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想的梦。在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时,这个梦曾经是鼓舞他们冲锋陷阵的原动力。“迎闯王,不纳粮”,这个物质利益的口号,对老百姓来讲,也就足够了。但领袖们所以积极造反,拼命厮杀,那可是为了锦衣饫食,金银财宝,美女如云,玉体横陈的远景。所以,他们一旦夺得政权,最急于付诸实施的事情,就是马上搂住大把美女,和抱住大罐金钱。否则,他们豁出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图个什么呢?
李自成进北京后,那位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的大将刘宗敏,跨进城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顶尖美女陈圆圆,并把她占有。这样,他可以对自己说,老子总算没有白干革命。由此可知,他过去的枕戈待旦的积极性之中,那位色艺双佳的美人,肯定是他魂牵梦萦过的。可是,他却不愿想到把陈圆圆弄到手后,那位驻扎在山海关的总兵吴三桂会是怎么一个态度?
这就是农民革命家之只管眼前,罔顾将来的短见了。
一个靠天吃饭的庄稼人,最远从春天看到秋天,或者冬天。至于来年是个什么样的远景,则未必能够预卜的了。因为未来的不可知成分太大,有可能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但是老天爷要不开脸的话,颗粒无收,赤地千里,也说不定的。因此,这种经济状况势必养成他的短期行为。所以,得捞就捞一票,得抓就抓一把,谁能保证以后还有没有抓捞的机会。
所以,阿Q在土谷祠里做革命成功的梦时,要和吴妈睡觉,要摸小尼姑的脸,发展到要取赵司晨的妹子。这和毛主席在《湖南农###动考察报告》里说到的,乡民们有了权后,一定要到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滚一滚的心态,多少有些相通。一方面因为在等级社会里,森严的尊卑制度所形成的逆反心理作怪;另一方面,小农经济本是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认为能够像帝王一样,拥有性特权,便是他们向往的人生最高享受了。
时至今日,有些陡然富起来的农民,第一件事,盖一座刘文彩式的地主庄院;第二件事,养几个女人,寻欢作乐;第三件事,每个手指头都套上金戒指;第四件事,则是修坟买棺,刻石立碑。这种姑且名之曰“龙床情结”的心态,可能是很多中国农民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所以,他们一旦参加革命,一旦获得政权,只追求循环的轮流坐庄的满足,更无再多发展前进的向往,这也许是中国数千年不得进步的根源之一吧?
曹操的出身(1)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是一曲唱不完的老调子。
持血统论,出身论,成分论的人,在中国,从古至今,总是络绎不绝的。这大概和长期的封建社会中那种不变的世袭制度有关。皇帝的儿子当皇帝,贵族的儿子做贵族,奴隶的儿子,也就永远是奴隶了。古往今来,凡皇帝、贵族和他们的儿子,都喜爱唱这老调子,说穿了,也是维护那个既得利益的等级制度。
唯一的例外,三国期间的大政治家曹操,倒是历史上比较不大买这种老调子账的帝王,着实让人钦佩了。
当时,魏蜀吴三国首领,要论出身,吴为江东贵族,魏是中原豪强,只有刘备,是个织席贩屦的手工业者。要以今天观点,刘备应该为自己可划入红五类而庆幸的。但在汉代,他自己颇有点自惭形秽,穷酸窘迫,深感上不了台盘的。于是,总抱住皇叔这块招牌不放,到处显示他形迹可疑的贵族出身,又可笑,又可怜。所以,他一听太史慈说,孔融求他出兵,马上得意起来,“孔北海尚知世间有刘备乎”,一脸悻悻然的样子,很觉得被这位大世族看重而自豪。后来,被东吴招为驸马,也是以皇叔的身份,再去攀附江东贵族的高枝,说明他是服膺于这种老调子,而想拼命挤进贵族队伍中去的。
曹操则不然,他并不期求这种高贵身份,在《让县自明本志令》里,他只要求死后在墓碑上刻上“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就行了。虽然作为谋略,把女儿嫁给了汉献帝,当上了皇帝的岳父大人,但他从来没有为此而自炫过。孔融在北海混不下去,跑到许都来,他也没有像刘备那样觉得荣幸,后来,因为孔融老是捣乱,便不客气地将他杀了,根本未把孔子世家当回事。其实,正因为孔融是士族的代表人物,才要了他的命的。煮酒论英雄时,曹操把袁绍、袁术、刘表之类出身名门望族的州牧,统统予以否定,倒把平民出身的刘备抬得很高。曹操的话里,多少也是含有一种对门第观念的否定情绪。
因为自秦汉以来,这种老调子使得选拔人才的圈子,越来越狭隘,进取的机遇,越来越不公平。单向选择的结果,官员的质量越来越下降。所以,对于这种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曹操是一个具有挑战精神的人。他一再发出命令,要求各部门不拘一格地擢用人才,哪怕像陈平盗嫂受金、不干不净、信誉不佳的人,像白起杀妻求信、母死不归、贪酷可疑的人,只要有本事,就要予以使用。
