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情感事务(六)
情妇、小妾及退身计 故事中有三心二意的、自己有主意的、性意识觉醒了的妓女,懂得自己要什么样的情人并敢于去追求的妓女,但也有与之相反的、不那么厉害的妓女,那就是忠贞不贰、有情有义的妓女。重情义的娼妓也有许多变种。1920年的书中重印了一则19世纪70年代的故事,讲的是从小失去父母、被亲戚卖入青楼的林爱官。林出身好人家,故事亦用相称的字眼,谓其“风格温重,寡言语,不喜妆饰”。林看中一雍姓客人,与之私订终身,无奈雍生力量单薄,不能为她赎身。过了几年,雍有一陈姓朋友看上了林爱官,使老鸨责令其与之“通燕好”。故事说到陈与老鸨来到林的房间,林拔出刀子,跪在陈面前对他说, 妾本薄命,生死不足重轻。所以苟延有待者,以虽隶烟花,尚复贞一。君家拥花围柳,何处不逢佳丽者,何以迫吾言欢?君欲污吾身,请污吾刃。言讫,以刃置妆台。陈哑然曰,予固知尔之钟情于雍,然彼力薄不济,奈何。曰,不济则以死继之,不然,怀此刃何为者。陈乃慨然曰,尔识雍,予岂不识雍哉。于是启户遽出,乘夜挟雍至林所。出所带金条脱两枚付鸨母,谓之曰,林不尔向矣,舍女而取金,尔之见机也,如不从,曷观此刃。鸨母无奈,遂以归雍。 在另一些故事中,一个妓女忠心耿耿地照顾得了肺痨的相好,他死后她更改姓名回到青楼,不想因自己的风尘生涯玷污了他家的清白名声。另一妓女尽管不得不替巨商应酬侑酒,却坚不从其夜度要求,然私下里则与一位穷困但懂她心思的男子信誓旦旦,长相厮守。这些事例中,有美德的妓女在感情上均忠贞不贰,均明白自己(低下)的地位,并尽最大努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守住贞操。 如果说妓女的行为表现出应有的妇德时,120在文字表述中她的危险性也有所下降的话,那么,当她表示愿意做上等人的妾室时,其潜在的危险就进一步得到控制了。指南书和小报中的名妓小传经常包括某妓的声明,称自己不想继续为妓,而欲寻一所爱,依附于其家庭。 男人的大老婆往往是奉父母之命讨进家来,对方必是门当户对,可以为男家增加资产、提高地位的人家。娼妓在这些方面均无能为力。小老婆则相反,她们是男人自己挑选的,后者看中的是其性感、罗曼蒂克的吸引力、对谈的能力,以及能否带来子嗣。妓女就其背景和经历看,想攀上大老婆的地位是不大可能的,但是纳妾的一套语汇实际上同婚姻的语汇并无二致,惟有常用的“从良”一词仍表明妓女并非良家出身。按某外国观察家在1871年时的记载,阔佬纳妓为妾“根本算不得丢脸”。即使有明令禁止高官与娼妓交往,他们仍纳妓为妾。(一位外国评论家试图对西方读者解释中国的这一习俗时,举出伴侣关系这一西方的婚姻观。他说做了小妾的娼妓比起深宅大院中的夫人,对外部世界懂得多一些,因此“于情于理均比大太太更接近外国人心目中的妻子”。) 由一个嫖客将妓女“包”下来的做法属于居中的安排,结果双方有可能达到更长久恒定的结合。嫖客向老鸨支付包妓女的月租,便可时常来看妓女或者干脆住在妓院里。另一种变通的办法是给女人另找房屋住下。嫖客如一时付不出妓女的赎身钱、无法当即买断妓女或尚未打算赎她或买她,就可采用包租的安排。20世纪20年代末,包妓女的月租可高达50元。有些文章暗示被有钱人包下来的妓女对这种安排比较满意,与妓女正常的日程相比,包身的妓女有了较多的闲暇(可能收入也多了些)。与纳妾相仿,包身使得男人多少能独占一个女人,也减少了因情敌或遭妓女本人的拒绝而蒙受羞辱的可能。 想讨妓女做小的人必须付一笔“身价”钱给老鸨(指典押或卖绝给妓院的妓女)或给妓女本人。卖妓女给男人做小老婆对老鸨来说是很赚钱的。尽管如此,121老鸨仍不让给妓家挣来丰厚利润的妓女离开。在妓女想走而老鸨不让的情况下,客人可能会雇用流氓绑架妓女。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妓女可以去找官府请求按原价自赎其身。有时,在采取上述孤注一掷的行动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妓女颇受老鸨的虐待。20世纪30年代的黑幕故事中有个主要人物,就是长三妓院里的恶老鸨:她漫天要价,不准妓女再接待付不起这天价的追求者,甚至关押或殴打不服从的妓女。高等妓女通常被刻画为成熟女人,对自己的职业生活有不寻常的控制权,现在这幅肖像边上出现了上述故事,它们显得很不合拍,但却始终是一股潜流。 