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来过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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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来过这世界-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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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间我还是忍不住溜过去问她的联系方法,老着脸皮说等书出来了要给她开封面设计费。她低声说:“不必了,算我那两天住在你家给的房租。”
  “到底是有钱人,”我说,“我那破屋也让你出手如此阔绰。”
  她的脸色微变,但尽量维持着风度。
  我自知自己说错话,赶紧向她道歉。她转开话题说:“你告诉朱朱我最近忙,有空的时候再约她聊天。”
  我真疑心她们同性恋。
  吃完晚饭后到停车场取车,我那辆破摩托怎么也发动不了,一个恬静的声音从身边传来:“不介意我送你一程?”
  我知道是她。
  我上了她的车,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车。她将车开得极为平稳,我们一路上无话,车子快要经过立交桥的时候,有一个小广场,她忽然将车停了下来,告诉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后开门下了车。
  我看到她灰败的脸色。她显然是喝多了。
  “何苦呢?”我对她说:“不能喝就要少喝些。”
  “世事无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叹息:“别以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么甜蜜快乐。”
  “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说。
  “我那日匆匆出门,报了个旅行团,胡乱跟人就上了机。亏得朱朱对我细心照料,晚上的时候,她把她自己带的真丝睡裙让给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问我到底是谁,单纯得让我妒忌。”
  “呵呵。”我笑。
  这个聪明的女子,我知道这是她给我的解释,当然还有很多背后的她认为不必要对我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要匆忙离家,为什么要不开心等等,相信她对朱朱也末曾说过,我当然也不会问。
  我在天桥下跟她告别,自己打车回家。
  忘掉于嫣儿,我对自己说。
  可是有一日,朱朱却苦着脸对我说:“小嫣手机号码也换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
  “忘恩负义之徒,”我说,“你想她做什么!”
  朱朱说:“那日分别时她送我一枚钻戒,说是给我玩玩,我今日才知价值近万,说什么也要还给她,怎么可以收?”
  “我替你找她!”我恼怒地说。我也不知道恼怒从何而来,有钱了不起么?有钱就可以随便摆谱么?去她妈的!
  我托编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查到她办公室电话,本想打电话过去,可最终还是亲自上了门。走到她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才惊悚地发现其实我是想见她。
  但是我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声音:“罗明?”
  的确是她。她手里拿着文件袋,一身黑衣,头发束起来了,露出颀长的脖子。与我上两次见她有很大差异。我罗明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千变万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我找你。”简直是废话。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开门,“请进。”
  我把一个信封递给她:“这里面是你的报酬和朱朱还你的戒指。”
  她收起微笑:“你们都太认真。”
  “这是原则。”我努力调节气氛,“再说朱朱的钻戒应该我送,你送像什么话?”
  “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欢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欢,随时扔掉就是。”她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罗先生我还忙,你还有事么?”
  “有。”我说。
  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
  “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
  “因为你寂寞。”我说。
  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
  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
  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
  “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
  她不再与我说话。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个词。
  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
  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
  “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
  “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
  “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
  “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
  “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
  “嘘,秘密!”轮到她将我军。
  “不许笑!”我呵斥她。
  她不解地看我。
  “你笑得我方寸大乱。”我老老实实地说。
  她果然收住笑,叹息说:“罗明,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
  “以前是为了生计。”我说,“不过现在我发现有更大的妙用。”
  “为何?”
  “为了讨你欢心。”我单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脸色突然菲红。调过头去。我自知有戏,穷追不舍:“请你夜宵?”
  她没拒绝。
  我们到“名典咖啡屋”。很优雅的包间,我喝乌龙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时我坐到她身边,她往旁边躲了躲,心里一定在骂我猪头。可是她毕竟没有骂出口。我嘶哑着声音问:“可不可以追求你?”
