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冰朝吧台努了努嘴,隔着涌动的人群和明灭的灯光,我看见了坐在吧台上的老板娘,她依旧风情万千,手中端着一杯酒,将饮未饮,欲说还休,脸上漾着浅浅的笑意,笑容不同她为任何人所展露的笑容,而是写满甜蜜与幸福。在她的对面,是一个约摸三四十岁的男子,身着格子衬衣,中短头发,一只手握着老板娘的手,一边浅浅地啜饮杯子里的酒,那杯酒色彩缤纷,随时间流逝,渐渐消失,变成纯白,是老板娘调制的醉生梦死。这个男人,一定是老板娘所等待的那个男人。
他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老板娘笑着点了点头,他随即起身,径直走向舞台,他说:“我想唱一首歌可以吗?”他说话的时候,额头上细细的皱纹舒展,有令人安心的亲切。
我说:“可以。”
“麻烦弹一下《爱你一万年》。”
我点了点头,嘈杂的音乐停止,取而代之的是舒缓深情的《爱你一万年》,人群中有一瞬间的安静,当歌声响起来的时候,酒吧里所有的人齐声跟着和起来: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
他唱歌时深情而专注的看着老板娘,即便山水迢迢八千里路云和月,也隔不断他们的目光相接。
酒吧打烊之后,老板娘叫住了准备离开的我们。
老板娘向我们介绍了那个男人,明骏,他此前去尼泊尔住了一年,刚刚回到L市。老板娘显然心情大悦,给我们一人多发了一百块钱的工资,奖励我们今晚的演出。
刚出门,夏冰得意洋洋地对我说:“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是有好事吧。”
我识趣地说,“谢谢。”
夏冰斜着眼睛:“怎么谢?把那一百块钱分一半给我?”
李明耀插了一句:“靠!以身相许呗!”
“滚一边去!”夏冰恶狠狠地瞪了李明耀一眼,不屑的说,“我一直拿他当姐们!”
“我一直拿你当哥们!”我不甘示弱地回敬。
“姐们!”
“哥们!”
冯萧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哎……我说你们俩有玩没完,天天见面就斗,我提议我们大家AA去吃夜宵。”
“就知道吃!”尽管冯萧被集体鄙视,但还是不可抗拒地冲到了大排档。
“来,为了我们FISH乐队红遍全球干杯!”我举起酒杯说。
“为FISH乐队红遍全球干杯!”我们齐声地欢呼。
每个玩音乐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梦想,因此这也是我们共同的梦想,虽说遥不可及,但却是我们喝酒时绝好的借口。
西伯利亚寒流带着最猛烈的攻势,袭击了这座城市。
气温骤降,冬天真的来临了。走在路上,偶尔抬头看天空,心情会莫名的压抑。这座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上空,凝结着浓重而乌黑的云,被寒风缓慢地推移着。无风的日子,云层停在天空,低低的似要垂到地面上一样。
最初我尚可爱屋及乌,即便是缺点也可成为喜欢的理由,然而如今我一个人走在这片城市的天空下,觉得这座城市面目可憎。
一个人,一座城。当一座城里面有那么一个人的时候,这座城便是故乡。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13)
由此,我愈发的思念江城,从我离开的那一刻开始,我便已经将爱情遗落,我想一一去寻找。我开始掐着日子计算,还有三十三天就是末考,而末考完就会放寒假。
在末考之前,为了检验一下我们的英语成绩,外教老师发了一套试卷进行考试。
很惨,我的得分是五十八分。居然是不及格。
当老师念到我的分数时,全班哗然,很不幸,我成了三个不及格学生中的一个。
英语老师说,why?
我以整个学院入学的成绩,不过一个学期的时间,成绩居然下降到英语不及格。尤其英语,以前这可是我的强项。
我不敢面对她蓝色美丽得如一汪湖泊的眼眸,也不住在心底一遍一遍地叩问自己——why?
回首这一个学期的时光,失恋之后,我一直在颓废着,总是跷课,将时间挥霍在睡觉、游戏、唱歌中。
苏珊说:“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她用这具有中国特色的直译来勉励我。班级里面的同学发出轻微的笑声,她的幽默化解了我的尴尬。
周二的晚上,我和冯萧在公寓的电子图书阅览室对战《魔兽争霸》,我正被冯萧虐得死去活来,忽然,有人拍我肩膀,我一回头,是班长王宇翔站在我的身后,他微胖的脸上常常带着笑嘻嘻的笑容。回头的瞬间,手上的操作慢了一拍,中了死亡骑士的霜冻新星,光荣地挂掉了。
“好了吧,你看看你,拍我一下害我走神,挂掉了吧。”
王宇翔说,“挂掉了就别玩了,打游戏有屁用,今天星期二,晚上八教广场有英语角,一起过去玩不?”
