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书什么的都放我车上,我今天要去跑工厂,等会你得自己回去。”
到了体育馆又是乌泱乌泱的人,兰塞琳拽着抱着书的梅罗就往人堆里挤——这次说什么他也不让人帮忙拿东西了,不知道是不是由于青春期少年微妙的自尊心。
一路上也不知是谁打招呼,挤得晕头转向只得一直呵呵笑。
“带小孩来报道啊?”“是是是。”“一个人辛苦啊?”“唉可不是吗。”“刚刚大门口堵的也是真够呛。”“对啊我车停那等半个多钟头呢。”“家里大人没来啊让姐姐领着来?”“大人有事嘛我闲着。”
……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觉得一个黄种人和一个白种人是姐弟。
好容易挪到分发点,一小姑娘——兰塞琳应该叫姐姐的那种——看起来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看见她拉着梅罗,眼睛疲惫地眨了眨,挥了挥手:“这位姐姐唉,你找错地方了,这边是男生,女生在那边。”
“……我是男的!”梅罗无语。
“姐姐你别纠结了给他拿个160的就行了,也不是所有bobo头的人都是女孩子啦!”兰塞琳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吵的发懵,也不知对方听到没有扯起嗓子就喊了两句。
小姑娘一愣,就拿了套衣服随便塞进了她手上。
从体育馆那种人挤人的地方出来后两个人都仿佛觉得自己重获新生,梅罗吐口气就要掏巧克力。问题是十几门课的课本加练习册高高一摞真是摇摇欲坠,他保持平衡尝试很久也不得其法。兰塞琳看不下去伸手帮他从兜里拿一板剥开包装纸塞嘴里去了。
“你每天到底带多少巧克力在身上?”拿的时候顺手摸了摸里面的东西兰塞琳震惊了,“我至少摸着了四块!”
“能带多少带多少吧。”梅罗嘴里咬着东西含含糊糊地说,“不补充高热高糖的东西脑子不够用的。”
“吃这么多也不长胖。”兰塞琳嫉妒地摸了一把他骨头突出的肩膀。“快去教室啦——哎哎,书给我书给我,你还真想抱着这玩意搭车啊?”
兰塞琳抱着书看着梅罗走进教室,又在外面张望了一会儿。
他进教室时里面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又猛然爆发出一阵窃窃私语——也许为人种,也许为脸?
身后两个应该是初中就认识的小男生一个对另一个说:“我操,牛逼啊!你刚刚看见了没?”
“看见了看见了,我也想去八班……”
“真是好狗运啊那个班的男生,金发碧眼美少女!”
……嗯,收回前言,大概是为了性别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保护你
计数,告白3hit
☆、脸和脸和脸,还有身材和身材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主要是梅罗在学校的一些事情,有尝试用第三人视角来描写,总感觉不是很成功……放心程序他就是个龙套!他是直男!
程续是今年F大附中高一的一名学生。
当然他不是这个传闻中“全S市的富二代都聚集在一起”的高中里富二代的一员——要知道就算是S市,普通人也还是占了大多数。
程续既不高,也不帅,更不富。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如果一定要在他身上找出什么闪光点的话,初中每次考试都在年级前十勉强算一个。不过在F大附中,除了聚集着高富帅与白富美之外,学霸和学神也跟菜市场的大白菜似的随处可见。
像程续这种普通人,大概在这种卧虎藏龙的高中也就只能默默无闻地度过三年然后滚蛋吧。
直到报道那天进教室之前,他都是这么认为的。
然后,他就被命运的转折糊了一脸。
《卡萨布兰卡》里,男主角这样诗意地说: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市,每个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酒吧,她偏偏走进了这一间,走进了我的生命和爱情。
程续说,这个城市有那么多高中,每个高中有那么多教室,教室里有那么多人,那个闻名全校的外国美少年偏偏跟我进了一个班,又成了我的同桌,从此开启了我被人嫉妒的高中生涯。
——我同桌是个男的啊!虽然他金发碧眼但是他是男的啊!虽然他身高一米六体重不到九十斤但他真的是男的好吗!被全校的男生嫉妒是个什么情况!被男的嫉妒也就算了为什么女的也嫉妒我!我是个男的你们看不出来吗!我是直男啊!
军训第三天,早上到校看见同桌那张金发碧眼唇红齿白的妖孽脸,普通人程续表示他心里堵的厉害。
“你这几天军训的怎么样啊,还习惯吗?”回家路上兰塞琳一边开车一边问副驾驶上的少年。
“还行。”梅罗回答,“对体力的要求其实并不是很高。”
“不,我的重点不是这个……”兰塞琳有点郁闷,“不热吗,你,明明这么怕热?”
