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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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阶梯- 第5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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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格尔套上衣服,一转身就看到雪狐前爪捂着眼睛的样子,顿时笑了起来。一把抱起了它:“你还真是可爱的小家伙,太有意思了。”



  雷格尔就这样抱着雪狐去了楼下,在大厅的壁炉旁,放着一张木桌子和若干把椅子,桌子上已经放上了午餐。



  可以看得出,雷格尔的领地还是挺富庶的,这也是他能维持身材的原因吧,除了黑面包、菜汤、烧熟的肉干、酒这些必备的,居然还有煮熟的鲑鱼、一点点蜂蜜和烤好的两盘子看上去象是鸟类的野味,另外还有两个煮熟的鸡蛋。



  鸡蛋可是好东西,哪怕是罗马时期的皇帝,有个一顿要吃到十几个荷包蛋,就被冠以吃得异常贪婪的称号。他们可是没见过东方皇帝吃什么,别说十几个鸡蛋,一顿饭可是有几十道菜。



  雷格尔坐下,将雪狐放在大腿上,看了看桌面:“这是什么肉?”



  体态并不臃肿的厨娘回答道:“是雀和鹳,昨天两个奴隶拿到肉后,今天一早送来的。”这里的饭菜并不多,哪怕偷吃也只能尝一点,但她至少没有村里那些农奴一样脸上全是菜色。



  雷格尔拿了一个盘子放在他盘子的旁边:“奖赏了没有?”



  切面包的厨娘回答道:“总管赏了差不多重量的熊肉,还给了一些野猪骨头给他们回去熬汤,免了一周的税。”



  雷格尔满意地点头,伸手去拿了一只烤雀放在了空盘子上,对着大腿上的雪狐道:“吃吧。”



  雪狐乐呵呵地用舌头先舔了几下,然后将烤雀咬成两瓣,开始嚼了起来。



  厨娘瞪着眼睛看着,将切好的面包放在了盘子上后,小心地面包用手指涂了点口水沾起来,送入嘴中。



  看到雪狐吐出一根骨头来,雷格尔笑了:“狐狸不是连骨头都吃嘛,你吃个鸟都能吐骨头,吃得还真是精巧,再来点面包吧。”



  程千寻吃得开心,那尖尖的小嘴一张一合的,雷格尔笑眯眯地边吃边看着,结果什么都往她盘子里放。就连煮蛋都剥开,分给她半个。



  吃完午餐,雷格尔要出去溜达一下,或者说巡视吧,他带着雪狐走到了院子。



  院子还是挺大的,和大部分城堡一样,院子里不种农作物,种着各种花卉草木,当然也种一些迷迭香作为香叶调味品。在这个时代,别指望桂皮、咖喱、胡椒这些东西,大约哥伦布都还没有诞生,哪怕再过个几百年,也贵得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代,反正餐桌上没有看到番茄土豆,就连院子里也没见到,证明还没有引进。就连骑士身上穿的也只是普通的衣服,在城堡里只能找到几个头盔,并没有盔甲。



  一路上,家奴都鞠躬行礼,低着头,而佩剑的骑士都鞠躬就可以了。就连帽子都不戴,大家都披头散发,哪怕是雷格尔也是如此。看着雷格尔一头快到腰的卷发,随风飘动,还真是增添了几分柔美呀。



  程千寻就迈着细碎小步子,拖着长尾巴,跟在雷格尔身后,所到之处看到的目光都是惊奇外带几分贪婪。谁叫她一身的好皮,谁不想抓住她,扒了皮后做个围脖。象雷格尔的身材,大约只能做一顶帽子,那银白色的毛茸茸长尾巴作为装饰挂着,绝对等于是开着一辆玛莎拉蒂的效果。哪怕是个丑八怪,也会让女人看不清他的脸,目光就在尾巴上晃了。



  此时有人来汇报:“老爷,子爵老爷,伯爵大人来了!”



  雷格尔一听,立即转身就快步走向门口。大门已经打开,显然那个伯爵才进入城池而已。原来雷格尔是子爵,中世纪的猎巫没白去,知道爵位高低依次是公侯伯子男,子爵的地位已经相当高了,可还没有伯爵高。



  等到雷格尔站在房子前,骑士们也赶紧穿戴好站在两旁,而管家领着家奴和佣人们,站在最旁边的角落里低着头。程千寻可不管,直接就蹲坐在了雷格尔身边。



  一群骑着马的人这才从木头大门处进来。大约是为了显示风度和礼仪,马都是小步慢悠悠走的。否则心急火燎的一队人马冲进来,给人感觉是寻仇还是打架来的。



  大约有近二十个人,还有狗。慢慢地走来,而雷格尔也耐心地等待着。



  程千寻望了过去,顿时心跳快了,坐在装饰最好马匹上的是斯内德,而在他旁边的是戈登,另一边是腰部挎着剑的鲁道夫。从穿戴上看,斯内德是伯爵、戈登应该也是有地位的贵族、而鲁道夫则是骑士了。



