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不想多说。
在生活中,在写作中,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我是那种看起来聪明其实很笨的人,学东西比较慢。我同样算不上那种特别努力的人,因为我总是太心疼自己。可是,我天生就是一个非常用力地活着的人。在过去的生活中,这种不分场合的不遗余力总是给我惹来很多麻烦。不过我仍然不知死活地坚持着。对于我真正热爱的东西,比如说,写作,随时随地,我都可以奋不顾身。我的王牌,只有这么一张而已。
我的魔法,就是撑着。打死也不倒下。
但是魔法也有消失的时候,比如说,你们一句简单的安慰。一旦和温暖相遇,我便溃不成军。
我现在开始重温《幻城》里的一切。
我并不像其他人那样泪流满面,我只是觉得很压抑。仿佛是一座火山内部的静静轰鸣,是沉睡了千年的地壳里面等待着迸发。宿命,悲哀的宿命。一切都被注定了,命运之轮沿着万劫不复的轨道奔跑。注定任何美丽都是有期限的,当他们想把自己唯一的神拥抱得更紧的时候,发现自己却伤害了自己的神。
当人被迫要抗争的时候,一切就变得悲壮起来。
更悲惨的是,他们都在用那么残忍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爱。
难道我们真的只能在命运的安排下暗自叹息吗?那我的呢,我的命运呢,谁来决定?
【你是世界上的确存在的某些规则,没有足够的能量,无法打破】
——At 大年初三
可惜我只有体温。
我一再羡慕武侠小说里的飞天神女,可惜我只能走和跑罢了;我一再羡慕童话故事里施展魔法的女巫,可惜我只会说一句无法实现的“哈里露亚呛司(回到过去)”罢了;我一再羡慕电视剧冗长而浪漫的情感,可惜现实生活耍酷从来没让我碰上。
我明白,你们给我的某些片段,其实并不比精心设计的小说情节逊色。
我希望,有一个微笑,能破解命运的诅咒。
最后说一句广告,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冒出这么一句啼笑皆非的话请诸君见谅,只是不想悲伤收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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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比斯怪圈(1)
文/许强
人空闲的时候坐在沙发上幽雅地喝着茶,看着新闻不无嘲讽地把嘴一努,就吐出许多睿智的话来,这时人们就成了哲学家,人格也伟岸了起来。忽而被蚊子咬了一口,“啪”地一声,蚊子血肉模糊,人们就丧气地骂:我叫你喝我的血,而忘了自己刚刚变成哲学家了。小品文里那些中听不中用的大道理倒还不如蚊子的一口来得干脆和分量,惟利是图的写作动机就显而易见了。这些饭桶不去体验生活却只会在字里行间里意淫,而且还讲得头头是道振振有辞,蛋都被他们扯出原则来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承认我有点偏激……好吧,我再承认一点吧,我不是仅仅有点偏激,是十分偏激。我说了那么多废话无非就是为了说明一个道理:事不落在自己头上谁都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等落在自己头上时,他们的那些大道理恐怕连他们自己也说服不了。所以讲道理和行动是两码事,这和我要说的看起来似乎没什么联系,其实只需要稍微的解释,你就能明白就里。
当我正试图为自己晚回家10分钟找个还算靠谱的理由时,我看见父亲左脸下面的肉抽搐了几下。这是他打我的征兆,我知道他失去耐性了。我赶紧把头皮紧缩,闭上眼睛做好了准备──我习惯了。随后我后脑一阵眩晕,我努力让前倾的身子站直,再睁开眼时有些迷瞪──我的低智商可能与此有关,要知道,男人的头是碰不得的。对于尊严的执着曾让我很不理智地激怒了十几个小混混直至被围殴时也毫不畏惧,可这是我老头子,我有的是满腔的豪气,却不敢有丝毫的怒气,我实在不想站着比他还高被他用巴掌扇来扇去的,那个想法十分强烈。
这时,那个道理才显出一些微妙来,我知道他打我是为我好,也知道他是恨铁不成钢,但我早就不崇拜他了,我已经是男人了,但他还是打我,这不公平,我不反抗是因为他是我父亲,我还尊重他。而我于他来说始终是欠捋的,我实在没法在他的巴掌打到脸上时还像那些小资们写的那样为自己的不屑感到惭愧,那也太假了,我有的只是愤怒和怨恨,咬牙切齿。我觉得他有些倚老卖老,我想我要离开,至少是离开父亲的视线之内。原来我就离开过,饥寒交迫身无分文却毫不动摇我离开的决心,但最后被他给抓住了,我想他该变了,没想到等待我的还是拳头和棍棒。所以这次无论如何我也要走,谁再试着劝我我就骂我和他的妈妈如何如何过了。
