽然没有到森林外面,但是用耳听也听得清清楚楚。
“我的娘亲,我在书上没见过南蛮人追杀穷冦会如此凶狠。”李崇云赶紧弄熄火把的光亮,以免暴露自己位置。
“怪你读得书少。”洛宾心里也是一通急啊,后有南蛮黑人的追兵,前是一片不知路途凶险的森林。
“胡说,至少比你多。”李崇云看样子有点生气了。
洛宾与李崇云并没有过多争执,后路是绝路,遇上南蛮人不只要死,而且是死得很惨,死后说不定还要成为野兽的饲料。而前面是一片凶吉未知的森林,若这片森林长相普通一点,洛宾他们就会往里走了,但是森林的长相恐怖,越往里走就有种穿越到异世界的错觉。
终于,在南蛮人的穷追之下,洛宾三人放弃了沿森林边沿探路的决定,开始拼命往森林的内部跑去,森林里面有什么?在有南蛮人追杀的情况下,他们还需要考虑这个吗?
南蛮人在前方有十来条猎狗开路,后面跟着三十多个骑着三角黑牛的南蛮人骑牛士,非常嚣张地进入这片森林,去寻找本该被他们放血,被他们吃掉的猎物。
第二十四章 丧命音律
夜晚的森林万籁俱静,尤其是这一座更加死寂,无论任何东西发出声音,声音都尽被森林吸去。人若身处其中,浑身感觉森林正张着大口从四面八方而来,随时都能被森林吞掉。
满是藤蔓的森林似乎很不友善,放眼望去尽是藤蔓,每一条藤蔓都像是在阻挡人们入侵。夜晚的森林似乎非常贪婪,总能听到吸吮的声音,不知是何物在吸吮着何物。这一座森林似乎异常调皮,林内岔道无数像是在戏耍误入的人,树根大到已经铺满路面的巨树,反而又像是在热情招呼人们深入。
这一座森林有很多可以欣赏的地方,奇异各色的果实,在夜晚眼睛如灯笼的动物,会挥发出雾气的植物。但是洛宾与李崇云一路跑下来,不要说欣赏景色了,连矗立在森林内的一块石碑也没有发现。
石碑看样子已经有了许久年头,上面布满青苔,挂满藤蔓,满尽萎叶,石碑已经融入森林当中,若不细心还真不容易发现。
南蛮人的巨型猎犬在林中奔跑如风,那双闪着绿芒的眼睛如同探照灯一样,哪怕在漆黑环境也能清楚看清。猎犬压低着身体,避开上方垂下来的藤蔓,嗅闻着人类的气息,追踪着猎物的踪迹。
南蛮人追踪的很是快速,洛宾三人刚刚跑过石碑,南蛮人过个十几分钟也找了上来。只是洛宾并没有发现石碑的存在,而南蛮人发现了。在这座如此远古的森林中,发现一个人造物体,也不是太难的事。
南蛮人开始围上石碑周围,他们手举火把,全身漆黑的皮肤就像已经融进森林当中,若不是他们张开口露出洁白的牙齿,都难以发现他们的存在。南蛮人似乎在说着什么,没听清楚,只见南蛮人上前查看那块石碑,用砍刀将覆盖在石碑上的藤蔓枝叶等尽数扫开。石碑上赫然显露出几个朱红大字,以中原文书写四个大字“擅入者死”。
南蛮人可能看不懂写的是什么,可是石碑的底座他们能够看到,这块宽有两米长有四米的石碑,下面是一个以一块巨石雕刻而成的骷髅头状。骷髅头石像雕刻得非常粗旷,就像是用剑一下一下削出来的,石碑就插在骷髅头石像的头盖骨位置,而在骷髅头石像双眼的里面,还真有几个人类头骨。
南蛮人看不懂石碑上的字,但是看到人类头骨,他们却很兴奋,就像是看到代表了自己的标志一样。南蛮人继续追踪洛宾等人,那块石碑在他们眼里,完全是一文不值。
后面狗叫声越来越近,洛宾听到知道情况不妙,人类的双腿又怎么能跑得过畜生的四条腿,被南蛮人追上生宰活刮也只是时间问题。就在这时,洛宾不仅听到后面有追兵的声音,连前面也有不寻常的动静。
“崇云,你听到前面的动静没有?”洛宾向旁边的李崇云问道。
“叫我李兄吧,直呼我名有点不好意思。”李崇云说了一句摸不着头脑的话。
“……”洛宾无语了,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