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了他自己的故事,却在他身临其境之前就写成了。
有一点他要比小说奇特的主人公要幸运。他从来没有,也决无理由要那么奇怪地怕见镜子,怕见光滑的金属表面,怕见平静的水,那个巴黎青年却很早就有这种感受了,那是由于一个显见得非凡的美人突然天折而造成的。道连几乎是带着幸灾乐祸的心情……也许差不多每种欢乐和享受无不包含幸灾乐祸……阅读小说的后半部分。这部小说用悲剧性的、夸张的笔调,描述了一个人的悲哀和失望,因为别人身上和人世间弥足珍贵的东西,他自己却失掉了。
他得天独厚的美,曾那么打动过巴兹尔·霍尔华德和其他人,似乎永远不会从他身上消失。即便有人风闻了他的恶行,即便有关他生活方式的奇闻悄悄在伦敦传播,并成为俱乐部中的谈资,但人们同他见面时都不会相信那些有损他名誉的谣传。他始终保持着一种不受世俗玷污的神态。言谈粗鲁的人一见他进了房间,便立即闭嘴。他纯朴的脸上总有一种申斥的表情。只要他在场,他们就会回忆起自己失去的天真,并无不感到惊奇,这人如此迷人,如此高雅,却能不受这个肮脏而又声色犬马的时代的污染。
他常常会神秘地失踪很长一段时间,从而引起他的朋友或是自认为是他朋友的人的奇怪猜测。每次回得家来,他总要先溜到楼上锁着的房间,用那把从不离身的钥匙打开门,手拿镜子,站在巴兹尔。霍尔华德为他所作的画像前,时而看看画布上那张丑恶变老的脸,时而瞧瞧在雪亮的镜子中相视而笑的白皙年轻的面容。明显的对比使他兴奋不已。他越来越迷恋于自己英俊的容貌,越来越对自己灵魂的腐败感兴趣。他会细致地,有时是带着恶狠狠的愉悦,来观察讨厌的线条镌刻在起了皱纹的额头上,或是悄悄地爬上很有肉感的嘴巴。有时会觉得纳闷,在罪孽的迹象和衰老的迹象之间,究竟哪一个更可怕呢。他会把自己白皙的手放在画像粗糙发胖的手上,嘲笑那变形的躯体和衰朽的四肢。
当他躺在幽香满室的卧房难以成眠的时候,当他改姓换名、乔装打扮走访码头附近名声不好的酒店,躺在污秽的房间里无法入睡的时候,他偶尔会想起给自己的灵魂带来的毁灭,不免生出一种完全是自私的,因而也更为强烈的惋惜之情。但这样的时候不多。亨利勋爵和他一起坐在朋友的花园里时,第一次在他心中激起的对生活的好奇心,已与日俱增,很令他满意。他知道得越多就越想知道,产生了一种越喂越饿的极度饥饿感。
但是他并没有真的无所顾忌,至少在跟上流社会的关系上是这样。冬天,每个月一两次,在社交季节则每个星期三晚上,他会让自己漂亮的住宅向外界敞开,邀请最有名的音乐家,以他们奇妙的艺术取悦宾客。他那些规模不大的宴请,在安排上总是得到亨利勋爵的帮助。这类宴请以对被邀请人的悉心挑选和安排而闻名。同样出名的是,餐桌的装饰格调十分高雅,异国花朵、绣花桌布、金银古盘,都摆得微妙而和谐。说真的,尤其是很多年轻人,看到了或是想象自己已经看到,道连真正实现了他们在伊顿公学或牛津大学时的梦想,成了把学者货真价实的文化素养同交际场中人的风度、盛名和完美的举止相统一的典范。在他们的心目中,道连似乎是与被但丁描绘成〃以崇拜美来完善自己〃的人志同道合的。像戈蒂叶一样,道连是一个〃客观世界为他而存在〃的人。
