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薇把钱包交给江子墨,换来的是一个礼貌的微笑和谢谢,沈薇不太会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也客气地回道:“不用谢,恰好捡到了而已。”
办公室里有一张宽大的沙发,她刚才进来时一眼便瞧见了沙发上的羊绒毯,他的脸色微微有些疲倦,神经外科的手术向来是个大工程,精密而又耗时,一台手术做六七个小时是常事。
“那再见,您继续休息吧。”
“再见。”
门关上了,轻轻的嗵的一声,沈薇抚了抚额头,呆站了一会儿,竟然鬼使神差地又飞快打开了身后的这扇门,江子墨并未像她想象的那样在沙发上休息,而是坐在办公桌前,手中拿着钱包,她一眼便看见他在认真凝视的是什么。
江医生却是处变不惊,手仍保持着握着钱包的姿势,转过头来,一双漆黑的眼睛平静如水,仿佛她刚才的莽撞从未发生,只问她:“还有什么事吗?”
那双眼睛仿佛能看穿她的来意,她明明未做亏心事,反倒结巴了起来,“刚才……我看了你的钱包。”
“嗯,我知道。”
沈薇大脑尚未反应过来,只下意识地啊了一声,语气里写满了疑惑。
“你难道不是看到我的身份证才找到我的吗?”
沈薇在这样沉静的反问声中一阵羞愧,自己竟然是笨成这个样子,果然这种人她是接触不来的。
“对……我只是想问一下江医生,确认一件事情,我们认识吗,或者是见过?”
她的问话很直接,是奔着想解谜的心态而来。
可对方的回答更直接干脆,“没有。”
沈薇觉得喉咙里干涩异常,但还是试探地问:“那能告诉我钱包里那个女孩是谁吗?”
事情发展到这里,江医生的表情已经由沉静变成淡漠了,声音也客气地冷淡起来,“不好意思,这是我的私事。”
显然她沈薇第一次被人理解为骚扰了。
一个女医生走了进来,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沈薇心中有些窝火地回了一句:“那我就不叨扰了,再见。”
本是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却只落得个满腹郁闷的结果。
张向北的手术后天就要进行了,主刀医生是江子墨,沈薇这几天已从不少人口中得知江子墨的医术精湛,年纪轻轻就已经靠几台国内罕见的大手术名声大噪,他的手术特点便是致残率极低,手术时间相对缩短,肿瘤全切率高。
沈薇想到自己一开始的质疑,不免觉得自己有点太以貌取人了。可是那天她从他办公室出来后听到护士们关于这位风云人物被骚扰的各种八卦,便知道为何那个女医生要用那种眼神看她了。
八成是把她也当成了疯狂追逐江医生的花痴了吧?
同时她在那天也知道了关于江子墨的一个事实,就是他已经有了未婚妻,但是医院的人从未见过。
沈薇脑海里立刻浮现出那个少女的笑脸。
是她吗?
可是她到底是谁呢?
沈薇的脑海里搅动得天翻地覆,她讨厌这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像是生活在挑逗她的神经,而她总是在事实的边缘徘徊,永远接触不到事情的本来面目。
江子墨并不认识她,她也记不得见过这样出类拔萃的人,可是为何她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会有那样熟悉的感觉,虽然是一闪而过难以深究。
可是为何那个少女的脸她记得见过,却想不出来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在哪一个场合遇到过。
而这样的两个人,却重叠在了一起有某种亲密的关联,强大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让她混沌头痛,就像置身于一片迷雾的森林,怎么也找不到出口,也看不到前面的方向,只能置身其中,不停地原地打转。
那天沈薇从医院出来直接就去了安宁的新家,安宁的老公林夕见沈薇过来立刻拿起外套就准备出门,沈薇有些莫名其妙,“怎么我这一来你就要出门,不待见我就直说。”
林夕眼角一耷拉,活像条可怜的沙皮狗,怨声载道:“我的姑奶奶,我哪敢不待见您啊,是我们家安宁让我一看见你就赶紧自行撤退的,说我在这儿损了你们俩聊天的兴致。”
安宁穿着一身毛茸茸的粉色连体睡衣,对着林夕摆手道:“还不快走,想扫我们姐儿俩的兴是吧?”
林夕对着沈薇一副“你都看见了吧”的表情摇了摇脑袋,一边飞快地穿鞋子,一边脑袋直往门外拱,跟屁股后面有大炮在轰炸似的,沈薇刚说一句,“你慢点林夕,对不住了啊今儿。”林夕就砰的一声甩上了门,由于力道太大,门上的灰都甩了沈薇一脸。
沈薇有些哭笑不得地抹了把脸,冲包租婆安宁喊道:“你们家这门是要往文物那儿造是吧,瞧这满天灰。”
安宁却不管不顾冲到阳台上,对着林夕一顿暴吼:“你长脸了啊,都敢甩门了,看回头不扒了你的皮!”
