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就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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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就过时-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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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丹问:“你学过表演?”
  我答:“没有,玩会的。”
  “3个女人一台戏!”我们家的3个女孩就是一个“草台班子”。
  小时候,我们三姐妹之间的游戏是演戏。我总是当仁不让地扮英雄,大姐姐长得好看,演女特务。二姐姐大力气,演坏人最好。一天,刚看完《红色娘子军》,一进家门,只见二姐披着毛巾被威风凛凛地站在床头,“说!你把人藏到哪儿了?!”
  “不知道!”我英勇不屈。
  “女特务”二话不说,挥枪射击,我应声倒地。一声闷响,我的头实实在在地撞上了桌角,顿时鲜血如注。桌上的小收音机也掉在地上,壮烈“牺牲”了。妈妈闻声进屋,见状吓得抱起我就往医院跑,缝针、包扎,忙了大半夜。回到家,妈妈把二姐狠狠地骂了一顿。我晕晕乎乎地躺在床上,觉得自己为艺术献身,特别“崇高”,心里没有丝毫懊悔之意。但看见妈妈焦急的目光,我还是忍着疼,咬着牙说,“妈……如果我不行了,等爸爸回来,把他买给我的巧克力分给姐姐们吃吧。”一句话让妈妈泪水涟涟。
  说起爸爸,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根本没有他的影子。听说他是新华社记者,从我出生还没满月的时候开始被派驻国外,一去就是六年。每逢妈妈要教训我们的时候,只要姐妹们怯生生地说一句: “等爸爸回来……”,妈妈高高抬起的手总会无奈无助地放下。这次也不例外。
  刚上中学,爸爸就被派到香港长驻,妈妈随行。北京的家中只有姥姥照顾我们姐妹。爸妈因工作已经分居10多年了,第一次能携手同行当然异常兴奋。当他们把最担心的目光投向我这个老疙瘩的时候,我心里乐开了花,“以后不用开家长会了。”
  初三的暑假,我被选去担任中央电视台《我们这一代》的小主持人和校服模特,曹颖也是同一批的玩伴,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触电”。汇报演出时,听说教育局领导要出席。我躲在大幕后,偷偷地往下看。只见几位同学的家长也坐在台下,用笑容在脸上写满了“自豪”二字。可我这个主角家里却没有一个人到场。我突然很想妈妈,抱着大幕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呜呜大哭,谁劝跟谁急,哭声响彻整个后台。这时只听得开场铃声响起,我拽过大幕抹去一大把鼻涕眼泪,笑容灿烂地登场了。
  老师一脑门子冷汗!
  妈妈离家前叫我不要随便跟留长头发的人搭讪
  家中一位老人带着3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当然要步步为营。
  在三姐妹中,大姐最漂亮。她是家里所有人的骄傲,更是我的偶像。谁能不喜欢她呢?小学她是全年级第一,中学她是清华附中的校花,大学她是外交学院的交际舞冠军。在任何地方无论才貌,她总能那么轻易地抓住周围人的眼球。
  那一年我读高一,大姐读大三。
  暑假里的一天,大姐翻着报纸,突然冒出一句,“我想去应征方便面广告的模特。”我吓一跳,在上个世纪80年代,拍广告还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我也算“触过电”的人,很权威地甩过去六个字,“算了吧,丢份儿。”二姐倒觉得很新鲜,“我陪你去。”第二天,姐姐们躲在屋里细细打扮了一番,出门之前严肃警告我不许告诉姥姥。
  几个小时后她们兴奋地回来,一看那样儿就知道已经得意忘形了。
  “考中了?”
  “没有。”
  “那是吃错药了。”
  “没吃药呀?”
  “那得赶快吃点儿,笑成这样不正常。”
  姐姐并没考取某广告的代言人,可那次招聘的评委中有一位是电影《摇滚青年》的副导演李童,“她把我的地址和电话留下来了,说明天来家里取照片!”大姐是个文静的女孩,很少见她这么喜形于色。我真替她高兴,“这才够档次!”
  第二天上午,我陪姥姥上街买菜,目的是把她巧妙地引开。配合得好极了,就在这个空当,那位李童真的来了。家里的照片几乎都是我们姐妹的合影,翻了半天,她从中选了一张我和大姐的合影。下午一辆奔驰200把大姐接走了,两个小时后李童又把大姐送了回来。车没走,李童说导演看了我们的合影,让她也把我接过去看看。
  第一次坐奔驰,我真有点过意不去。兴师动众地来接一个15岁的小孩儿,“我就是个托儿,有比较才能衬托出姐姐的美丽。”我为自己能有这种牺牲精神感到很满意。
  

1。青春在一个暑假里速成(2)
奔驰停在香格里拉饭店对面的一栋家属楼前,这里已经停了###辆各种各样的车,李童把我带上了一辆大巴士,让我等着。车上已经有很多工作人员,有的在化妆,有的在整理道具,看来了个小姑娘,就好奇地问,“你是来干吗的?”