  她立即望着天空,激动不已地感谢着:“拉斐尔,我收回以前对你的抱怨,至少你把所有人都带来了。”如果可以的话,她来个祈祷状都行。不用带着一身的好皮,冒着风险满世界地找人了,人自己过来了。



  还没等她高兴完,一共四条猎犬,嗅到了她的气味,立即离开了队伍,叫着跑了过来。



  程千寻吓了一跳,赶紧地躲到雷格尔的身后,小心地探出脑袋。



  骑在马上的斯内德当然要有所表示:“快管住狗。”



  一个手下立即呵斥道:“回来,否则全宰了。”



  可猎犬怎么可能放过一只狐狸,一路边叫边冲了过来。程千寻吓得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伸出两条细细的前爪一下抱住了雷格尔的小腿。



  雷格尔笑了起来,弯下腰,将她抱了起来。猎犬可不是傻子,看到穿着那么好的衣服,外加身上还能飘出点肉味来的人,必定是老爷,不敢扑上去咬,只围在旁边,一个劲对着他怀中的雪白一团“汪汪汪”狂吠着。



  雷格尔抱着雪狐,迎上去几步,微微弯腰:“斯内德伯爵大人,欢迎您的到来,您的到来让陋室蓬荜生辉。”



  程千寻差点没笑喷出来,这个拉斐尔还真是有本事,就连重生了,也原名能不改。



  “雷格尔子爵,你的城堡如果还称为陋室的话,我的城堡简直就是猪圈了。”斯内德翻身下马,他的腰间也挎着宝剑,从剑鞘的宽度,和腰间系着的皮带勒紧程度来看,应该属于重剑。



  其他人都纷纷下马,斯内德一手扶着剑把,走了过来。走到三步远处,介绍着:“正好路上经过戈登子爵的城堡,他很想认识你一下,所以一起过来了。”



  雷格尔对着戈登没有低头,只是微微合眼作为行礼,嘴里客气地道:“戈登子爵,认识你很高兴。”



  斯内德笑着道:“戈登子爵的剑术也相当不错,能胜过我手中的剑以及我的骑士鲁道夫的,大约只有他了。有机会我们一起切磋一下。”



  戈登的腰间也系着宝剑,重量也不轻。他也用雷格尔同样的姿势打着招呼:“伯爵大人太夸奖了,雷格尔子爵不嫌弃的话,后空玩玩。”RS
第454章 地位钱财
  程千寻暗暗叫苦,都带着剑,会不会看到她变身后,二话不说,拿剑都砍?看看那些剑,一把比一把重,鲁道夫佩戴的却是短剑,那更不好,他重生后会不会象以前那样喜欢切片做人肉刺身?



  所有对话,穿插着一声高过一声的狗叫。雷格尔没说什么,毕竟是客人,又是伯爵的狗,斯内德有点不高兴了:“鲁道夫,把狗宰了。”



  “不用,伯爵大人的狗怎么可以杀。”雷格尔笑着对旁边的管家道:“去拿点骨头来给它们。”



  程千寻心情正郁闷着,狗叫声让她更心烦意乱,于是对着那些狗瞪起了眼珠子。



  正好鲁道夫走了过去,听到脚步声,这些狗立即停止叫唤,发出“呜呜”的声音,耷拉下耳朵和尾巴。



  “这样才对。”斯内德呵斥着狗:“否则剥了你们的皮。”



  戈登看着雪狐乌溜溜的眼睛,赞赏道:“没想到雷格尔子爵养一只那么漂亮的狗,毛真好,从来没见过,极为稀有的品种。”这话让程千寻将瞪着的眼睛对着戈登。



  “不是狗,是雪狐。”雷格尔伸手摸着怀中雪狐光滑厚实的毛,一条结巴如丝般的尾巴从胳膊肘里掉了下来,一尺多长。



  这下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不亚于同样重的金条掉下来。



  不能等死,程千寻立即眯着眼睛,嘴角往上,对着斯内德讨好一般的,嗲声嗲气地“嗷嗷”叫了两声。



  这下斯内德被逗乐了,伸出手也去摸:“挺乖的嘛,上回来都没见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从小养着的。”



  赶紧将脑袋还往斯内德手上凑,闭着眼睛、顶着他的手转了几下。那么温柔和嗲,大约波斯猫见到也会自愧不如了。



  斯内德更是喜欢了:“这个少有,能让我抱一下吗?”