曹操从他早年任洛阳北部尉起,就反豪强,蔑权贵,表明了他对这种老调子的厌恶。“造五色棒,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后数月,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
后来,董卓窃权当国期间,曹操作为总策划,会盟十八路诸侯,组成###联军,理所当然,他应该统帅这支队伍。因为他不仅具有组织能力,还有相当的领导能力。但是在誓师大会上,袁绍却被公推为盟主,又一次使他对于龙生龙,凤生凤论调的质疑。他是说过,袁本初“四世三公,门多故吏,汉朝名相之裔”的言不由衷的话,实际上他是不相信像这类仗着老子娘的余荫,依赖先人光荣的子弟,既非武艺高强,更非韬略出众,能够指挥这次军事行动。可曹操不过试探的话一出口,那些诸侯都是血统论的拥护者,皆曰:“非本初不可!”于是,曹操不得不把领袖的位置,拱手让给袁绍,这一方面是他的顾全大局的高风亮节,另一方面也是十八路诸侯所持的门第等级观念,使他觉得自己的家世无法予以相敌。正是这种处于弱势地位的逆反心理,促使他一生在反抗这种等级观。
这场讨卓行动,由于袁绍无能,袁术作乱,遂以四分五裂告终。曹操气得直骂:“竖子不足为谋!”也是对这些没有真本事的名门子弟的彻底唾弃。他在《取士毋废偏短令》里强调:“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士有偏短,庸可废乎!”他之所以特别强调唯才是用,不讲德,不讲资,也不讲出身和成分,是有他的针对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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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出身(2)
按他的意思,如果是老鼠的儿子,有打洞之长,也要起用。他的一生中,招降纳叛,不咎既往,大胆使用从敌对阵营投奔过来的文臣武将,不可胜数。譬如他对捉住的关羽,那样地隆重礼遇,恐怕此前此后的领导人,都很少有他这样的气魄。但另一方面,他在对付皇帝、贵族、豪强和士族的代表人物,则是不遗余力地予以打击。在《诛袁谭令》里声言:“敢哭之者,戮及妻子。”将袁绍、袁术这个名门望族,一点也不留情地斩尽杀绝。在《宣示孔融罪状令》里说:“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虽肆市朝,犹恨其晚。”从舆论上把这个大知识分子搞臭。在《赐死崔琰令》里说,“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杀一儆百,也等于对整个士族集团的整体警告。一直到他临死前的建安二十三年,都城许昌发生一次由士族不满分子发起的###,他又疯狂地加以镇压,几乎夷灭了全城的豪贵。从而为他儿子接他的班扫清了障碍。
曹操对孔融、崔琰的耿耿于怀,除了是政治上的反对派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由于山东孔姓,河北崔姓是当时有影响的大士族。打击他们,等于打击这个阶层,也是对龙生龙,凤生凤这种老调子的否定。
但是,他绝没有想到,他的儿子曹丕上台后,强调门阀的九品中正制,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老调子重又弹起。因为等级的尊卑,是维护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到了两晋、南北朝,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琅琊临沂王氏,陈国阳夏谢氏,以及山东崔氏,吴郡陆氏等,就凭他们的姓氏,便是财富的象征,政治的资本。甚至北朝的一些异族君主,都想通过与华族的婚姻,来改变自己的夷狄身份。直到隋唐,门阀之风才渐渐式微。刘禹锡的诗,“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便是一曲没落户终结的挽歌了。
但也不禁奇怪的是,进入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本求平等的目标,忽然在一个时期内,又被阶级出身以定高低的“血统论”代替,红黑五类之分,也曾甚嚣尘上。由此不难看到,古老的已成历史垃圾的幽灵,常常于不期然中,会被人重新捡起,以“革命”的名义借尸还魂。有些深通马克思主义者,也难保脑袋里没有一丝封建残余,这也许便是老调子总唱不完的道理了。
这也无碍人们的前进步伐,现在的南京城里,不仅王谢的尊贵府邸找不到,恐怕连等级森严的朱雀桥和乌衣巷,也将随城市新建而成为史实。在这儿生活着的普通人,一定会营造自己新生活的歌,这是必然的事情。因为,每个时代总有它自己的声音,那种悖谬的陈腔老调,大概早晚要画上休止符的。
宁人负我 我毋负人
这都是前不久的事,一位所谓“朋友”,为了自己的前程,颇干了些不光彩的事。其实,这也是常事,搞小动作,打小报告,做小手脚,下小绊子,对那个吃了苦头的人来说,本也无所谓,咬了也就咬了,这年头,本不算稀奇。他不咬,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他这样的“朋友”来咬。于是想开了,反正得挨一口,谁咬不是咬呢?
