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倍晌枧绦S着巨大隆起的气流扶摇直上,或从漩涡的边缘脱离,或在火焰般的顶峰跳跃。无论是平滑深邃的、瀑布般倾泻的,还是盘绕回旋的,各种气流吟唱着,围绕每一棵树,每一片树叶,并覆盖了整个区域,随着多姿的地貌,明显地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就像山溪顺应涧道的特征一样。
顺着内华达山脉的山溪,从源泉一直追溯到平原,看着溪水飞跌,溅起白色的水花,看着溪水滑落,似晶莹的羽衣,看着溪水湍急,在巨石阻挡的峡谷里呈现灰白并泛起泡沫,看着溪水轻溜,穿过树林,绵长安静地流入平原一一在如此详细了解了它们,这些缎带般覆盖山地和平原的溪流的语言和形状之后,我们可以最终听到它们共唱一首宏大的颂歌,并能以清晰的内心境界去理解它们。但是就连这样的景观,与我们可能看到的山林里暴风的气流相比,也远不如后者壮丽,也丝毫不比后者更真实可见。
树与人,我们都在这无垠的星河里共行。但是,在这个暴风的日子以前,在我没有爬上高树、感受树的摇曳以前,我却从未意识到树是行者。是的,它们的众多旅行,并不广博;但我们自己短短的行程,来去匆匆,比之风动树摇,又好得到哪里,还有不及呢!
风力开始变弱,我下到平地,漫步穿过渐渐平息的树林。风声也消退了,我转头向东,望着山坡上数不清的林木,它们像一群虔诚的听众,一排排由低往高,安静地矗立着,屏息凝神。落日用琥珀色的光弥漫着它们,仿佛对它们说:“将我的安宁赐予你们。”
我凝视着这一幕感人的场景,忘却了暴风带来的一切所谓毁灭。这些壮丽的林木,从来没有显得如此鲜活、欢快、生机盎然。
朱新福 译
克拉克河谷怀旧
欧.海明威
欧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美国作家。他的小说《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等都是举世闻名的杰作。一九五四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夏末,大鳟鱼告别了上游的水坑,游到了溪河中央,正要顺流而下,到大峡谷的深水里过冬。因此,九月的头两周,正是垂钓的好时节。此地的鳟鱼肥壮、滑嫩、亮光光的。几乎所有的鳟鱼都跳着咬钩。你要是放两把鱼钩,多半能同时钓着两尾鳟鱼。要在湍急的溪流中摆弄好上了钩的鱼,那技巧就不能是一般的娴熟。
夜凉如冰。你若在半夜醒来,会听见郊狼的嚎声,白天,你不必过早到溪边去。一夜的寒风吹彻了溪水,太阳要几近正午才能照到溪河上。只有到那里,鳟鱼才肯出来捕食。
上午,你可以骑马到野外溜达溜达;要不,就坐在小屋前,任阳光照在身上,慵懒地远眺河谷对岸。那儿,饲草割了,草地一片萎黄,在一排颤杨映衬下,平平展展的。这会儿到了秋天,颤杨也黄了。远方,起伏的群山上,鼠尾草一片银灰色。
河的上游,耸立着两座山峰:引航峰和二指峰。月底,我们可以到那儿去猎山羊。你坐在阳光里,心里惊叹着,群山远远望去竟有如此端正的形状:线条清晰,轮廓分明。于是,你记起了遥远的地方望到的山影。这情景不同于你停车地方的嶙峋的山崖,不同于你跨过的起伏不平的滑岩,也不同于那突出的狭长的石块。你汗涔涔地从这块通到山峰后面的石头上摸行着,不敢朝下边望一眼,你绕过线条圆滑而规则的山峰,来到一片空地上。下边,山腰上有一块绿草茵茵的凹地。一只老公羊正带着三只小公羊在凹地上的野桧林里吃草。
老公单一身紫灰,只有臀部是白色的。它抬起头时,你能看见它头上的那对犄角又大又厚实。你躺在三里外的一块背风的岩石后面,用一副蔡斯望远镜细细搜寻着这高地上的每一寸风光。当你望着碧油油的野桧丛时,老公羊暴露在你的视线里的,正是它臀部的那撮白毛。
这会儿,你坐在小屋前面。你还记得朝山下射去的子弹。小公羊们直起身子,转过头来注视着老公羊,等着它站起来。它们看不见高处的你,也没有嗅出你的气味。枪声没有惊动它们,它们以为只是又滚下去了一块卵石。
曾记当年,我们在林溪的源头盖了一间木屋。我们每次外出,大灰熊总是撞开了屋门。那年的雪姗姗来迟,这头熊因此迟迟不肯冬眠。整个秋天,它不是扯开木屋的门,就是毁坏陷阱。它精明绝顶,白天,你断不会见到它。你还记得,后来,小锤溪溪头的高地上,来了三头大灰熊。你听到木头断裂的声音,以为是母麋在奔跑。跟着,它们出现在眼前,零零碎碎的日影里,偷偷地、轻悠悠地跑着;下午的太阳照在它们身上,短而硬的鬃毛闪烁着柔和的银光。
