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笃定地拿着他“看中”的那个西瓜,飘然远去。
接着的几个晚上,总有机会偶遇这个奇怪的男人,一个像是有透视眼的男人,他观察西瓜的神情,像是面试官对应聘者,又像是相亲时面对相亲对象。他观察、思索,总要看许久,才挑出一个瓜来。有次,挑完瓜之后,他竟又莫名其妙对着卖西瓜的女人看了半天,说了一句:“你老公的病是小事,不用担心。”说完便拿着西瓜远去,留下愣住的卖瓜女人。还有栗子。
这次栗子自己伸出手去,拍了拍瓜,摸了摸。西瓜在她温热的手掌心里,圆润、沉默,安之若素。她耐心地拍了几个,然后自己挑出一个来,买回家去,细心切开,吃到嘴里,觉得比以往的任何一个瓜都甜一些。
若能细致地对待一个瓜,大概也就能更加细致地对待自己的人生。栗子这么想。以后几天栗子在晚上9点的路灯底下,也学着那男人的样子,站在那里看着一堆西瓜,仿佛要看出什么秘密来。每个瓜看上去都差不多,但是又很相似。越看,越不晓得该挑哪个。
“拿最右边那个吧。这瓜适合你。”身后传来那男人低低的声音。栗子转过头去看他一眼,道声谢,将瓜抱起来称了。挺大的一个瓜,称起来倒也不是很重。她拎着那个瓜回家,在厨房的灯光底下,不禁又细细地看了几眼,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栗子拿起刀,一口气切下去。
一只空心的瓜。熟过头了。那么萎靡地呈现在眼前。
“这瓜适合你。”她想起那男人的话,心就如一只气球,缓慢地空了下来。
秀发
关于头发,栗子是有很多伤心故事的。首先,小的时候她的头发就非常非常黄,秋天她在草地里玩的时候,妈妈会一直找不到她,直到踩着一堆草听到细细的叫声时,才发现她趴在地上逗一堆蚂蚁。她将蚂蚁放在鼻尖上,试图用舌头去舔它们。蚂蚁从鼻子爬到眼睛然后再爬进她的头发里。而她则养成了伸舌头的习惯。
但是不过过了几年,她的头发便开始转黑,开始是浅浅的,后来黑得一发不可收拾。但是头发却日间稀少了。仿佛是用头发去换了那颜色。她有了薄而黑的发,用一个彩色的发绳,扎着,细细的一根,长在脑后。妈妈总叹气,这么薄的头发……很不甘心似的。
栗子十七岁的时候,头发更少了。她到麦道地中学已经上到高中,最爱上的课是生物课,生物老师罗宋汤说她是自己至今见到最有生物天赋的学生,并且预言她将来会得诺贝尔奖。栗子在课上养过一支粉红色的水仙,罗宋汤非常激动,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结果水仙花再也变不成粉红色了。罗宋汤为此好几天上课眼角都有泪痕。栗子后面坐的戈戈表示很不屑,他觉得罗宋汤是个太多愁善感的男人,同样的,他对栗子的粉红色水仙也没有兴趣。
栗子在水仙花变白之后,每天都觉得很伤心。她跟戈戈说,粉红色水仙花半个月之后的汁液,如果用来洗头发,她就可以有一头浓密的头发。有一头浓密的头发是栗子至今最庞大的梦想。因为那段时间他们都在追看一个叫《狐狸花园》的电视剧,里面的女主角就有一头海藻一样浓密的头发,栗子还跟戈戈说,就连她喜欢的女作家写的小说里的女孩子都是浓密的头发。说完栗子的眼睛就红得跟桃似的。
戈戈又非常的不屑,他说女人就是麻烦,他摸摸自己乌黑而浓密的头发,很英雄的说,栗子,如果真的有魔术,我就愿意把我的头发分一半给你。
从17岁到以后的很多很多岁,这句话都是栗子听到的最动听的话,在栗子17岁的下半年,她的头发真的越来越浓密,甚至把眼睛都给遮住了。但是栗子一点都不快乐,她一直在想,要不要告诉戈戈她有一半本事的魔法呢?
