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手在地上画着什么,表情忧郁,目光忧伤。
女画家见林岚很感兴趣的模样,就主动用一口流利的英语给她介绍起来。原来,她来自深受战火洗礼的伊拉克,画中后面的六个头像都是与伊拉克政局有紧密联系的政治要人,而最前面的那个目光忧伤的,是伊拉克的普通民众代表。虽然伊拉克并非此次骆驼节的参与国,但她特意赶到这里,就是希望用自己的画作来表达像她一样的普通民众对纷乱政局导致的民不聊生表示悲哀和愤慨。
林岚肃然起敬,没想到一身黑袍包裹下的这位穆斯林女子,竟然也有这样悲天悯人的情怀。在征得她的同意后,林岚让方朝雍替自己和这位了不起的女画家连同她的画作合了好几张影。
到了下午,整个骆驼节最让人为之期待的高潮,骆驼赛跑大会终于开始了。
宽大的沙地跑道的出发点上,密密麻麻排满了四五十只骆驼,赛道的两边,站满了长溜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观众,大多是当地阿拉伯人和孩子,也有短打装扮的游客。
据说这些骆驼是在报名的近两万只中最后遴选出来的“赛驼”。普通的骆驼,在沙漠里的奔跑时速为三四十公里,而这些“赛驼”,最快的甚至可以达到五十公里,加上耐久的持久力,真的不愧有沙漠之舟的称号,就算称之为“沙漠舰艇”也毫不为过。
现在骆驼的主人都纷纷骑上了驼背,拉好缰绳。就准备着让自己的爱骑大显身手了。他们全都穿了白色长袍,头上是红白相间的头巾,戴上黑色围箍,坐在驼背,风吹来,白袍与头巾飘飘洒洒,竟然也有了几分飘逸的味道。而骆驼们,今天更是被精心打扮过,不但毛色发亮,很多驼峰上还披了一张美丽的装饰毯子,有的则在颈项上被戴了一圈红花,看起来很是威武。
一声枪响,骆驼们在主人的驾掣下,立刻开始发足狂奔,一阵沙土飞扬中,很快就跑得只剩下一群白点子了。
林岚还是第一次见到能跑这么快的骆驼,有些惊讶。在她的印象里,骆驼里就是在沙漠里慢慢前进的,没想到今天还真是开了眼。
骆驼们跑远了,观众并没有离去,反而慢慢都向刚才的起点一带聚拢了过来。原来,这是个折回的赛道,骆驼们要跑大约十公里后,再回头到原点。
大约半小时不到,第一只骆驼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中,观众们一下子激动了起来,欢呼声不断。很快,骆驼就喘息着回到了起点,人们像欢迎英雄一样地纷纷围上去,在骆驼和它主人的脖子上戴了无数的花环,直到套不下了才罢手。然后,第二只,第三只,渐渐地,大部分骆驼都终于回来了。
看完了骆驼大赛,看看太阳已经有些西斜了,不知不觉地,竟然在这片沙漠上渡过了一天。
原来这片黄沙之地,不仅仅有从前自己想象的荒凉和寂静,也有生命,激情,甚至是悲天悯人的情怀。
正打算回去了,身边来了个专门向外国游客租赁骆驼乘坐的当地男子,他皮肤晒得漆黑,却笑嘻嘻地用英语向方朝雍和林岚游说自己的骆驼很好,请他们坐上去试一试。
林岚从前在拍戏的时候骑过马,但从来没有骑过骆驼,不禁有些心动,再看看方朝雍,已经跟着那男子走向绑了好几只骆驼的标杆。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林岚又向那男子学习了驾驭骆驼的基本技巧,如何加速,如何停下,细细问明白了,觉得和骑马的道理差不多,心里便有底了。
站在下面还没感觉,骑在驼背上,一下子就觉得自己悬空这么高,加上不像骑马有马鞍,不禁稍稍有些紧张,在方朝雍的牵引下,慢慢绕着沙地转了好几个大圈,终于才找到了感觉。
“怎么样?你行吗?要不要和我共坐一骑啊?”已经骑在另一只更大高大的骆驼上的方朝雍看着她,笑眯眯问道。
林岚不理他,双腿微微一夹,缰绳一抖,骆驼便小跑着前进了,方朝雍也跟了过来。
骑在驼背上,跑在一望无垠的金黄沙漠中,热风铺面,身上的宽大黑袍鼓满了风在身后猎猎作响,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方朝雍开始还和她并排,渐渐地就跑到了前面。林岚一笑,双腿再次夹紧,骆驼便也立刻加速向前了。
耳边的风声呼呼不断,林岚真的很想放声大歌,如果她可以再洒脱,再豪放些的话。
方朝雍跑得更加快了,还不时回头向她露齿一笑,仿佛要故意激怒她来追赶自己似的。
林岚一笑,不去理他,反而慢慢地让自己的骆驼稍稍缓下了脚步,慢慢地看着前方的满目黄沙和西斜夕阳。
