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世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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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世仙皇-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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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知世上武技,也如灵草那般,分凡、玄、地、天四阶,每阶又分下、中、上、极四品。但这只是俗物,武技之上,还有神通一说。



  而这《妖魔诀》正是神通之列!



  常人若有机缘得一门神通,已堪称奇遇中的奇遇,但跟这门神通的来历相比,更恐怖的是它的来历……阎罗仙子!



  众所周知,阎罗仙子早期名震南疆域,凭借的,便是这《妖魔诀》。



  对秦风来说,更令他欣喜若狂的是,传闻阎罗仙子并非人类,而这《妖魔诀》所走,正是神魔炼体流!这可真是刚想睡觉,便天赐枕头。



  只需得到这《妖魔诀》,那这趟便是不虚此行!



  重生之后,他功法秘籍完全遗忘,但心得体会、个人悟性是不曾改的,任这《妖魔诀》如何难练,也自信能找到修炼法门,将其威力发挥至最佳!



  至于这方怪异血池,可有可无,保险起见,能不碰最好还是不碰。



  等等,若此处藏有《妖魔诀》,那这里岂非是……真阎罗遗迹?至于断壁崖那个,自然是假的。



  秦风畅快一笑,痛快!



  正在此时,白影一闪,小雪狐已自秦风手中夺走秘籍,并且还顺势一脚,直接将秦风踹下血池。



  “小狐狸,你好歹尊重下我的人权啊啊啊——”



  这便是秦风脑中最后一个念头,方入血池,他脑袋便似炸开一般,耳畔响起炸雷般的巨响。



  砰!砰!砰!砰!砰!



  这巨响并非只是魔幻,而是切身实际体会,也不是来自他出,而是自己的身体。



  他瞪着眼睛,双瞳起了变化,视线之中,周身细小毛孔竟变得宛如拳头,落入血池瞬间,诸身所有毛孔全都张开,殷红鲜血飞速钻进毛孔。



  嘶!



  他双瞳血红,只觉身体要炸开一般,鲜血顺着毛孔进入诸身七百二十个穴道,在奇经八脉、正十二经中横冲直撞,简直要将秦风撕裂开来。



  死!



  再这样下去,真的会死!



  这便是秦风脑中唯一的念头,起初他还任由鲜血进入身体,但不久之后,却猛地发现,若是任由它自行流转,自己必定会爆体而亡。



  不能死!



  绝对不能死在这里!!



  秦风心中发狠,猛地咬牙,竭力忍受刀绞般巨痛的同时,还依着以往经验,炼化这无尽鲜血,引导其进入正确位置。



  正确位置在哪儿?自然是丹田所在。



  那殷红鲜血仿佛通灵,自是不甘不愿,但秦风何等心性,一旦决定,便是一往无前,管他如何疼痛,又管他脑中那凄厉嘶吼。



  嘶!



  一丝清凉气息出现,紧接着,这股清凉气息化为实质,融入到秦风的经脉细胞中。



  真元!



  秦风欣喜若狂,武道九重天所修乃是内气,踏入凝气境,则必须吸收天地元气,再将内气化为真气,而若要成为通玄境强者,所需仍是天地元气,但却必须将真气化为真元。



  真元,是所有成为通玄境强者的必经之路。



  体内出现真元,这岂非是说自己可以一跃成为通玄境强者?这玩笑开大了吧?



  事实证明,秦风的确是想多了,那清凉真元气息只出现了一次,此后便再没任何反应。略作思索便想明白,这大抵便是传说中的真元淬体。



  百余年前,南疆域曾出过一位惊才绝艳的妖孽天才——“剑神”燕九,早年只是凝气境六层,便凭借手中一柄利剑,尽败云梦国高手,通玄境下无敌手。



  据传,这燕九便是奇遇不断,经过真元淬体的,而一旦经过真元淬体,便能一举跨入凝气境!



  发了,发了,这回是真发了。



  半个时辰之后,体内鲜血终于平静下来。与此同时,秦风竟意外发现,丹田位置竟然出现一个豆大的金丹!



  那金丹变换无方,有时为液体,有时又为固体,有时甚至消失不见,但秦风却能明显感觉到它的存在,显然是变换成气体了。



  大功告成!



  秦风跳出血池,大口喘气,回过头,惊奇的发现,几吨血池竟变得澄澈无比,显然是给自己炼化了。



  他又望了望自己,并没有多少变化:“不会吧?”



  那可是好几吨,不是几升,竟然能完全被自己吸收,而自己还他娘半点事没有?哦,倒也并非完全没影响,头疼欲裂,脑袋好似要炸开。



  只是片刻,那种头疼感已经消失。



  随之而来的,是强烈的饥饿感,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秦风望向小雪狐,一把将其揽在怀中,摸了摸脑袋,笑道:“这下你总该满意了吧?”



