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没有希望的日子已经忘记太多,梦幻般的面容也都走远。但知道还在这个弹丸之地留下区区的姓名。
同英国来的中国通老痞士开玩笑,问他1989年时,洒家在这个当时最豪华五星级酒店的薪水,他犹豫了一刻,很内行地给了我三百大元的报价,然后故作悲哀地望着我,很遗憾,他仍然高估了当时的伯乐。
8000,但单位是分币,整整一个月的汗水和希望。那时酒店普通房的价钱是100美金,一晚相当于我一年的报酬。12月的隆冬里,早晨5点起床,骑着父亲1970年买的的28寸“飞鸽”单车,没有闸,越过南溪山脚薄薄的晨冰,向酒店默默地进发。雨水肆无忌惮钻进橡胶雨衣,廉价的眼镜布满水雾。被粗鲁地排成一排,让初中还没有毕业的领班肆意侮辱,只因为不是他们的族类。
那年,二十一岁。
—— 北大国际法专业仅有的20个毕业生之一,研究领土的分界,空中劫持引渡的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
—— 同最好的兄弟挤在漓江边喑哑的木楼,长长的木楼梯,冷冷的木吉他。
—— 每晚醉在十字街头的大排档,呼三邀四的桂林酒令(现在在星吧还有表演)。醉后强撑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呕吐一地酸臭。
—— 抡起板凳划着美丽的弧线落在那个牛逼的上司头上的闷响;在瓦窑南面水田上一刀斩落兀自跳动的带血的半只耳朵;老火车站把牛角刀插在腰带西装外套里面的少年。 如果想要更多细节的话,现在可以去洛溪的食街叫“桂林佬”的餐馆去找那个仍然寂寞的老板
—— 我们在一起度过1989…1990的寒冬,一起拣烟屁股朝窗下放水,一起唱叶佳修和张行。对了,他的外号叫西门吹箫,姓刘,墙上写着:小楼一夜听春雨。
(二)
离开桂林这个城市整整十二年了,一个轮回。
在世界每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放浪形骸,但我知道自己还是那个瘦瘦的少年,缁衣楚辞。
终于,选择一个初冬还乡,在无人知晓的时辰,华服夜行。
可惜逃不过来接机的酒店旧同事的眼睛,“你不就是当时的四眼仔吗,现在这么卵肥!”——毫无尊重和光彩。
也罢,本是离乡的游子,也许是踩到狗屎运的羔羊。
灰溜溜地躲进戴姆勒黑车,好像犯错误的孩子。
(三)
今晨,在船上,同老痞士、威廉一起,在瑟缩的冬雨下游漓江。他们都是在香港混了三十多年的老差骨,威廉还是当年五亿探长雷洛的小兄弟。我们对面,是三个雍容华贵的西洋美妇,很不幸,都是六十岁左右。
一路客套地谈,从澳大利亚到魁北客,从路易威登到神州五号。我们住在一个酒店,被安排到一个旅行团。我们不得不强打精神,做绅士状同她们谈李安,关云长和伊拉克,等等等等。
我是傻家,忙着打电话给昨夜醉后得罪的美人赔一百次罪。
(四)
五个小时前,在酒店的国泰中餐厅,不期而遇上她们三个,老痞士来不及掩面而逃,只有走上去同伊们打招呼。表面看我们的确自惭形秽,面对如此高雅的夫人——其中某个是某大国住中国广州领事馆总领事夫人,难怪腕上明晃晃的1970年玫瑰金的百达斐丽。
我们欢聚一堂,笑语盈盈。照例我负责点菜,这实在是个艰难的任务——老痞士不吃豆腐,陈威廉戒了牛肉,我不吃海鲜,而三位贵妇,是犹太人,更忌讳猪肉。如此情形之下,把重心转移向酒倒不失是一个良策。酒店虽然是货真价实的五星级,但家乡人民似乎在葡萄酒上给我们太多选择,我不得不亲自到十四年前战斗过的西餐厅寻觅,竟让我找到当季的薄娇莱,虽然是2003年的新酒,今年11月20日才开始全球发行,但还是有幸运到了桂林。三瓶过后,大家齐声喊好,老痞士开始痞死滥贱,美妇人露出少女的娇羞,而我则开始肆无忌惮,信心倍增,因为其中一个夫人居然大胆到同洒家探讨李白和中国书法。我把怀素的醉,王右军的肚皮就着鲜红的葡萄血演绎得淋漓尽致,让她们不停地大呼小叫。而《杀死比尔》的话题和武士道的切腹让大家更是心惊肉跳。
这时,如天之助,餐厅一角居然响起《春江花月夜》的琵琶声。
十米之外,眼波迷离,纤手拨动一江春水。
我们都被这音乐震慑。这时的话题,是《辛德勒的名单》的讨论,伊三个,全是犹太人,明天下午一点飞上海,为了寻找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犹太人在上海那段历史。她们已经找到那个教堂并诉说着被中国人帮助的那段历史。
我醉意盎然,走上演台,让无懈可击的姑娘演奏我最心爱的《十面埋伏》。
眉如远山,眼若秋水,指如春葱,面若凝脂。
还有吃一惊的低眉婉转。
莫名地,想起蔡琴的老歌:
“昨天你对我一笑,到如今变成烦恼。”
突然,伊人十指划落,银瓶迸落,铁骑突出……
—— 我心爱的《十面埋伏》!