  她忽然落泪,弄得我手忙脚乱。然后我听到她说:“罗明,我十七岁时怎么没遇到你这样的男孩,不然,一辈子可以不是这样的。”
  “还来得及后悔。”我说。
  “来不及了,我连糖醋鱼都不会做。”
  “我可以学。”我是真心话,我为她什么都可以。
  “为什么喜欢我?”她问。
  “我也想知道。”我说。
  “你是个傻瓜。”她以手抚额,“你比我还要傻。”
  她疲惫的样子也是如此的优雅,我维持君子风度,差点撑到青筋爆烈才没吻她。
  之后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见我。我当然知道原因。于是我开始疏远朱朱,她打来电话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间不开门。她终于在单位逮到我,厉声说:“罗明你找死,你在搞什么鬼?”
  “我忙。”我苍白地说。
  “忙什么忙?看你做的破书!”她把我桌上的书甩得啪啪作响:“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卖不出去!”
  “是是是。”我任由她骂。
  她夺门而出。
  晚上接到小嫣的电话,我欣喜若狂:“出来喝咖啡?”
  “罗明。”小嫣的声音很沉静:“朱朱在我这里,她快要心碎。”
  “关我什么事?”我硬着心肠。谁让我遇上于嫣儿?
  “我会同她说。”小嫣说。
  “说什么?”我紧张。
  “说你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留恋。扔掉也罢。”她恶狠狠地挂了电话。
  扔扔扔!此时的罗明,也就跟一张破抹布没什么两样。我自暴自弃,又独自到酒吧喝酒,酒吧里的歌还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
  惆怅旧欢如梦。
  酒醒了后,我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人影立在窗前,我脱口叫出:“小嫣!”
  真的是她。她转头向我说:“朱朱说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时候,你已烂醉,正在和服务生吵嘴。”
  “为什么吵?”我全不记得。
  “你骂她赶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带你来这里。”
  “这是哪里?”我问她。
  “我的家。”
  “我们可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还搞得像小孩子一样深情。”我趁势拥抱她,她的身子很软,我将头埋在她胸前说:“为了于嫣儿,赴汤蹈火。”
  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颤栗。
  我以为我会赢。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输得彻底。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于嫣儿,她送我到家门口,摇开车窗在阳光下跟我挥手,我以为我们会有美好的将来,我没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国。
  美国。
  她留下两样礼物,一样是给朱朱的,还是钻戒。不过比上次给她的还要漂亮许多,盒子里有张小卡,上面写着:给朱朱和罗明的结婚礼物。
  还有一样是她的书稿,图文并茂。书的名字叫《错了又错》。她写道:罗明,相信这会是本畅销书。记得给作者署名叫“玫瑰”。
  我熬夜读完她的小说,应该是于小嫣的自传,于小嫣不输于任何的作家。
  朱朱又回到我身边。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聪明的女子就是这样,可以将不快乐的事很快地抛于脑后不去想它。躺在我怀里读《错了又错》的时候,她说:“罗明,结尾处这个角色怎么看怎么象你?”
  我苦涩地笑。
  我终于事业有成,只是那个叫于嫣儿的女子,与我永远地错过。


《蝴蝶来过这世界》第五部分

  邻居的耳朵

  邻居的耳朵
  2003年是我最落魄的一年。
  首先公司倒闭,我丢了赖以生存的工作。其次因为贝斯手张放的出国,我们苦心经营了一年多的“木马”乐队不得不宣布暂时解散。
  白天不用上班,晚上不用演出,我忽然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闲人,心情坏到极致,整日借酒浇愁。
  一是为了省钱,二是为了清静,我搬到了郊区的一个小套。房子很旧,离市区很远,里面的住户们大都早出晚归,我弹电吉它的时候,不必担心有人会嫌我吵。
  不离不弃的当然还是我的女朋友西西,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叶天明,你干脆就在家里好好地写歌,一有机会,你一定会红的。”
  西西和很多很多的女子一样,有简单却一向自作聪明的大脑。如果爱上一个人,就拼了命的死心塌地。所以虽然她不算漂亮,有时候话又多,我还是和她在一起整整二年。
  我们并不同居,她只是一周来我这里二三次。替我收拾凌乱的房间或是买披萨汉堡之类的东西来让我“换换口味”。西西是养尊处优长大的姑娘,她不会做饭,替我泡方便面的时候,会再三问我是先放水还是先放调料,在这方面,她迟钝得让一般人都望尘莫及。
  我对门的女子叫沙果果。不过是十月末,她已经穿很厚的外套,围丝巾,戴丝质的薄手套,看到人的时候表情倍儿严肃。我有时候冲她笑笑,更多的时候,我宁愿装做没有看见她。
  西西非常不喜欢沙果果,骂她是“老巫婆”。老巫婆沙果果好像也不上班,大多数时候和我一样缩在家里,西西撇着嘴说:“瞧她那个样子,也找不到好工作!”
