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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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我的梦-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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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下一块喊:“耶――”
  演讲结束。
  最后,这位业余研究者说:“政客的作用在于把大家聚在一起喊,关键是大家一起喊,而且喊得高潮迭起。至于怎么改变,那就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或杜克大学桑福公共政策学院那帮冤大头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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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奥巴马真帅”
1奥巴马的“总统相”
  巴拉克·奥巴马兼有泰格·伍兹式的跨文化魅力,以及约翰·肯尼迪式的年轻魔力。这位47 岁的黑白混血参议员身上拥有的某种东西,很容易让人忍不住拿他和肯尼迪兄弟、比尔·克林顿,甚至罗纳德·里根作一番比较。在2006年10月出版的《芝加哥论坛报》中,牛顿·迈诺就将2008年奥巴马的总统竞选与1960年约翰·肯尼迪的成功竞选相提并论。奥巴马和肯尼迪还确实有一点缘份:奥巴马在参议院所使用的办公桌正是罗伯特·肯尼迪曾经用过的那一张。
  一位美国政界的高级人士说,他所感觉到的奥巴马是非常非常具有一个“总统相”的人,只有肯尼迪的“总统相”能和奥巴马相比。只有这两个人一出场的时候,无论从眼神,从气质,从整体上的“霸气”,你就感觉到他就是当总统的料。克林顿在这方面还不如奥巴马。肯尼迪兄弟能用很简洁的话语表达出世界上许多不同国家的共同希望和梦想,他们甚至能鼓动很多美国人麻木干涸的心灵。而奥巴马也很善于通过演讲来直指人心。
  奥巴马角逐总统的方式与约翰·肯尼迪也颇为相像: 许诺变革、散发魅力、淡化经验的作用。但要无愧于“下一个JFK(J·F·肯尼迪)”的称号,奥巴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奥巴马相比,当年的肯尼迪已经是个政坛老手。1960 年1月宣布参选总统时,他已代表马萨诸塞州当了13 年国会众参议员。
  一些普通的美国人也认为奥巴马有领袖风度,还句话说就是有“总统相”。2008年3月3日晚上,在一辆奔驰的汽车里,车主的车载音响如往常一样放在华盛顿当地电台WTOP上。男主播正在同某位选举专家进行连线采访,谈论的内容有些出乎车主的意料。他们讨论的话题是“普通人如果想受人欢迎,应当从奥巴马身上学习什么”。那位专家用十分粉丝的语气说:“哦,奥巴马!他非常有魅力!”主播问:“那么他的魅力从何而来呢?”“当他面对压力的时候,他非常平静而且乐观,他总是很有礼貌、有耐心。当然,我们普通人也能够做到平静乐观,但在面对压力的时候就不一定了。性格温和还能有领导人的风范。奥巴马掌握了这个尺度。”“那么和他相比,希拉里欠缺什么呢?”“她总咄咄逼人,具有进攻性,让人觉得不亲近。”
  2“奥巴马偷走了我的主意”
  和前总统肯尼迪的另一个相似之处是,奥巴马也很英俊。一位奥巴马的“粉丝”说:“奥巴马真帅,赶得上威尔?史密斯了。”
  威尔?史密斯是美国好莱坞的著名黑人演员。2008年,美国权威娱乐杂志《娱乐周刊》在选出“50名最聪明的好莱坞人士”,在当选的演员中威尔?史密斯排名第5位!凭借着谦逊、幽默、精湛的演技再加上他本身的迷人气质,威尔?史密斯成为好莱坞最红的明星之一。威尔?史密斯在上小学时他的老师给了他一个外号叫“王子”,因为他的费城西部的圆润口音比任何一个真正皇室的人都有魅力。威尔?史密斯在王子二字前加了一个“新鲜”,从此便以“新鲜王子”的称号在美国娱乐圈发展。
  2008年2月26日,奥巴马在“今晚娱乐”节目中与主持人大谈好莱坞电影和明星话题。当被问到如果有一部描写他的电影被拍摄,最希望哪个演员来扮演他时,奥巴马说自己会选威尔?史密斯。奥巴马说自己和威尔?史密斯之前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们谈论这个是因为我们的耳朵长的挺像。”就在2007年,威尔?史密斯还开玩笑说:“我一直想成为第一位黑人总统,但奥巴马偷走了我的主意。”
  3奥巴马的“粉丝”
  奥巴马在美国人的心中创造了一种很多年来的都未曾有过的对政治人物表示景仰的感觉,尤其是在年轻人中,这就说明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天还没亮就去排队,等上好几个小时,就为了能听他演讲。以前对选举没有热情的年轻人,这次蜂拥而出,做他的狂热支持者。选举似乎超越了种族和性别的区分,“变革”成了最强的呼声。虽然希拉里也高呼变革,但只有奥巴马是“变革”的代言人;虽然希拉里强调经验,但选民更推崇个人魅力。
  现在,喜欢奥巴马成时尚,年轻人不喜欢他会被周围人嘲笑,而敢于嘲笑奥巴马的人则会引来众怒。2008年2月21日,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第19次公开辩论于美国东部时间晚9点在德克萨斯大学举行。希拉里集中火力攻击奥巴马时,往往换来的是阵阵喝倒采声。