我想了想,决定和王宇翔一起去英语角。他是看我英语成绩不好特地来叫上我的。
广场的詹天佑雕像附近已经三三两两地站了一群人,外教,留学生,本校生在一起用英语交谈。我旁边的那位同学,一句话磕磕绊绊讲了半天,对面的老外一脸懵懂,愣是没有听清他讲的是什么,我看了都觉得着急。
“Hi!”班长看见了苏珊,上前和她打招呼。
“Hi!”苏珊回应道。
我们三个人站在一起聊天,王宇翔经常来英语角和苏珊一起练习口语,围绕中国古典文化的话题聊得不亦乐乎,而我在一旁,有点像大灯泡,浑身上下不自在。我悄悄给冯萧发了一条短信,“十分钟后给我打电话,救命!”
十分钟后,手机铃声在我的期待中响起。我神色如常地接起了电话,将听筒的声音开到最大,冯萧在电话另一端火急火燎地说:“快点回来!寝室着火了!”
“什么?着火了!”在王宇翔和苏珊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前,我夸张得大喊大叫,旋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出。
我一口气跑到公寓的电子阅览室,冯萧还在继续对战魔兽,我扶着他的椅子,弯下腰气喘吁吁。
冯萧同情地对我表示慰问,“哥们,你至于吗?”
“冯萧,我觉得我们应该祸害下班长,让他以后可以跟我们一起打魔兽,而不是拖着我去英语角。”我说出了我邪恶的想法。
冯萧深表赞同。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在我们的耳濡目染以及有意识的引导下,王宇翔终于燃起了尝试的念头。王宇翔一玩之下,大大为其魅力所折服,经常和我搭档,对战冯萧,即便二对一,也常以惨败告终。不过,他自制力极好,从不沉溺,英语角一次不落。
深夜醒来,从窗户里面透进亮亮的光。
呵,竟然是下雪了。天空纷纷扬扬地飘着雪籽。窗台上,远处的房屋,树木,都已经覆上了一层薄薄的雪。连日暗沉的晦暗,一夜间被扫荡而光。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14)
我拥被而起,靠在床上,看向窗外的雪。时间尚早,众人皆自酣睡,万籁俱静,独我一人清醒,这冰天雪地,似不经意间闯入了美景且一人秘密独享。
一年前,我高四她高三,分隔在不同的城市。
我在教室里面低着头,做着永远做不完的题。偶尔抬起酸涩的眼睛,看向窗外的天空。天空暗暗的不见天日,看不到尽头,像是浓到无法涂抹的忧伤。
忽然,天空飘下细细的雪。
教室的气氛有细微的变化,同学纷纷抬头看向窗外,高四的生活如此的单调枯燥,一场雪足以点亮干涸的双眼。默默地看了一会,疲惫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随即低着头继续做着永远做不完的试卷。
那个下午,我不停地看着窗外的雪。那一场雪下得真大,在江城这么多年,我从未见过一场如此大的雪。
放学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向教室外面冲去。地面上已是厚厚的一层雪,深一脚浅一脚走过去,留下深深的脚印。
寝楼下的电话亭有女生在打电话,我等在电话旁边,带着颜晴送我的手套围巾,大雪落满了我的头发与眉睫。
她通话的时间真久,我也等了很久。我知道她一定是在给自己喜欢的人打电话,因为她脸上洋溢着足可将雪融化的明媚笑容。
当我打通颜晴的电话时,我兴奋地对她说:“颜晴,下雪了。好大啊。”
她在电话里面另一端说:“是啊,好大的雪啊。”
我们所在的城市相隔并不远,我们经历着同一片天空同一场雪。似乎再没有多余的言语,手握着听筒,听见彼此的呼吸声,然后同看雪花静静缤纷。
是不是所有恋爱的人都是这样呢,愿意将生活里每一个美好的细节与对方分享,无论这个细节多么的渺小或者微不足道。
身边有人匆匆向教室走去,夜自习的铃声响了。挂断了电话,我向教室走去,刚迈开脚步,却直直地扑倒在雪地——在雪地里面站了那么久,双脚已经冻僵了。
想起这些,我揉了揉窝在被子里面的双脚,此刻它似乎也随着苏醒的记忆隐隐作痛。
直到听到有人说“下雪了呀”,才发觉不知道什么时候寝室里面的同学都醒了过来。早晨没有课,一个个躺在被子里不愿起床,撑着额头看雪。
“余言,余言!”是夏冰在楼下叫我。
我下床走到窗户旁边,夏冰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戴着一顶帽子和毛茸茸的手套,系着长长的围巾,只露出光洁的脸庞和乌黑的眼睛,暴露在空气外的双颊被冻得微微通红。我打开窗户,探出头问:“干么?”