“教官说今年温度太高了改在室内训,加强拓展训练什么的。”
这叫连老天都帮他吧?没有成功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兰塞琳狠狠踩了一脚油门。这时眼角余光瞥见梅罗正翻着数学书,不由大吃一惊:“你居然预习课本……”
“我在这边有语言障碍,预习是必须的吧。”
“问题是你又不参加高考!”兰塞琳表示不能理解学霸的思维,“你两个月之后就可以回去了好吗!”
“即使只是暂时的,我也要成为第一。”
想起自己浪荡随意的高中生涯,兰塞琳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愧疚。
回家的路上,程续卖力地骑着自行车。
他的家在这个城市最贵的那条街……旁边的普通居民区里。出了小区大门直走两千米就是这一片有名的富人公寓,富人公寓斜对面五百米就是某个高级卖场,地上商场地下超市,是一个玻璃杯卖两千一盒番茄六十起的地方。
他有很多校友住在那里,比如说他某个金毛同学。但有更多同学只是和他一样每天骑着自行车上学放学,或者挤地铁挤公交。
突然说这个不是因为仇富之类的理由,而是他骑自行车路过那个高级卖场的时候看见了他新鲜出炉三天的同桌。
正式介绍一下他的同桌好了。
同桌是个白种人,名字叫梅罗,据说这个名字是非常简单粗暴地把他的英文名直接音译了一下的结果,“给我起名字的人说反正中国有梅这个姓。是真的吗?”
他认真想了想,说:“是真的吧。”反正,梅兰芳也姓梅,所以大概……没问题?
当然梅罗在短短开学三天之内就闻名全校并不是因为他是个白人——s市这种大都市,走在路上看见外国人也还是不稀奇的。
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
是的,他的同桌梅罗,有着齐肩的金色直发,孔雀绿的眼睛,五官长得跟3D捏出来的一样标准,虽然身高只有一米六,但是四肢修长,穿着一样的军训服站在一起,人家是野性难驯的美洲豹,他们就是小区门口穿着迷彩秋衣的保安。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在跟梅罗做了三天同桌之后,程续只感受到了这个残酷的现实。
继续说回现场。程续看见了梅罗从某卖场里出来的时候还犹豫了下该不该上前打招呼,然后果断为自己没有上前当灯泡庆幸了。
梅罗单手抱着超市购物的纸袋出来——插播下那个超市真的超贵——另一只手在衣服兜里掏着什么,大概是没找到,因为他一脸懊恼地拿出了一团锡箔纸扔进了一边的垃圾箱。
是在找巧克力。程续判断。
他的这个同桌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低血糖,啃巧克力不带歇的,基本除了绝对不能吃东西的站军姿,其他时候他嘴里绝对叼着一块。估计有轻微的成瘾症状,他要是吃不着气场就会很暴躁。
后面跟出来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程续见过,每天接送梅罗上学的人。现在仔细一看还是个美人。穿了高跟鞋都得有一米八了吧……黑长直肤白胸大腰细腿长的,追上来看梅罗没巧克力了,笑着从包里拿了一块出来剥了包装纸给他喂进去了。
梅罗一脸不爽地叼着巧克力,女人笑眯眯说了什么,他迈开步子转身就走,走两步又别别扭扭地停下来等人追。女人踩着高跟鞋紧赶慢赶的,追上了之后拍了拍他的头,发现还在闹别扭,又轻轻搂了搂他的肩膀。
梅罗乖乖跟着她走了。
程续原本以为那个女人是他家长的秘书或者是他们家的保姆之类的,现在看起来是他太天真了。
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啊!这种互动和氛围,根本不可能是任何纯洁的男女关系能达到的吧!
这人根本就是人生赢家啊可恶,长得帅,家里有钱,还有这么好看的红颜知己!……等等,他每天都是被这个女人送来学校的,该不会是被包……?
不要想了程续!这么好看的妹子!被包也愿意啊!跪求被用金钱羞辱人格!何况人家根本都不会看你一眼……野性难驯小猎豹和迷彩秋衣大保安的差别远了去了。
看脸和脸和脸,还有身材和身材。
“喂,我说,那个男生刚刚好像在看这边,看你吗?”兰塞琳笑着问梅罗,结果对方还是不理她。
“喂喂我说你有必要那么小气吗?不就是刚刚说想起你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穿的还是我的衣服,你至于气这么久?穿我的衣服就有这么丢人?我给你的衬衣可是男装175你有什么意见啦!”
“……我生气的又不是这个!”梅罗转过头怒瞪她,“为什么你一定要加一句‘但是不要紧反正你也长了一张妹子脸没人觉得奇怪’啊!我长得这么娘吗就!”