而戈戈,在40岁之后,看着镜子才明白,原来自己17岁的时候,就把自己一半的头发丢掉了。
40岁的戈戈,站在镜子前良久,他心中略微有点感伤,但跟栗子无关,他只是悼念自己的衰老。他已经不太记得当年那个叫栗子的姑娘的模样。他们曾经共同经过一些,也各自经历过一些。头发长了又短。戈戈留过长发,栗子也剪过光头。他们也曾经爱上过对方,但是只是爱过而已。他们在匆匆的岁月中,来又去,不小心,走失了。栗子在城市的另一头来不及为她过于茂密的头发而烦恼,她正在考虑该给自己的宝宝补充一种奇怪的维生素。戈戈早也不记得自己曾经那么豪迈的说:我愿意分一半的头发给你!如果他记得,他一定会觉得后悔。可是魔法却不管这些,它自顾自的,将自己实现了。
或者说,如果有魔法这回事的话,那大概,我们偶尔许下的诺言,也是一种魔法吧。
。。
遇上更小的我
文:陈问问 图:wanze
陈问问 土象星座 B型女 中文系毕业
曾经是开小差的编辑;胡说八道的文案和最差蛋糕师
如今和家人、植物、狗儿们一起生活在南京。
当然最喜欢——和故事们一起玩; 它们古怪又热衷乱跑;但是却很有趣。
希望有草莓田,没有的话棉花地也行。
希望有动物园,没有的话养只妖怪也行。
希望有时间,没有的话一起去找吧。
【开场白】
和故事的故事
我慢吞吞写着故事,大概有两年了。
开小差的时候很多,我又不是魔竭,不够忍耐,不够集中。但是写的时候,却很快乐。这是一种朴素的快乐,因为那时我人在异次元,仿佛地心引力也消失了,没有任何干扰,于是我擅作主张,带着故事朝五花八门的地方跑去。
不知道它们会不会怨我。偶尔,我把它们搁在那里太久了,最后就忘了。就像你会忘记某个玩具,某件事,某个人。当我打开电脑的时会发现那里竟然有好几截缺胳膊少腿小故事们,旧兮兮,七零八落地躺着呢。
在这里,向它们道歉了。陈问问——是个不称职的人。
有时。我在写一个故事的时候,突然另一个故事就跳出来,带着它的结尾、需要修改的地方、完成后美丽动人的样子……就那样在我眼前*的闪烁。我当然毫不犹豫的奔向它,抓住它,然后——它就完成了。
而正在写的那个呢,别急,它们到来的方式可能各有不同,甚至有些很久以来都和我保持着暧昧,但是最后,它们都是我的。
我写的少,也不太用力,很惭愧。开始写了一点点,后来我希望多一些,可以盛满一个并不存在的容器,好的坏的,甜的咸的,圆的方的……想象一下吧——每当我像个守财奴那样打开箱子,然后被照耀了一脸的金光闪闪,幸福降临。
更重要的是,每次写的时候,所有的不愉快都消失了。这世间仿佛有扇童话门,一旦进入,就是个宽阔有风的轻松世界,人变得轻盈,甚至可以和更小的自己交谈。写作或者读书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吧,可以把它看成修行,也可以把它看成是风味不同的下午茶。我想我还是更倾向于后者,它更接近玩,写故事是人生中能掌握的为数不多的事情之一啊,虽然它们有时也并不听话,倔强奔向和你的主意完全相反的方向,但正因为如此,和它们一道玩儿,才更有趣啊。
本书让这些小短篇盛入一个真实存在的容器,我为它们的新意义感到高兴的同时也知道,它们原本的意义依然在我这(指指心窝儿)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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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叔叔和狗
锁匠鲍叔叔拥有一只狗。
这只狗在商店里的时候很小很小,放在笼子里,只需要给它食物和水。他觉得这样很好,就把狗买回家了。
后来狗慢慢长大了,没有小时候那么可爱了。嘴巴变长了,肚子变大了。吃的又多。笼子里也待不下了。鲍叔叔只好把它放出来。结果狗满地乱跑,撒尿拉屎,把屋子搞得臭气熏天,它的嗓门变得很大,吼起来整个院子都听得见。
鲍叔叔每天都要上班,狗独自在家的时候,就把大门给撞坏了。冲出去咬死了好几只鸡。
鲍叔叔在家看报纸的时候,狗就一直的哼哼哼哼。
因为吵闹,鲍叔叔不得不随时随地的向邻居们道歉。
鲍叔叔白天帮人开锁。晚上回家要打扫粪便。做饭给它吃。陪它玩。带它散步。替它洗澡。但他不知道怎么能使他的狗开心一点。或许他的狗一直就很开心;但是过了头。
后来,鲍叔叔觉得这一切终于无法忍受下去了。他于是决定——
在自己的自行车后备箱里装上他的狗,带着它去每位顾客家里工作。
“对不起。我必须带着我的狗。”他对每一位顾客都恭敬的说。“因为它离不开我。”
但是他的狗很凶,样子又讨厌,所以,鲍叔叔很快就失业了。
于是鲍叔叔改行卖报纸。每天凌晨四点钟起来去拿报纸。他带着狗走在蓝色的清晨,觉得可能会有一个新的生活。
但是他的报纸根本卖不掉,狗把所有来买报纸的顾客全都赶跑了。它一直的追他们,直到看不见为止。
如果鲍叔叔把它拴起来。它就哭,很凄惨的哭,尖锐的声音整条街的人都受不了。
鲍叔叔很发愁,他时常对自己说,谁能带这只狗离开我一阵子该多么好啊!