  我瞪西西一眼。
  西西慌忙画蛇舔足地解释说:“别敏感,我说的不是你。”
  西西和沙果果的“宿怨”是因为一封快件。快件是沙果果的,因为她不在,邮递员就送到了对门我家里,西西是个热心的姑娘,当下就帮她签收下来,等沙果果回来了就屁颠颠地替她送了过去。谁知道沙果果一看信封就把眼睛一瞪说:“我的信你干嘛替我签?你替我签就要负责替我退回去!”
  说完,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我下班后,西西嘟着嘴使唤我再去做次信差,我勉为其难地去扣她的门,她把门开了一条缝,瞄了我一眼,更勉为其难地把信一把扯了进去。
  “是男朋友给她的分手信!”西西一边看电视一边分析说,“所以她不愿意收。”
  “哦。”我说。
  “喂,叶天明。”西西趴到我身上说,“你不打算去PUB驻唱么,这样下去会坐吃山空的。”
  “放心,保证不让你养着。”
  “你们乐队的人都跑场子去了……”
  “我他妈的事不要你管!”
  西西撇撇嘴,没敢哭,开门走了。
  我跑到阳台上去抽烟,看到沙果果也站在阳台上,她正站在凳子上晾衣服。晾衣竿有些高了,她很费劲地往上升着手臂。我从没见过她家居的样子,和平日里有相当大的不同。我正在想这到底是不是那时候忽然看到她眼睛一闭,从凳子上直直地栽了下去,然后我就听到她的头和地板接触时发出的“咚”的一声巨响。
  “喂!”我吓了一大跳,赶紧灭掉烟头朝着那边喊道:“喂,你没事吧,喂,你听得到吗?”
  那边一丝儿回音也没有。
  我惦起脚尖也看不到她人,只看到睡衣的一个小边儿。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用一秒钟惦量了一下自己的本事,再用一秒钟目测了一下从三楼到地面的距离,再下一秒种的时候,我人已经爬过窗台跳到了沙果果家的阳台上。
  她面色苍白毫无知觉地躺在雪白的瓷砖上,散乱的长发盖住了半张脸,红色的睡衣看上去性感极了。不过我没有时间想入非非,在拍喊多次依然无效的情况下,我只好给她胡乱套上一件衣服,把她送进了医院。
  医生说:“严重贫血。”又说,“好在送得及时,以后一定要当心。”
  “哦。”我说。
  他埋着头哗里哗啦地开给我一大堆补药说:“去拿药!”
  “哦。”我说。
  沙果果终于醒过来,睁开眼看到我的时候她的表情很惊讶,然后她很肯定地说:“是你救了我。”
  这是我第一次听她开口讲话,她的声音很好听,有音乐感。
  “是。”我说。
  “怎么救的?”
  “我从阳台上跳过去。”我说。
  她把眼睛闭起来,看上去很疲惫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又睁开眼,看着我说:“你怎么还不走?”
  “我等你说谢谢。”我说。
  她说出的话让我大跌眼镜,她咬着牙说:“我并没请求你救我。”
  NND,算我倒霉。
  我把一大堆补药放在她的床头,起身走人。
  西西还在跟我赌气,我打她电话她也不接。家里乱得我做什么事的心情都没有。傍晚我正在一边吃方便面一面看球赛的时候,门铃响起,我端着面去开门,发现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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