不过,用不着先是“隔壁王二不曾偷”地推脱洗净,装着没事人似的;接着,手上的血,屁股上的屎,根本就遮挡不住了,脸由一红变成一白。“我就这个德行,怎么样吧?”
那张白脸,使我想起一出京剧,叫《捉放曹》里的那个曹操。
这位奸雄行刺董卓不成,逃出洛阳,亡命流窜,行到###地方,被陈宫捉了,因他是个反卓义士,不但释放了他,还挂金封印,随同他一块干革命去了。
那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就是曹操在猜疑之下,杀了吕伯奢一家,路上碰见吕伯奢本人,结果一不做二不休地又把他杀掉以后,对同行者陈宫说的。从此成为恶谥,也给曹操定了性,千古遭人咒骂。
这位所谓“朋友”,文不成,武不就,又耐不得寂寞,就本着这样的原则行事,踩着他人的肩膀往上爬了。
说实在的,在光明磊落这一点上,我是赞成曹操的,他不是鲁迅先生讽刺的“又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也不像时下一些先生们,台上握手,台下踢脚,当面称兄道弟,背后落井下石。搂得你挺紧,可捅进你腰里的一刀,也挺深。曹操杀了人,就只讲“宁我负人,人毋负我”的话,而决不寻找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反对董卓的宏图大业啦,为了保卫汉王朝的最高利益啦,我杀他们是局部问题,而我必须生存下去,才是大局啦,为自己那脏抹布似的灵魂得到一丝慰藉。
中国的儒教文化,其中就有和基督教“打了左边耳光,再把右边让他打”相类似的“宁人负我,我毋负人”的自我牺牲精神在内。所以,这位“朋友”,脸部先心虚理亏的红,恐怕是最后一点良知在起作用的,等到卖友之后求到荣,那就索性像曹操一样的大白脸了。
但曹操令人敬佩之处,是他自己把脸抹白了的,而不像我的这位“朋友”,是别人用唾弃,用鄙视,用压根儿的看不起,把他的脸抹白的,这就是英雄和小丑的区别了。
其实,在物质相对贫穷的原始社会里,人欲尚不到横流的地步,这种“宁人负我,我毋负人”的自我牺牲精神,也多半属于憧憬中的美德。等到了互相倾轧,尔虞我诈,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奴隶、封建、资本社会里,那种血肉纷飞的人吃人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只不过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
细想起来,曹操敢这样做,敢这样说,不也光明坦荡,心口如一,不失英雄本色吗?比之那些实际上如此行事,偏又做出一番假张致,满嘴道德文章革命口号,甚至还流出两滴鳄鱼泪者,要大气得多。
老实讲,干出类似杀吕伯奢这种事的,曹操非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可他说了这句话后,倒使后世仿效之徒,前有车,后有辙,讨了个心安理得,少许多内心纷扰。于是上至领袖群伦者杀功臣,戮贤良,下至一般干部者卖主子,叛亲友,便以自己生存为理由,放开手脚地去干了。
现在,我的这位“朋友”,据说,混得蛮不错的,酒色财气,好像都全了。
我想,若是魏武帝还健在的话,这位“人生几何,对酒当歌”的大诗人,看到这班混混儿,在那儿作丑态百出的跳梁表演,肯定会发出一位西方哲人的感慨:“我播下的是龙种,没想到收获的却是跳蚤。”
许多许多的不幸之中,莫过于“人格萎缩”或“侏儒化”的这种世纪病,最让人丧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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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叫你不长胡须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宫廷里,宦官从来是扮演不光彩角色的。
曹操的父亲曹嵩,曾经是中常侍曹腾的养子。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还在袁绍幕下的时候,为袁起草的一篇###他的檄文,就揭了他的这个老底,说他是“赘阉遗丑”。因为中常侍虽是皇帝贴身的近侍,十分宠幸,地位很高,但只要是太监,那男性生殖机能就必须阉掉,非男非女,不能人伦,为世人所不齿。所以,陈琳才这样羞辱曹操的。
在宫廷里面,凡男性,上到近侍,下到烧饭挑水的工役,无一不是太监。由于他们太靠近皇帝的缘故,最起码也要争取做皇帝的耳目,心腹,鹰犬,爪牙。更有为一点的,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