沈薇早已习惯安宁的撒泼本事,活脱脱一个王熙凤加周扒皮,却敢叫安宁这么个名儿,但凡知道安宁性格的人都替安宁他爸害臊,非得整这么个假淑女的名儿,当年安宁就当着一群人大言不惭地说:“老爷子给我取这么个名儿一听就像个永恒的处女,我老爹够有文化吧。”惊得一群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唯独林夕一个人亮着口白牙在那儿傻呵呵地笑。这两人闹来闹去结了婚,依旧过得像俩孩子打打闹闹。也许安宁的个性就得找这样一个人来配吧。
沈薇很羡慕这样的生活,简直就是疯癫版本的神仙眷侣。曾经她以为她跟张向北也会过这样嘻哈闹腾却只有自己能品出幸福的小日子,只是没想到她憧憬对了生活,却意会错了对象。
安宁结婚的时候,林夕就曾当着众人的面宣誓:“我林夕今天起誓,这辈子就在安宁这棵美丽的小树上吊死,绝不后悔!”
沈薇还记得当时林夕的妈妈就坐在她身边,嘴巴里念叨:“这破孩子,大喜的日子,说什么死不死的,口没遮拦的,真没个讲究!”
安宁也不管不顾,直接肘子一勾,就往林夕的嘴巴上狠狠亲去。
众年轻小伙儿嗷嗷直叫,一时掌声口哨声撒欢了天。
林夕老妈心脏受不了了,直拍心口,“哎哟喂,这俩破孩子,真是……真是不嫌丢人啊。”
当时沈薇就安慰跟唐僧一样的林夕妈,“阿姨,这哪能叫丢人啊,这叫勇敢去爱,叫有个性。一般人啊,还真是只有羡慕的份儿呢!”
林夕妈这才停止了抱怨,一个劲说:“是吗,看来是我老喽!不过,这现在的年轻人也真是太能折腾了。”
沈薇还沉浸在那个闹腾非凡的婚礼里,一棵树上吊死,何不是一种最专情的姿态?
“这男人啊,爱你的时候,你疯疯癫癫那是可爱、是活泼、是有个性,要是不爱你了,直接觉得你是披头散发张牙舞爪的梅超风。”
安宁倒了杯奶茶放到沈薇手里,嘴里继续不停歇地念叨:“所以我说张向北就是一花心大萝卜,他嘴巴里的爱才几年哪,你看咱老爸老妈不都是一辈子过得好好的吗,爱有了期限,那就是不负责任耍流氓。就你心软,还过来伺候他,我真是服了你了。”
“我没怎么伺候,就在一边跟个傻瓜似的待着,都是他妈妈忙前忙后的。”
沈薇见安宁又要叨咕,赶紧添了一句:“他后天手术,完了我就回去了。”
“薇薇啊,你想明白了就好,他不值得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头看。重新找一个人吧,天下好男人海了去了。”
沈薇还算庆幸自己的好友能说出这番话来,天下好男人尚且多着呢,证明安宁从未吃过男人的亏。
要换做是和她沈薇遭遇一样的女人,大抵会是表情愤愤而不自知地喊出那句:“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是好东西。”
所以幸福与不幸的女人,看男人的眼光是截然相反的。一个信,一个再也不信。
沈薇有些不耐烦,摆了摆手,转移话题,“对了,你认识江大附属医院神经外科的江子墨医生吗?或者听说过?”
安宁点头如捣蒜,“听说过啊,不就是前阵子给那个特有名的歌唱家做脑瘤手术的医生吗,报纸上电视上都有报道,我妈当时还说这人年纪轻轻做手术肯定不靠谱呢,可是人多牛啊,那歌唱家声带没受一点损伤,恢复得还特快,新闻上还说快要复出开演唱会了。”
沈薇掰过安宁不断摇晃的大脑袋,“喂,安宁,你这个鬼记性能记这么多事可真不容易啊!”
安宁笑得格外欢畅,“废话,帅哥记不住,那我还能叫安宁吗?”说完小眼睛一翻,“唉,我的薇薇大小姐,你先别急着刺儿我花痴,你打听这人干吗,说,有什么企图!”
沈薇挥开安宁的手,“什么企图?人家是张向北的主治医生。”
安宁立刻激动地一下从沙发里蹿起来,表情活像个偷着米的小老鼠,“啊?够能耐的啊,找这么牛的医生,私下接触了吧,还不老实交代,肯定是跟张向北一对比,明显好得不是一截儿了吧,姐姐,你要有意思,就直说啊,别跟妹妹我装那含羞草,哈哈!”
沈薇白了安宁一眼,“你杀了我吧,唧唧歪歪的异想天开呢,他长得不错医术又很厉害是事实,可是想到他整天开人脑袋,就是我有点欲望也全灭了,懂不懂?”
“要是个神经外科女大夫,照你这么说,都没男人要了,一想到开人脑袋,男的全阳痿了?”
