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一听对方是有名的江东项羽,已经有些动心了。又有兵带,又有官当,当下老刘就嘴角流着哈喇子说:“好好,我同意。”
“我拒绝!”
孟旭急忙拦在二人中间,把刘邦摁在桌子上,项羽纳闷的看着俩人,摸着下巴的胡须怪异道:“你又是何人?为何不肯加入某麾下义军?”
刘邦挣扎着,就是翻不过来身,吼道:“他是我兄弟孟旭,我是刘邦,他和我是一伙的。”刘邦说完又对着孟旭破口大骂道:“旭子你发什么疯,你他奶奶的干嘛摁老子!”
孟旭哭丧着脸,一时也没了主意,说:“刘哥,你听我的,咱不跟他混,以后我慢慢跟你解释。”
一双大手从孟旭身后轻松的将他和刘邦提了起来,只听背后的项羽哈哈一笑,爽朗的声音环绕在耳边:
“你是怕某会加害你们?哈哈,某向来光明磊落,此次义军联合有十几路诸侯,跟着某,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第九章 此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原来项羽这次从江东来,已经整合了六万多义军,打着他叔父上柱国项梁的旗号,所向披靡。他的军队到了沛县,听说了刘邦斩白蛇、杀县令的事迹,觉得老刘是个靠谱的人选,就有意把他收到麾下。
孟旭心里干着急,汉高祖投身楚霸王麾下,那历史还不乱了套了?他反思之后终于明白问题出在哪了——就怪他不该帮刘邦磨磨唧唧的对付那个赵四。
按照历史上走势,这个时候刘邦早就聚集了一伙兄弟,称了沛公。因为他的劝阻,刘邦起义的步伐推迟了,导致项羽来时,老刘还是个没归属的野军。这么一来双方就不存在合作的问题了。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你刘邦既然还没起义,干脆和我项羽一起混不得了。
“不行,绝对不行。”孟旭急了,一把挣开项羽的手臂,对着刘邦说“刘哥,这事要做决定你还得先请示上面的那位领导。”
项羽松开手,一副丈二秃驴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显然没听懂孟旭说的刘邦的领导是谁。他沿途打听到的消息,刘邦就是沛县义军的实质首领,难不成消息有误,刘邦上面还有人?
刘邦一时间也没想通,问道:“旭子,你说的是谁啊?”
“哎呀,就是家里那位啊。”孟旭说着,拿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下,刘邦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孟旭说的是家里的管事婆——吕雉。
刘邦畏妻如虎,这事早就不新鲜了,一想到吕雉怒发冲冠的样子,刘邦的脚跟子顿时一软,赶紧握住项羽的手说道:“兄弟,这事我还真做不了主。容我再考虑考虑。”
项羽郁闷极了,刘邦这跟吓破了胆似的,难道那位幕后指使人有这么可怕?
“某不强求你,某就在萧县屯兵,三日之内,你若是想通了,便来萧县寻某。”
话说完,项羽又行了个礼,就这么潇洒的离去了。
项羽走了许久,孟旭还傻傻的站在原地。刘邦凑上去拍了拍他的脸,“旭子,到底怎么回事?”
“你别问了。”孟旭看着项羽走远,并且没有再回来的意思,长舒一口气。跟着他搂上刘邦的肩膀,“刘哥,走,咱们去喝两杯。”
孟旭不想再干涉刘邦的人生了,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穿越者会想要改变历史,有的时候的确是身不由己。他因为和刘邦成了朋友,伸出微小的援手却差点让历史发生了偏斜。能够想象,如果再这么下去,他迟早和那些穿越者没有区别。
不想改变历史,就不要让自己置身事中,坐看云淡风轻。
孟旭带着刘邦,打算趁这个机会就和他道别了。想来想去,最后还是烟雨楼最合适。
“你带我来这干嘛?你嫂子知道我来逛窑子,肯定又得揍我”刘邦坐在崔念奴房间内,就像屁股下烧了一盆火,恨不得赶紧离开。崔念奴对这位后世的汉高祖没什么好奇心,只不过孟旭不打招呼,带人来找她,让她挺恼火的。
“刘哥,我和念奴这几天就要走了。有件事我得交代你一下,省得我走后,你捅出什么大篓子。”孟旭淡淡说道。
刘邦惊讶道:“旭子,你要和念奴姑娘私奔了?”
“啊哈哈,这都被你发现了。”孟旭荡漾的笑着,瞥了瞥崔念奴“她和我两情相悦啊。”
顿时,刘邦的眼睛瞪的更大了:“可是她不是你丈母娘吗?”刘邦说完,眼神在崔念奴身上走了一圈,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崔大妞儿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了孟旭的老丈母娘,不过她一脸微笑地走到了孟旭身后,一双玉手搭上了孟旭的肩膀。
“哦,原来我是你丈母娘啊~~你对别人还说了什么呢?”
