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他,自然就是周钦一。
林慕觉得头都大了,一方面自己本来和辛华聊得好好的,情人之间难免也会有些肉麻的话,可现在有个闲人坐在自己身边免费欣赏,总觉得不自在;另一方面,她能体察田思对周钦一的好奇,可是自己一反抗,她就死磨硬缠,愣是把自己弄得没辙。
刚开始聊没几句,田思看看时间,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小林子,你慢聊吧……我约了了人,刚才给忘了……”
林慕抓狂:“有没有搞错!喂!那我要和他聊什么?”
“随便说几句就下了吧……反正你也要和辛华去约会的。”
寝室很快空空荡荡的只剩自己一个人,林慕哭笑不得的看着对话框,只能硬着头皮问了句:“呵呵,中秋节怎么过呀?会不会想家?”
周钦一回:“做实验。”
林慕脑海里起了一幕情景,一个年轻男人,穿着白大褂,眼前是花花绿绿的各色试剂。他专注的摇摇这个,再倒点别的进去,试剂立刻变成另一种颜色,于是觉得不好意思打断科学家造福人类的伟大工作,愉快的说了句:“那你忙吧,中秋愉快哦。”
偏偏……科学家有心情和她聊下去:“早忘了月饼的味道了。”
林慕的好友也在国外,常常上线就对自己抱怨生活艰辛,于是那一刻,她自不量力的对对方产生了那么一丝同情。
就是刚才,她去提了导师给的那盒月饼。因为包装得很好看,她忍不住拍了几张存下来。于是一时手快,发了一张图片过去:“不能吃就看看吧,也能解馋。^_^”
一张凌乱的桌子,月饼被打扮得漂漂亮亮摆在中间,看上去很美味。
科学家笑了,然后说:“我以前的桌子比你的整洁一些。”
他不说,林慕还没注意到,飞速的掠了一眼,有点汗颜。
眼霜,纸巾,鼠标,还有一张照片——是合影,自己扑在了辛华背上,笑得一点形象都没有。
每次有人看到这张照片,总会发表评论说:“林慕,你男朋友好帅哦。”
其实这是一种托词——但凡一个人看别人的照片,没什么可以夸奖的时候,只能退而求其次,绕开缺点谈优点。可是林慕每次都很受用,喜滋滋的说:“是呀是呀,他真的很帅的。本人比照片帅。”
810万像素的照相机很好用,连角角落落都看得很清楚,周钦一发信息过来:“你的照片很可爱啊!”
她很不客气的接受了夸奖,然后说:“师兄,什么时候回国?会不会很期待?”
那边发来的一句话让林慕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回国很麻烦。”
三个问号发过去。
那边淡淡的说:“每次都要带很多礼物。我不会选礼物。”
林慕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她想象不出来,给亲朋好友分发礼物,不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吗?
于是她就兴致勃勃的给出了自己的意见:“我觉得给女人的礼物,化妆品比较好啦。师兄你知道倩碧不?你就当代购嘛!”
对方还没回话,林慕就继续说:“至于男的……我没什么经验唉,也不知道男人想要什么……”
那边回复过来:“谢谢你的建议,很好。”
林慕嘿嘿笑了笑,“我去吃饭了哦。八月十五,花好月圆。”
林慕出了地铁站,经过自助银行,就顺便取了些钱。
其实这顿晚饭并不是她和辛华烛光晚餐。辛华以前的两个同学恰好出差来这里,就约好了一起吃顿饭。自然是辛华请客的,也就顺道带上了女朋友。
约在了一家西餐店,并不算很贵,但也不便宜。林慕是第一个到了,坐在那里喝柠檬水,一边数着时间,才看到玻璃窗外辛华匆匆忙忙的进来。
林慕的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她喜欢看辛华穿白色衬衣的样子,因为他高高瘦瘦的,很有几分衣服架子的感觉,穿衬衣会显得整个人都挺拔修长。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林慕咬咬牙,买了一件很贵的衬衣送给辛华,田思后来对她说:“你疯了吧,从来没见你给自己买这么好的衣服啊。”
那怎么能一样呢?自己还在上学,朴素干净就好了,辛华工作了,自然有些场合是需要穿得好一些的。这样想着,最后把打了两个月的工赚的钱刷出去的时候,竟然没有一点心疼。
辛华在她身边坐下,侍者还没将水拿上来,他就拿着她的杯子喝了一大口,微笑说:“这个时候了,还这么热。”
林慕已经半个月只能靠着电话和网络和他联系了,他这样一个小动作,看着彼此的唇印重叠,竟也起了丝丝的甜蜜。不过别的话还没来得及说,林慕怕自己忘了,把钱放在了辛华手里。
辛华愣了愣:“干什么?”
