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利己主义
伦理利己主义一定要谨慎地与另一种被称为“心理利己主义”的不同理论区分开来。伦理利己主义宣称每个人都应该(ought)仅仅追求自己的利益,相反,心理利己主义确信人们事实上(in fact )只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这两种理论是非常不同的。一个是说,人们是自利的,因此我们的邻人将不会有任何仁爱之举;另一个是说,人们应该自利,所以我们的邻人不应该有仁爱之举。这是完全不同的。心理利己主义作出对人性的断定,或者是对事物存在方式的断定;伦理利己主义作出对道德的断定,或者是对事物应该的存在方式的断定。
心理利己主义并不是一种伦理学理论,而是一种关于人类心理的理论。如果心理利己主义是真的,它将会在道德上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如果人们仅仅围绕着自己的福利而行动,那么谈论什么是我们应当做的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我们只是利己的存在,那么是不是无论我们的善意(而不是幼稚的道德理论)告诉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只会利己地行动?在我们转回伦理利己主义的话题之前,让我们评价一下心理利己主义,看一看道德是否无虞。
利他主义是否可能
雷奥尔?沃伦伯格(Raoul Wallenberg),一个瑞典商人,本来可以安全地待在家里,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匈牙利布达佩斯度过了最后的数月。在沃伦伯格听到关于希特勒《犹太人问题的最后解决》的报告之后,自愿承担瑞典的外交使命,被派到那里。在那里,他一度成功地迫使匈牙利政府停止将犹太人驱逐到集中营。当匈牙利政府被纳粹傀儡取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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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驱逐行动又恢复了,沃伦伯格为数千犹太人签发《瑞典保护护照》(Swedish Protective Passes),坚持他们全部与瑞典有关,并且处于瑞典政府的保护之下。他帮助很多人找地方藏起来。当他们被包围的时候,沃伦伯格站在他们和纳粹之间,告诉德国人,他们得先杀了他。直到战争快要结束,所有的事都很混乱,并且其他外交官都已经逃走之时,沃伦伯格还留在那里。人们认为他救了10 万人之多。当战争结束的时候,他失踪了,并且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知道他发生了什么。现在人们认为,他已经被杀害了,不是被德国人,而是被苏联占领军。
第5章 伦理利己主义(2)
这是不同寻常的行为。根据心理利己主义,我们可以相信自己是高尚的和自我牺牲的,但那只是一种幻相。实际上,我们仍然只关心自己。
根据19 世纪的报纸,这个论证是亚伯拉罕?林肯提出来的。伊利诺伊州春田的《督导者》(Moniter)报道:
林肯先生曾经在一辆旧式马车上对与他同行的人说,所有的人都被自私激励去做好事。与他同车的人反对这种观点,当时他们正路过沼泽地上跨越沼泽的木桥。当他们过桥时,看见一只脊背很尖的老母猪在岸边发出可怕的声音,因为它的小猪陷到沼泽里了,有被淹没的危险。当这辆旧马车开始爬山的时候,林肯先生喊:“司机,能不能停下来一会儿?”然后林肯先生跳了出来,跑回去,把小猪拉出泥和水,把它们放到岸边,当他回来的时候,他的同伴说:“亚伯,在这个小插曲中,自私在哪里?”“天哪!爱德,这正是自私的本质啊!如果我走了,让那只痛苦的母猪担忧它的那些小猪,我的心灵一整天都会不得安宁。你难道没有看到,我做这件事是为了心灵的安宁?”
