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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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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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宝玉“小时候的营生”,是说自己居于花洞中为养花的第一能手——而绝非给群花做什么“主”、当什么“头目”的那种士大夫们“雅得俗不可耐”的庸俗念头。
  混世魔王、遮天大王,贬语、戏语,我于另处讲过,今悉从略。
  “富贵闲人”,又怎么讲呢?
  若看字面,正是世上最难得的富贵中人,又无事多暇——最为自在,最能享受。这就“被作者瞒过”了。
  雪芹设下此号的本义是:虽生于富贵之家,却于富于贵二途,均无交涉,是个不属于此类的“闲”者——多馀之人耳。
  这个别号,最为“有味乎其言”。
  如《西江月》,说的就是“富贵不知乐业”——杜少陵说曹将军(大画家曹霸,魏武之后)是“富贵于我如浮云”,即此“闲人”之谓也。
  再看“无事忙”——
  无事,“闲”之注脚也,闲而实“忙”,似矛盾而相反相成——我于富贵场中,无事无缘,“闲”得“难过”,而我之时时刻刻都在繁忙者,是为“千红一哭”的事业,日日夜夜操心费力,为她们伤怀落泪也。
  所以,回目中又明出“试忙玉”之文——而那“忙”字却被人妄改为什么“莽玉”,成了几乎和薛蟠一样的气质了,真是毫厘千里。坏本子类此者甚多,怎不为雪芹叫屈不平,大声警世!
  居末,出现了“怡红院浊玉”。
  好一个“浊”字,写尽了宝玉的内心情愫。
  想当初,大石化玉时,明文是“鲜明莹洁”——俗话有“透灵碑儿”一语,仿佛似之。那么,怎又“浊”了起来的呢?
  “眉浊物”呀,在女儿面前永远是自惭形秽,无地自容,愧煞人也!
  浊玉,身在浊中,也无办法。慨叹“太(或作好)高人愈妒,过洁世间(或作同)嫌”,而混迹于浊世之间,怎么能真洁而不浊呢?
  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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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的自愧
作者有深痛——宝玉怀内疚:“家亡人散各奔腾”,家亡自难说是宝玉之罪,但人散却该由他承担一面责任。这话怎讲?明白清楚:人散的开端就是由宝玉而变生事故,一步一步导致这个使作者终生抱恨、满怀愧悔的全书大旨主题——为千红一哭,随万艳同悲。
  人散的第一名就是宝玉的丫鬟茜雪。茜雪毫无过错失职之处,却因宝玉自己在宝钗屋吃酒醉了,因奶母李嬷嬷之故,即向茜雪大发公子哥儿的脾气,摔了茶(盅)。此一事故,在第八回,是全书第一次写宝玉对待丫头使女的骄纵之气——“少爷”再好,也能他作威作福,喜怒无常。茜雪之后,又有小红之被排挤离开怡红院,蕙香(四儿)之逢怒而遭斥。她们的本身本职,也是毫无过失可寻,一派冤枉。
  而从脂批逗露,这小红、茜雪、蕙香(又作佳蕙),却是日后贾府败落、宝玉遭难时的念旧相助之人。这一点已足以让人深思而感叹不已了。再接下去,是惹了金钏的一段大祸,葬送了人家的青春性命。异日出城私祭,其深藏的内愧、隐痛,尚待言哉。
  在“撕扇子”之前,又有欲逐晴雯的大风波。虽然此事晴雯也有其过分的不当之处,到底动不动就以撵逐为本领手段,开启“人散”的大端,岂可为宝玉寻词而诿过乎。是以我谓宝玉应对“人散”承担一定的罪责。
  至于不能救助柳五儿,无力挽还芳官的被尼庵拐骗,尚不忍派他的不是。但他又很早许诺了众丫鬟,将来都要遣散自便——因此袭人临行方有“好歹留着麝月”之言,则可见诸鬟之去留,宝玉还是有“权”的,那么他一生的喜聚而怕散的伤离,却又自导于离散的前驱,是又何耶?
  或许,这也就是脂批指出的:宝玉有“情极之毒”吧?“盛席华筵终散场”,“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聋子放炮仗——散了”……这些谶语伏词,为了什么?是“情痴”之“抱恨长”?还是“冤债偿清好散场”,看破了“红尘”而彻悟了人生之如“梦”?