当然,对他来说,生活是首要的、最伟大的艺术,其他艺术似乎是为它所作的准备。他当然也迷恋于时尚和派头,时尚使真正奇妙的东西风行一时,派头以其独有的方式强调美的绝对现代性。他衣装的式样和时不时摆出的派头,对梅费厄舞厅的花花公子和帕尔莫尔俱乐部的橱窗,都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这些人模仿他的一举一动,连他出于好玩,偶尔才露出的纨绔子弟的翩翩风度,也一个劲儿要学。他很乐意接受几乎一到成年便被授予的地位。想到自己之于当代的伦敦很可能就是《萨蒂里孔》的作者之于当年尼禄时代的罗马,便有一种说不出的愉快。但内心深处却不甘于作〃时尚的主宰〃,让人请教一下戴什么宝石,怎样戴领带,如何用手杖而已。他要建立某种新的生活纲领,内含理性的哲学,有条有理的原则,并使感官脱俗来实现其最高目标。
崇拜感官常常不无理由地要受到贬损。人生来就害怕比自身要强大的欲望和感受,也意识到自己与不那么高度组织化的生存体有着共同的欲望和感受。但道连·格雷似乎觉得,感官的本质始终没有被认识,感官之所以停留在原始的动物性阶段,是因为世人用饥饿疗法迫使其就范,或者用痛苦来扼杀它,而不是努力使其成为新精神的一部分,而求美的良好本能将是这种新精神的主要特点。回顾人类的整个历史,道连被一种损失感所困扰。我们放弃了那么多东西!而不过是为了达到如此微不足道的目的!疯也似的任性抵制,形形色色的自我折磨和自我克制,其根本原因在于害怕,其结果是彻底的堕落,比人们出于无知,努力要摆脱的想象中的堕落要可怕得多。造物主逐出了修道人,让他以荒漠中的野兽果腹,却又赐予隐士以兽类为伴,那实在是一种绝妙的讽刺。
是的,正如亨利勋爵所预言的那样,一种新享乐主义将会出现,以重新创造生活,把生活从严酷而不合时宜的清教徒主义中解救出来。在我们这个时代,清教徒主义正不可思议地复活着。当然,这种享乐主义也求助于理智,但并不接受任何含有牺牲情感体验的理论或体系。事实上其目的在于使生活本身就成为体验,而不是体验的结果,且不管这种结果是苦还是甜。禁欲主义使感觉麻木,庸俗的挥霍放荡使感觉迟钝,新享乐主义与它们无关。不过,它教人珍惜生命的瞬间,因为生命本身就是转瞬即逝的。
不少人有时候天没亮就醒来,多半是在那些我们倾心于死的无梦之夜,或是经历了恐惧和奇奇怪怪的欢乐的夜晚之后,那时闪过我们脑际的是比现实更可怕的幻象,它具有一切怪诞事物所隐藏的活力,这种幻象赋予哥特式艺术以持久的生命力。人们可以想见,哥特式艺术特别属于头脑患有幻想症的艺术家。白色的手指慢慢地伸进窗帘,似乎还在抖动。无声的影子,奇形怪状,黑乎乎一片,钻进了房间的角落,并在那儿栖息。室外,鸟儿拨弄着树叶,或是上班者人声鼎沸,或是风呜咽着从山上下来,在寂静的房子周围盘桓,仿佛担心惊扰了沉睡者,但又必须把睡眠从紫色的山洞中唤醒。一层层昏暗的薄纱被掀开,万物渐渐地恢复了原状和本色。我们观察着黎明以其自古以来就有的方式重建世界。暗淡的镜子又开始照见东西。没有火焰的小蜡烛依旧竖立在老地方,旁边放着一本我们看了一半的书,或是我们在舞会上戴过扎着铅丝的小花,或是一封我们不敢读或者读了无数次的信。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我们所熟知的现实生活从虚幻的夜影中跳出来了,我们得在原来停止的地方继续我们的生活。