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撕裂。也是在茶树河边,也是在廊桥下,我失去了右手的三个指头。那年夏天,高年级的同学二狗子,也就是镇上造反派头目许万恶的弟弟,带了几个大孩子去廊桥下炸鱼,我也跟了去看热闹。二狗子点燃雷管的导火线,心虚,慌忙扔进桥下的深潭。看看雷管浮在水面没有爆炸,他就命令我去捡起来。我当时还感激他的委以重任,乐颠颠地就踩水将雷管捞起,还傻呼呼地向他们高高举起,兴奋地大喊:快看啦,还冒烟呢!话才出口,我已被炸翻在水里。二狗子们马上逃窜,无影无踪。我只有自己从水中爬起,左手用衣服捂住唰唰*的右手,拼命往镇医院跑,直到在医院门口倒下。出院时揭掉纱布才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拇指、中指和食指一齐从手掌处不翼而飞。这一炸,也彻底炸掉了我的自信。出院后,我再不敢在众人面前吃饭,大热天也戴着手套,并且时时不忘将软塌塌的那三根手指拉直,捏圆,让它们看起来像是真的套进了手指那样饱满,实在。但我深知自己的与众不同,什么也无法阻止我精神的坍塌。自卑,像夏天施了化肥的植物,从断指处疯长出来,并且毒素一般在我的生活中弥散。
晓月从来不问我的手。明知是掩耳盗铃,欲盖弥彰,我也刻意掩饰。但她显然早就知道了我的残缺。她甚至还可能以她母性的情怀,对我报以充分的悲悯。晓月出生于中秋之夜,又以月为名字,月亮因此成为我的图腾。她生日前夕,我冒着风雨从下午守侯到凌晨,终于如愿拍到了一幅《廊桥晓月》。那么,当她接过带镜框的《廊桥晓月》并且知道了照片背后的真相时,她眼里的泪光,是爱的回应?还是惯性的悲悯?
我迫切需要获得一种高度,以便与晓月并行。中国有的是穷小子与富家小姐的爱情故事。才子配佳人,男主角往往是穷书生。十年寒窗,金榜题名,终成眷属,是千年不变的公式。即使背信弃义,也是成功的男主角才有的权利。但我深知古代的神话无法将我拯救。只有艺术上的成功才可以建立现实的平衡,让我可以坦然地伸出右手,与她相握。瞒着晓月,我扒上了南行的火车。弥漫着煤烟飘飞着煤屑的货车厢里,我一路搂紧了我的摄影作品。这是一组很写意的植物照片,以象征的手法表达我的理想,标题就叫《我的追求》。目的地是广州。《中国摄影》杂志上登了消息,广州要办全国影展,征集作品。我要凭我的作品和勇气去撞开挡在我前面的那一道道紧闭的大门。
爱情和艺术的双重意义,让我的出行变得崇高,理直气壮,奋不顾身。在一个个停靠站,火车一停我就下车,又重新打听前往广州方向的列车。我没有了羞涩,可以坦然地在站台上把作品一次次打开,又一次次重新包扎,像当年那些初入中国的传教士一样,讲着让人半懂不懂的关于摄影艺术的大话,在车站师傅们同情又狐疑的目光中走向下一站。钢轨象是从火车肚子里拉出的卷尺,闪闪发光,在我眼前丈量出广州之远,中国之大。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我在廊桥上等你(4)
到广州已是深夜。中山一路。我牢记着报纸上的地址,打听。警察、小贩、清洁工、送菜的农民,他们同样以狐疑的目光把我送走。疙疙瘩瘩的川味普通话,鸟语般的粤语,这是我首次与家乡之外的世界对话。
这个夜晚我是幸福的。在凌晨到来的时候,我已经寻到了广东省摄影家协会门前。靠着那块让人温暖的牌子,抱着那些用报纸精心捆扎的作品,我酣然入睡。
还有想不到的幸福在等着我。第二天早晨,我背后的大门咣当一声打开。开门的是一个还算得上年青的工作人员,我至今还记得他叫林星,应该是这次影展组委会的要角。在他的办公室里,几天以来我第一次喝上了热开水,并在他门外的水龙头上洗了脸。他显然被我的狂热深深打动。他收下了我的作品,并且和气地作了点评。虽然我后来并不清楚我那些作品的命运,但林星给了我一张复旦大学新闻系摄影专业班的推荐表。这样的表,据说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也仅有两份。凭了这张表,我又故伎重演,扒车赶到上海。笔试,面试。1986年的盛夏到来的时候,我意想不到地接到了来自复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我种下一粒芝麻,收获的却是一个硕大的西瓜。与晓月在廊桥作别时,我接到了她向我抛出的绣球——一枝刻了龙凤图案的金笔。到了上海可要给人家写信啊。晓月红着脸说。我望了一眼身后的莫高窟,狠狠心,义无反顾地走过小桥,一直向南,走进茫茫戈壁。正前方是格尔木,它在遥远的荒原尽头,像晓月一样对着我微笑,招手。
