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景儿不哭。”
“乖…”李箫摸了摸景儿的头,抱着他直往花影楼赶去。到得花影楼外,见到两辆马车,苏玉菡在一辆马车旁望着远处的翠山绿叶。
李箫连忙跑过去,顺着她的目光,问道:“看什么呢?”
“看山。”
“看山是山,还是看山不是山?”
“是山。”
李箫嘿嘿一笑,道:“我怎么看都是一位婀娜多姿的美人儿,不像山啊。”
“不想跟你贫。”
“求你跟我贫吧。”
苏玉菡不理她,径直上了马车。李箫戳了戳景儿肉嘟嘟的脸,笑道:“景儿,她美不美?”
景儿问道:“什么是美?”
“就是好看。”
景儿哦了一声,道:“那位姐姐美,也好看。”
李箫露出满意的微笑,道:“我也觉得她好看!景儿,日后不许叫她姐姐。”
“不叫姐姐,叫什么?”
李箫想了想,摸着脑袋道:“我也不知道。”
“上车。”对于一大一小的白痴对话,苏玉菡很是无语,觉得不应该在此浪费时间,开口催促。
李箫连忙上车,对着苏玉菡傻笑不止。苏玉菡淡淡扫了她一眼,闭目养神,自动屏蔽周遭的声音响动。
从钦州到国都益阳,整整走了大半个月。到得益阳,李箫住进了苏玉青的别苑,在别院里很容易撞到熟人,譬如偶尔过来找酒喝的李辰良,譬如刚来益阳不久的秋月白与锦儿。
苏玉菡住进了宫中,如此,便很少与李箫碰面。从钦州回来,李箫就见过苏玉菡一次,就是她二十岁生辰的晚上。那天晚上苏玉菡来到别苑,给她弹了几首曲子当作生日礼物,陪了她个把时辰就又回宫去了。
苏玉菡很忙,忙着准备十月的祭天仪式。李箫很闲,闲得吃了水果数里面有多少个籽。
时间在忙碌与空闲中缓缓流过,转眼已到十月。这天天清气朗,秋高气爽,正是楚国祭天的日子。
昨夜苏玉青留宿宫中,以方便一大清早就梳妆打扮赶往城郊祭天。李箫将景儿交给奶妈,一溜烟儿往城外赶。她记得当时跟苏玉菡说过去看祭天仪式的事情,不过人家貌似把她忘记了,她很恼火,同时又很期待。
祭天,三年一次。
围在城外的百姓真真的是黑压压一片,李箫挤在人群中,实在是挤不动了,便施展轻功在别人肩膀上踩,而后落在一根石柱子上。最终,她被禁卫军给轰了下来,又被恰巧路过的楚紫烟给领走了。
祭天其实挺闷的,听身着冕服的楚紫遥念送祭文,苏玉青在旁边都快要睡着了。不过,此时她怎么说也是一国之母,唯有强打起精神瞪着远方,正好看见缩在角落直勾勾看着苏玉菡的李箫,不禁抿嘴笑了。
此时苏玉菡一袭精致的白衣,额头云纹轻描,白纱遮面,赤足而立,铃铛系于脚踝,微微一动便清脆作响。李箫远远看着,只觉幸福感铺天盖地而来,这个受万民敬仰,清丽脱俗的女子,是她的人。
祭天由楚紫遥主持,经过冗长繁复的过程后,以乐舞结束。乐声起,数十位白衣女子位于祭坛高处,均是赤足,除了额上的云纹,身上的衣着,其他地方与苏玉菡差不多一致。
乐声回响于天际,祭司翩翩起舞,舞蹈圣洁而庄严,乃是红尘舞姬无法比拟的。
那支舞蹈,是李箫见过最好看的舞蹈,她一辈子都会清楚的记得,她爱的人,在庄严的祭坛之上跳了一支举世无双的舞蹈。
祭天一结束,李箫迫不及待地往苏玉菡身边赶,同样被禁卫军给拦住了。她远远的看着苏玉菡,满脸失望,恰在这时,苏玉菡朝她看来,眨了眨眼睛。
空气仿佛就在一瞬间凝固,时间仿似静止。李箫愣在当场,心脏噗通噗通乱跳,就似要跳出来胸腔。苏玉菡居然眨眼了,不是那种随便的眨眼,那一回眸,那一眨眼,就似幽幽山谷突然绽放的兰花,其中包含了许多含义,有风情,有俏皮,有无法言传的爱意。
就在那一瞬间,李箫觉得此生足矣!她想,日后定要与苏玉菡携手走过千山万水,共度余生,就算是死,也要死在一起,埋在一处,永不分离。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南疆,青丘山。
万蛊门一如既往地平静,只是门内突然多了两个人,两个姿色不俗的女人。门内年纪稍长的都认识那个一身素衣的人,那是她们的圣女,琅琊。突然出现在万蛊门的圣女终日呆在后山,前任门主葬在后山,据说圣女在后山搭了间木屋,为其守孝。
还有一个人,有些人有印象,有些人根本不知道她是谁。那个人进万蛊门的时候是被门主亲自押着的,起初门内人还以为是门主的仇人,后来才知道这个穿水蓝色衣衫的女子跟门主的关系很微妙。