在我从楼梯上跌跌撞撞滚下来后,我听见父亲追下来时拖鞋与地面摩擦的声音,我脑子里浮现出父亲拿着棍子追赶我的画面,于是我脚底生风,风从我耳边呼呼地响,我跑得很快,但我不知道。差不多快跑出胡同的时候听见后面传来父亲急促而暴怒的呼喊:“你跑──你就跑吧──”这是他放弃追赶的迹象,我追着小强打的时候也是这么喊的,他觉得这么一喊能把我震住,事实上他确实把我震住了,就因为这一声呼喊我才更不敢有丝毫停滞,玩命地跑,跑得腿软。
父亲被我甩掉了,我也停下来缓一缓。虽然把父亲甩掉了,可我不怎么高兴,甚至有点失落的索然,我不知道该去哪了。当时我有个想法,希望我父亲从后面追上来,这样起码可以给我继续跑下去的理由和动力,但什么也没有。我有点困惑,我的那些雄心壮志就像脱水的蔬菜一样萎缩下去,我不知道该怎么克服紧接而来的饥饿和恐惧,当时我有点六神无主,这让我觉得自己的信仰幼稚可笑而且经不起打击。。 最好的txt下载网
莫比斯怪圈(2)
我还是太年轻,年轻人总缺乏冷静缺乏思考,太冲动,我身上除了半盒散花(烟草)外什么也没了,连打火机都没有。我把烟别在了耳朵上,心里很郁闷。抽烟的男人看起来都挺郁闷,所以我并不是特别想抽烟,还有就是我虽然长的挺帅,可吸烟的样子却很衰,看起来就像一个遭受事业和感情波折的穷小子一样。读过几年书的穷酸秀才总是赚不了大钱,想想觉得自己真是没救了,我打算去找点事做,毕竟生存是信仰的前提,至于我到底信仰什么,我也不知道。
饿了吧唧地走在街上,饥饿引起的低血糖症状让我咬牙切齿恨不得从别人身上撕咬下一块肉来,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也没义务来喂我大馅包子。
我去找小强了,当时老板正在骂他笨手笨脚,他唯唯诺诺地应着。老板看见我时便马上朝小强吼:“强,把门口那个傻子撵走,没法做生意。”至于他为什么骂我傻子我到现在也想不通。那老板还挺纳闷,问小强为什么那个傻子总是穿着NIKE,而且还白白胖胖的,狗日的。
我说小强你去给我弄点吃的吧。他哭丧着脸说不行那饼还要留给老板家那条瘸腿子旺财呢。我怒了:“TMD我一老爷们还没一畜生金贵了?我这就去把它整死,还有你,老子原来给你的好处你他妈都拉出来了?”小强吓坏了,走的时候我没有回头。我想什么狗屁的兄弟情谊,扯淡。
我又去找张贝了,他是一家网吧的老板,30多岁的男人,笑起来一脸生意人的真诚与祥和,重要的是他也玩CS,可能是仗着自己开网吧上网不要钱,打CS的时候数他最能蹲。对,就是神蹲,或者是蹲神。他脾气温和,属于典型的气管炎(妻管严),这主要得宜于老板娘的调教。老板娘那真叫一个泼辣,每当我听见老板娘扯着嗓子骂“你的死张贝”时,我知道她又被张贝爆头了,我估计他的后果是回家跪搓板。我喊他贝哥,考虑到老板娘的脾气,那个嫂子我最终没喊出来。我经常照顾他生意,看在我天天往这砸钱的份上,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当上了网管。
作为搞“电”脑的,所有带电的都归我管,电脑有问题了找我,电话坏了找我,灯不亮了找我,空调不制冷了也要找我,就是耳机坏了也有人找我修。我靠!才十块钱耳机也舍不得买,你他妈一个月那么多钱喂狗吃呀!
网吧里有些人,不知道是从小早熟还是熟了之后没地儿发泄,天天看什么H网页。我不反对看这些东西,但你们也稍微注意一下影响吧。旁边是不是女的就一个劲地看,原子弹在脸上崩个白印。众所周知,这些网页70%以上带网页木马,他看完了爽了,我们拼命改个主页饭都顾不上吃。还有什么QQ病毒,有些人不知道,看到美女发来的消息,后面跟个小尾巴,就给那么一点,弄的连还原精灵都控制不了,大家说话都带个小尾巴,真不知道这些人做这些东西出于什么目的。
还有些人,典型的文盲型爆发户,什么都不懂,就仗着有几个臭钱跑到网吧里来吆五喝六。我们是网吧,我一直以为我们是个公益性的营业场所,结果却一下变成了一个服务场所,我们好像服务员一样被喊来喊去。我不反对他们有问题,但请所有上网的先生太太,兄弟姐妹们,你们学点基础知识行么?Caps Lock琐上打不了汉字要叫,不会切换输入法也要叫,机器不会重启还要叫。当然,我们挣的是这份钱,为你们服务也是人之常情。不懂也要学一下,但你们语气能不能温柔点?农民工都有三保了,可谁保我们网管呀?