这是1987年秋天,系里给了我们半个月创作假。恋爱催生奇思异想,恋爱让人胆大包天。进入恋爱季节的我,决定只身横穿柴达木盆地,希望有沙漠、雅丹、雪山、草原和盐湖的柴达木给我前所未有的艺术发现。我更想以一场挑战极限的壮举,让晓月看到一个男人的强悍、坚韧和勇敢。美女爱英雄,我要完成一个英雄的打造。我觉得我的准备是充分的,行囊里有13个大饼,大铁壶里灌了10余磅水,再就是晓月送的笔记本。唯一的奢侈品是刚才在商店里买的一沓印有飞天图案的精美信封和信笺。路程也不算远。我把军用指南针压在地图上,从敦煌滚到格尔木,测出的距离是400公里。
在家时我曾经从县城安县经北川、茂县到九寨沟,有过一天走140里的记录。那么,保守一点算,我至多天就已经走出柴达木,走在格尔木的街头了。我有理由认为这不过是一次略带冒险色彩的浪漫之旅。我觉得整个世界都背在我的背上。
天气很热,但我强忍着不喝水。一直匀速前行,走一阵便拿出指南针核对一下方向。等到下午5点过,天气转为凉爽。太阳向西天滑落,橘子一样,橙红,鲜艳,明朗。一抹流沙静静地在地平线上展开,色彩金银般纯粹。一株孤单的杨树兀立在流沙附近,金黄的叶子在风中像无数金色的铃铛摇响。浅浅几株红柳尚在花期,现一抹淡淡的嫣红。流沙中我居然捡到一枚拇指大的锈铁。我想它应是箭头。是爱神之箭。它已在时光里疾飞千年,直指我的前心,让我幸福得要哇哇乱叫。诗意和美感多多,都在这荒凉之中被发掘。想像的触须在最自由快乐的空间里,像水中的八爪鱼一样朝不同方向飘舞,没有什么地方不可以抵达。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我在廊桥上等你(5)
月亮初升,天色渐暗。我急忙放下行囊,铺开信纸,趁着最后的霞光,给晓月写信。我要让她分享我的发现和感悟,让她看到被我夸张了的异域的荒凉之美,还要用绵绵思念将她层层缠绕。信写完,我已经沐浴在月光之中了。这时我看到月亮特别大,特别亮,还特别的亲切。这是晓月凝望的眼睛。
三天之后我就感到情况不妙了。戈壁茫无际涯,原计划可以喝十天的水已经喝了一半。剩下的这一半其实早都可以骨噜噜一气喝干。原先以为只是晒,没有想到如此晒法。太阳一露脸就火辣辣的。到正午,灼人的热浪在浮沙与砾石间滚动,如火焰的尾端,看得见空气的颤动。汗水如淋浴般流淌。感觉中人成了烘房里的葡萄干,不,成了烧烤炉上的肉,滋滋冒油。视野之内除了少许芨芨草、骆驼刺别无生物。孤独无边,一丝恐惧袭上心头。似乎在月球、火星,甚至是在地狱行走。只有太阳落下,月亮升起之时才暂时得救。这时又可以找一个背风的地方坐下,写信,然后一边望月,一边手掰大饼细嚼慢咽。最后,套上全部衣服,仰面睡下。真正的危机在第七天来临。这时我已经喝完了壶中最后一滴水。没有了水,我就是被敌人重重围困丢盔卸甲手无寸铁的战士,任由宰割。只出不进,撒出的尿比浓茶还黄还稠。点点滴滴,比金子还珍贵。我得全部用镜头盖接住,喝下。再后来,尿全部滴尽。嘴边开始裂口流血,我看见了死神鬼鬼祟祟的影子。记起课堂上老师曾说起撒哈拉沙漠里的贝都因人渴到最后时,会把一根小管子插入骆驼脖子静脉处吮血。而此时,我只能痛苦地吮吸自己的血。我在心中发誓:为了晓月,我决不能死。但渴到忍无可忍之时,我唯一能做的是将三角架拉出一根,顺着芨芨草根朝下挖。水是不可能有的,草根也几乎没有水份,并且苦。但可以将头伸入这个坟墓似的深坑,吸一阵凉丝丝的潮气,这时明显感到快要燃烧的肺恢复了几分湿润,这样我就可以重新站起来,蹒跚前行。
第12 个夜晚来临。没有了水,大饼在嘴里干燥得沙子一般。嘴角早已结痂。三四天没有进食,已经没有了饥饿感。硬撑着为晓月写完了第12封信,折叠,装好,放入行囊,然后躺下,喘气。指南针不知去向。目前已完全不知东西南北,只有无边的荒凉和恐怖。一躺下就是幻觉。父母、同学,还有一些奇奇怪怪似人非人的怪物,互相粘连,错杂,重叠,混沌一片地浮现。更多的是看见晓月。她在廊桥上时隐时现,一双始终微笑的眼睛。我使劲睁开眼睛看时,却是月亮。月亮变成两个、三个,变成了冰糖葫芦似的一串,在天边晃动。眼一闭,幻觉消失,感觉死神正把自己紧紧搂住,一步一步拽向黑暗深处。自己的魂魄正慢慢脱离身体,从一个个毛孔里丝丝缕缕地出逃。尚清醒的意识让我明白,我即将死在这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没有任何人可以搭救。我瞟了一眼背包,它已与三角架一起被我拴在那株红柳上。与它们拴在一起的还有我最后的奢望——希望有人通过它们发现我——一具干尸,一个客死荒漠的可怜人。