  奥巴马的支持者对奥巴马的推崇几乎到疯狂的地步,印有奥巴马肖像的纽扣已被抢购一空。他的出现使人们感到无比激动,大家已经在谈论他将成为我们的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这个名字也改变了英语,已经出现了一批以“奥巴马”为词头的新名词,如“奥巴马姑娘”、“奥巴马风暴”、“奥巴马摇滚”、“奥巴马十月”等等。《华尔街日报》认为美国出现了“奥巴马大潮”。
  不光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迷上了奥巴马,就连在美国媒体走红多年,本身已经是大众偶像的人物如今也成了奥巴马的“粉丝”。2007年5月2日,美国著名电视脱口秀节目主持人奥普拉?温弗瑞在CNN的拉里·金直播节目(Larry King Live)中正式宣布支持奥巴马。温弗瑞与奥巴马是多年的好友,这也是温弗瑞首次公开宣布支持一位政治候选人。温弗瑞回答说,因为我了解他这个人,我认为他所代表的东西,他已经证明他能够代表的东西,他已经显出的才干,值得我助他一臂之力——我过去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是因为我过去没有觉得我认识的任何人好到足以让我能够说“我信赖这个人”。温弗里曾为奥巴马竞选班子捐款4600美元。其中2300美元用于初选(这是民主党规定在初选阶段能收受的最高额的个人捐款),另外2300美元只有赢得党内总统候选人提名后才能启用。按美国大选的规定,每个选民最多只能为一位总统候选人捐款4600美元,其中初选和提名党内总统候选人的限额各为2300美元。
  奥巴马也受到好莱坞明星的一致追捧。好莱坞明星在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中的立场格外引人注目,而大多数好莱坞明星都喜欢民主党,且偏向于奥巴马。比如詹妮佛?安妮斯顿就为巴拉克?奥巴马捐出2300美元。哈莉?贝瑞不仅捐出2300美元,还穿着印有“让奥巴马带来改变”字样的T恤衫招摇过市。威尔?史密斯、泰雅?班克斯以及杰米?福克斯等明星都支持奥巴马。乔治?克鲁尼则是这位黑人参议员的铁杆粉丝。乔治?克鲁尼和奥巴马在一次呼吁民众关注达尔富尔局势的###上结识并成为好朋友,随后多次为好朋友做宣传。奥巴马宣布加入2008年总统竞选后,克鲁尼说:“我曾告诉奥巴马,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他还曾在公开场合为奥巴马的黑色皮肤赢取支持说:“每个人都说这个国家还没有准备好选一名黑人做总统,这可笑而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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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客们梦寐以求的嗓音”(1)
1演讲大师
  环视当今美国政坛,能集演艺巨星和政治明星的魅力于一身者,也许唯有奥巴马。而这一切,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的演讲魅力。不少人甚至被奥巴马的煽动力吓坏了。
  奥巴马是个天生的演讲家,他有着“令政客妒嫉的嗓音”,加上其个人魅力无穷,调动现场气氛能力一流,演讲中带着某种直指人心的魔力,每每能使得群情激昂。奥巴马的演说富有节奏感,味道十足、语气恰到好处,几乎带有一种催眠和传教的功能,让人如痴如醉,欲罢不能。即使当他面对成千上万人演讲,也能让每个人都觉得奥巴马就是对他一个人在说。奥巴马的竞选###,参加者少则数千多则数万,男女老少各种肤色的民众争相入场。只要奥巴马在台上振臂一呼,台下应者云集。这是在希拉里的竞选###中难以看到的。美国历史上优秀的政治家,如林肯、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都是演讲高手。在传媒日益发达的当代,这一点直接关系到能否感动选民、取得共鸣。
  古希腊的德摩斯梯尼与古罗马的西塞罗都是史上有名的演说家,据说他们俩的区别是:听完西塞罗的演说,人们会由衷地赞叹讲得好;而听完德摩斯梯尼的演讲,人们会立即情绪激昂地上街游行。奥巴马的演说堪比德摩斯梯尼,使得他取得很大成功,有关选举的各种民调都显示,奥巴马在年轻人中的支持率远高于希拉里,而且迅速拉近了与希拉里的距离。
  一位电视评论人说:他的演讲让我想到马丁·路德·金。两个来自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年轻学生说,奥巴马的演讲让他们很受感动和振奋,相信他真的可以改变国家;另一个21岁的女孩是个“奥巴马女郎”,她兴奋地表示,每次听奥巴马演讲,自己只想不断地听下去,不要停下来。
  奥巴马跟美国第16任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的经历很相似:生长的贫困家庭,跟单亲父母长大,在当选美国总统之前做过议员。林肯也是凭借自己伟大的演讲赢得了总统选举,并且成为一个留名青史的总统。
  2磁性嗓音
  奥巴马拥有政客们梦寐以求的嗓音:既权威又令人感觉舒适;既尽显聪明又能够让选民引起共鸣;这声音总能给人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无数人折服于他动人的声音魅力之下。