“仔细思考一下,少年。”兰塞琳一脸沉痛地单手扶着他的背,“仔细想想,以前,你上街的时候,你们国家的街上的男人或者女人,都是用什么样的眼神看你的。然后你就清楚了。”
“毕竟你是英国人。”
“那只能证明我很gay又不能证明我很娘……够了。”发觉自己被带沟里去的梅罗不想在这个(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老生常谈的问题上纠缠下去了,一秒切换话题,“我觉得那个人在看你。看他那对我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真是……等等,那个好像是我同桌?”
“够了你,连自己同桌都认不出来,欧美人对亚洲人脸盲这事原来是真的啊?”
“正确来说不是脸盲,是因为以前很少接触所以不能准确辨识一种不常见人种特征的现象。”
“我说那你每次在学校门口认出我靠的是啥,车牌号吗?”
“关系亲近的人还是能记住的,毕竟天天盯着你这张脸看。”
“你这句话的萌点太多了让我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嘲讽好,是我和你关系亲近还是你天天盯着我看?”
“啧,随便你。”
不天天盯着她看还能盯着谁看啊,屋里又没别人,难道看不时跑到他们家里来的咪咪吗。
这女人是不是傻。
☆、待我长发及腰
09 待我长发及腰
很多年前,哦,也没有很多年前,三年前兰塞琳刚上大学的时候腾讯公司正式推出了QQ空间功能,与同年新浪推出的博客功能一起迅速成为了网络文艺青年的两大集散地,并在他们之间分了类。
博客党后来进化成了微博党,一大批文艺青年从博客开始一步一步逐渐实现了自己的文字梦——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空间党依旧是空间党。
当然说这么多不是为了在博客和空间之间分一个高下,毕竟空间作为一个更加贴近群众(换句话说逼格没那么高)的载体,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比如,流传范围广,再比如,流传范围特别广。
比如这一句: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彼时兰塞琳还正全心投入上一段恋情,也是她的初恋。对方是大她两届的学长,外貌英俊作风体贴擅长运动。兰塞琳当初还是个刚进大学的新人,父亲哥哥都没时间管她,虽然她理智上知道他们爱她,然而却并无被爱的感觉。
独自一人生活多年,仿佛生下来就这样会保护自己,早已习惯处理各种麻烦,无人可以依靠的过往让她随时随地都处于强烈的危机感中,对男对女总是尖锐又咄咄逼人,盖因本能的自我保护性让她没有温和的余裕待人。
虽然外表强势,某些地方依旧懵懂天真。本应最敏感最适合早恋的青春期被她在何静的通信中度过或者沉浸于书本——她那时尚且还做着能够成为物理学家的梦。所以人生前十八年,兰塞琳竟无任何被爱的经验。
三年前何静为她做了件傻事:她用能上全国最好大学的分数换来了s市这所大学的通知书,就为了名正言顺和兰塞琳见上一面。
见面后她们坐在草地上,咬着冰棍从诗词歌赋一直扯到人生理想。
彼时何静手执小木棍指天画地:“我要找一个聪明,帅气,冷酷,温柔,偏执又万能的人来爱我,爱我如骨血如生命。”
兰塞琳听了只笑笑:“真有这么一个人出现,肯让你爱就好了呀。”她把下巴埋进膝盖上的牛仔布里:“我只想要一个少年,能带我走。”
兰塞琳对于爱情的幻想那么卑微,她只想从那些身不由已的选择中脱身而出。不想到家里公司工作,想成为研究星星的人。被现实强迫着选择之后她心中是有怨气的,不管表面怎样坚强,她内心最隐秘的愿望还是能有一个人来带她走。
那时她还不能坦然说出,你以为你有选择,其实并没有的。
一个刚进大学的新人,美丽,高挑,家庭富裕,同时极度渴望被爱,还有什么条件比这更吸引人呢?
季航就是那时看中了兰塞琳。
他开始频繁和兰塞琳偶遇,图书馆,食堂,操场。每次相见必定衣着妥帖笑容温暖谈吐得体只为与她认识。他也曾在深夜为她买过面,下着大雨送来过冒着热气的蛋挞,打着电话为她读普希金的情诗。
“你最可爱,我说时来不及思索,而思索之后,还是这样说。”
大概是那天的月色太温柔,季航的声音轻易撬开她封闭多年保护自己的外壳,她竟被感动得落泪,为诗,也为那被爱的错觉。
她学着温和微笑,学着对一个人敞开内心,学着成为一个更温柔更值得爱的人。
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谎言。季航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