我们悄悄地涌起了一种可的感觉,不得不让精力按陈规陋习枯燥地循环往复;或者我们产生了一种不着边际的愿望,希望有一天早晨睁开眼睛,发现令我们高兴的是,在黑暗中世界已经重建。在新世界中,万物都有新的形状和颜色,而且都会发生变化,或者都有自己的秘密。在新世界中,往事会变得无足轻重,或者没有立足之地,或者至少不会让人出于义务和悔恨而耿耿于怀,相反,即使是欢乐的记忆也带有苦味,愉快的回想也是痛苦的。
道连·格雷觉得,正是创造这样的世界构成了他真正的生活目的,或者真正的生活目的之一。他要寻找一种新奇而愉快的感觉,一种具有罗曼史所必不可少的陌生成分的感觉。在寻找中他会采用自知见异于自己天性的思想方法,沉湎于其微妙的影响。然后他会抓住这些影响的色彩,满足理智上的好奇心,随后又会冷漠地将这些影响弃之一旁。这种冷漠与道地的火热性格是相容的,而且根据现代心理学家的说法,其实是火热性格的先决条件。
据一度谣传,道连想要加入罗马基督教教派。确实罗马教的仪式一向对他有很大的吸引力。每天的牺牲虽然比古老世界的一切牺牲真的要可怕得多,却打动了他。他被打动的,是对感官的巧妙抵制,是罗马教成分中原始的单纯,是罗马教所象征的人类悲剧永恒的悲哀。他喜欢跪在冰冷的大理石人行道上,观看身穿绣花法衣的牧师用白皙的手慢慢地揭开圣体盘的罩布,或者举起装有白色圣饼嵌满宝石的灯笼形圣体匣,我们有时设想这种圣饼是天使的面包。或者观看牧师们穿着耶稣受难时的衣装,把圣饼弄碎放进圣餐杯,并以捶胸来悔罪。身穿镶花边的大红衣服、神情严肃的孩子们,把蒸腾的香炉像镀金的硕大花朵那样抛到空中,这情景对他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吸引力。他走出教堂的时候,总要惊奇地看一眼那些着黑衣服的忏悔者,希望自己也坐在暗影里,倾听善男信女们隔着陈的栅栏诉说自己生活中的故事。
但是他决不会一本正经地接受某个信条和体系,而犯下遏制智力发展的错误,或者误把只适宜于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晚逗留一夜或者几个小时的客栈,当成了栖身的住所。神秘主义有一种化普通为新奇的威力,并往往伴有微妙的彻底解脱主义,曾一度打动了道连。但在另一个时期,道连却又倾向于德国达尔文主义运动的唯物主义思想,津津乐道于把人的思想和激情追溯到大脑中珍珠似的细胞,或是人体中某根白色的神经。他还赞赏这样的观点,即精神绝对依赖于物质,不论该物质是病态的还是健康的,正常的还是反常的。然而,正如前面说到的那样,他觉得比之于生活,没有一种理论是重要的。他强烈地感到,一切理性的思考一旦脱离行动和实验是多么苍白。他明白,感觉同灵魂一样有自己的精神秘密需要袒露。
于是他现在又研究起香水和其制造的秘密来了,蒸馏各类香气很浓的油,燃烧来自东方、气味难闻的树脂。他知道人的情绪都在感官中得到反映,所以便潜心于发现两者之间的真实关系,探究乳香中有什么东西使人变得神秘;龙涎香为什么能撩拨人的热情;紫罗兰能唤起对了结的罗曼史的记忆;麝香会扰乱头脑;金香木要玷污想象。他总想确立真正的香水心理学,估算着各类物质的不同效果,例如有甜香味的根子、带有花粉的香花、芳香的香膏、黑色的香树、闻之使人作呕的甘松香油、会弄得人发疯的乔木,还有据说能驱除心里郁闷的芦荟。