孟旭打了个冷颤,支支吾吾道:“那个……刘哥,之前我说着玩的,你别当真,念奴和我是旧相识,你就当她是我妹子就行了。”
刘邦的撇着嘴,脸上明显的写着“我不信”。
臭不要脸的,居然承认了!崔念奴咬牙切齿,上前一步,似躬身祭天,绣花小鞋的后跟儿,则狠狠跺在孟旭的脚趾头上,然后脚后跟辗呀……辗呀……,孟旭的面孔就随着她小蛮腰的动作,扭曲……扭曲……
这种时候,刘邦机智的选择性失明了。这种时候,只需要微笑就可以了。
“对……对不起,我错了还不行吗?”孟旭委屈的抬头看着崔念奴,一副弱受的表情。崔念奴冷哼一声,“道歉有用的话,还要冥界公务员干嘛?”
“冥界公务员?那是什么?”刘邦接过话问。
屋里陷入了沉默,过了好半响,孟旭才开口转移话题道:“刘哥,我问你,你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成为万人之上?”
“有,小时候我一直这么想。”刘邦坦诚的说道,眼神里一片炽热。
“那就行了。刘哥,自己干吧,我祝你武运必彰。”孟旭说完,举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刘邦显然也意识到孟旭这次没有在开玩笑,他咬着牙问:“旭子,你跟我说实话,为什么你那么坚持要我自己起义?你究竟是什么人?”
“抱歉,唯独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孟旭呵呵一笑,他实在不能说的更多了。
项羽走了,他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下行军的脚步,何况刘邦只是他眼里一个小小的拼图。紧跟着要走的还有孟旭和崔念奴。烟雨楼的老板娘含泪送别了崔念奴,对崔念奴嫁了个银卷卷、死鱼眼的小混混感到十分痛心——没办法,孟旭敷衍她的理由就是他们打算回老家结婚了。
烟雨楼的姑娘站成了一排,哭哭啼啼的欢送崔念奴,在她们身后,还有两排富家公子,崔念奴号称少男杀手,这些男子都是她的崇拜者,一听说崔大妞儿要嫁人了,一颗颗悸动的少年之心“啪啪”的碎了几半。
“你看,我人气还是挺高的。”崔念奴得意的扬了扬下巴,指着自己这边欢送的人群,再指指孟旭空荡荡的身后,向孟旭炫耀着。
“唉~连刘哥都没来,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恶意啊!”
轰隆隆的响声从街道另一边忽然传来,这声音简直像要地震了一样。孟旭不解的回过头,骇然发现,居然是平时爱听他说书的沛县的大姑娘、小媳妇、老少爷们儿们,足足百十号人。这伙人一路奔跑,远远地高喊着:
“孟旭,不准走!”
“留下来,孟旭,我们不会让你走的!”
“孟旭,老娘不会让你走的!”
关键时刻,同志们经受住了考验,来为小孟同志送行了!孟旭的眼眶湿润了,他不愧是中老年妇女之友啊!他得意洋洋的朝崔念奴看了一样,张开双臂迎向了跑来的人群:“大家,我爱你们!”
情况有些不对劲,孟旭停下来脚步。来欢迎他的人,为啥手里都拿着大铁锹、擀面杖、锅碗瓢盆各种兵器?
“你狗日的不准走!”众人走进了,当先一名大妈愤怒的举着手里的大黑锅,喝道“孟旭,不把《葫芦娃》的大结局讲完,老娘废了你狗日的!”
众人纷纷赶至,一个个跟着叫嚣道:
“对,不准太监,不准烂尾!不讲完《火影忍者》,废了你狗日的!”
“还有《还珠格格》,本姑娘哭了一宿,你不准就这么太监了!”
“我们要听《冥界公务员》,你接着给我们讲啊混蛋!”
汗,巨汗,瀑布汗!十八般武器从头顶飞向了孟旭,在它们落地之前,孟旭机智的闪开,并且带着崔念奴一路狂奔,像是开了加速器一样绝尘而去,只留下身后目瞪口呆的一群催更的好汉、女侠。
此番离去,孟旭打算暂时和这个纷乱的时代告一段落。孟旭想带着崔念奴遍访名山大川,寻找有仙灵之气的洞天福地。崔念奴说的奇人异士,奇珍异宝大多都是在一些深山老林里——难道你能说不是吗,梦入神机、烽火戏诸侯那些大神书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嘛,大神怎么会骗我们呢?