你记得,秋天,麋鹿叫春的声音;公牛离你那么近,它抬头时,你能看到它藏在密林里的头。你听到了深沉而高亢的叫声,听见了山谷那边的应和声。你想起了放弃的一只只畜生的头;你没有朝它们开枪。它们全令你心旷神怡。
你记得那些初学骑马的孩子们:不同的马,不同的骑法。他们是那么热爱着这片乡村。你记得最初踏上这块土地时的情形。那年,你开着新买的平生第一辆车来这儿,一下待了四个多月;因为,你得等沼泽地上的路冻得结结实实,车子才能开出去。你该没忘记:一次次的猎狩,一次次的垂钓;该没忘记烈日下的策马扬鞭,还有灰蒙蒙的货车车厢。在寒意袭人的深秋,你骑着马,默默地跟在牛群的后面,朝高坡上走去;你发觉,它们像野鹿一样,既狂蹦乱蹿,又温顺恬静;只是当它们全被聚拢在一起,朝山下低矮的田野赶去的时候,才高声嘶喊咆哮起来。
然后,就到了冬天。树枝上光禿禿的。大雪漫天飞扬,你看不见路;山口湿了,结了一层冰,你照样在雪地里踏出一条道儿,不停地挪动着双腿,朝山下走去。你到了牧场,一边品尝着撩人的、热乎乎的威士忌,一边在旺烈的炉火旁换上干净衣服。乡村真美。
松风 译
最后的山
弗.拉塞尔
弗朗西斯.拉塞尔(1910一1989),美国史学家、传记作家、文学史家,所著《美国民族的成长》颇负盛名。
缅因州北部的秋天,黃昏将近,天上零零落落地挂着些许浮云,一朵一朵的云影将这山区的景色装点得格外瑰丽、动人。几个取着印第安名字的少年营地就坐落在这儿。这里往东十二英里就是沃多博勒城。从十二岁到十四岁,我年年夏天都来这儿度假一一真是岁月悠悠,往事不忍回首。
我伫立在一个土坡上,旁边就是当年的棒球场;右边是一棵黑色的橡树,有好几百岁了。那些年,一到周末,我们常常在它的身旁举行篝火晚会。八月里,多少个炙热燠闷的日子,我站在这个土坡上,透过蓊蓊郁郁的树林,远眺卡姆登丘陵!那景致永远是那样迷人,宛若一幅十九世纪凹版画:质朴的乡野蜿蜒开去,越山冈、过树林,直奔耸立在地平线上的巴蒂山。每逢篝火晚会之夜,夕阳刚一西沉,我们便围聚在橡树四周。此时,薄暮冥冥中的巴蒂山,影影绰绰,轮廓依稀可辨。
这些年来,棒球场四周又参参差差地长起了白杨、桦树和疤疤结结的桤木,遮蔽了眼前的风景。如今,碧蓝的穹苍下,除了高高低低的再生树冠,什么也见不着了。天空开始抹上了清冷的冬色。连巴蒂山也消失了。
溽闷难熬的下午,当微风在清凉渐暮的黄昏里颤颤悠悠时,我每每站在这棵老橡树下,举目凝望,前方的灌木丛和沼泽地尽收眼底;再往前数里,一座小山映入眼帘。这是一座很不起眼的小山。光秃秃的山峰下是一个荒芜的牧场,牧场上星星点点地生长着野桧树,裸露的花岗岩点缀其间。然而,数里以外的这座小山却以某种魔力在吸引着我、召唤着我。我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我心里明白:假期结束以前,我一定要爬上那座山一一越过牧场,穿过灌木丛,绕过花岗岩,一直向前向前,直到爬上山顶。我一定要这么干。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甚至也没问过自己。
但是,要从营地溜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早早晚晚的活动全都在领队的小本本上记着呢。我们必须游泳、划船、打网球或棒球,要不就练习竞赛或到野外远足,再不就做点什么。无所事事毫无缘由去爬一座山,那可是违反规定,也有悖于“营地精神”。
每逢周末下午,家长和游客便蜂拥而至。我们也就不再有那么多活动,稍许轻松轻松。正是这样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下午,我溜出了营地,去爬我梦牵魂绕的小山。从嵯峨的橡树下望去,山峰就在眼前,神秘莫测,充满诱惑。我顺着棒球场的边沿躲躲闪闪地向前走着。接着,又溜进了一片丛林。
乱丛林里,藤蔓缠结,野草丛生,穿行其间,不仅举步艰难。且无法分清南北东西。我忽而被朽木绊倒,忽而一脚踩进蚁穴,忽而陷入泥淖,忽而受到枯枝阻挠;带刺的种子设法钻进我潮湿的鞋子。没有一丝风影,蚊虫在耳畔嗡呜,苍蝇飞旋着撞来撞去。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挪动着步子,既迷失了方向,也忘记了时间。