另一个时期,他完全倾心于音乐。他有一个用格子装饰的房问,天花板为朱红和金黄两色,四周的墙壁漆成了橄榄绿。在这里他常常举办古里古怪的音乐会,疯狂的吉卜赛人从小小的齐特拉琴上撕出狂野的音乐;戴着黄色头巾表情严肃的突尼斯人,在一把巨大的诗琴上拉扯着紧绷的弦;咧着嘴笑的黑人单调地击打着铜鼓;戴着头巾身材瘦小的印度人,蹲在大红垫子上,吹着长长的芦笛和铜管,用魔法对巨大的眼镜蛇和吓人的长角小蝰蛇催眠,或是假装催眠。有时,当他的耳朵对舒伯特的典雅、肖邦优美的哀伤、贝多芬强有力的和谐,都感到麻木的时候,这野蛮音乐刺耳的间歇和不和谐的尖叫,却打动了他。他又收集世界各地能够找到的古怪的乐器,不是从一个消亡了的国度的坟墓里,就是从少数与西方文明共存的野蛮部落里搞来的,还喜欢抚弄一下试试效果。他的藏品有里奥内格罗印地安人神秘的〃朱鲁帕里斯〃,这种乐器妇女是不允许看的,连年轻人也只能在戒斋或受鞭笞后瞧上一眼。还有能发出鸟儿尖叫声似的秘鲁泥罐;有阿方索·德奥瓦里在智利听到过的人骨笛子;有在库斯科附近发现的有声碧玉,能奏出甜美无比的调子。他还藏有绘了图案的葫芦,里面装了石头,摇动起来咯咯有声;有墨西哥人的长号〃克拉令〃,演奏起来不是往里吹,而是朝外吸;有亚马孙部落刺耳的号子〃特克〃,是由整天坐在大树上的哨兵吹的,据说九英里之外也能听见;有一种叫〃特庞那斯德利〃的乐器,装有两个振动的木制簧片,演奏时用涂了黏胶的木棒敲击,那种黏胶取自植物乳白色的汁水;有一种阿兹台克人的铃〃龙特尔〃,像葡萄那样成串挂着;有一个用巨蟒皮包裹的圆筒形大鼓,贝尔纳尔·迪亚斯同科尔特斯一起进入墨西哥神庙时曾经见过,他还为我们极其生动地描绘了那悲凉的鼓声。这些乐器奇妙的特色使他着了迷,一想到艺术也像大自然一样,有着自己的怪物,形态丑恶,声音可怕,他便感到了无可名状的愉悦。但是,过了一阵子他对这些乐器厌倦了,又会独个儿或是与亨利勋爵一起坐在歌剧包厢里,欣喜若狂地倾听歌剧《唐豪塞》,并在那部伟大艺术作品的序言中,看到正在上演自己灵魂的悲剧。
有一阵子他研究起宝石来了,还像法国海军将官安·德。若耶斯那样,穿着一件饰有五百六十颗珍珠的衣服,出现在化装舞会上,好多年他都迷上了这种爱好,而且可以说再也没有放弃。他往往会整天反复摆弄珠宝盒里收藏着的各类宝石,如在灯光下会转成红色的橄榄色金绿宝石、带有银色线条的猫眼石、淡黄中泛绿色的橄榄石、玫瑰色粉红和酒黄色的黄玉、颜色火红并带有光芒四射的星星的红宝石、红似火焰的棕黄色宝石、橘黄色和紫色的尖晶石、宝石红与宝石蓝两色变换的紫晶。他喜欢太阳石的金红色,月亮石的珠白色和蛋白石的彩虹色。他从阿姆斯特丹购得三枚巨大无比颜色鲜艳的绿宝石,并拥有一颗令鉴赏家妒忌的古老的绿松石。
他还发现了关于宝石的奇妙传说。阿方索的〃教士的规诫〃中提到,一条毒蛇的眼睛是道地的橘红色宝石。在关于亚历山大的浪漫传奇中,这位伊马夏的征服者,据说在约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