老鸨对妓女的婚姻主要考虑金钱上的利害关系,而妓女本人为何同意做妾,背后的故事就比较复杂了。感情上受到某男子的吸引很可能是一个因素,但文字资料中很少提到这一层,往往只是一带而过地声明某妓同其客人相好,已决定结婚。为人妻为人母的角色对妓女的吸引力,可能是她们想离开妓院的另一个原因;这层意思在男性写的有关娼妓的作品中也提出过。1905年的一部集子中有一篇“劝妓从良辞”,显然是男性文人所作,风格上模仿陶渊明的“归去来辞”。陶渊明(365—427年)曾经为官,因厌恶官场腐败风气,40岁时退隐。他的原作描写去职归隐、过田园生活的惬意;“劝妓从良辞”既处处模仿其格律、用词,便隐含着妓女结婚与官吏隐居的比较。辞赋对倦怠的(但看来心中充满狐疑的)妓女赞颂居家过体面日子的美德,节录如下: 归良人兮,年纪将衰,胡不归?既自以身为有主,奚怅恨而独悲?悟老者之可托,知少年之莫追。居正室其未遂,览今是而前非。……辞鸨母而出嫁,喜娇客之相依。乃归锦里,吉日良辰。婢仆欢迎,侍女候门。花粉就抛,风韵犹存。携郎入座,有酒同斟。乐荆布以自适,做针黹以何嫌。倚妆楼以笑语,审归正之清闲。122棋日敲以成趣,房虽静而常安。幸良匹之得偶,时和好而盘桓。柳无人以妄问,花无客以轻攀。日悠悠兮可度,靠终身以何难。 归良人兮,请绝迹于青楼。……已乎!月貌花容有几时,曷不真心定去留?胡为茫茫任所之?草台非所愿,花轿不可期。嫁良人而有孕,将育子以悯斯。待成立以筮仕,受封诰之紫泥。庆齐眉以偕老,乐夫簪笏复奚疑。 个中的意味一言难尽。辞赋列数妓女从良的种种好回报,如生活稳定、体面、有人体贴、经济上有保障、日子清闲、儿子、社会地位等等,但同时流露出妓女因追不到年轻人(或老鸨不允)、只能嫁给年长者而不无惆怅。文中还暗示妓女认为当正室才更遂心愿。 从小报的闲话专栏看,妓女嫁人最通常的理由是立即可得到钱财方面的好处。质押的妓女希望找个愿意替她清偿抵押款的人,卖绝的希望有人出价赔偿老鸨购买她的花费、利息及平日的开销。“自家身体”与人结交,也是希望追求者或丈夫替她们付清欠债、付给她们“身价”钱、赠予珠宝等贵重物品。大手大脚,借高利贷,物价上涨,客人漂账,凡此种种都使欠债成了高等妓院的流行病。妓院债务之重,引发了阴郁的政治比喻:一份小报形容某红妓“恰似中国,债台高筑,还没有主权和自由身”。 用结婚的办法偿付债务、开始新生的过程叫“洗澡”或“浴”。这个字眼的意思可能指洗去娼妓生涯的“风尘”。妓女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为之洗风尘呢?小报的文章说得很清楚:那人既要很有钱,又要有很多社会关系。即使生意繁忙的当红妓女也认为同这样的人来往至少眼前就可派用场。1919年9月的小报上仅一栏内就发布了好几则名妓的结婚启事:林黛玉跟了富有的矿业公司经理,123宝琴跟了一个权力足以影响年度花榜的人,金书玉的那位早已为她租了房子,花云玉的是个广东人,有能力偿清她的大量债务,冰找了个有钱的军官。像林黛玉这样的名妓故事多多,她们在漫长的娼妓生涯中不知洗了几回浴。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四章 情感事务(七)
为难之处 尽管当妾有其吸引力,实际上确有许多妓女当了妾室,但是为妾之路实在不好走。妓女往往厌烦小妾生活的封闭和感情生活的苦涩。如果男人将新讨的小老婆安置在大老婆的屋檐下,则大老婆很可能不许男人去小老婆的房间。在这种居住安排中,男人、大老婆、小老婆之间每天起摩擦是司空见惯的,长此以往,原先再甜蜜的关系也会变得酸涩无趣。有些人发现当妾在一些方面还不如当妓女有保障,因为妾必须靠一个男人始终宠她才行。妓女过惯了热闹的社交生活,有时觉得家庭生活过于与世隔绝,遂离开新婚的丈夫去寻求不怎么受拘束的生活。例如,野性十足、外号“匪帮”的葵青云老五在结婚一个月后就离开了男人,为的是丈夫不同意她自开银行户头。(据说她跟着心爱的戏子去了杭州。)洪如玉的丈夫反对她抽烟,不愿意她夜间同别的妓女一起外出寻开心,洪便翻脸争吵。(双方讲和,条件是他答应她在家里抽烟,她答应不再同别的女人外出。) 许多妓女婚后家庭喧扰、关系破裂,可有不同的解释,如证明妓女水性杨花,或桀骜不驯,或工于心计。《晶报》详尽地跟踪报道宝琴的情况。宝琴原是常熟穷苦人家出身,被一邻居收养后,又典押到上海的一家妓院,那时她才13岁。