沈薇笑得前仰后合,“不是,我是觉得江子墨这名儿我很熟,可又想不起来了,但我确定没见过这样的人,要是同名同姓也就罢了,关键的是,我捡着他钱包了,钱包里有个女生的照片,那个女生我肯定见过,可是我想不起来是谁了,脑子里乱得像一锅粥。”
“还粥呢,你真是白瞎了那锅粥了,我看你就是一堆烂糨糊,你什么脑子啊?这关你屁事,这么大人了,你玩侦探小说呢,平时看看那个柯南也就算了,你管人家是谁,谁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过目不忘啊,我看你就是好奇心重,要不然就是忌妒那女生,你想追人家江医生你就直说啊。”
沈薇被安宁噼里啪啦说得头疼,忙打住,“别,别!你能不一听见雄性就往我身上泼脏水吗?”
“你啊,就是欠缺雌性动物该有的本能。你要喜欢那个江医生,我明天就杀过去助你一臂之力。”
沈薇无语地耷拉下脑袋,告饶道:“我对那种冰山男没兴趣,我发誓!”
安宁的脸跟变脸谱一样立刻肃穆得像是去送丧,挨着沈薇坐下,嗓子由刚才的尖锐变得低沉,“薇薇,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还爱着张向北?”
沈薇笑了笑,“你一正经我就难受。”
那个笑却没有顽强地坚持太久,便如山崩一样垮塌下去,沈薇起初只是觉得嘴巴里像是塞了一个很酸的橘子,酸到喉咙里,不一会儿工夫,却酸到了眼睛里、食道里,还有心里。直到酸得满脸是滚烫的泪水,就这样趴在安宁的肩膀上哭着,“凭什么,凭什么我忘不了,他却可以这样轻而易举地全部忘掉,凭什么要让我一个人去记得?”
她心里无法欺骗自己,一切都无法化整为零,那样深刻地握住过,就算要将其厚葬,也非得找块潮湿的土地,渴望雨水浇灌,阳光润洒,憧憬着已消逝的能奇迹般破土而出,哪怕是露出一棵小绿芽,便已是大地回春,生命复苏了。
爱过,哪甘愿这样结束,虽然休止符早已横亘在眼前。也许是不够爱自己吧,爱一个已经走失的人,所以才要用过往的情意一遍遍来折磨自己。
她想起江子墨看着照片专注认真的眼神,她兴许是替他捡回了最珍贵的东西,即使那有可能只是一个失物。
那么她的失物呢,如今就算想起来依旧珍贵,又有何意义?
第三章 雪地里的脚印
(1)
北京是座金字塔一样的城市。
苏晓鸥曾经拿起一支铅笔在白纸上大喇喇地画了个金字塔,上面写了北京两个字,我不明白,他便在塔身画了两条直线,将塔分割成了三块儿,我当时特兴奋,以为他在研究什么新型蛋糕,结果被啐之,只见他不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老气横秋地拿笔在三块分布不均等的面积上点了点,讲解道:“北京就像埃及的金字塔,我告诉你啊,这塔分三层,第一层那都是权贵,面积最小,这些人最少,什么北京砸一块牌匾下来,十个人八个就是当官儿的,那纯属扯淡,这些人不轻易在大马路上出现,要砸也是砸死路边的花花草草,和像姜唯你这样浪费口粮的吃货。
第二层是号称精英的中产,有些是曾经发梦到北京,梦想一夜暴富的主儿,如今苦尽甘来,拔起小旗就扎起根来,有车有房有贷,不愁吃喝。有些呢,是纯靠拆迁一下膀大腰圆的。不过这些人,也就算个三四成。你要说这些人有什么特点,那就是为城市的尾气排放充分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第三层哪,就是广大的底层啦,包括你我在内的底层人士,怀揣着一张火车票,挤得一身臭汗,眼冒金星地就来发梦的,或者是扛着老棉花,直接来工地打工的,无房无车,随时等待滚蛋,却死死赖着不想走的,完了想抱别人大腿还找不到一只人腿可抱的,就算到超市抱只金华火腿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钱袋。这种人最多,你看看咱们这楼上楼下房子被隔得像是古代的茅房你就明白了。蹲里面一天被憋死的小强已经在这个城市不计其数了,造孽啊!小强尚且如此红颜薄命,我辈焉能苟存?”
当时我被苏晓鸥的口若悬河震得久久说不出话来,这人若不是舍身投入我国的漫画业,这口才这思想不去做社会调研,做个相声演员也是主流人士。
“去日本吧,让哆啦A梦把你变到金字塔的顶端。”
苏晓鸥皱着鼻子看着我,“我这样的才华,还要投入谁的怀抱吗?我相信,到哪里,我都是一根永远矗立不倒的擎天柱!”
“马桶里的吗?”
苏晓鸥立马崩溃。
我和苏晓鸥相识已经整整7年了,彼此开玩笑早已肆无忌惮,用苏晓鸥的话说,我一到了别人面前,就是假淑女装文静,一到了他面前,活脱脱就一个粗俗又毒舌的男人。
我喜欢他叫我男人。
起码,可以证明,在这金字塔的最底端,我们的友谊已经超越了所谓的性别。
曾经我在米粒面前也这样肆无忌惮过。
如今,好像再也捡拾不到那样畅快淋漓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