  伯爵那么喜欢,万一要的话,不能不给。雷格尔不情愿,也只能递过去。



  程千寻看出来端倪,不能离开雷格尔,她毕竟也算是救了雷格尔的命,而去了斯内德那里,她又没有什么恩德给了斯内德,如果一个不高兴,还不让鲁道夫剥了她的皮。



  立即伸出前爪死死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凄厉地“嗷嗷”尖叫着,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斯内德抱着雪狐,可雪狐却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大声叫着,不象是要抱它,象是要宰了它。看看雷格尔一副舍不得的样子,也就悻悻然地松了手,带着几分羡慕:“看来它把你当主人,比狗还忠心呀。”



  扑进了雷格尔的怀里,程千寻狂跳的小心脏终于稍微稳了点,再温柔地“呜呜”地发出几声呜咽。反正她早就明白拉斐尔的险恶用心了,不用调教她,为了保命她自然会乖乖的,萌哒哒滴。



  这下雷格尔越发喜欢了,哪怕陪着客人进房子,也抱着不放手。



  斯内德去的时间还是很讨巧的,已经过了午餐点,就是意思不用午餐了。但身为主人的雷格尔,自然不会怠慢了贵客,还是叫人在底层大厅的桌上放着吃的,院子里也放上桌子招待骑士。



  还吩咐管家晚上举行宴会,不但有城堡里豢养的骑士,还有城池里的一些稍微有头有脸的人和他们的家属。



  十二个骑士,二个随从,还有四条猎犬,由管家去安顿。鲁道夫也跟着一起去,骑士吃饭的地方在马厩,也会睡在马厩。哪怕在恩主家里,也大多睡马厩,只有少数有条件的贵族,才给配给一些简陋的房间,所以有点钱的骑士往往在靠近恩主家附近弄一间房,成家立业。



  三个贵族坐到桌边,程千寻不敢再坐在雷格尔的大腿上了,一方面目标太大,一眼就能看到她;另外一方面,斯内德还是会吃醋的男人,以后记忆恢复后,还不为了这件事独自郁闷上好几天。



  她就趴在雷格尔的椅子底下,闷声不响。



  三个人喝着酒,聊着天,刚开始还是说些政局等比较严谨的事情。哪家的贵族为了上流的鱼游到下游的事情,打了另一家贵族;还有卖几匹马,可能下人私吞了货款,也可能真的没付够钱,而两家贵族打了起来。而这种战争完全看两派贵族实力如何了,从派出人单打独斗到四五十个骑士不等。



  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事情可以去打仗的,大到领土纷争、人口迁移;小到鸡毛蒜皮,几口猪、几只鸡,也能拉上一队骑士,去拼个你死我活的。



  说着说着,当聊起又是一场“战争”,话题转了方向。说是个男爵慕名去另一个男爵家里求婚,要娶对方最美的女儿,而这个贵族家里有五个女儿,婚事答应下来后,这个贵族将最丑的、没人要的女儿和嫁妆送去了这个贵族家。



  结果女婿一看送来的丑新娘,当场就勃然大怒,带着家里二十多个骑士又临时花钱雇了三十多个,去丈人家团团围住、兴师问罪,要求退换货。



  丈人叫人偷偷溜出去,找其他女婿来帮忙。结果三个女婿,没有一个肯来,谁会为了这件事拼命花钱呀。丈人也只有商量,说只要娶了丑女儿,愿意割一块最富庶的地作为嫁妆,这个准女婿还是不答应,说是太丑了,必须再加上一块地。结果丈人没办法,将最美的女儿拿出来了。



  结局还是皆大欢喜的,这个围攻丈人的女婿,将自己中意的新娘抱上了马,夫妻双双把家还。事情闹得挺大的,而一个破产,马上要穷困潦倒的男爵听到消息,派人去求婚。对方也是贵族,地位相当;哪怕破产,也是贵族,头衔在。丈人一听自然求之不得,将丑女儿加上答应送的土地地契一起送了去。据说最丑的女儿很会理财,几方都过得有滋有味的。



  雷格尔捂着肚子笑着:“加块地都不要,这女人长得也够呛。”



  “是呀,听说龅牙、一脸麻子、还瞎了一只眼。是最大的女儿,再嫁不掉,只能养一辈子了。”斯内德还是象以前那样,能说会道的。而戈登只管听,跟着一起笑。



  听着三个队友哈哈大笑着,程千寻汗了一个,这哪叫娶媳妇,简直是谁有钱有势,谁就是土霸王呀。



  斯内德转而问道:“亲爱的雷格尔老兄,你什么时候结婚?都什么年龄了,难道就不考虑一下百合花伯爵夫人?这个可怜有钱的寡妇,她还苦苦的等着你。还有侯爵的女儿,长得还算可以,嫁妆可是丰厚得很。”



  “那么伯爵大人您呢?”雷格尔反问着:“您的年龄跟我也差不多,她们地位跟您才更相配,您才是她们的第一人选,而我是第二。难道你不想娶了吗?”



  程千寻耷拉下的耳朵一下就竖了起来。这个年代,女人结婚大多是十六七岁,十四五岁嫁人也很正常,过了二十还嫁不掉,就是老姑娘。很多贵族夫人,丈夫死了后,三十多岁风韵犹存,可已经当祖母了。



  “这个。。。”斯内德的声音里带着为难,转而笑着转移了目标:“现在又有一个竞争对手了,那就是戈登子爵,他从小订婚的未婚妻子刚传来消息,在湖边失足淹死了。这个可怜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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