后来她给自己赎身,事业发达,终于在年度的花界竞逐中荣膺花国副总统(见第六章)。经历一次短暂的婚姻后,宝琴又回归本业。1919年9月,宝琴决定嫁给顾二做妾以换取身价钱5000元(一说5400元)。她母亲从常熟赶来上海主理婚事。然而,甚至就在10月中行婚礼之前,宝琴据说就为做了顾的第五房太太而气恼(后来的资料说她是被债权人逼迫无奈,本心根本不愿嫁给顾某)。不到一个星期,124报纸报道说宝琴日夜哭闹喧扰,对在妻妾中排行第五大为不满,并以出走相胁。顾则冷静地回答说,自己为她付的身价实属慈善之举;用“洗澡”的方式恩顾她令他感激,不过她真要走也请自便,他不会强留。至10月24日,宝琴果然已还二千身价钱出走了。宝琴的母亲听说她不吃不喝、成天说胡话,很是着急,将她送回了常熟。《晶报》起先暗示宝琴为赖着不还身价钱而装疯,但后来的报道说她可能有更险诈的动机。报上说,有人看见她结婚前夜同老客人、政府官员汤先生在一起。次日成婚后,突然吵着要吃鸭胗肝,买了五只,坐在顾的对面吧唧吧唧大嚼起来。顾叫她别吃了,她生硬回嘴。于是他掏出2000元给她,叫她走人。她回到汤先生身边,汤以每月400元的租金包了她几个月,后娶为夫人。但宝琴的婚姻变故并未到此为止。10年后,不知疲倦的闲话专栏又报道说宝琴对汤先生又骂又打,汤已中止了他们的关系。宝琴再度混迹烟花巷,总是炫耀她的学生装和皮外套。与一些名人显要来往后,她消停了一段时间,跟了军阀白崇禧的秘书,后来此人事业受挫,她又弃他而去。一则叙述称宝琴刚入行时“天真烂漫,胸无城府”,但紧接着说,“自入北里后,耳濡目染,受姐妹行中之同化力日深,放浪形骸”,及至后来“益恣意放纵”。宝琴不但能说会道、放浪形骸,同时她也很在意自己的社会地位和钱财进账。每次结婚前,显然都权衡过婚姻能否增进自己的财富和权力,并据此作出决定,必要的时候不惜耍花招、采用极端手段,以取得预想的结果。但她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这样做的:妓女们欠债容易还债难,宝琴每每须在巨大经济压力下选择自己的伴侣。 如宝琴与顾二分手一例所示,为妾者离异,其最大的财务障碍是颇具争议的身价钱归属。如果婚姻不成功,男人可能要求女人吐出身价钱,那样她以同意结婚为条件所积攒起来的财产就受到折损。有时为身价钱的事情会告上法庭。例如,1929年时,一个名叫许少谦的人告妓女惠然老九破坏他们之间的契约。许诉说1928年他曾付给惠然500元现钱、500元钱票,125惠然欠老鸨或娘姨的钱他帮忙偿还了500元。作为交换条件,惠然应摘下招牌,不再营业,迁入许为他俩的共同生活而租的房子。同居几日后,惠然回家甚晚,引起许的疑心。他发现她居然仍外出应局差。作为回应,惠然亦一纸诉状反告许。她声称许收回了馈赠她的衣裳家具,还在她的妓家欠下酒水饭菜账。她的律师辩护说用“皮肉换来的”钱应归她所有,但许的律师反驳说,没有一条法律、条例管得到姘居。法庭最终裁决惠然归还钱票和付给老鸨的钱(现金不还,因为许无法出示给钱的证据),又令许清偿所欠妓院的账。这起案例中,妓女与男人脱离关系时并未成为钱财上的显著受益人。 妓女结束一段婚姻后,通常的选择是利用新近获取的资源自己开妓院。小报热切地详述妓女“出山”,回到了应堂差、茶围、花酒的娼妓生活。并非所有的结合都短命:有些女人在生了好几个孩子后才回来做妓女;有个妓女回到原来的生活,因为她男人在婚后第七年失踪,过了几个月冒出来,欠了一屁股债。妓女并不因当过小老婆而蒙耻,她们同没有结婚时差不多。新的客人又会想收其做妾,他们不会因女人的前一次婚姻而却步。 从客人这方面说,成功地追到某个妓女既是其上等人地位的证明,也好独占自己心仪的女子。但是盘桓在纳妾故事中的警戒调子却表明,妓女经常轻而易举地摆脱了这种安排。从妓女这方面说,得到一个稳定的客人并与之进入长期的姘居或婚姻关系提供了某些条件,使她相对于老鸨和客人而言有可能获得最大的收益和控制权。客人赠送给当红妓女的礼物和小账进入了妓女的腰包,而不是妓院老板的账房。妓女嫁作妾妇时,老鸨会拿到一笔钱,但妓女本人同样拿到了一笔钱,何况她可能利用出嫁作为一步棋,既结束她与老鸨之间不愉快的关系,也积累了更多的钱财。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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