西厢的庭院内有许多槐树,此时月朗星稀,槐树下站着一个人,她靠着槐树,抱着手臂,目光炯炯,停留在不远处。
顺着她的目光,前方屋檐下走出一个穿鹅黄衣衫的绝美女子,她嘴角带笑,如夜里盛开的花朵,脚步轻盈,不曾带起地上残叶,甚至一丝尘土都不曾带起。
妙风不想再看,索性转身面对着槐树。这棵槐树是她亲手种下的,当年身中剧毒,幸得青离搭救才免于一死,在万蛊门养伤期间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可惜啊,都是过去的事情。
不可救药地爱上自己的救命恩人,且还是个女人,她觉得完蛋了。经历了这许多风霜变幻,她以为会渐渐忘却,不想却是越陷越深,就如蚀骨钉打入体内,存在着,痛着,时时刻刻提醒着,提醒着她越来越爱那个人,她的名字叫做青离。
“怎么?你不想见到我?”青离站在妙风身后,笑容依旧,声音依旧,依旧好看,依旧好听。
“你来做什么?”妙风稳了稳心神,低声道:“你将我扣在万蛊门,想要做什么?若是想在我口中得到什么情报,那我可以告诉你,不可能。”
青离叹息道:“我不会问你鬼教的事情,我为什么要问,又不关我的事。至于为什么扣你在万蛊门,原因很简单,我只是想保你性命。我早告诉过你,在太岁头上动土,是会赔掉性命的。如今断仇已死,你自由了。”
妙风猛然转身,满脸不可置信,“教主死了?不可能!”
“我骗你做什么?三天前,断仇明目张胆去花影楼找茬儿,结果惨败,自毁躯体而亡。”
妙风还是不敢去相信,杵在原地发愣。青离上前,见妙风脸色惨白,不禁心软去拉她的手,只觉手掌微热,指尖冰凉。
断仇的死对妙风打击很大,他们是同生死,共患难的伙伴,如今个个不得好死,她却好好活着,这让她感到羞愧。她把自己关在房内,任何人也不见,包括青离。
那日与苏玉菡一场恶斗,受的伤全是皮外伤,在万蛊门养了半个月就好了,伤好以后她一直试图往外跑,却一次又一次被青离抓了回来。她知道青离是为她好,想要保住她的性命,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要保下自己的性命,是觉得内疚还是怜悯,呵,若是因为这些,她宁可不要!
在房内关了三天,滴水未曾沾过,妙风企图一死了之。她想,死了也好,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琴架上的琴已蒙上了一层薄灰,妙风手指轻轻拂过琴弦,突然发力,震断了七根弦,那是一尾好琴,有些年份了,当初惜如珍宝,如今在她眼中却是一文不值。
突然,敲门声响起,这个时候一定是送晚饭的丫头,妙风不予理会,坐在椅子上发呆,这几天青离没来找过她,问都没问过,果然是不相干的人,生死与她毫无关联,思及此处,不禁苦笑。
敲门声一直在响,妙风就当听不到,闭目养神。忽地砰一声响,两扇门轰然倒塌,激起地上的薄灰。
“做什么?在我万蛊门耍性子,胆子倒是不小。”青离接过侍从手中的食盒,步入房间,首先便见到了被毁的七弦琴,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即恢复往日的神色,将饭菜摆在桌上,冷声道:“过来!”
回答她的只是静默,抬眼望去,妙风还在愣神中。当你正想着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突然就出现在你面前,那种感觉很微妙,也很令人感动。
青离好整以暇的看着妙风,嘴角上扬,“过不过来?不过来,我就走了。明日我要去趟西海,你也乐得清闲,没人会来打扰你。”
能够狠下心去寻死,却无论如何也狠不下心去惹青离不开心,这就是妙风。她走进,却并不落座。
青离抬眼瞪着她,眼神饱含威胁,她受不了,只得落座。
“去西海做什么?”妙风开口询问,低着头,声音也很低。先前震断琴弦时不小心伤到手指头,还在流血,她将手藏在衣袖中,企图掩饰。
“游玩。”青离是何等人物,手掌一翻,抓住她的手,微微用力便看到了指尖上的伤口,“你想死啊,可千万别死在万蛊门!”说着用手帕按住伤口,为其止血。
妙风想缩回手,却又十分眷念青离手心的温度,只好偏过头不去看,“我也去,可不可以?”