  “我不知道。”我一身汗湿的运动衣裤,刚打完篮球,脸没洗,衣服没换。
  “可能又是来试镜的,小小的这个角色已经试了二三十个女孩了,还定不下来。”
  我心中得意,“试二三百个也没用,这个角色是我姐姐的了。”
  “谁呀?”众人的议论纷纷吵醒了躺在巴士最后排长椅上的人,他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显然被吵醒后有点火气。只见他一肩长长的卷曲头发,一副蛤蟆墨镜架在突出的鼻梁上,一张很白的脸,眉宇中间两条深深的纹路好像在扭打着,冷冷的样子实属另类。“你过来。”他指着我。
  “干什么?”我没动窝儿,妈妈离家前叫我不要随便跟留长头发的人搭讪。
  “多大了?”
  “15!”我人小声大,首先在气势上不能输给对方。
  “嚯,小孩儿还挺有性格。”他站起来从我身边走过,一身黑色的紧身衣裤。
  一个大胡子上了巴士,聊天的人全都开始埋头工作。没错,田壮壮导演来了。
  “你是妹妹吧。”他薄薄的嘴唇隐藏在浓密的大胡子底下,轻柔的声音跟他的外貌很不统一,一下子就博得了我的好感。“以前演过戏吗?”我不自信地摇头。“走,看他们拍戏去。”他好像是跟我一拨儿的。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样子让我产生一种恋父情结,在他身边我觉得很踏实。
  整个下午只拍了一个镜头,“一个男人从电梯里出来,众人涌入电梯。”李童满头大汗地安排完群众演员后,刚才那个在车上遇见的黑衣人又出现了,“你看看这个小孩怎么样?”壮壮笑嘻嘻地问他,
  “刚才见过了,小孩挺有个性的。”他拍拍我的头,扬长而去。
  “你才小孩呢。”我甩甩被他拍过的头,问壮壮:“这人是谁?”
  “他是你‘男朋友’,叫陶金。”他的声音还是柔柔的。怎么回事?角色是我的啦?这个问题到今天我还没想明白。
  到家,大姐已经睡下。我蹑手蹑脚地进了屋,蹲在床头。太对不起她了,“姐,导演说明天让我搬到剧组去。”我一脸愧疚。姐睡得迷迷糊糊,“定了就定了,快睡吧。”钻进被窝的时候,我还在纳闷:“姐姐那么漂亮,机会本应该是她的,怎么馅饼砸到我头上来了?”
  韶丹背着我问壮壮:“你为什么选朱迅?”
  壮壮说:“她是个干净的女孩。”
  第二天一早,我浑身充满过夏令营的快感,拿上背包,告别姥姥,还是那辆奔驰200把我接到了位于小西天的剧组。《摇滚青年》在这里租了一个地下室。壮壮领我进了最里的一间屋,一个女孩还在睡觉。“马羚,起来起来!看看这小孩。”马羚懒懒地睁开眼,向上蹭了蹭,靠在床头。我把行李放在她对面的床上,坐在那儿好奇地看着她。
  马羚从桌上拿起一个绿色烟盒,上面写着银色的“More”。点燃了一根,修长白皙的手指间夹着细细的褐色烟杆。随着打火机的火苗被金属盖“叮当”一声熄灭的脆响,我震了一下,真酷!“你就是小小?”我点头,盯着她的衣服。明星就是明星,连睡觉都穿着最流行的蝙蝠衫。昨天的黑衣男孩,今天的香烟女孩,还有权威人物大胡子壮壮,他们跟我见过的人一点也不一样,这就是电影吧。
  韶丹背着我问壮壮:“你为什么选朱迅?”
  壮壮说:“她是个干净的女孩。”
  “干净”两字怎么解释?恐怕只有壮壮最清楚。如今想来当时是一种不谙世事的纯。但我喜欢这两个字,希望把它当成一种为人做事的标准。但长大了才明白,保住这“干净”两字不容易。
  记得混熟之后,我也问过壮壮对我的第一印象。他说一眼看见了我的眼睛,里面装满渴望,好像总想要点什么似的。我曾对着镜子仔细看,什么是渴望?我渴望什么?
  也许渴望像同屋的马羚、史可一样出众。史可是戏剧学院的高才生,外号“黑皮大嘴”。歌儿唱得棒极了!壮壮形容她是——一个很过瘾的女人。
  马羚、史可常在一起研究怎么接吻。《摇滚青年》里马羚有一场吻戏,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她从很早就开始紧张。史可是专业演员,懂得其中的秘诀。“两个唇先轻轻碰一下,侧头,后脑勺对着摄像机,嘴亲在脸上就行了。”“好,好!”马羚如释重负、千恩万谢。这会儿谁要推门进来,一定会吓一跳!为找角度,马羚总捧着镜子亲个不停。
  

1。青春在一个暑假里速成(3)
真到了拍的那一天,马羚找茬儿喝醉了,陶金吃了大蒜,都在消极抵抗。为什么?今天想来,就因为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
  男主角陶金是全组的焦点人物。他给人的感觉很特别,经常会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有一次我好奇地捅开一条缝,房间里黑黑的,没开灯。黑暗中飘出清幽的吉他声,“干什么呢?”我壮着胆子问。隔了好一会儿,黑暗中甩出两个字“进来!”吓得我转身就跑。
    “这个孩子谁也不许动!”
