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刚上大学不久的时候,因为老师有事临时取消了课程,他就买了糕点,提前回到了父母置办的房子里,准备给没有课在家自习的女朋友一个惊喜。那时虽然还刚进大学不久,但一切顺风顺水,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凭着自己的手段在学校里的地位也初步建立起来。他的人生没有意外,只有意料之中的事情,他也乐于此道,他没有想过有什么事情,足以摧毁他的人生。
拿钥匙打开门,发现门口有两双鞋心里就咯噔了一下,虽说有这房子,他和未婚妻之间也没有发生过什么,他有和别人去过那种地方,但为人也一直很是谨慎,不会为了一时的欲求而坏了大事。他们两个也并不住在这里,房子只是两个人偶尔相处歇脚的地方。
那个温文尔雅、知书达理的大小姐,带男人回来?
开什么玩笑——
他慢步走了进去,床上的一幕并没有让他惊讶,自己的未婚妻在一个男人的身子下面,男子意识到了他的存在,停下动作,转过头来。孙博涛承认在男子转过头来的一刻他的确被惊艳到了,那长相足以让他理解为什么自己的未婚妻会沦陷。可就算脸再好看,人也终究是人,做了这种事情被发现,应该只有……
他又预料错了。
男子的目光一动,若无其事地转回头去,继续原本的动作,还发出了原本并不存在的呻吟声,简直就是像在示威一样。
结果,仓皇而逃的是他。
从那以后小彩就变了,变成了一个他无法驾驭的女人,他们分手了,是他提出来的,当时他顶了很大的压力,因为父母说好的事情关系着很多。本来如果只是出轨,这都无所谓,和别人睡过,就算一直在外面有情人也无所谓,说到底他们之间的关系,只需要一纸结婚证书,与出现在公开场合。
他却还是任性了一把。
因为他忘不了那一幕。
后来他知道了那个男子叫做阳州,知道了那是个玩世不恭的混球,刚进学校不久也混得了不小的名气,虽然是以另一种方式。他知道了那个混球的秉性,也知道了他所能知道的全部。
他开始派人跟踪他,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不知为何,他就是忘不了那一幕。
忘不了那个眼神。
忘不了那个呻吟。
他试图让他进入自己的世界,进行过邀约,也旁敲侧击过,可是这个混球从未理睬过他,连他的名字都记不得,继续肆无忌惮地活着。
人们被恶之花吸引,不是人的错,而是恶之花的错。
是他肆意绽放的错。
是他太过张扬的错。
是的,恶之花,要不收起他的锋芒,要不然,就应该被折断。
恶之花,本来就不该存在。
☆、第二十二回 别了,小少爷
*
费尽周折,吉子终于讨到了小少爷的电话。
这并非易事,通过这般折腾,他也总算明白了他与小少爷之间差了多远——从朋友的同学到老乡到他的室友到一起做学生工作的同学。就算他不想承认,他也知道,可能他与小少爷一开始是一样的,只是后来他选择打游戏喝酒玩乐醉生梦死,而小少爷按部就班地学习做学生工作,而他们走上了全然不同的交际圈子,以及全然不同的人生。
没有人告诉他该做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但是小少爷那个圈子的人,都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即使不知道,也有人告诉了他们该做什么的人。
简而言之,他们是全然不同的人。
退一万步讲,若不是到了今天这种地步,他是绝不会去找什么小少爷的。现在是八点半,他裹着大棉袄站在宿舍楼外面,盯着手上的电话发呆。
这三天之内,他不知道责备了自己多少次,好像从小到大就这么一件让他后悔终生的事情,也是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知道了自己的无力。
按下拨通键,等待的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滴,滴,每一声都像是无情的审判,如果小少爷不接怎么办,事情再延误一天,是不是一切都会无法挽回。
就这样,自己变成了当初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电话没有接通,被挂掉了。这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他再一次拨通,他已经做好准备,无论如何都要打通才行。
只有这样……才能……
“喂,您好。请问,是何立轩吗?”