她突然想起了三毛的有篇关于撒哈拉沙漠的文章,时间过得太久了,具体已经记不清了,但是至今还记得很牢的是,三毛说自己正在洗澡呢,身上抹了香波,结果就没水了,这时有人叫她去骑骆驼,潇洒如她就干脆用毛巾把自己身上的香波擦干,裹了衣服就跑去骑骆驼了,结果天气很热,出了很多汗,一边骑着骆驼,一边觉得自己身上的皮肤在打泡泡。
文章是很久前看过的,现在想起,她忍不住嘴角微微上翘。自己现在的经历和这位女作家有几分相像,只是没有一身没洗掉的香波而已。
正笑着,突然,看见前面身影已经变小的方朝雍不知为什么,似乎在驼背上摇晃了下,然后,一个松手,竟然一头载在了沙地上,一动也不动,而那只肇事的骆驼,也停了下来,只是绕着地上的他不停地打转。
林岚大惊失色,立刻拍打骆驼,飞奔着赶了过去。
到了近前,林岚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从骆驼背上跳下,跑到了方朝雍的身边。
“方朝雍,你怎么样了?你快醒醒。”林岚努力想把他翻过来脸朝天,但他太重了,她试了几次都搬不动。
他仍俯在沙地上,双臂摊开。
林岚绕到另一侧,这次,终于看清楚了,他半张脸都埋在沙堆里,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方朝雍,你别吓我,你快醒醒。”林岚不住拍打他的脸,想唤醒他,但好像并没有什么作用。
她放弃了,站了起来,焦急地四处观望,希望能找到个人帮助自己。但她失望了,他们两个刚才已经跑得有些远了,只能远远看到远处的一些花花绿绿的帐篷,在这里就算喊破喉咙也没人会听到。
她猛地站了起来,打算骑着骆驼回到原来的地方搬救兵,突然,感觉自己的双腿被什么抱住,一个不稳,就摔倒在了沙地上。
沙地很柔软,并不痛,但令她惊讶的是,这个抱住她的双腿让她摔倒的,不是别人,就是刚才一直叫都叫不醒的方朝雍!
他眼睛已经睁开,双臂一伸,就紧紧搂住了她。恰巧这里有个小斜坡,两个人面对面,在沙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才停在了沙坳里。
头发上,脖子里,甚至衣服里面,都是热热的沙子,摩擦着皮肤,微微有些不舒服,但她已经顾不了这些了,又惊又怒,睁大了眼睛,正想责问他到底搞什么名堂的时候,他粲然一笑,不由分说就吻上了她的唇。
这次的
70。交心
等回到金帆船饭店。洗去了一头和满身的黄沙,两人才一起去用了晚餐,然后方朝雍就厚着脸皮跟到了林岚的房间,两人坐在窗前欣赏着夜景,免不了又是一阵缱绻,最后,林岚连哄带骗将他推出了房间,锁了门,他才无奈离去。
第二天,在林岚的威逼利诱下,方朝雍终于不情不愿地收拾起行李,两人一起搭乘阿联酋航空的飞机,回到了H市的国际机场。
双脚踩在坚实的硬路面上,放眼过去再也不见大海与沙漠比邻的奇异景象,空气也是温温的热,带了丝潮意。
她看了眼身边的男子,他此刻正嘴角带笑,目光投向远方,没有注意到她在看他。
心中不禁微微感叹,终于,她和他。要真的在一起了么?灵魂脱体,两世为人,舍弃了从前,这一切的一切,难道都是为了和身边的这个男子朝朝暮暮,青丝白雪?
坐在车里,将林岚送到了公寓大门口,方朝雍却不肯离开了,让司机先走,自己一把拎了林岚的行李,非要和她一起上去。理由很充分,他还从来没有来过她的香闺,从前吗,就不敢奢望了,不过现在……;他笑着看向她。
林岚无奈,只好让他跟着上去。
门口那个新来的保安盯着两人的背影看了很久,心里直犯嘀咕。听他前任说过,这位林小姐是个大明星,从前那是经常有男人跟着她进进出出,不过现在,已经很久没见男子跟她一起出入了,现在,又有了这样的情况,莫非,是结识的新欢?
到了公寓门口,林岚打开了房门,请他进去。
公寓还是那么小。但却被林岚收拾得非常干净,充满了温馨的味道。
他打量着房间里的东西,最后,看着墙上的那幅手书,很有兴趣。
“这是你写的?”
他指着“生如夏花,死如秋叶”这四个字,问道。
林岚的心一跳,含含糊糊地答道:“唔……”
他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神情,只是仔细端详了很久,最后摇了摇头。
“不像啊。都说字如其人,林岚,要不是这书法上有你的署名,我还真的难以想象这是你的字呢。写得很好,只是骨架太过凌厉,和你的性子有些不像。”
“要喝点什么?”