后来有一天,一个人看见了狗。他不仅没有被吓跑。还蹲下来把自己的手伸给狗闻。
这人是位驯狗师。他对鲍叔叔说,他养的这只狗是品种极好的斗犬。他可以帮助鲍叔叔带狗去参加比赛。
鲍叔叔同意了。一个月以后,他的狗为他赢得了一场国际狗比赛的冠军。
一年以后,他的狗赢得了更多的比赛,赚来了许多奖金。但是中间他们相聚的时间变得很少很短,因为那位驯狗师得不停的带着狗去全国各地比赛。
鲍叔叔每天晚上一个人回到家,看着满屋子的奖杯,都很想念他的狗。
大概又过了一年,驯狗师说狗肚子里长了个瘤子,大概是累坏了,再也不能参加比赛了。
鲍叔叔只好重新做起锁匠。当他试着把狗放在家里的时候,狗不叫,也不撞门,而是找个角落自己安安静静的待着,看着鲍叔叔。
鲍叔叔很难受,抱起它,放在自己的后备箱里,一起去开工。
“这是我的狗,它虽然样子不好看,但一点都不凶。”鲍叔叔对每个顾客恭敬的解释。
它现在真的一点都不凶了。它的身体肯定很糟糕。鲍叔叔每天带着狗去开工的时候,都很难过。
他现在最想要的是,把他们分开的那一年时光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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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先生要旅行
去旅行吧?
一天夜里,四十五岁的达先生对四十三岁的达太太说。
没有失业,没有升职,没有卖掉房子,没有中彩票,没有到结婚纪念日,最小的孩子还在吃尿布……但是达先生突然想旅行。
二十年前,还是孤身一人的达先生也是突然有了想旅行的念头。他的旅行花了一天的时间,只是坐着循环大巴围着城市一周又一周。
没什么特别的。一望无际的麦田,远处的灰色教堂,更远处墙壁一般的山。他从有记忆开始就熟悉了一切,但是如果一直默默想着,我在旅行,我在旅行。那么,所有的景色似乎又有一些不同。
十五年前,达先生在黑暗中吻了吻一只芬芳冰凉的小耳朵。他们刚刚在达先生家隔壁的山坡上看完落日,正在寻找下山的路。我在旅行,我在旅行,达先生想。一颗糖正在他嘴里秘密的融化,这一个夜晚过得如此奇特,以至达先生再也没遇到过。
现在。达先生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大肚皮说,去旅行吧?达太太正在打鼾。她的鼾声,高低起伏,像一首曲子,每天是一样的节奏,偶尔还会有瞬间的悄然无声。
在这样的伴奏下,达先生想起他这辈子最想去的那些地方:布拉格、日内瓦、不莱梅、斯德格尔摩、普罗旺斯、布宜诺斯艾利斯……
他闭起眼睛,默默的、甜蜜的想着:我在旅行,我在旅行。
为什么不对寂寞好一点
通常我们每个人都一个寂寞。寂寞这种东西,只要它不过分大,多数人都能忍受。但如果你不管它,它就会忽忽的长大,直到超过我们的肚皮,不断膨胀。然后我们就变得很难受,什么事都干不了,躺在床上不吃不喝,痛苦的要命。
有一个倒霉的女人,她真是尝尽了寂寞的滋味。自从她爱上一个糟糕的男人后,寂寞就开始呼呼的长大。因为男人对她不太好,也不喜欢和她说话,甚至一眼都不愿意瞧她。这个倒霉的女人只好每天对着花花草草说话,但是寂寞依旧一个劲的疯长。她想了很多法子,比如把
寂寞压在枕头下面, 但是没用,寂寞很快就从枕头下面探出脑袋来。她不敢回家,成天呆在地铁站,商场和公共汽车上。但是每天晚上十二点,这些地方就失去了意义,变得异常安静,寂寞就唱着歌出来了。女人也试过喝酒把寂寞灌醉,但是她一醉就听见寂寞怪声怪气嘲笑她。
算了算了,她最后只好拎着手提包,带着寂寞回家。寂寞除了让她心里不舒服,倒也不怎么碍事,上地铁的时候并不要多买一张票。体重也并没有由此而增加。她在忙的时候,寂寞也绝不多说一句话。寂寞看见她午夜不化妆的脸,看见她微微隆起的腹部,看见许多——只有她自己明白的事情。她甚至觉得,寂寞可以让她穿过所有热闹非凡的景象,看见一些更深刻的东西。当然,这是一种感觉,她并不会形容那是一种怎样的深刻。
她最不舒服的时候,就是寂寞开始唱歌。整个房间都被它占满了,她自己则什么也做不了,浑身乏力的躺在床上。有的时候她会哭泣,那是因为寂寞实在唱得太难听了。“不如闭嘴?”她有一次小心翼翼提出要求,但是寂寞根本不肯,它开始狂叫,仿佛这样的要求把它给伤害了。它叫得让人心碎。最后当然是她闭嘴,奄奄一息的睡过去。
她后来想,虽然它唱得不好听,但是唱出来也许会舒服点。从这个时候起,她开始尝试对寂寞好一点。她有时候也去K歌,也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