在这个故事中,诚实的林肯先生使用了心理利己主义由来已久的策略:重新解释动机策略。每个人都知道:有时人的行为似乎是利他的,但是如果我们看得更深一些,可能就会发现一些其他的东西,并且总是不难发现,“无私的”行为竟然与做出这一行为的人的利益有关。因此,林肯谈到他从救助小猪的行为中得到了心灵的安宁。
心理利己主义有吸引力的部分是其对待人类自负的冷静、低调的态度。心理利己主义给人类的虚荣提供了一个理论上的反例。人们被它吸引也因为它极其简单,找到解释人类行为的单一模式是令人高兴的。由于自爱是动机中极端重要的因素,因此试图用它来思考人类行为是很自然的。
然而,每一个这样做的企图都是有张力的,也是难以置信的,心理利己主义不是一个可信的理论。
伦理利己主义的三个论证
伦理利己主义是这样一种思想,它认为每个人都应该
(ought)仅仅追求自己的利益。在我们谈论支持它的论证之前,我们应当准确地理解这个理论说了什么、没说什么。首先,伦理利己主义没说一个人除了(in addition to )他人利益之外也应当推进自己的利益。那是一个普通的、常识性的观点。伦理利己主义是一种激进思想,它认为人应当只(only)推进自己的利益。根据伦理利己主义,只有一个行为的终极原则,即自利,这一原则概括了人的所有义务。
然而,伦理利己主义并没有说你应当避免(*oid)帮助别人的行为。可能在很多情况下,你的利益与其他人的利益和谐一致,以至于你帮自己也就会帮到他们。或者帮助别人就是创造自己的福利的有效方式,这也是经常发生的。伦理利己主义并不禁止这样的行为,事实上,它鼓励这样的行为。这个理论只是坚持,在这样的情况下,惠及他人并没有使这一行为正确,使这一行为正确的是追求这个人自己的利益这一事实。
最后,伦理利己主义并不意味着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的过程中,一个人总是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或者总是以较少的付出得到最大的快乐。有些人可能想抽雪茄,或者在跑道上赌上所有的钱,或者在他的地下室建立一个兴奋剂实验室。伦理利己主义可能对所有这些都皱眉头,不管它能带来多少瞬间的快乐。伦理利己主义说,一个人应当做从长远观点看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的事。它赞同自私,而不是愚蠢。 。 想看书来
第5章 伦理利己主义(3)
什么样的论证能被提出来支持这个学说呢?不幸的是,这个理论更多地被确信而不是被讨论——很多它的支持者显然认为它的真理性是自明的,所以不需要论证。在讨论这个理论时,通常有三个最普通的推理线索。
论证一:利他主义自我拆台。……
论证二:安?兰德的论证。……
论证三:伦理利己主义与常识性道德相协调。
反对伦理利己主义的三个论证
一些哲学家试图表明伦理利己主义还有更深层次的逻辑问题。下面的论证是他们提出的对伦理利己主义的典型反驳。
论证一:伦理利己主义无法解决利益冲突。在《道德的观点》(The Moral Point of View ) 一书中,库特?贝尔(Kurt Baier )提出,伦理利己主义不可能正确,因为它无法提供利益冲突的解决方案。
贝尔要求我们假设两个人,B和K,他们竞选总统。(贝尔的著作写于20 世纪50 年代,他不可能指布什和克里!)由于赢得竞选是B 的利益,所以杀掉K 就符合B的利益。由此可以推出,B应该杀掉K,对B来说不杀掉K是错的,并且B 也没有履行他的责任,除非他杀掉K。但是,不被杀符合K 的利益,这也是真的,由此可能推出K 应该阻止B 杀他,对K来说不阻止B 杀他是错的,并且K 也没有履行他的责任,除非他确信阻止了B。贝尔得出结论:
这显然是荒谬的。因为道德正是要应用于这样的情形——或者说,利益冲突的情形——但是,如果道德的观点是自利的,那么永远不可能有利益冲突的道德解决方案。
这个论证是否证明了伦理利己主义是不可接受的?但是,伦理利己主义的辩护者可能会回应说,他不能接受这样的道德概念。对他来说,生活本来就是一系列的冲突,在这些冲突中,每个人都努力竞争以占上风,他接受的原则——伦理利己主义的原则——赋予每个人尽力去赢的权利。根据这种观点,伦理学者不像是解决冲突的法庭审判官,相反,他在最后一搏的竞争中更像是一个裁判员,他推动每一个竞争者做得更好。(不同的是,在最后一搏中,没有什么事是不能(can’t)做的,例如撕咬、用手指戳瞎别人的眼睛。这些都是伦理利己主义所允许的。)所以,B 和K 之间的冲突将被“解决”,不是通过伦理原则,而是他们中的一人赢得竞争。利己主义者不会为此而尴尬;相反,他将认为这只不过是对事物本性的现实观点。
论证二:伦理利己主义在逻辑上不一贯。
论证三:伦理利己主义是武断的,这种武断是不可接受的。最后,我们来看这个我认为最接近于对伦理利己主义的完全反驳的论证。这也是一个最有趣的论证,因为它提供了这样一个洞识,即为什么其他人的利益与我们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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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功利主义进路(1)
以我们现在的视角,基督教伦理历经几个世纪,几乎完全一致地接受这一格言:“目的不能证明手段”,这是令人吃惊的。我们现在不得不问:“如果目的不能证明手段,那什么能?”答案显然是:
“没有什么能证明!”
