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老公,谁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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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老公,谁先上-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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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兰本就没什么力气,胃也疼,胳膊也疼,浑身都疼,所以一靠上孔凡清的肩膀,她就舒服的不想动,嘴里满满的还是血的味道,咸咸的,她心虚的松了口,低头一看,他的胳膊也是瓷白的肤色,她的牙印不偏不倚,刚好印在最中央,她咬的很深,周围一圈已经隐隐能看到里面的血肉,血流了出来,不难想,刚刚她咬的时候,他有多疼。

但他一声都没哼。

抓着她的手,丝毫没有放松。

为什么,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心底酸酸的,她看着他按下楼层的按钮,中途到三楼的时候,电梯开了一次,要下楼的人看到电梯里的景象,吓得站在门口半天也不赶紧来,孔凡清紧了紧揽着她的胳膊,在那人异样的眼光下按了关门键。

他们这个样子算什么?

情人?还是朋友?嘴角泛起一抹苦笑,她知道自己的心已经一点点向他偏移,那种不受控制的感觉就算在前世面对Farrow的时候也没有过,那么强烈,那么的让她无法拒绝。

她明明拼尽了全力的推开他,可他为什么还要一次再一次的在危急关头出现在她的面前。

每一次,那种无力又无法抗拒的感觉,都让她羞辱的要疯掉。

她怎么可以对他动心,他……明明是……

按了密码锁,孔凡清打开房门,却看到林若兰还愣愣的站在门口,苍白的脸上满是泪痕,他眉头紧皱,薄唇抿成一条线。

“我要回自己家。”她在门口低头站了半天,刚一开口,便吐出一句气死人的话。

孔凡清觉得额头突突直跳,他强忍着大吼的冲动。没有说话,谁知林若兰似是铁了心,低着头,躲着他灼人的视线,继续开口。

“谢谢你带我进来,不过,房门,我记得密码,这次不会被锁在外面……”

林若兰猜得到,孔凡清此时的脸一定黑的可以,所以她低着头,不看他,用尽了全身力气说完最后一句话,她便踩着鞋跟有些变形了的高跟鞋,转身打算逃。

但,男人的敏捷度和力气永远都比女人更胜一筹,更何况还是个浑身是伤,一天没吃饭的女人。

这一次,他并不仅仅是拉住她。

看着眼前突如其来的胸膛,林若兰傻了。

“我……”

“闭嘴!”刚吐出一个字,便被对方满是火气的怒吼打断。

胃痛的人,火气很大,被吼得很委屈,不服气的想要继续申诉。

“我……”

然而,这一次,孔凡清没有给她再说话的机会。

茶的味道,很浓。

林若兰这次是真的傻了,看着眼前突然变大的脸,还有唇上突如其来的温热。

她的大脑全面当机,许久,都是一片空白。

这是个浅尝即止的吻,满意的看到林若兰呆愣的表情,孔凡清并没有停留太久,便抬起头,对上她的眸子,深蓝色的眸底火气不减,声音却是出乎意料的轻柔。

“乖一点。”

林若兰被他话语中的关怀和焦急惊呆了。

他……是在担心她,真真正正的担心她?

嘴唇上还有淡淡的茶香残留,林若兰忍不住抿了抿唇,低垂的脸腾的一下红了。

就在两个人僵持的时候,忽然,孔凡清的手机响了起来。

孔凡清没有放开抱着他的手,看到屏幕上的号码,眉头顿时皱得更紧。

电弧一接通,他便忍不住火大的怒吼:“你死哪去了!”

电话那头顿时一阵沉默,这是李尚歌第一次听到孔凡清爆粗口,居然连生气都忘记了,傻傻的对着电话问道:“你……是谁?”

孔凡清忍着揍人的冲动,一字一顿:“你说呢?”

李尚歌被他冷冷的三个字冰的如梦初醒,放弃打趣他的想法,赶忙如实报告。

“你们楼下的密码锁,我按了半天按钮你也没给我开,拜托,是你火急火燎的叫我过来,干嘛又半天不开门?”

李尚歌淡淡的一席话,顿时让孔凡清呆住了,瓷白的侧脸上浮上可疑的红晕,他拉着林若兰往屋里走,在门口的开关处用力按了一下,便不等对方回话便挂掉了电话。

半天,该死的,哪有半天!

经过刚刚那一吻,林若兰再也不敢逃,只好乖乖的跟在他身后,进了屋子,坐在沙发上,屋子里的气氛静谧的紧张。她红着脸,坐立不安,偏偏又是这个时候,肚子里咕噜……的一声,抗议的丝毫不容人忽视。

孔凡清也有些尴尬,坐在一旁眼神飘来飘去,想说什么,到嘴边又讲不出了。

刚刚那一吻所触到的软绵的感觉,令他很迷恋。好吧,他承认,他回味无穷,又怎样。懊恼的抚额,就在两人都尴尬不语的时候,门铃终于响了。

“啊,凡清,你的手怎么了!”李尚歌刚一进屋,便瞥到孔凡清胳膊上泛滥的灾情,不由得惊呼。

“我没事。”孔凡清眉头皱得死紧,略一侧身,便将手臂上的伤口挡住,转身往屋里走。

李尚歌一进屋便看到了那抹沙发上的狼狈身影,本以为刚刚的疑问就找到了答案,刚想打趣两句,但仔细一看,那话便哽在了嗓子眼。

如果不是那双眸子太过熟悉,他差点认不出。这个浑身血污,泪眼朦胧,狼狈不堪的女子居然是林若兰?