莫比斯怪圈(3)
总结来说:起得比鸡早,睡得比小姐少,干得比驴多,拿得比民工还少,看着比谁都好。所以我在拿到薪水的第二天就不辞而别了,这大概还不是我想要过的生活。
小说发展到这,似乎显得过于平淡了,像流水帐一样。我自己又是个庸俗的人,所以我要在这加入一些臆想出来的*,这就要提到女人,幸许能让你提一提神继续读下去。
我揣着少得可怜的钱很拽地招摇过市,我想如果小丽在这我就全豁出去也在所不辞。她也许会被我的堕落和破罐子破摔的悲壮所感动,事实上小丽并没有出现我却先把自己感动了。我考上大学的愿望和任何人都无关,小丽报哪我就报哪,我没给她写过情书,但我12岁就喜欢她了,我是一个有思想的人,有深谋远虑。
我的计划挺完美的,可以和小丽在同一所高中里风花雪月。但好景不长,文科班里一个比我高出半头的小子横刀夺爱,小丽原来也是个肤浅的小女人,她爱坏男孩。从此和她咫尺天涯,我的伤心没人知道。
我为这么烂俗的情节占了大量的笔墨而感到惭愧,可我自己也控制不了我的行文,越写越觉得晦涩,越写越别扭。
我晃进了一家迪厅,准备把钱挥霍一空然后被保安送到派出所的大院里,起码那里有盒饭和棉被,我已经穷困潦倒了。
我说过我长得挺帅的,只不过小丽不欣赏我,我也放不下架子去写怎么情书。其实我心里明白自己不过是个把自卑说成深沉的脓包,不过我是真的挺帅的,原来有几十个美女夸我长得帅,但我说我还不够帅,她们就拿砖头砸我,骂我虚伪,所以有时候帅也是一种负担。
一个风情万种的姑娘坐在了我对面,问我是不是失恋了,我知道她们这种泡吧的姑娘是什么目的,她们整天混迹于酒精和宾馆,刺激着男人的*,最后从你的跨下爬起带走了你所有的钞票。我有些瞧不起她,她没什么文化,不像我的小丽。可能是酒精的作用,我偷偷地瞄了她一眼:她有着白皙的皮肤和吹弹得破的脸蛋,白色的吊带背心和发白的牛仔裤裹着孱弱和身体,掩不住女性的柔美和温存。我色狼的本性开始暴露出来,我在臆想她没穿衣服的样子。咳,咳,可惜她有可能是一只鸡,我怕她有病。
一些暧昧的东西在空气中游离,眼睛里都有了些内容,我突然想和眼前这个风尘女子发生些什么,但是我想到了小丽,我把她想象成小丽,这样一来,我就会像所有读过几本书的穷酸男人一样借着酒劲用一大堆高深莫测的道理把小丽哄上床,从而打发我这不可遏制的情欲。小丽啊,冲动起来也像读过几本风花雪月夜小美文的老姑娘一样在分不清爱情和情欲的状况下,一般就用爱情支配自己,这样一来,精神上很卫生不说,肉体上的满足也显得不是那么龌龊了。
可是她不是小丽,只是个没文化的风尘女子,情况就不是这样而是那样了:我带着她去旅馆,我唯一的栖身之地被她改装成了婊子牌坊,她又用我的钱上网,然后用电脑视频拉客。我轻轻地过去摸了把那女人的脸,然后将身上所有的钱丢在她身上,她说怎么那么少。
想到这,我记起了第一次看的黄色录像,昏天暗地的,看完后我想找个地方吐。虽然城市里流行男不坏女不爱,但我还是想做个好男人,感情事小,好男儿应该有雄心大志。我站起身走了两步,感觉有点飘,她问我去哪,我说回家。
故事到这,似乎就完了,连我最后加入的*都显得那么幼稚,这就证明我完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我是个糟糕的小说作者,我的大脑已经腐朽了,不仅如此小说里的这个我好像没有什么思想活动,像个傀儡。所以我还要在最后给这个人加入一点思想的东西,让他看起来像个活的。
其实我不想回家,但我确实没地方去了,天已经黑得深了,屋顶上的野猫小心翼翼地看着我,好像也在嘲笑我没骨气的归来。俗话说得好:好马不吃回头草,我吃回头草了,显然我不是什么好马。这个结论着实让我沮丧了一下,不过还好,我还是处男。
抽着烟走在回来的路上,有点想妈妈了,妈妈从来不打我,也不逼我。爸爸和妈妈一样爱我,但我爱妈妈不爱爸爸,妈妈做的猪肉粉条真好吃……
我站在家门口停住了,狠劲吸了最后一口后把烟掐了,推开门走了进去……
'后记'
同学看过后把嘴一撇说我太自恋了,光是“我是个帅哥”这句话就没戏了,题目还有些跑题。我有些困惑,看来我得解释一下。
其实见过我的人就该知道我不是在自恋而是在自嘲,现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