  小雪狐‘唧唧’叫了两声。
第3章 先天祭剑诀
  从血池中钻出,练武心切,秦风立即掀开《妖魔诀》,扉页上述一行清秀草字。



  “余,天生启智,百年化形,后习《妖魔诀》,七年武道九重,又一年凝气境九层,又十年通玄境大圆满,又二十年道真境大圆满,再四十年星辰境大圆满,败尽天下英雄,未尝一败,后入七绝关参悟天道,终得飞升,入神域。留此书,赠予有缘人。”



  秦风神情为之一滞。



  旁人八百年都未必能完成的壮举,这妖孽竟只用百余年便已完成,本以为传说已经够夸张的,谁曾想真相更令人嗔目结舌!



  不得不承认,纵然是天才跟天才,也有着极大差别的。



  秦风摇了摇头,不再多想。今日知晓阎罗仙子这种妖孽存在,他日纵然再遇何等天才,也不能让他惊诧、震撼了。收拾好心情,掀开秘籍。



  这《妖魔诀》,共有三部。上部为《牛魔炼皮诀》,用以炼皮;中部为《虎魔锻骨诀》,用以锻骨;下部为《鹰魔易筋诀》,用以易筋。



  其中,牛魔主防御,虎魔主杀伐,而鹰魔主迅捷。



  只大略扫了一遍,秦风便合上秘籍,不再多瞧。



  原因无他,盖因这秘籍一时半会儿难以修炼,神通岂是那么容易修炼的?连阎罗仙子那种妖孽都用七年方才融会贯通,更不消说自己了。



  秦风自信,但不自大。



  况且,对他来说,眼下最缺的,便是时间,因为再过一个月,便是安陆府秋狩大比!



  强者,主宰一切;弱者,任人宰割。



  这简单粗暴的规则,导致人人力争上游,以图让自己变得更强。



  安陆府也不例外。



  各大势力内门擂台赛、生死赛不断,每年还在秦、独孤、叶三家主持下,进行秋狩小比,每三年则会进行一次大比,而大比,实力太弱,是会挂掉的。



  咕噜,咕噜。



  秦风肚子叫了几声,小雪狐抿嘴‘唧唧’嘲笑起来,秦风笑道:“走,出去找些吃的先……”



  走出洞口,秦风立即施展身法离开,这里是云梦大泽核心位置,他没那个本事在这儿狩猎。沿途随意找了些吃的,不消几日便来至大泽外围。



  有小雪狐领路,自是没遭遇大危险,这是幸运的,不幸的是,这几日吃素都能吃到吐。



  正准备找只低阶妖兽打打牙祭,几个声音突然响起。



  ******



  “赤瞳角狼!大伙儿小心!!”



  “四……四阶妖兽……大师兄,咱们遇到麻烦了!”



  一行十余人的商队出现在秦风眼中,适才说话的是个身着白衣的年轻女孩,才十五六岁。



  “吼!!!”



  一头浑身布满灰色鳞甲的赤瞳角狼嘶吼一声,自道路旁的树林一跃而出,体型大如象,一爪挥出,直接将一人拦腰挥断,鲜血喷溅。



  惊叫声起,商队登时陷入慌乱。



  这群人修为最高的,也只是武道三重。对上四阶妖兽,也并非没有把握。但糟糕的心理素质,影响了他们的发挥,以致连连败退。



  不到片刻,已有四五个仆人被赤瞳角狼杀死。



  经过真元淬体,表面上,他仍未能感应丹田所在,但真实战斗力,至少是武师水准!



  区区一头赤瞳角狼,秦风自然没放在眼里,但两头可就说不准了,而这赤瞳角狼一旦选定配偶,那便终生不改。



  狼,原本就极其狡诈。



  若是两头赤瞳角狼配合默契,那可是堪比武道六重天的彪悍存在。



  是以,没确定另一只赤瞳角狼的位置,秦风是不会轻易出手的,如果还有另外一头的话。



  等等!



  定下计策,秦风瞳仁却是蓦地一缩,定在一个身穿藏青色劲装的年轻男子身上,那是……马顺!剑阁外门弟子!!



  他怎么会混在这群队伍中?!



  唰!



  灵光一闪,想起来了!



  御剑山庄!



  这群人都是御剑山庄的人!!



  剑阁此番前来琅琊郡,一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阎罗遗迹”,这二么,却是为了一门功法……《先天祭剑诀》!