看到孔凡清阴冷的表情,李尚歌决定将涌到嘴边的疑问原路吞回去。虽然他真的很想知道,她是怎么伤成这样,又是怎么跑到孔凡清这里的。

不过嘛……

“刀口黏住了衣服,凡清,拿剪子给我。”李尚歌面色凝重的查看着林若兰的伤口,伤口比他一开始想象的还要严重,虽然他不知道林若兰在做模特,不过看这个伤口,是个女孩子都会伤心吧,毕竟……很可能会留疤。

意识到李尚歌口中的凝重,孔凡清眉头皱的死紧,递过剪刀,看着他剪开林若兰胳膊上黏住的衣服,伤口微微一扯动,林若兰的脸就越白一分。李尚歌试图将那块黏在伤口上的衣物扯下来,谁知刚拽了一小块,便听到孔凡清略带焦急的阻止。

“别拽了!该死,去医院吧。”

李尚歌不解的看向他,只见他眉头紧蹙,瓷白色的脸上满是焦急,他顺着孔凡清的目光看去,只见林若兰脸色苍白的可怕,那干涩的嘴唇上,有一抹红艳的色彩。

她……很疼。

但她连哼都没哼一声,而他这个医生,居然大意的没有注意到!李尚歌没由来的有些愧疚,“对……”道歉的话还没等说完,只见孔凡清早已先他一步将车钥匙扔给他,走上前,将半靠在沙发上的林若兰打横抱起,“你开车,现在就去手术室。”

孔凡清将林若兰放在后座,自己坐到了副驾驶,这让李尚歌有些意外,到了医院,林若兰下了车,李尚歌还以为孔凡清会跟着去手术室,谁曾想他淡淡的说了句:“先交给你了。”说完,便开着车走了。

他本还想叫孔凡清去处理下手上的伤再走,毕竟走到哪都带着一块‘手表’,会不会太丢了人了点?

看着怀里脸色苍白的林若兰,李尚歌越发的不解了。这两个人……搞什么鬼?

手术的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李尚歌真不知该如何形容眼前的女子,他从没见过一个女子可以倔强坚强到如此地步,打麻药,她没有哼一声,看见针线,她明明吓得手都抖了,居然咬牙一声不哼的坚持到最后。

他从没见过一个女子,对自己这么狠。

意识到她唇色不正常的苍白,还有不时捂胃的动作,李尚歌在手术后,忍不住有些担心的问道。

“你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

林若兰咬牙摇了摇头,看他将手术线剪断,抬起苍白的脸问了句:“完了吗?”

“嗯。”李尚歌点点头,开始收拾手术器具。“这段时间别沾水,不要剧烈运动,一个星期后过来拆线,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林若兰眉头已然皱着,不知是因为疼还是怎样,她暗暗盯着左手包着纱布的地方,许久,才问道:“会……留疤吧?”

李尚歌皱了皱眉,旋即,叹息道:“嗯。多少还是会留,不过,好好养养,说不定疤痕会浅到看不出。”

林若兰听得出他话语中的安慰,暗暗捂着左手,走下手术台,临走前还不忘对李尚歌说道:“这么晚,麻烦您了,手术费我会付两倍。就一起算到我父亲的住院费里吧。”

正在收拾针线的李尚歌听到这句话,动作一僵。许久,才无奈的勾起一抹笑。

这个女子,还真是跟孔凡清天生一对。

不亏欠别人,不同别人示弱,倔强的几乎要呕死人的性子,简直跟他相称到不行。他真不知道,对待这样倔强的女子,要有多么细致温柔的心才能发现她隐匿在心底深处的伤口?要有多么深沉的耐心和宽广的胸怀,才能包容她脆弱无助,却又伪装坚强的心。

林若兰不想让王叔看到自己的伤,王叔最近一直照顾林资业,她不想给他增加负担。

步伐蹒跚的走出医院的大门,她找了个灯光昏暗的角落,坐在楼梯上,看着自己纱布包满的胳膊发呆,胃疼的似乎有些厉害了,她没有来的开始想念,昨晚在凌香阁吃的那碗莲心粥,还有哪壶放了栤糖和蜂蜜的老林山泉。

下唇已经咬烂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咬了下去。

眼泪顺着脸颊流进嘴角,她将脸埋进膝盖里。只是哭一下下,应该没关系吧?

天知道,她是多么期待澜歌的走秀。

前一世的遗愿,本想这辈子达成。

一个星期后不论伊语嫣最终的决定如何,她……都没办法参加走秀了。

好不甘!