林岚没有回答,只是借这个,希望能转移他的注意力。
果然他也并未深究这个问题,自己转到厨房饮水机里倒了杯白水。
他再次打量这个小小的空间,摇头道:“地方这么小,怎么住啊?我帮你找个大点的房子?”
“不用,太大的地方。我一个人住着,不习惯。”她笑道。
“那就搬到我那里?地方虽然大点,但你也不会一个人住啊。”他顺口就接了下去,不过很快地对她笑了一下,“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我那里有空房间。”
林岚婉转拒绝了:“谢谢,这里住久了,我已经习惯了。”
他看了她一眼,只能无奈地点头:“随你吧,只要你高兴。”
看看天已经擦黑了,厨房冰箱里也没什么食材,两个人便一起出去吃了晚饭,方朝雍又送她回来,才依依不舍地离去了。
过了两天,就是林珊新碟的媒体发布会了。挑这个日子,据说是请风水师测算过的黄道日,大吉大利。
发布会在本市的另一家五星级卡尔顿酒店举行,林岚早早就赶去了,为了助阵,她还特意请了薛雪做当晚的嘉宾主持,许行舫也赶来祝贺。
除了她和薛雪,一个明星,一个名人,林珊的这个新碟发布会还请了不少公司里的师姐师兄助阵,有几位还出过几首传唱很广的歌,在乐坛还是颇有影响力的。当晚到场的媒体也是不少,场面还是很盛大。
林珊的专辑中,曲风混搭,元素包括情歌、爵士、民谣、HI HOP、R&B等等。用主持人薛雪的话来说,时而耐人寻味、时而震撼、时而感触,而林珊更是表示,要让歌迷感受的不只是一张专辑,而是感受生命中的喜怒哀乐。
林岚特意留到发布会结束,等待着林珊。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看着她笑意盈盈地在台上当场秀歌,秀舞技,不厌其烦地回答记者的各种问题,和现场观众歌迷大搞互动。
她不禁有些羡慕林珊的青春,那无穷无尽的活力,如泉源之水,永不断流。
最后,当人都散光了,林珊也拒绝了别人的庆贺邀约,她来到了林岚的面前。她知道林岚在等她。
林岚笑着,向她伸出了手:“恭喜你,林珊。”
林珊看着她,也是笑容满面:“谢谢。”
“我们一起走走吧。”林岚试探着邀请她,她想了下,点了点头。
卡尔顿酒店的位置就在市中心,离两人的住所不远。因为是夏日,街上现在大多商铺还在营业。街道两边人来人往,还是十分热闹。
“林珊,你现在还有怪我吗?”想了下,林岚决定直入正题。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她没有直接回答,反而有些调皮地问她。
“自然是真话。”林岚看着她。
她想了下,点了点头。
“仙瑞姐,坦白说,我觉得你有些怪。有时候,你对我真的好得过份,有时候。你却又对我苛责过甚,就好像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将我刷下了选秀的舞台,又比如上次,我被拘留,你不但不帮我,反而指责我。”
林岚侧头看她,见她也正看着自己,眼神里带了一丝不解。
“怎么说呢?。”;她伸出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你对我的种种,已经完全超出了你作为我姐姐一个好朋友的尺度,就好像,你跟我非常熟悉,甚至是家人。因为只有家人,才会这样完全不顾我的意愿和想法,反而试图让我按照你的意愿和想法行事。你说对吗?”
她的眼睛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林岚心念一动,林珊,她从小就是聪明又敏感的,能想到这些,她并不觉得奇怪。
“仙瑞姐,如果不是姐姐已经没了,光看你对我,和对我家人的种种表现,我有时真的有这样的一种错觉,就好像你不是外人,根本就是我的姐姐,又或者,你被她附体了?我已经知道了,那个房东其实并不是我的什么粉丝,他只是提前收了你的钱,按照你的吩咐跟我这么说罢了。”
林岚一震,睁大了眼睛,望着林珊。
如果这时候告诉她,她猜的没错,真的。她确实就是附在了现在的这个外表之下,会怎么样?
林珊却没有看她,只是继续说道:“你也应该知道的,我妈妈一直很忙,我姐姐比我大了七岁,从小我就跟在她的后面,村里的鼻涕虫男孩子们欺负我家没有哥哥,揪我的头发的时候,都是她保护我的,我有什么问题,也都是她一直在告诉我该怎么做,有时候,我真觉得她就像是我的老妈子一样。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十几岁的时候,她出国学习了。”
她笑了起来,林岚却笑不出来,心里微微地发苦。
“所以,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姐姐,那么你对我做的一切,我都可以理解,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这样对待我,帮我做出她认为正确的抉择,尽管她并不知道,就在她在国外学习工作的那几年里,我早已经长大了,不再需要她的保护了。”
林珊停住了脚步,转过身认真地看着林岚。
“但是我知道,我的姐姐确实已经没了,这世上也确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