谁还记得,二千二百年前的垓下,那个婉转的美人,那个末路的英雄。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此刻。夜已深。人已醉。
(2003年12月11日凌晨1:11于桂林喜来登大宇大酒店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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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原谅我这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
今天我
寒夜里看雪飘过
怀着冷却了的心窝漂远方
风雨里追赶
雾里分不清影踪
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多少次
迎着冷眼与嘲笑
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
一刹那恍惚
若有所失的感觉
不知不觉已变淡心里爱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
谁人都可以
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仍然自由自我
永远高唱我歌
走遍千里
——《海阔天空》Beyond乐队
今夜我,也许醉了,我想。
明天就要离开苏格兰了,薄薄行囊里两瓶威士忌,两条高地喀什米耳围巾,也许就是带走的全部。
说实话,并不喜欢这个地方,寒冷,孤寂,尤其是在亚伯丁更北部的日子。五年前漫长的冬季就曾经在那里停伫,还是不老有梦的年纪,方圆数英里除了几个东方的远客,别无任何人烟,古老空旷Country House里陪伴我的是手中的半瓶Malt,和脚下守门的蜷缩的老狗。后来回到格拉思哥这个几乎被遗忘的城市,居然有点在天堂的感觉。
明天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如同《指环王》最后的镜头。今天在书店找到这本书,翻到最后胡比人乘舟离开中土的章节,古老的英文诗篇居然让我一阵怅惘。我想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这个地方也不属于我。包括这里的呼吸和心跳。在无数稍纵即逝的日子里,这不过是杯中的残酒,指上的烟灰,浪子的一站,苦旅的一瞬。
我想自己是不胜酒力了。RAFFLE BAR,在这个弥漫着老殖民地余晖和远东情调的地方,三个轮回的我共度过了十多个长醉和无聊的夜。不期然的,五年前来自香港的侍者James还在吧台,他仍然记得上次我同亚德里安干掉了整整一瓶Malt,Macallan 30年——只有真正的高地人才能这么喝酒,他回忆说。我同老痞士对着面前软绵绵的红酒,无奈地憨笑。五年前醉着的时候,给了James五镑的小费,问他第一个问题是:在哪里可以找到苏格兰女孩?五年过去了,似乎一切依旧,不同的是,当时他二十一岁,我三十一岁,现在他二十六岁,我三十六岁。
我想是不胜酒力了,五年内干掉的美酒可以填平半个城市,五年内走过的地方能够环绕半个行星,五年内失去的笑靥徒然充斥后半世的生命,然而我自己还剩下些什么呢?
剩下的半瓶葡萄酒放在吧台,从后门悄悄潜入长街。一个寂寞的城市,一个被抛弃的地方,一个异乡的游子,一个半醒的魂灵。
走到圣文森长街,影影绰绰的,几个迷离的身影,我想那是企街的苏格兰女子,一致叫着切尔西的名字。犹如罗刹的娜塔莎,斯洛伐克的凡妮。
让自己厚道一些,把镜头稍微岔开几度,记录在这个没落城市最后一夜的灯影。哼着熟悉的骊歌:
风雨里追赶
雾里分不清影踪
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我想如果生命中没有很特殊的原因,这将是最后一次造访这个城市。
(2004年3月31日)
断章——拾落于今晨十点十分的醉路
其一
寅时 在今天这个初夏某个微凉的早上
踉跄穿过人工湖醉间如同涉过那条愤怒的河
躺在石桥的栏杆上 举头望向天空
残月边有一条淡淡的轻烟散成的轨迹
也许是早起赶路越洋飞机留下的痕迹
也许是宇宙一颗不经意划过的流星
早先并没有听到天籁的任何细碎喋音
未散尽的轨迹仍残留在晦暗的天色中
突然想起十五年前在北京向青春的告别
纪念册上最让我岑寂的留言
如流星之陨逝
如秋叶之纷落
亦当如酒鬼之横地
从少年负笈的月台混入茫茫江湖