林慕坦坦荡荡的说:“这顿饭我们AA吧?反正他们两个也是我朋友,你一个人请不好。”
辛华毕业工作没多久,工资虽然还可以,但是还要付房租,再加上同事间的应酬,其实远远比不上学生时代的宽裕。这些林慕都晓得,他们在一起几年了,也常常会谈起未来,自然也会说到钱,这并不算是尴尬的问题。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两个人把钱混在一起用,算是老夫老妻了。况且最近林慕申请到了助教,而给一项中文推广项目投的简历又已经通过了申请,估计这一年自立都没有问题了。
辛华沉默了一下,似乎想要说什么,偏偏这个时候,林慕快活的向门口方向挥手:“哎,这里这里。”远远的就看见了苏晓晴和陶伍两个人过来了,他们也算是当时一对常青情侣,彼此之间关系不错,不过因为毕业的时候他们签了邻市,联系也慢慢淡了下来。
林慕趁着空档压低声音对他说:“好了啦,我们老夫老妻了,你别告诉我你还计较这个噢!”
辛华唇角轻轻一动,最后也不过出声招呼他们坐下,似乎没有听见林慕说话。
因为很久没见了,话题也多了些。他们大多是在讲工作上的事,林慕没有发言权,就静静的听,可是听到后来,无一例外的,他们都会感叹:“读书的时候多好啊!”
而辛华拢了林慕肩膀,也在微笑:“是啊,她最幸福了。”
苏晓晴喝了口红茶,兴致勃勃的说:“其实是陶伍出差,我就是来玩玩的。顺便买点东西,我们订了日子了,可能春节前后就结婚。”
林慕一愣,顺口说了句:“这么快?”
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只是觉得结婚离自己很遥远,至少也要等到毕业了,连工作也安定下来,才可能谈起这个。不过看到他们这样甜蜜的样子,心里又有些羡慕,忍不住在桌子下轻轻握住了辛华的手,一时间满满的都是期待。
连茶也喝完了,辛华喊了买单。陶伍笑着说:“下次你们来玩,我请客,想吃什么吃什么。”
林慕拍拍手:“别人说要请客吃饭,我记性最好了。”
在门口告别,林慕挽了辛华的手,一路往学校走回去。
天气恰好,互相依偎着不会觉得热,一路回去也没说什么话,可是心里觉得安宁而温暖,就像是此刻的月光,流丽的落满了城市的每个角落,颜色是清冷的,可是银色中又有淡淡的奢华,仿佛无可比拟的快活心境。
在校门口分手的时候,辛华忽然拖住她的手,缓缓的抱住她。林慕反抱住他的背脊,良久,说:“我们去把证领了吧?”
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一时兴起,可是研究生领证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辛华倒笑了,在她脸颊上吻了吻,才说:“我觉得自己还不够资格娶你。”
这句话有些不伦不类,可是林慕懂他的意思,在他怀里摇了摇头:“傻子,我想要的东西,你早就够资格给我了。”
第四章
说来也怪,从这一日起,两个人仿佛暗中约好了,一道忙碌起来。
林慕自从正式参加了中文推广的项目,每天早出晚归,连公共课有时都不得不逃。回到宿舍倒头就睡,睡醒了就在电脑前忙着做各种教案,而一星期中最紧张的时刻就是周末。所有参与者都需要参加一个常规会议,需要陈述自己所作的设想和思路,同时也要对别人的观点进行批驳。她甚至顾不上等辛华的晚安短信,就翻身睡着了。梦里面那个美国老太挥舞着教鞭,狠狠的抽在了桌子上,啪的一声,惊心动魄。
而辛华的工作也越来越忙。据他说,这是因为新换来的上司很喜欢他,以往插不上手的一些工作,也都交给了他,因为工作上本来就有冲劲,他自然也是满意现状的。
转眼秋风日渐萧瑟起来,走在校园里,大片大片的梧桐树叶落下来,枯沙沙的踩在脚底,有种清爽的脆感。有女生围上碎花的围巾,淡粉色的小花缀在身上,就像在怀念流连着的盛夏时光。
今天是辛华的生日,连蛋糕都买好了,她走到他住的小区楼下,可他临时发了短信过来,说是有应酬赶不回来,于是林慕只能把蛋糕放在他屋里,转身回学校。
夜色正好,仿佛漫天的星星一颗颗落进了千家万户,正是一家人围着吃饭的时刻,分外的温暖。林慕看看时间,抚到那块卡西欧的电子表,戴了整整三年时间,原本是鲜蓝色的橡胶外壳,此刻已经泛出了淡黄色,有几分陈旧和沧桑。
看到它,林慕心里的不快就略微淡去了一些。那是辛华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礼物,在当时看来,数百块钱的手表,是个很了不得的数字。他把自己在大学生运动会上的奖金、加整整一个月在外打工的钱节省下来,才选了这样一份惊喜给她。直到现在,辛华偶尔也会提起那时候吃泡面吃到犯恶心的那些往事。
她慢慢的往回走。
=奇=路灯的光线透过了密密的常青树丛一直照到了地上,荫盖仿佛浓绿的云,将橘色的灯光晕染出浅浅的清淡气味。野猫蹑着脚步,仿佛古时如风侠客,从落叶杂草中窜行而过。
=书=林慕数着步子,就这么磨蹭着,也到了宿舍楼下。
=网=其实楼下的灯很亮堂,林慕微微仰了脸,习惯性的去看自己的寝室开着灯没有。
她的目光撞到身边的一个年轻人,逆着灯光,只让她看见半边的侧脸。
很久之后,周钦一会问过她:“你当时怎么认出我的?”