  “愧则有馀,悔又无益”——此岂作者著书谢罪于闺友闺情乎?众多女儿含冤负屈而亡而罪,而苦而难,为宝玉也,亦缘宝玉也。宝玉岂得辞过?岂能自安?是以“通灵”玉上所镌“贰疗冤疾”,说明宝玉又曾有冤疾几乎致命的一段重大情节,而八十回后已佚缺。
  诗曰:
  悲欢离合是书魂,伤别伤春心自扪。
  人散开端思茜雪,三春去后各寻门。
  

宝玉的“思想”是自由、平等、博爱吗
红学如其他诸学,各有发展流变的历程。“新红学”被批判了,以“资本主义萌芽”论为经济基础而解说《红楼梦》所反映的“上层建筑”,如思想意识等等的说法兴起,取代了“新红学”。此说至今时有重提、复述的例子。如自1954年“批俞”计起,正好已满五十年。
  由此一理论而提出的“贾宝玉论”中便出现了“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认为这正是“怡红公子”的思想三大重要表现,恰好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产生初级阶段的口号要求相似,因而这必然就是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社会经济的反映,于是在中国经济史上寻到了若干可以证明《红楼梦》与时代正相符合的证据。
  记得那时期传达的毛泽东主席关于《红楼梦》研究的重要谈话里,就说“虽已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但还是封建社会”。并于此后又曾指示:迄于彼时,还没有真正的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红楼梦》研究著作。
  最近一段时间,认识了几位在校的高材生,有男有女,他(她)们识见不凡,也敢于打破陈言,自抒新见,表示不同意以“资本主义萌芽”理论来理解中国的这部独一无二的伟大瑰宝,也不赞成把宝玉说成是“反封建”的“叛逆者”。其大意是认为,《红楼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产物,不宜用西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比附”我们的历史实际。
  这些新一代青年的对《红》书的理解与议论,令我感到意外,也引我深思。说到“自由、平等、博爱”,是否就等于宝玉的思想?这倒是我早就自学自研的课题之一,却不自近时认识新一代青年高材生开始。因此,想顺便乘机说说我多年的想法——而并非是与他们这些新秀“倡和”之意。我曾想过的,有如下几点——
  第一,什么叫做“资本主义萌芽”?应该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因小生产者的自发分化而产生”(引自《辞海》)。它是最初阶段,还不成“形”。
  第二,小生产自发分化,为图自我生存、发展,这才有了向“封建者”要求“自由、平等、博爱”的意识——此时应已“成形”,有了些微的“联合”力量了。
  第三,所谓“自由、平等、博爱”,都是为了一个“自我”的利益,因为小生产者原先最受桎梏拘迫、最受歧视鄙夷、最不受富贵之族的“怜爱”,不当“人”待。
  第四,一旦这些小资本者(经历时间、地域等条件的发展兴隆),其奋斗目标变为积累垄断资财、剥削劳动。一切是可以用“损人利己”来概括的。因而,他们从开始到后来,从出发到“完足”,只有“为己”、“自私”这个唯一的“座右铭”与“行动指南”。
  如若我这门外汉妄思妄忖不至大谬非常,那么就不难与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对照对比一下,看看到底他的思想行为是不是“资本主义萌芽”的折射投影?宝玉最大的“不肖”是最不知“为己”,最不懂“自私”。所以胡风谓之“唯人主义”。但宝玉不懂什么叫“平等”,他疼怜侍婢,因为她们是女儿。
  宝玉的屋内,几等丫头各有“可到”之地,不“及格”的不许入内。春燕的干娘“不知礼”,也“不知趣”,闯入内室被丫鬟们羞辱得无地自容。这叫“平等”吗?
  贾公子“不了情”偷祭金钏,冒了大险,费了大事,挣到井栏之旁,只“含泪施了半礼”!好一个“半礼”,这叫主、奴之分呀!平等吗?贾宝玉对小厮们,更“不平等”。他也并不懂什么“博爱”。他不会“爱”夏婆子、老尼姑、马道婆……可以“理解”;但他并不“爱”秋桐、夏金桂、灯姑娘……
  “自由”倒是可以“比附”的,比如他理解龄官,为笼中鸟悲叹。他表示日后要将怡红院的丫鬟都“放出去”——是指不做奴婢,婚嫁自便——“主子”不再主张、干预,如此而已。资本家的剥削、害人肥己,是争“自由”的目的,他们也不是容许劳工们可以“自由”。“自由”是他们独享的自由,而宝玉并不曾让自己“自由”地损人利己。宝玉十分欣赏礼仪、礼节,一点儿也不主张“逾分”。他不狂而且不妄,绝不为了私欲而为非作歹。藕官在园内烧纸——宝玉也不赞成她有这种“自由”。