  第一点太过虚无缥缈,反倒是第二点更实际一些。



  这《先天祭剑诀》乃是“剑神”燕九所创。



  燕九此人,确是惊才绝艳,以身伺剑,自成一派,十三岁便创出这《先天祭剑诀》,这套功法总共有一十三式,是以又被称为《祭剑十三式》。



  他自小奇遇不断,真气之雄厚,同龄少年无人可比。百余年前,安陆城秋狩大比,他便凭借这一身雄厚真气,外加精湛剑术,独占鳌头,名列安陆府人榜第一。



  秋狩大比时,曾有个凝气境五层巅峰的武者试图偷袭他,但不料功力不济,反而被燕九制住。那人也知燕九性情狠辣,决不会手下留情,又知其人高傲之极,便使出激将法,言燕九胜之不武,燕九自然问为什么,那人憋了半天,也说不出什么,便信口开河道:“你不过是仗着自己真气雄厚,若是咱俩真气一样,你未必便杀得了我!”燕九收剑,冷笑:“就算我燕九不用真气,杀你也如虐狗!”



  三个月后,燕九没使半分真气,一招取那人项上头颅,《先天祭剑诀》遂名动南疆域,被评为地阶极品功法。



  曾有道真境强者笑称,“狗屁的地阶极品,个人资质不同,岂能相提并论?放在剑神手上,那便是无上神通。可放在凡夫俗子之手,也就是烂白菜的命!”



  悟性!



  这《先天祭剑诀》能发挥出何等威力,跟修炼者的悟性息息相关。



  马顺之所以潜入御剑山庄商队,只因百余年前,“剑神”燕九便出自御剑山庄。



  燕九二十四岁便雄霸南疆域,为了寻找更强大的对手,遂前往神域大陆最强大的中土域,先前两年还常有与其相关的爆炸性新闻传回南疆域,但没过几年便沉寂下去。



  有人说他飞升神域,也有人说他被人伏杀,而《先天祭剑诀》亦就此失传。



  故老相传,燕九离开南疆域时,便将这门功法留在了御剑山庄,只是很可惜,百余年来,御剑山庄门人凋零,竟无人将这门功法传承下去。



  秦风眸中闪过一道精光,嘴角轻轻弯起。



  《先天祭剑诀》?这他娘简直就是玄幻版本的独孤九剑啊,最合适自己不过,一定要搞到手!



  秦风将小雪狐放在地上:“去,有时间再找你玩儿。”



  小雪狐吐了下舌头,随即离去。
第4章 借你人头一用
  秦风以前不在意,那是他根本没将《先天祭剑诀》放在眼里,此刻再遇马顺,诸般记忆便涌上心头。



  御剑山庄位于石花城,而石花城位于安陆城正东一百八十里,距离三年一度的狩猎大比尚有一个月,一去一回,时间足够,倒是不必担心错过。



  此时,赤瞳角狼大发神威,一对狼爪坚如钢铁,随便一爪,便有一人被撕裂,开膛破肚。



  “马师兄,还请你施以援手!”一个青衣男子挡在白衣女孩身前,冲马顺大叫一声。



  马顺道:“燕师弟,不是我不肯帮忙,实在是这赤瞳角狼太过难缠,马某也没有办法啊……不过,若是令师妹答应马某那个小小的要求,马某这条命倒可泼出去,嘿嘿……”



  说着话,一对眼珠乌溜溜地在那白衣女孩身上打转。



  “你!”青衣男子气得脸色煞白。



  “无耻!”白衣女孩又气又羞,却又不敢明言,只得在心底恨恨咒骂。



  这马顺乃是武道七重天修为,对付一头四阶妖兽还是绰绰有余的。



  此世以武为尊,人文道德两边靠,强者主宰一切,弱者被欺凌侮辱。马顺用自己的行为,给这个准则来了个最恰当的注解。



  而御剑山庄那些人,明知其卑鄙无耻,却也无可奈何。



  “吼!!!”



  赤瞳角狼仰天一声怒吼,忽地改变进攻方向,向左攻去。其右侧青衣男子放松地轻吐一口气。



  但就在下一刻,异变突生!



  那赤瞳角狼竟是突地改变进攻方向,趁那青衣男子放松瞬间,猛地一个折转,冲他挥起一爪,带起一阵血腥狂风,直将其向后震飞三丈,下一爪便往那白衣女孩脸上抓去。



  那白衣女孩也是武道三重的修为,原本不该如此不济,只是她心慌意乱,早不知该如何反应,只怔怔站着,眼见便要命丧狼爪之下。



  “师妹小心!”青衣男子被震飞,怒吼一声。



  “可惜了……”马顺也跟着轻叹一句。



  他见燕无双生得眉清目秀,起了色心,遭遇这赤瞳角狼,原本打算借此逼其就范。但谁曾想,转瞬之间,情势突变,那赤瞳角狼端的是狡诈无比,竟还懂得虚晃一爪,而后竟趁燕平安不备,一举扑杀。



  此刻,纵然是他想救,也来不及了。



  “妖兽,休得猖狂!”



  一声怒吼突地响起,紧接着,一根巨木飚射而出,直往那赤瞳角狼脑袋上砸去。



  说来迟那时快,那狼爪尚未落下前,巨木已精准命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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