“请……请救救阳州。”
*
立轩此时坐如针毡。
就在刚才他接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他原本是不想接这种没有标注的陌生电话的,更何况是和父母在外面吃饭的时候,是这个号码反复打来他才不得不到外面试着接一下,他却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
电话里那个人,让他救救阳州。
从孙博涛的手里,救阳州出来。
那个人没有说明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有些失控的不断重复着,请救救他,请救救他,去找孙博涛救救他,只有你能救他。
他已经三天,没有回去了。
是孙博涛把他带走了。
他很危险。
“小轩,怎么了?电话里面什么事情啊?看你心不在焉的。”
“啊,没什么,没什么……”他的掩饰并非在给父母看,而是给他自己。按照预定这两天他应该没有任何事情,乖乖地陪着父母游览这个城市,吃饭聊天。他不可能离开父母的身边,离开,他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理由。
对手还是孙博涛,那个孙博涛。
如果忤逆他,父母可能就会知道一切。
那么他的世界,就会崩塌。
好不容易脱离了,不可以回去。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是电话里有什么急事要做吗?如果有的话不用管我们,去做就好了。”
母亲话语刚落,父亲就接道:“我们过来,就是为了看看你,也知道给你添了很多麻烦,特地腾出时间来陪我们。还是你博涛他说你工作学习都很忙,我们才过来,如果这耽误了你的学习工作,就适得其反了,那是我和你妈妈不想看到的。”
——博涛?!
“爸,博涛……哥跟你们说……?”
“说你和他元旦不回家是太忙了。忙就直说,我们可以过来看你嘛。”
——爸妈之所以过来……是因为他……
(“你会,害死他的噢。”)
阳州……是因为我……
阳州……
阳州……
阳州……
手中的刀叉突然被放下,他用颤抖的手拿起桌上的水一饮而尽,他努力抬起自己的头,挤出一丝笑容,虽然连词语都没有组织好,但他必须要离开——
“爸……妈,我还是,有点事情,要去办……”他站起来,拿起自己的后背上的西服外套,“今天你们先……回宾馆好好休息,明天……明天再带你们出去。”
(“那朵恶之花,会因你而凋零的。”)
拜托。
等等我。
*
回想这一生,还真是——
无聊透顶呢。
和多少人睡过,鬼知道,辜负过多少人的心意,鬼知道,被多少姑娘扇过,鬼知道,会不会有一天遭报应,鬼知道。
会不会死?会的。
可能什么时候死?下一刻。
怕死吗?随便。
要是吉他在身边就好了,要是手指还能弹奏就好了,脑中有那么多的音符,不把他们写下来,头就要炸开了。自己就是这般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哪怕在这种时候,也觉得只要有吉他在就好了。可以拨动琴弦的话,头就不会痛了吧,有音符陪伴的话,手就不会痛了吧。
肚子有点饿了呢。
口渴得不行了啊。
到底过去了多久呢?
三天,五天?
眼前被一片黑暗所覆盖,连判断黑夜白天的机会都没有。
好冷啊,一开始还在潮湿空气中瑟瑟发抖的身子已经逐渐失去了知觉。他本来体温就不高,曾经一度被女孩戏称为冷血的蛇,他也一直自认为不畏惧寒冷,可时此时这种温度一点一点从身体里抽离的感觉,又是从何处而来呢?
好冷。
好饿。
好难受。
原来我这一生,就这么无聊地结束了啊。
真令人失望。
(“不要相信爱,儿子,你不要相信爱。”)
(“藐视爱情然后享受爱情吧,这样,你才不会受伤。”)
可是妈,藐视爱情也会惹到人啊。
他动了动嘴角,觉得自己真的是要死了,好像妈妈就站在自己的面前,就等着牵着自己的手一起走。妈,你可别来接我,我去不了天堂,我是要下地狱的人。越是到了这种时候,自己的劣根性,就越改不掉——
(“人是现实的动物,是物质的动物,不是什么爱的动物。”)
妈,我到死,都是个浪漫主义者哦。
“还活着吗?”
大门打开,阳州听到了孙博涛的声音,随他进来的还有四五个人的脚步声,看来,是准备好抛尸了。口干的说不出话来,他索性就不吱声了,脚步越近,他感觉到自己的下巴被人生硬地捏起,冰冷的液体就这样灌了进来,干涸已久的喉咙受到突然的侵袭刺激而咳嗽不止。
“说到底,你就是不肯是吗?”
孙博涛的话语里有几分怜惜,要不是因为阳州太倔,他也不会让手下人将他搞成这个样子。如果阳州愿意拔下身上的刺,成为他一个人的花,心中的怒意可能就会退去,就不至于致他于死地。
从来没有人拒绝过他。
拒绝他的人,不存在就好了。
“冷吗?疼吗?难受吗?如果一开始你就答应我的话,现在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呢,恶之花啊,恶之花,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啊,为什么,要对我视而不见呢?”