真的……好不甘心。

她喜欢站在舞台上的感觉,也喜欢舞台下化妆换衣服时的紧张感。模特是她前生经营了一辈子的事业,就算重生变成了林若兰,她还是本能的朝着模特的方向走,因为她真的很热爱这个职业,身材不够好,柔韧度不够,没关系,她练。在拼命努力了一个月后,她终于有机会参加伊语嫣的走秀。她从不怀疑自己的优秀。就算变成了林若兰,东方女王的自信和霸气也从未减少过一分一毫。就算她打算开创自己的工作室,她也从没想过要放弃做模特的想法。

但现在……巴掌长的刀疤,相当于断送了她的模特生涯。

接近Farrow最好的办法,就是参加他的走秀,现在也没办法实现了……

从不流泪的人,不是没有眼泪,只是没有哭的理由。

所以,当眼泪一旦开始掉,想要收就没那么容易了。

哭得越凶,她对周围的敏感度就降低一分,甚至连空气中一点点飘过来的莲心粥的香味都没有注意到。

不知哭了多久,林若兰抽了抽鼻子,从膝盖中抬起头,眼睛经过眼泪的洗礼,越发清明了几分,她吸了吸鼻子,鼻子堵堵的,有些难受,她刚想用衣袖擦一擦,谁知,就在这时,一条洁白的方帕从旁边递了过来。

林若兰傻了。

盯着那条方帕半天,她的视线渐渐下移,一点点往左,果然,那抹熟悉的‘手表’,周围的血已经结痂,但那圆圆的牙印,依然清晰地十分引人注目。

一股热血冲上脸颊,林若兰的脸更红了。

他……不是走了吗?

“我不想给一个二十二岁的小孩擦鼻涕。你可以更丢人一点。”清清冷冷的声音从身侧传来,毫无疑问的让林若兰气的炸毛,一把夺过那条白色方帕,放在鼻尖,用力一擤。

小孩,鬼才是小孩!

鼻子通了,林若兰喘了两口气,这才发现,空气中甜甜的味道,竟是这么的熟悉。

整个人忍不住愣了,直至看到那碗放到她面前热腾腾的莲心粥,她呆怔的看着,许久,才发现,鼻子,又堵了。

看到她盯着那碗莲心粥,许久,都不曾动一下,孔凡清忍不住皱了皱眉。看着她打着纱布的左手,沉思了片刻,最终,打开那碗莲心粥,拿出一旁的简易汤匙,舀了一勺,送到她的嘴边。

林若兰没想到孔凡清那个看上去清冷如水的男人居然也会有这么温柔的一面,看着那勺送到嘴边的粥,腾腾的热气,熏得她眼睛有些湿,在眼眶被水充盈的前一刻,她忽然张嘴,含住了那个汤匙。

孔凡清淡淡的松了口气,果然是手不方便,暗暗松了口气,他想收回汤匙再舀一勺,却发现汤匙被对方咬在嘴里,根本没打算还给他。

微微抬眸,果然对上林若兰那一双倔强的眼,没由来的让他想起自己在纽约喂过的一只流浪狗,当然,那时被咬住的不是汤匙,是他的裤腿。

嘴角忍不住泛起丝丝暖暖的笑意,而林若兰却在看到那抹笑意的时候,忍不住失了神。

他笑起来……好美。

咬紧的牙关没由来的松了松,孔凡清没想到自己会看到她这样的表情,红红的脸颊,微启的双唇,迷醉的双眸深处,那抹身影……是他。

一直清冷无波无欲无求的心,没由来的,就被这样一个小小的表情讨好,四目相视,他笑得更深,这一次,在喂她之前,他决定先喂饱自己。

巧妙地避开她受伤的左手,小心的环过她的肩膀,他的吻,轻轻柔柔的仿佛一朵盛开的桃花,懒懒的落在她的唇上。

她承认,她被迷惑了,被他笑着的眼,被他如画的面容,恍如一树春日桃花,暖暖的,柔柔的,懒懒的开在午后,洒下一地温柔。

本以为这一次的吻会想刚刚一样,蜻蜓点水一点而过。

然而,她错了。

唇齿相依,相濡以沫。

她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在他的主导下,她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

莲心粥甜甜的清香还没来得及散去,已然被他在勾起,将这场暧昧而又美好的盛宴推至极致,有人说接吻是一对恋人的灵魂最接近彼此的时候,是灵魂的华尔兹。以前曾跟Farrow在一起的时候,她一向不喜欢他深吻的感觉,她觉得那种感觉很恶心。可现在,她非但不厌恶,反而心跳加速,忍不住跟着他的动作起舞。

意识到她只吃了一口粥,孔凡清并没有贪恋许久,尽管第一次品尝那种美好的感觉,很难有人适时而止。但他考虑到她的身体,所以当她还沉溺其中的时候,孔凡清早已抽离,在她的唇边印下温柔一吻,淡然离开。

这是林若兰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能【文】如此收放自如,她还能感觉到自【人】己心脏飞快的跳着,他已然恢复了平【书】时那般淡漠的表情,拿过一旁微热【屋】的莲子粥放在掌心,察觉到掌心的温度,他这才舀了一勺,送到她的嘴边。

她早被他那一吻搅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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