我的得救是在次日早晨。几声汽车喇叭响起,求生的欲望让我一个激灵恢复了神智。喇叭声是从沙丘的那一面传来的。但我已经无法站起,只有拼命以手抓地,爬,爬向沙丘。终于爬上去了,才知道一百多米远的地方就是公路,还有汽车!但是,我一激动马上又失去了知觉,从沙丘上滚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有人在动我,睁开眼睛才发现是两个军人在用水壶往我脸上淋水。我此时已经无法说话,只能指一指沙丘背后。又有三个战士立即朝那里跑去,找回了我的行囊。
我在廊桥上等你(6)
这是拉给养的军车。官兵们将我抬到车上,打开水果罐头,让我小口小口地吃,要求我至少要用两个小时才可以吃完。但是我还没有吃下一半就沉沉睡去。后来到了西宁,从战士们那里我才知道我在车上睡了整整两天两夜。他们让我稍事休息,为我检查了身体,并且送了我一网袋水果罐头才让我上路。
我至今无法判定我为什么穿不出柴达木。或者说我可能根本没有走进柴达木,是第四天的海市蜃楼让我偏离了方向?是我不会用指南针?或者干脆这指南针就是坏的?从敦煌出发,我到底经过了哪些地方,至今都是一个谜。与任务在身的战士们匆匆告别,我没能准确知道我得救的具体地点。
在西宁,我可以自由行动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晓月寄信,一共13封。邮局值班的大嫂反复说明最好是打捆邮发,可以节约7角2分钱。但是我坚持分别寄走,并且亲眼看着它们被逐一打上邮戮,送走。
我交出去的,是一个劫后英雄在炼狱里反复提纯的爱情。我在文前提到的与晓月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安县城里,1990年的夏天。这时,是我人生最灰暗的日子。因为年轻和不成熟,因为过于单纯和冲动,我在临近毕业时卷入一起违犯校纪的事件。敏感,自卑,让我过度高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我选择了不辞而别。尽管是复旦新闻系,尽管我专业成绩不错,还在学校举办了首个学生个人摄影作品展览,但上海,北京,原先属意于我的几家著名媒体,现在都不可能了。我只有灰溜溜地回家。能到县文化馆打工,也是多亏了县里认为我是人才。
回来以后,晓月只字不提我离校的事,就像她从来不问我羞于启齿的右手。她凡是星期天都进城找我。拍照,一起欣赏照片,让我讲那些已经讲过多次的关于冒险的往事。
这天晓月是穿着军装来的。她们家早就是全民皆兵了,父母、哥哥、姐姐,后来又轮到她。这是她第一次穿着、军装来见我。只因她听我说她穿军装一定更漂亮,我很想看看她穿军装的样子,她今天果然就穿来了。哪怕相貌平平,军装一穿也让人刮目相看,尤其是女人。今天的晓月当然更加光彩照人。我和她走在街上,满街的目光都被她带走。我想起了左拉的小说,《陪衬人》。我和她走在一起,在众人的目光中,我是衬托鲜花之绿叶?还是认为鲜花插上了牛粪?这一天晓月很开心。还第一次要我陪她去看了电影。片子叫《牧马人》,一个知识分子和女盲流不对称的爱情故事。一切都表明,我们的故事正在进入高潮。我爱情世界的坍塌恰恰是源自晓月的一往情深。晓月说,爸爸妈妈早就想见你了,他们请你下个星期天到我家作客。面对晓月一家正式的盛情邀请,我只能满口答应。并且还与晓月商量好了得体的礼物,见面的细节。我们约定,我们先去廊桥玩,然后一起去她家。
晓月还沉浸在对爱情美丽的期许之中,我却举起了锋利的剪刀,要剪断,每一根情丝。她始终是我的一个神话。她就是我难以接近不敢冒犯的圣洁之神。我曾经努力用一幅幅照片和多次英雄般的惊人之举,去垒叠起一个可以与她平视的高度,填平我与她之间的政治鸿沟。我也曾幻想大学毕业后,以著名媒体专业摄影记者的身份,以一个护花使者终身的痴情付出,来求得与她的份量的相当。然而我的努力功亏一篑,终于无法抵达那个高度。现在,更加深重的自卑,成为面对她时永远的不可承受之重。我觉得,爱不是追求就可以拥有的,关键在于你有没有拥有的资格和能力,能不能将爱呵护和养活。太多的董永和七仙女,太多的王子和灰姑娘,反而更加说明这类故事只是穷人在现实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