他抓起阳州的头发,迫使阳州的眼睛与他对视:“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让你看到我吗?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让你去屈服吗?”
“……咳。”经过缓解,得到润泽的唇齿终于可以发出声音来,“大少爷……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小的不敢高攀……”
“那为什么何立轩你就能高攀!”孙博涛怒吼着,“我百般阻挠还不是为了你!不接受我,接受他干什么?去招惹他干什么?!小彩也好,小轩也好,我身边的人就这么招你喜欢吗?那为什么我就不可以!”
——为什么呢?
啊,小少爷和大少爷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为什么,自己会喜欢小少爷呢?
大概是自己真的快死掉了吧,为什么脑海中会浮现那个画面呢?立轩站在屋檐下静静地看书,被雨打湿的头发上贴着一片树叶,就算是死亡之前的记忆走马灯,只是这一个画面也太可怜了吧。
还是只有这一个画面,值得他铭记呢?
好冷啊,好想见他。
好难受,好想见他。
好想见他。
好想见他。
“呐,大少爷,你想……让我成为你的东西是吗?”
孙博涛恢复些许冷静,示意手下放开阳州:“只要你愿意,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阳州僵硬的嘴角又恢复了那玩世不恭的笑容,目光迷离,恶之花复活了,恢复了他原本的姿态,这个姿态令世人倾倒,哪怕邻近凋零。
“滚。”
别了,小少爷。
☆、第二十三回 死里逃生
*
有人说他这辈子很成功,是个传奇。
有人说他这辈子很失败,一事无成。
他会说,关你屁事。
老子才二十一岁,你跟我谈什么一辈子。
不过现在想想,到这一辈子的限度只有二十一年的这一刻想想。
他这一辈子,还真是失败头顶呢。
就这么死了,还真是有点,不甘心呢。
“学长。”
“学长!”
是哪里,来的光。
连死都不让人安生。
“阳州……”
他慢慢睁开眼,眼前的画面逐渐清晰,啊,他是在做梦吗,是因为太想见这个人,所以老天爷让他在临死前见他一面。他挑起嘴角,邪魅暗生,血、惨白与伤痕只会将罂粟衬托得更为艳丽。
“小少爷怀里死,做鬼也风流啊。”
他在用尽生命的最后力气,贯彻风流。
立轩的眼泪打在他的脸上,他眉头微颦,可是已经无法再发出声音——为什么哭呢?不要哭啊。不要为我这种人流泪,不值得啊。
我这种人,还真是。
死有余辜呢。
*
何立轩这一生还没有为了一个人如此拼命过。
甚至,他都没有为自己努力过。
打记事开始,他所需要做的一切就是去走父母准备好的路,他所需要努力的也就是满足父母的期望。他的父母并不娇纵他,他没有太多现成的东西,但这条路上所有的东西,也皆是他努力就能够达到的东西。
他不知饥饿,就算父母不在,也会有家政妇准备好可口的食物,但大多是母亲准备的三餐,因为母亲觉得这是她的责任,这样也对他的成长有益处。所以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只有母亲觉得营养,适合他吃的东西。
他不知寒冷,无论何时何地,哪怕来上大学,母亲都会安排好适合他穿的衣物,不是叮嘱,而是安排好,所以无论春夏秋冬他都觉得世界是恒温的,他没有喜欢穿的衣服,只有母亲觉得适合他的衣服。
他没有为人际关系苦恼过,他所接受的教育,就是与人为善的教育,父母也早就告诫他该与怎样的人怎样交朋友,所以他没有自己喜欢的人或自己不喜欢的人,只有父母让他交的人,与不让交的人。
所以,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忧愁。
直到遇到那个人,他才知道自己的生活,缺了点什么。
直到遇到那个人,他才知道自己的生活,原来无聊透顶。
“你和我爸妈说的是吧!”
“那个人渣到底对你有多重要,你这么整我。”
面对着孙博涛的怒吼,立轩无言以对,他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就算他再怎么不喜欢孙博涛,他们之间也有着十五年以上的交情。
可是他连自己都舍了,还有什么舍不得?
他那天从饭店里跑出来,想出的唯一的方法就是给孙博涛的父母打电话,称博涛重病,让他们尽快赶来。博涛的父母一定会第一时间赶过来,然后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