青离将手帕围着手指包了一圈,打了个结,挑眉道:“你去做什么?不绝食,不寻死觅活了?”
在下人口中听说妙风不吃不喝,青离故意不理她,心想着看她能撑多久,僵持了三日,倒是她先妥协了。
妙风低着头,幽幽道:“在你没来之前,我确实想死。可在见到你那一刻,我觉得我要活下去,即使你不喜欢我,不愿意接受这份感情,我也要活下去。能陪在你身边,比什么都重要……”
“吃饭吧,菜快凉了。”青离打断妙风的话,见她神色黯然,不禁心软,“我知道你的心意,也很喜欢你,可我心里还装着另外一个人,在这个时候与你在一起,对你不公平。”
妙风有些激动地抬头,“你也有一些喜欢我?不要骗我!”说出这句话,她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
青离叹息,“人心都是肉做的,你为我做了那么多,我自然会有所动容。”
妙风神色一黯,“你这是内疚,是怜悯,跟喜欢无关。”
青离眉头一皱,伸手挑起妙风下巴,倾身一吻,“这样,信不信!”
妙风脸颊唰地红了,慌慌张张拿起筷子扒饭,吃得太急,差点儿被噎死。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青离扑哧一笑,为她倒了杯茶。
妙风窘迫,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青离突然觉得这样的妙风很可爱,不像以前,像只刺猬,扎手。
“妙风,待从西海回来,我尝试与你在一起,前提是你不介意我心底某一个地方永远藏着菡儿。”青离想,该有一个新的开始,忘不掉,就不去忘,可生活还要继续,那何不尝试尝试?
妙风喜出望外,怔怔地看着青离,随即展眉一笑,重重点头。
只要你心中有我,足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谢谢。
☆、后记
想了想,还是决定写个不是后记的后记。
大概是一三年七月的时候突然起意写一篇小说,关于女性之间的。
起此意,或因看过的几篇小说不如个人心意,或因想写一个自己钟爱的故事。反正最后是着手写了《楚氏春秋》。开始发的时候思如泉涌,一连几天写了很多,后来慢慢失去了灵感,更新的速度亦慢了下来。这就是刚刚开始更文的白痴路线,不知道存稿,不知道修改,亦不知道广大看官们的雷点。
所以,后来自己回头去看,发现了很多不足便开始修改。于是便有了《楚氏春秋》的修改版《沉醉》。那个时候同时在发《大郡主,小郡马》,好像已经有些看官在追文,这让我很是欣慰。想着不该就这么搁浅,接着便写了《沉醉》的姊妹篇《天煞孤星》,间中亦写了两篇现代题材的文,一个小短篇一个中篇一个未完成的长篇。这些文都是用绛鹤这个笔名发的。
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没有过多的时间更文,便搁置一旁。一四年年尾得闲,再次登录晋江,再次翻看自己曾经写过的小说,结果不如我意,且一时脑袋发热挖了两个坑而无时间去填,弄得整个界面很碍眼。最后导致的结果便是重新开个账号,一求修改旧篇,二求界面整洁。这便有了修改三次的结果的《几度春风暖》,修改两次的加长版《大郡主,小郡马》。《几回梦里同》原名《天煞孤星》,改动并不大。另一篇字数6969引人遐想的《灯光再亮,也抱住你》的现代文亦只是删减了一些废话。这篇现代文原名《假如时光倒流》,后来的名字取自陈奕迅那首《不要说话》的歌词。
当然,我知道一意孤行换账号这样的做有些自私。这样做让我对关注绛鹤那个笔名的看官们有些愧疚,但是,这样做我整个人都好起来了。成全小我,牺牲那么多大我,真是不好意思。 ^_^
哎,请原谅我的强迫症,原谅我有些变态的洁癖症。大家不要学我, ^_^
前几天我翻看《几度春风暖》,发现有许多错别字,居然没有看官提出来,各位真是大人大量。造成错别字的原因,我交代一下吧。嗯……就是我有时候喜欢用手机和平板敲字,然后搜狗输入法我开了模糊音的功能,造成了许多的字打成了和字,请勿取笑我是文盲,哈哈哈。我比较懒,就不改了。
事到如今,所有旧文告一段落,便会开始着手更新新文。目前计划写诗经韵律系列,分三篇,首先会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若有兴趣,可以一看。
我读的书不多,没有什么文化。但是,所有的一切纯属原创,纯属心中所想。
有看官说过,我写的小说吸引力不够强,这点我很认同。
都说小说源于生活,许是我从小到大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生活中有人照料有人保护,没有接触过太过黑暗的东西,所以驾驭不了宏大的背景,写不出跌岩起伏的人生,写不出虐恋情深,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显得有些枯燥无味。总之,我脑洞可能大开不了,拘泥于许多条条框框。
呵呵,不过我觉得生活就是如此,平平淡淡,舒适快意,这样便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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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书中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