等待了太久一些姗姗来迟的声音
虽然不必醉后已经可仰头看到一些蓝天
但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已经开始淡淡地把猩红色的酒注入胸怀
那些忘却的腥红色
总会在一个黎明随腹中的酸臭一起吐个干干净净
也罢 也罢 还能再喝十年
其二
这个坚硬的纯水晶的酒杯
我一直拒绝用来盛放透明的酒水
这个装满过白兰地 波尔多 女儿红的酒杯
已经被染成淡淡的红色
如此坚硬的水晶组织
仍然抗拒不住经年血色的浸入
那些生命之水啊
这个坚硬的纯水晶的酒杯
默默地同我做无声的坚持
是朋友也是仇人
是伴侣也是怨偶
是男人也是女人
是智者也是痴汉
这个坚硬的纯水晶的酒杯
在十五年岑寂地与我固执对饮
我想我和他都已经深深疲倦
并因重复地使用充满了看不见的裂痕
有时愤怒
有时疯狂
有时微笑
有时自豪
我们都在岑寂中坚持
不耐烦时
不加掩盖地我把他放入深棕色的酒柜
然后幻想着不光彩的自豪
其三
再也没有候鸟
拜访你这秋天的园林了
再也不想举起
猩红侵蚀的酒杯
星吧回家 四百米的路
好像摇摇欲坠了十五年
我的音容开始变老
我的鬓上早生华发
我的无情渐变多情
我的青春岑寂无踪
酒后那些猩红总要吐个干干净净
指尖那枝秃笔总要吐个清清楚楚
悠长的岁月里梦想的墓志铭
总是在每一个儿童受难的节日后轰鸣
会有一天
每个人的记忆淡薄如水
(2004年6月4日)
。 想看书来
8、你怎么变成坏人了?
(一)
圆明园东门,在体育大学的南门边上。附近一片霓虹灯闪烁处,就是学院区大名鼎鼎的驾步:XX宫。
进去的时候,感觉并不好,俗,艳,有点猥琐。不过想起光顾的大多是附近的读书人或读书出身的商人,也就能理解了。文人无行,落拓时自不必说,得意*时玩的档次也高不到哪儿去。柳三变,杜少陵的*风情,在这个末法时代早已被雨打风吹去。不过,玩有玩的规矩,乐有乐的法子。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虽无高山流水,但春山春水春草,此中全矣。
自从昨晚在昆明接到大江的电话,有意无意间就想着今夜的聚会:五月二号,是燕园法学院成立100周年,也是我们毕业15周年。约二十年前,我们这班当时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豪情万丈地踏入象牙塔,开始追寻一种叫理想的东西,现在看来理想和青春一样,都已经逝去多年了。闲话打住,大江与洒家同级不同班,他是经济法的高材生。
说实话,大学里我们关系不错,但也谈不上特别密切。尤其是大三以后,也许是由于学风更浓,也许因为毕业的压力,法律系的孩子都在力争上游,孜孜不倦。而我则逍遥法外,大多数时间同英语系的区,中文系的黄和留学生的进混在一起饮酒度日。不过偶尔,也会在自己宿舍楼里郁闷起来,于是扛上半箱燕京找伴,大江也乐得放下沉闷的海事法,摘下厚重的眼镜,与我对饮到宿舍熄灯为止。虽然如此,绝大多数时间,他是如此的文质彬彬,斯文有加。我们在谈论隔壁班的女孩时,他时常红脸,然后懦懦地辩解说醉了。
他是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活跃在团支部,学生会,也是每年为数不多的奖学金获得者。我向来不愿意同思想先进的学生一起玩,但大江例外,他正直上进,沉迷理想,但不失温和。曾经一次,他用奖学金在勺园买了白牌,可乐和奶油蛋糕请我,同时试图循循善诱做我的思想工作。洒家蛋糕还没完全咽下肚子,口里已经骂他拉拢腐蚀,断然拒绝他想发展我做预备党员的春秋大梦。不过我真的理解他,那是他的信念,并非一种作秀。
大四鸟兽散的时候,很多人在醉,忙着同太多人告别,忘了同他喝分开的一杯。对了,那时候他不近女色,更没有女朋友。
毕业后,听说他留校考研。
(二)
上一次见面,是六年前,学校100周年大庆。带着香港朋友,广州美女回到海淀,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
晚餐100多号人,大呼小叫,觥筹交错,笑语喧哗,眼波迷离。同每一个曾经同堂或不同堂的兄弟干杯,与每一个曾经沉迷或不沉迷的学姐调笑——忘了说,我们系159人,洒家是最小的之一。
大江已经有点变化,当时同学们大都衣着随便,我和他是唯二穿全套西装打领带的。白天我去谈些生意来不及换,但他告诉我,他衣冠楚楚是刻意保持儒商和学者的风范,那时,他已经弃学从商,专攻计算机软件开发,当然与法律有关,应该喝了头啖汤,估计略略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