  宝玉的真“平等”、“博爱”与“自由”,是和鱼儿说话,和燕子交谈,与星星月亮“同悲乐”。他憎恶功名利禄、八股文章,因为那“文”是假文,他渴慕真文真诗——这里可以拥有一些个性的自由。我以为,他身上拥有的气质与资本主义萌芽的东西并非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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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续《庄》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灭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
  这段“续《庄》”,真是全书中奇文之尤奇,异采之绝异!我此刻引录一遍,心里还是十分激动——思绪纷然,摘要粗记在此,与读者诸君“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第一是,此文袭、麝之箴劝,钗、黛之警教,深深打动了宝玉此时此境的情思紊乱、斟酌参详;因《庄子》一段话,获得了感悟而找到了一时的“出路”。这“出路”就是拿庄子教示去消除那种比较、计算之心,若把一切“盘算”之心泯灭,心无计较争执之思,则感到一切“放松”,再无纠缠,豁然开朗,“得大自在”了。
  第二是,这儿头一遭儿雪芹向人透露了他对钗、黛二人的优长与他私衷深处的秘密:他认为,论姿容,钗比黛美,令人有了“恋爱”之心——这是别处不肯说的——别处总是说对宝钗是敬重,是钦佩,不敢亵渎;对黛玉呢,他首次表明:是喜爱她的才思,而非美容艳态。这一点,对理解《红楼梦》,就太重要了。
  第三是,钗、黛虽有不同,但都是可以令人迷眩缠陷的危害“天下”者,都须“戕”其姿而“灰”其窍,不然“天下”是不得安然的。注意,这只是讲他的一时之“悟”,而并不是真的从此“改悔”——那就不会有《红楼梦》这部书了。
  第四是引出这一“悟”,对象全由“钗玉花麝”这儿,说来说去,只不干涉湘云一字!
  为什么?为什么?
  请你解一解,思一思,找找自己的答案——这答案以前曾经念及悟及吗?这才是我此刻引录此一奇文的最大的目的。
  ——至此,聪明的读者至少也会有点儿明白了:原来,湘云是“另当别论”的。也就是说,宝玉与湘云的缘分、情分,都不与钗、黛等处于同一个“层次”“等级”上;既非美貌一端,亦非才情兼擅——早已超越了这些“恋爱”的“标准”。
  如果读不懂这一关键之点,就必然要疑惑,以为我讲湘云在书中的重要性是什么“抬湘抑黛”的“偏见”,因而为那林姑娘打抱不平,忿忿然,不知我这是怎么回事了。
  我谓湘云与宝玉的关系已然“超越”了钗、黛二人者,是说宝玉与钗、黛相见时早已与湘云相处很久了,缘分已定了。而钗、黛来时,宝玉与她们还要“从头”再讲十分“客气”式样的新的情缘,那深浅亲疏厚薄太不一样了,简直没法构成什么“比较”,但这一切雪芹不写,书中无有,故一般人是悟不到的——原因在于这部书本来即与别的通常的小说大有差别,它有“书前书”和“书外书”——此即构成它所以成为“自传”性小说的重要标志与“体例”,一般小说写法——“叙事法”是不能有这种现象的。讲《红楼》艺术,须先明此义。因此之故,也就连带悟知:什么叫做“识分定”,什么叫做“情悟”。
  这段“续《庄》”,在全书中可谓奇文中之大奇,也是雪芹逞才抒闷的一大得意之笔。最要看他对“钗黛花麝”等每个人的“特点评价”、“品格定位”,有趣得很!他说钗属仙姿,黛唯灵窍;这一切,据脂批云,是继“禅悟”之后的“道悟”,这儿他在群芳诸艳中对湘云是怎么样说的?最值得注目了:从第八回“金莺微露意”、“黛玉半含酸”起,焦点展开于钗、黛二人之间;到第二十回湘云一到,方才变为“三人行”了,但钗、湘绝无“矛盾”“纷争”可言,还是黛之于湘,湘之于黛,虽不构成互“嫉”,到底湘云之心不愉快了,让奶娘周嬷嬷收拾衣包要回家了!黛玉听她一口一个“爱哥哥”,自然不无所感,书里虽无明文,但听湘云对黛玉的“评语”,也就可见一斑了:“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说,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别叫我啐你。”这弄到湘云与宝玉有了误会,是个“表面文章”,内里自然是另有缘由了。
  却说“四个人难分难解”之际,就到了“梦兆绛芸轩”和“情悟梨香院”。这回书,暗定全书的大章法、总格局:黛、钗、湘的“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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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玉和薛蟠,也是我所说的“大对称”章法中的一项对称法。你若只看到他们二人的差别,还是不能真正理解雪芹的笔意——要看到差别之外也有“知己”、“莫逆”之感,才算会读《红楼梦》。
  说到差别,不用多费“文章”,只看两个人对待柳湘莲的心态和动态,就洞若观火了。湘莲何如人?一表人才,风流俊雅,多才多艺,能歌能舞——贵公子之中高品人物也。宝玉对他是爱重、倾慕、系念、怅望——不能多聚、多谈,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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