她招手喊我:“下来!下来!”
我打开衣柜,翻找衣服,不经意间翻出了白色的围巾和灰色的毛线手套,那是颜晴送我的,我愣了愣,将围巾和手套塞在角落里,穿了一件毛衣一件外套出门了。
夏冰双手捂着脸颊,嘴里面呵着热气,埋怨地说:“怎么才下来?我都快冻死了。”她的脸颊和鼻尖红扑扑的一片。她上下打量了我的穿着,“穿这么少,要风度不要温度啊。”
我笑了笑,不做解释,问道:“叫我干么?”
她扬了扬手中的相机:“拍照啊。”
并肩走在路上,路面上的雪有些薄,一路走过,脚印只是浅浅的印在地面上。冷风一吹,就开始不停地流鼻涕。
相机一路闪个不停,银色的树木,巍峨的山峦,干净的街道,这座城市的冬天就这样以零碎的场景装进相机,连同身处在这些景色里的我与夏冰。
道路旁边店铺的橱窗上贴着圣诞老人的头像,穿着大红色的衣服在冰天雪地里笑得耀眼又灿烂。我进了店里面,准备挑些圣诞礼物送人,一眼看中了圣诞帽,买了五顶,我付完钱就拿了一顶给夏冰,“喏,送你的圣诞礼物”。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15)
她戴在头上,对着柜台上的镜子臭美地照来照去,她走到围巾的柜台前说:“那我也回赠你礼物吧。看你没有围巾和手套,我今天就大出血送你一个吧。”
“真难得,可以收到你的礼物。不过还是不要破费了,我自己有,只是不想用。”
“嘿嘿,刚好省了。”她顿了顿,毫不在意地说。
剩下的四顶圣诞帽,回到寝室,一人分了一顶。
这个冬天我一个人过圣诞节,唯一收容自己的是比冬天还要冷的回忆。
考试结束后,大家都归心似箭。毕竟,都是第一次离开家这么久一直在外地读书。第二天,我随着拥挤的人流挤上火车,奔向回家的旅程。
火车驶离城市,穿行在黄土高原上,荒凉的黄土地上,沟壑纵横的大地伤口,被皑皑白雪暂时掩盖。
二十三个小时后,火车停靠在江城车站。
站在熟悉的街头。凌晨五点,晨光熹微,日间最繁华的街角,此刻也安静如在睡梦中。
我的家乡没有下雪。我沿着街道踽踽独行,寒风吹在脸上犹如刀割。
一辆空无一人的早班公交车晃晃悠悠地停在街边站台,我毫不犹豫地上车,坐在临窗的位置,公交穿行在早安的城市,途中的场景,让蛰伏的记忆开始鲜活。
音乐喷泉,我和她一起从飞溅的水珠下穿过。
街心广场,她在这里送了我一条手链。
杨柳河岸,我和她相互依偎着一直到天亮。
绿荫书吧,一起翘课窝在沙发里面看书。
……
在这座到处充满记忆的城里,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想起与颜晴有关的记忆,挥都挥不散。
穿越半个城市,公交车停靠在终点站。
我在路边的小店吃早餐,热干面,糊辣汤,这些都是在L市吃不到的。店里面的老板,忽然乐呵呵地冲着我打招呼,“回来啦?”
高中三年经常在这家店吃饭,高四的暑假,在去L市读大学前夕,我和颜晴走在熟悉的街头,中午在这家店吃午饭。
小店里小小的电视机里面正在放刘若英红极一时的《后来》,我们两个人默默地听:
桅子花,白花瓣
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
爱你你轻声说
我低下头闻见一阵芬芳
那个永恒的夜晚
十七岁仲夏你吻我的那个夜晚
让我往后的时光
每当有感叹总想起当天的星光
那时候的爱情
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而又是为什么人年少时
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在这相似的深夜里
你是否一样也在静静追悔感伤
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
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永远不会再重来
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
记忆在这一刻宣泄而出,心和回忆抗衡,最终一败涂地。二零零四年,我一个人在网络上看刘若英台北小巨蛋演唱会的视频,她大声地喊道,“后悔的人跟我一起唱后来好不好?”我在电脑面前傻傻地跟着唱,泪流满面。
没放假的时候天天渴望着放假,等到真正放假了,才发现在家如此的无聊,又日夜盼着早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