林慕总是着说:“我对好看的男人过目不忘。”周钦一的表情看不出信还是不信,只是笑笑,温和清爽:“真奇怪,你不好看,我怎么偏偏第一眼也能认出你?”
——其实这不是实话,那时的林慕,只是恰巧看见了那叠资料上打印着大学的名字。因为天天念叨着,格外刻骨铭心。而那个人顺着她的目光,放下了手里握着的电话,仿佛是和她极熟悉的老友:“嗨!林慕是么?”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认识了一个年轻的男人。在这之前,她听过他的声音,也用虚拟世界的字符聊过天。他们都过了乐于网上交友的年纪,谁也不曾邀请对方视频。她对他的了解|Qī=shū=ωǎng|,仅仅局限在海报上一张半身照,也几乎忘了,第一堂课上,那个摄像头对着满头大汗的自己几乎有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足够一个人认得另一个人的脸。
她愣了愣,才记起今天和周钦一约了取资料。因为辛华的生日,差点忘记,幸好回来得早,于是也直接忽略了互相身份的确认,微笑着打了招呼:“周师兄你好。”
林慕的脑海里,或者说是田思灌输给她的印象,周钦一不会是这样的。他太优秀,会显得有些张扬,就像在球场上频频灌篮得分的英俊男生,而不是在比分落后是沉稳如常、不慌不忙控球协调的后卫。
的确出乎了她的意外。
他的目光不是逼人的亮,可是温润的像是古老的玉,清浅从容。很冷静的内敛,就像他的打扮,衬衣和纯色的针织衫,文雅的掩饰其了隐约的贵气。
林慕很快的接过资料,来不及扫上一眼,就向他道谢,顺便还要客气几句:“师兄真是麻烦你了,其实寄过来也很方便的。”
他的语气有些淡,可是却听不出敷衍:“不会,我很久没有回来这里逛逛了。”
林慕“哦”了一声,很想给他接一句:“虽然你很久没出现了,可是粉丝倒还在。”
隔了这么久,再翻出往事,会不会让他觉得缘分奇妙?
“学校建了校史馆,是么?”他颇有兴趣的问,“我刚才在学校兜了一圈,不过没有找到。”
林慕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该拿出东道主的态度,大方的说一句:“是啊,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就在东边操场旁边。”
可她其实不想去,于是委婉的说:“啊,校史馆噢?”一时间接不下话来,只能干瞪着他,尴尬,心情起伏。
这个时间,对于学校的夜生活来说,是正好开始四处活跃的时刻。操场边总是灯火通明,而校史馆因为是学生的义务导游和管理,也总是到了很晚才闭馆。
周钦一应该知道自己这是并不高明的拒绝方式吧?他只是笑了笑:“东西给你了,算是不负所托。”他顿了顿,语气轻松,似乎忘了自己之前提出的那个话题,“你这边还有什么资料,可以在我离开前再转交给我。”
林慕礼节性的问了一句:“那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在这里有一个项目。”周钦一回答她,微笑, “可能要留一个月。”
最后她说:“一个月?挺长的啊,师兄你可以来找我玩,下次我带你去校史馆吧。”
周钦一觉得这个口吻可真是稚气,这么大的人,不自觉的还是会说“玩”,可这样一句话,又远远比旁人见到自己时那副惊喜而激动的表情、或者不由分说的要请自己吃饭来得亲切。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林慕于是点了点头:“那我们下次见。”她背过身子,低了头急迫的去拿手机,如愿以偿的看到那个名字在闪烁。
这个时候的林慕,其实并不知道接下去的一个月,对于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只是半欣喜、半恼怒的接起了电话。
周钦一也转过了身,继续往前走,衬衣的领口就擦在颈侧,比起柔软的发丝,要生硬的多。脚步就有些慢,听的见身后一个女孩子很大声的说了一句:“你是不是无理取闹啊!”他忍不住回了头,看见林慕僵硬在原地,手里抱着那叠资料已经落出了大半,而她似乎全没发觉,维持了那个姿势很久。
即便穿了一件绒绒又厚实的卫衣,可她看起来还是瘦小,感觉就是一个很大的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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