——约瑟夫?弗莱彻:《道德责任》(1967)
伦理学革命
哲学家喜欢认为他们的思想能够改变世界。通常,这是一个虚幻的希望:他们撰写一些著作,这些著作是写给那些志趣相投的其他思想者的,而其余的人根本未受其影响。然而,有时哲学理论会改变人们的思考方式。功利主义——由大卫?休谟(1711—1776)提出、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 予以明确形式的理论——就是一个恰当的例子。
18 世纪后期和19 世纪见证了一系列令人吃惊的巨变。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帝国分崩离析的后果是现代民族国家陆续兴起,1848 年革命显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新思想的变革力量;在美国,缔造了一个有着新政体的新兴国家,血腥的内战结束了西方文明中的奴隶制;工业革命不断地带来社会的完全重构。
在经历所有这些变化的过程中,人们开始对伦理学有了不同的思考,这并不奇怪。以往的思考方式已经过时,面临着挑战。在这种背景下,边沁对新的道德概念的论证有着强烈的影响力。他提出,道德不是要取悦上帝,也不是要忠诚于抽象的规范。道德是要使世界有最大可能的幸福。
边沁认为,有一个终极的道德原则,即功利原则。这个原则要求我们,总是选择给每个相关的人带来最好结果的行为或社会政策。或者,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那年出版的著作《道德与立法原理》(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一书中所说:
功利原则是指这样的原则,它按照看来是增加还是减少利益相关者的福利的倾向,来决定赞同或反对任何一个行为。
边沁是一群哲学激进者的领袖,他们的目的是根据功利主义路线改革立法和英格兰的机构。詹姆斯?穆勒是他的追随者之一,他是卓越的苏格兰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詹姆斯?穆勒的儿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成为下一代提倡功利主义道德理论的领袖。这样,功利主义运动甚至在他的缔造者去世之后仍在持续,而没有衰退。
边沁是幸运的,有这样的弟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所提倡的功利主义甚至比他的老师的理论更精致、更有说服力。在他出版的小册子《功利主义》(Utilitariani*; 1861 )中,穆勒以下面的方式呈现了这一理论的主要思想:首先,他说,我们应当预想某种我们愿意看到它出现的诸事的状态——在这种的状态中,人们尽可能地幸福康宁。那么,我们就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试图使这种状态出现。于是,在决定做什么的时候我们应当问:什么样的行为过程将会推进所有受影响的人的最大幸福。从这种观点看,道德要求我们做最有利的事。
乍一看,这不像一个激进的观点,事实上,它看起来像是很温和的老生常谈。谁会与我们应当反对受罪、推进幸福这样的观点进行辩论?然而,边沁和穆勒正以他们自己的方式,领导着一场像19 世纪的其他伟大理性革命(如*和达尔文所领导的理性革命)一样激进的革命。为了理解功利原则的激进性,我们不得不鉴赏一下在它的道德图画中省去(le*e out )的是什么:所有对上帝和“写在天堂的”抽象道德规范的参照都一去不复返了。道德不再被理解为对某种既定的神圣法典或一系列顽固规范的忠诚;正如彼得?辛格后来所说,道德不是“使人不快的、清教徒般的、主要被设计为阻止人们获得乐趣的禁令体系”。可以说,道德的目的是这个世界上人们的幸福,而不是别的;并且道德允许我们——甚至要求我们——去做任何对促进幸福具有必要性的事情。这在那个时代是一种革命性的思想。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6章 功利主义进路(2)
我认为,功利主义者和哲学家一样,都是社会改革者。他们想使他们的学说不仅在思想界,而且在实践上产生不同的效果。为了解释这一点,我们简短地考察一下功利主义哲学在两个相当不同的实践问题中的含义:安乐死和对待动物的问题。无论如何都难以通过这些问题彻底研究功利主义的实践应用,并且它们也不一定是功利主义者认为最紧迫的问题。但是,它们能够对功利主义进路给予较好的说明。
第一个例子:安乐死
马休?唐纳利(Matthew Donnelly )是一位物理学家,他在工作中和X 射线打交道30 多年,可能是因为过多地照射了X 射线,他得了癌症,切除了一部分下颚、上嘴唇、鼻子、左手,还有右手的两根手指。他的左眼也瞎了。唐纳利的医学知识告诉他,他只能再活一年左右的时间,但他决定,不再在这样一种状态下生活。他处于持续的疼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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