  一个厚厚的剧本交到我手里,看了之后有些糊涂。小小这个人物在年龄和性格上都和我有很大的差距。我15,是一直生活在书香门第的乖乖女;她20多,是大学落榜带有叛逆色彩的女孩。我爱读书、禁恶习,听老师、家长的安排。她可以跳霹雳、谈恋爱、主宰自己的生活。
  除了人物的个性差别之外,还有一个难点就是学霹雳舞。舞蹈老师同样是一个新新人类——沙宝亮,简称沙宝。沙宝跟我差不多大,可比我老练多了。他的本行是杂技演员,同时也是赫赫有名的“震动队”的主力。他酷极了,花几块钱在摊儿上买回件运动衣,画上只猫状物,就成了大名牌——PUMA。
  这回壮壮给他的任务就是两个星期内把我培养成一个霹雳女孩。10多年后再次碰上他的时候,我几乎认不出来了,深情大气的《暗香》中已经看不出当年霹雳少年的身影。当时的沙宝老师简直是魔鬼式的训练,面对没有一点舞蹈基础的我,他在我的宿舍里拉了一根绳,没商量,每天要钻上200回,练习霹雳舞中关节的灵活性。舞鞋磨破了3双,脚板蹭出了大泡,终于小有成效。
  要动真格的了!
  我的第一场戏就在午门前拍。剧本上说,“那天陶金饰演的龙翔情绪不好,独自站在雨中。正巧我路过,让他去家里躲雨。”
  傍晚,摄影队浩浩荡荡地从小西天开出来,10多辆车穿过长安街停在午门前。“怎么还有消防车呀?”我好奇,“要拍雨戏。”化妆师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这一个月她把我改变得连她自己都吃惊,因为我只有15岁,可要演一个20多岁的女孩子,所以烫了个最流行的爆炸式麦穗头,配上套墨绿色的牛仔短裙,这就是引领时尚的先锋——摇滚少女了。
  上场不可怕,可怕的是等上场。等待的时间真长,我本来很紧张,等到了11点以后“灯爷”们还在布光,这个点儿早该是我睡觉的时间了。我蜷缩在一边刚闭上眼睛,“别睡,眼睛会肿的。”边上的人推醒我,随手递过一支点燃的烟。为了让自己清醒过来,我学着马羚的样子深吸一口,顿时呛得昏天黑地,连肺都快咳出来了。为什么所有的初次都会有些苦涩的味道?
  快12点了,终于有人叫我上场了。深夜的午门更显得神秘、威严,广场上灯火通明,10多位消防队员举着水枪,整装待命。这阵势真挺唬人,但一看见壮壮我就踏实了。他亲自示范了两次走位,我马上就熟了。台词是极简单的两句,“你干吗呢?到我家去吧,离这儿不远。”这女孩儿太随便了吧,我心里打鼓。
  拍戏原来这么好玩儿!消防车中的水倾盆而下,你是所有人关注的中心。只有一点不尽人意,因为习惯了早睡早起的学生生活,所以拍出来的全是睡眼朦胧。这倒成了一种朦胧风格。
  午门不愧是帝王之地,有着无比的包容。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霹雳舞还是绝对的另类,《摇滚青年》将它搬上中国电影,壮壮选择在午门拍摄霹雳群舞的场面,传统与时尚,古老与现代刹那间碰撞在一起。一时间,似乎北京的“不良”少年都浮出了水面,几乎所有的京城霹雳舞者都聚集在这里,而我则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这个从没沾过边的人群的代表,享受着“红头发”、“黄头发”传来的艳羡的目光。
  大结局的那场戏真让人头疼。任凭壮壮怎么说,这场戏,我坚决不拍。原因很简单——在戏中龙翔和小小好了,还一起过了夜,这在我心目中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壮壮与我长谈了整整三个晚上,我仍不知道情为何物。我俩对坐在宿舍的两个角落,我双手抱着腿,用膝盖顶住下巴,瞪大眼睛盯着低声说话的壮壮。他的嘴在动,可说出的话我听不懂。
  “如果我拍了,别人会以为我真的做了!”
  “别为别人活着!”
  “他们说这是坏孩子,担心我在剧组里会学坏。”
  “别怕,在你来那天我已经关照过了,这个孩子谁也不许动!”
  一句话点醒了梦中人,我咬着牙,“好!士为知己者死!”
  思想上通了,但最后的一场戏还是拍得很艰难。“一个清晨,小小穿着睡衣给龙翔端来早餐,默默地凝视,然后把家门钥匙留给了他。”3个镜头简简单单,但要拍出其中的情意绵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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