就这般跌跌爬爬地往前赶着,料必至少赶了个把钟头,只见一片空地蓦然展现在眼前,空地上稀稀拉拉地长着棒树和枫树。阳光滤过枝叶洒在地上。我猛然发现前面有一排华美的小屋。那又窄又尖、矗指蓝天的屋顶在阳光的照耀下,与扇形木瓦、云儿似的花样、尖叶形的图案相映成趣,把房子装扮得色彩斑斓,煞是迷人。房子与房子相隔很近,不过一臂之遥。所有的屋子都是空的,没有一点儿生命的迹象。
在剛从林中出来的我的眼里,这片阳光映照的小树林宛若格林笔下的童话境界;仿佛这个奇异的小村落在一种魔法的笼罩下,沉睡了一百年。我面前的这座黄色小屋,门廊上装饰着蓝色的木格子,不就是一直在等待着汉塞尔和格丽特尔的吗!林子是这么静谧,没有忽儿风影,就连白杨的叶子也是木然地耷拉着。蓝的蜻蜓、绿的蜻蜓滞留半空,凝然不动,更添了几许似魔似幻的神秘。远方,一只小黄鹂在啾啾地吟鸣,应和着催人入梦的蝉声。除此,便是万籁无音的死寂。
我踏上一幢房子的门廊{这是一幢用石竹花装饰的房子),站在它惟一的窗下朝里探望。我看到的是再普通不过的情形:屋子里只有一对椅子、一张桌子、一只躺椅、一盏油灯;一只梯子通往阁楼,那是就寝的地方。小树林真是一个神奇的谜。这些小房子为何会在这儿7为什么它们空无一人但似乎又得到了很好的关照?谁是它们的主人?看着这些小东西挤在那么大点的地方,心里不禁悚然。我倒是期盼着会有某个园丁冲过来,询问我贸然闯入此地究竟是为什么。
我想,那个谜一般的小村落兴许是个营地活动场所,只是一年的夏天才用得上几个星期。对此,我一直未能够证实。那个下午,我可是毫无久留之意。此时, 日光已经西斜,把地上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可我的小山仍在前方。我再次钻进乱丛林子,披荆斩棘,终于到了一条坑坑洼洼的路边。刚转过一道弯,就到了山脚。那是我的山,我朝思暮想的山。它坦荡地沉浸在脉脉斜辉里。山脚下稀疏的草地一派枯黄,昔日圈围牧场的石墙早巳坍塌。天鹅绒般的毛缕叶子从卵石间探出头来。我跨过花岗岩架,踏过草地,踩着麻叶绣球和笑靥花,急匆匆地朝山顶攀去。
终于,气喘吁吁地,我站到山顶上。头顶穹窿,脚下的山坚硬、实在。多少次,我远远地凝望,它是那样地缈缈忽忽,无可企及。此刻,我身在其中。然而,正当我站在山顶的当儿,山开始从我脚下滑走。正前方,几里林地外边,我又看见了一座山,一座更高、更长的山;牛群在砍伐过的山坡上悠然地吃草,山顶上树林葱茏。神秘的山,令人神往;但我是绝不会再去攀登远方的那座山了,纵然登上最后一座山是我久长的渴望,是我心之所向。就在我举目凝望之时,我便感觉到,它的远方还有另一座山;巴蒂山外,缅因州外,都会有另一座山。山外有山。即便我走遍天涯海角,随时随地都会有另一座山在等着我。于是,我幡然顿悟:人生没有最后的山。
松风 译
大川之水
芥川龙之介
芥川龙之介(l892—1927),日本小说家,新思潮派的代表作家。代表作有《罗生门》、 《鼻子》等小说。
我出生于大川端附近的一条街上。走出家门,穿过米槠覆阴、黑墙毗连的横网小路,便来到立有上百根桩子的河边,眼前顿时展现一条宽阔的大河。从小学到中学毕业,几乎天天都望见这条河。那水,那船,那桥,那沙洲,还有那些生于斯长于斯的人,每日忙忙碌碌的生活。盛夏的午后,踩着灼热的河沙,下河学游泳,不意中河水的气息扑鼻而来。这种种,现在回忆起来,那份亲切似乎与时俱增。
对那条河,何以如此钟爱呢?难道说,是那一川暖融融的浊水,引起无限的怀念之情?就连自己也有点儿说不清。反正,往昔每见大川之水,便会莫名地想流泪,生起一种难以言表的慰安与寂寥。我的心绪,好似远离寄身的世界,沉浸在亲切的思慕与怀恋的天地之中。怀着这样的心境,为能咂摸这一慰安与寂寥的况味,才尤爱大川之水。
那银灰色的雾霭,绿油油的河水,隐隐然有如一声长叹的汽笛声,以及运煤船上茶褐色的三角帆一一一切的一切,都会引起不绝如缕的哀愁。河上风光如许,使自己那颗童稚的心,宛如岸边的柳叶,颤动不已。
三年来,位于郊外杂树林内浓阴覆盖的书斋里,我陶然于平静的读书三味。尽管如此,我仍不能忘情于大川之水,一个月里总要去眺望三两次。书斋寂寂,却不断予人情思的亢奋与激烈。而那大川的水色,似动非动,似淌非淌,自能融化自家一颗凄动不宁的心,仿佛羁旅归来的香客,终于踏上故土一样,既有几分陌生,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