无论是奇人异士也好,奇珍异宝也好,孟旭的首要目标是恢复法力。只要他恢复了法力,就能打通和冥界的联系,到时候想回去自然会有办法。
首先要拜访的地方是东海下邳,就是现在江苏省睢宁县境内。之所以选择拜访东海,是因为孟旭想起了一个秦末汉初的得道高人。此人名叫黄石公,据说后来得道成仙,被道教列入神谱。不管怎么说,大小也算个神仙,或许对孟旭能帮上些忙。
礼多人不怪,这个道理孟旭还是懂的。他吃不准那些住在深山老林的神仙都喜欢什么东西。这些老家伙不愁吃,不愁喝,娱乐基本就是打坐念经,孟旭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到底该送什么给他们。
有了!
孟旭忽然间脑海中灵光一现,他兴冲冲的找崔念奴要了几十两银子,去了趟附近的集市。而后屁颠屁颠的向东海赶去。
第十章 这个张良不靠谱
东海下邳,平安镇,锦绣山河,风光大好。静静的小河缓缓流淌,作坊的水排鼓风机引着河水灌溉着耕田。一亩一亩的方田上是辛勤耕作的农民,老黄牛哞哞的的叫声荡漾在原野上,背上还驮着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
平安镇坐落在天王峰下,相传此地得益于天王峰上神仙的庇佑,百年来风调雨顺、无旱无涝。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这座天王峰的山路异常难走。每年都有渴望寻得仙缘的人慕名而来,上山求道。但无一例外,他们都停在了半路上。九千阶阶梯铺成的山路,不知是何人所建,有人爬到过三千阶,有人爬到过六千阶,也有人连八百阶都爬不到。
渐渐地,人们终于明白,仙人不愿意受到打扰。
神仙鬼怪,对于平淡无求的普通人来说就太过遥远了,只要一日三餐,粗茶淡饭,他们很容易就能满足。比如这位坐在小趴趴屋前的大眼萝莉,她的生活就是无比美好的。没有毕业考,也没有补课班,只有一只小兔子懒洋洋趴在她腿上。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蹦蹦跳跳多可爱。
忽然出现一只大手,抓起了小白兔的耳朵,将小兔子从小萝莉腿上一把拎起。
小萝莉扑闪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站在自己面前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男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哥哥,银色卷毛,猥琐长相。女人是个很漂亮的大姐姐,脸蛋粉嫩嫩的,比乡花姐姐还要漂亮。
“真是怀念麻辣兔肉的味道啊,看这腿儿,这牙口,啧啧,一定很美味。”
孟旭对上了兔子滴溜溜的小眼睛,兔子仿佛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恶意,原本平静的它忽然发了狂一样拼命挣扎起来。
才不是大哥哥,怎么会有人想把这么可爱的小兔子当成食物!小萝莉的眼圈泛起一层雾气,嘴里哼哼着,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呜呜呜~~~小兔子被奇怪的人抢走了!”
“你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了?”崔念奴咬牙切齿的从孟旭怀里夺过小白兔,笑着还给呜呜大哭的小萝莉,“乖哦,小妹妹,姐姐不是坏人哦。”
兔子刚落到小萝莉膝上,蹭一下蹿到地上,拼命地逃远了,哪里还顾得上自己主人什么心情。不过这只傻兔子似乎有些慌不择路,闭着眼睛一头撞到了大树上,连声闷响都没有,就躺尸了。就在这个时候,刚好有一个人走到兔子身边,将兔子捡了起来。
所以说,这里讲的其实就是守株待兔的典故啊。
“你们是哪里来的?”说话的男人怀里抱着兔子,轻轻抚摸着。他的打扮和那些农夫农妇大不相同,身上穿着素青色长袍,一头长发披散着,扎了小小的一团发髻。看上去,像个读书人。他身材娇瘦,比高大的孟旭矮了整整一头。
孟旭觉得这个男人哪里有点眼熟,再看了看身边的崔念奴,他恍然大悟,像!真像!这个男人的长相简直和女子一般,精致的五官甚至不输崔念奴。只可惜,他是个男人。
俊秀的男人看到崔念奴也不由一怔,微笑着行了个礼:“姑娘有礼了。”
“公子有礼。”面对帅哥,崔念奴嚣张的气焰一点也没有了,说话的声音嗲的像是一只小绵羊。
孟旭依稀记得一句俗语,“女人体重不过百,不是平胸就是爱。男人身高一米七,不是备胎就是基。”作为一个小心眼又很虚荣的人,孟旭对崔念奴当着他的面向这个小白脸发嗲的做法十分愤怒。
“小哥儿,你是这里的乡长吗?”孟旭脸上笑着,语气却相当不友好。
不过对方的反应,实在让孟旭大为惊讶。俊秀男子,仰起头,夸张的伸着手,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天呐,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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