  声带是世界上最值钱的“乐器”,因为珠圆玉润的歌喉给人的感染力是任何乐器都望尘莫及的。嗓音好,是块宝,嗓音坏,事业败。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际间嗓音沟通表达方式的日益增加,现代的嗓音工作者已不仅指的是演员、教师,众多以嗓音为主要职业工具的社会群体如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营销员、拍卖员、解说员、经纪人、导游、律师、记者、政府公务员、社会工作者等也都被划归其旗下。毋庸置疑,清晰、明亮、悦耳动听的嗓音既是嗓音工作者事业成功的基础,又是所有重视自身声音形象的人群所追求的目标。
  奥巴马充满磁性的嗓音不仅为他的演讲增色,还为他赢得了格莱美奖,2008年2月10日,美国唱片学会当天在洛杉矶斯台普斯中心宣布了第50届格莱美奖部分奖项的获奖名单,奥巴马击败前总统比尔·克林顿和吉米·卡特等多位竞争对手,获得“最佳朗读专辑奖”。奥巴马是凭借他撰写并朗读的兰登图书公司有声书《无畏的希望:重申美国梦》获得这一奖项的,而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卡特也分别以有声读物《给予:我们每个人如何改变世界》和《平原上的周日早晨:给变化的世界带来和平》获得了该奖项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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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客们梦寐以求的嗓音”(2)
3善用排比
  奥巴马在演讲中善于使用排比句,取得排山倒海般的效果。2008年1月3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党团会议选举获胜之夜发表演讲,这篇演讲激情澎湃。演讲一开始,他首先积极肯定了今天的胜利,宣布预言家的失败,非常成功地渲染了作为第一位预选获胜所代表的深意。他连用排比句,气势磅礴,很具感染力:
  他们说这一天永远不会来到。
  他们说我们眼光太高了。
  他们说这个国家太分裂、太幻灭,根本不可能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团结起来。但是在这个一月的晚上,在这个历史上关键的时刻,你们做到了那些愤世嫉俗的人认为我们做不到的事。
  这是这整篇演讲的精华所在:让每一个在场的美国人都可以从投演讲者选票中得到自豪感,觉得这样做就是在改变美国历史,是在证明美国的自由、独立与团结。
  在这篇演讲中还有另一处精彩的排比句: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每个人都能看上病和看得起病。我在伊利诺斯州就通过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携手合作实现了这一目标。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终止所有把工作运往海外的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给美国最值得享受减税的中产阶级减税。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农场主、科学家和企业家发挥他们的创造力,使我们国家一劳永逸地摆脱石油的主宰。
  最后,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我要结束伊拉克战争并让我们的士兵回家;我要恢复我们的道德地位;我知道9/11不是骗取选票的借口,而是使美国和世界联合起来应对21世纪这个世界面临的共同威胁: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全球变暖和贫困,种族屠杀和疾病。
  演讲的精义就在于要感染人、打动人,从而达到“迷惑”大家理智,赢得大家支持。所以,煽情、升华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而这篇演讲完全做到了这一点,其中娴熟的排比句的运用功不可没。在场听到他演讲的和后来看到他的演讲稿的美国学者认为奥巴马不仅仅是一个候选人,他更是在发动一场运动。
  4宏道意味
  鉴于奥巴马的演讲的巨大煽动性,媒体说奥巴马具有克里斯玛(charisma)、同时像个给人带来希望的弥赛亚,说他。他的演讲魅力常常让听众热泪盈眶,狂热叫嚷。媒体便直接说,这简直就像个膜拜团体或邪教组织(cult)。这样追捧甚至神化政治人物,竟然也会发生在现今的美国人身上,令很多美国人觉得不可思议。
  奥巴马的演讲才华确实得益于在教会服务的经历,奥巴马从宏道演说中学到了一种很能打动人心的说话方式。知识分子说到种族平等,可能会引用《独立宣言》里的名言,比起黑人牧师简单而直指良心的“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样子创造的”(We too are made in God's image),还是后一种说法更有感染力。
  美国政治观察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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