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当开墨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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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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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真切的余穆青,他的身躯已不像小时候那般的厚实,仿佛只要他在,就算是天塌下来了也无妨,我能躲在他坚实的臂膀下,无忧无虑。

落地钟“当当当”地敲响了十三计,时间如一只无形的手,拯救了我和他之间的尴尬,时间,有时候真的是一样好东西。

“生生,赶了一个上午的路,还没有吃过午饭吧?”爸爸的脸上堆砌满了笑意,我透过朦胧的青烟,终于看清了他,时光早已划破了他的脸,在上方雕琢出细细的纹路,如同犁耙过泥土,留下一道道痕迹,鬓角也早已渐染上霜雪,一簇一簇白色的斑斑点点使人不忍直视。

“嗯,我的肚子都饿扁啦。”我故作夸张地揉了揉肚皮,想要掩饰过之前的过失与不安。

许倾城闻声端出了各式活色生香的菜肴,烤的“兹兹”冒油的牛排,青翠欲滴的西兰花被做成一朵花的形状,俏生生地绽放在绘有金色边纹的盘子上,排骨汤盛在被掏空的冬瓜中,簪着三两朵萝卜花,清香直直地钻入鼻翼,胃“咕咕”地叫嚣起来。我总是很佩服许倾城恰到好处地出现在我和爸爸面前,她总有明白别人心思的特长,总是在最需要的时间出现,不早不晚,免却一场不大不小的尴尬。

一颗红枣端坐在白色的米粒上,我把它拨到一边,夹起一块排骨,扒拉一口米饭,顿觉食指大动,那颗不安分的胃在此刻得到了满足,如同一只餍足的猫咪,不再“咕噜噜”地唱着空城计,乖乖地匍匐在它应该待的地方。

不知道这次爸爸叫我回L城只是单纯的叙旧,还是内里藏着一些其他的举动。我舀了一盅汤,徐徐地吹散热气,那股腾腾的气流直扑面颊,残留着些许的热气,温润了脸庞。

“生生,其实爸爸这次叫你来L城,是想和你说一件事情。”爸爸放下手中的筷子,与许倾城执手相望,她微微蜷曲的发梢落在如天鹅般的颈子上,透出柔和的光泽,如同牛乳。

我放下调羹,看着眼前恩爱的夫妻,心里不是不失落的。

“我和倾城决定要去加拿大,”他拍了拍许倾城的手,“倾城……医生说倾城她最多只有3年的时间了,所以我决定要陪她去加拿大看一看缠绕她心头已久的枫叶。”

我吃力地消化着这一个讯息。许倾城她竟然没有多少日子了?

眼前的女子依然柔美,时光并没有给她的肌肤烙上一圈一圈的年轮,反而使她带着些妇人独有的气韵,艳而不妖,美而不俗,就连眼角的鱼尾纹也衬托地她更有气质罢了。

难道真的是美人薄命吗?

一个我记恨了这么多年的人,三年过后却要香消玉殒,只剩一块石碑供亲近之人缅怀。我是真的刻骨铭心地恨着她吗?还是嫉妒她,嫉妒她不管爸爸在外面如何地胡闹,她仍然会微笑地为她的男人点上一盏橘色的灯,温上一杯新鲜的牛奶,而不是像妈妈那般歇斯底里地大哭大闹。或许我只是嫉恨着她的笃定,她确信爸爸的心永远属于她,旁的不过是来来去去的过客,连高跟鞋印都不会留下。

如此包容的心,终我这一生都只能远远观望,难以企及。

“所以爸爸这几年都没有精力来打理生意,生生,这是我所能留给你唯一的嫁妆了。”他的眉角眼梢尽是哀思,风霜已经渐染他的两鬓,岁月早已插手他白玉般的面,刻下几道皱纹,怎么抚都抚不平。

嫁妆,可是爸爸,我到现在都还没有寻觅到我的良人,又何需丰厚的嫁妆呢?

“爸爸,我喜欢这片玫瑰园,至于生意,你看,我像是会做生意的人吗?”

“生生,也不过是5家酒店,虽然比不上莫氏,但也是爸爸的一番心意。我余穆青的女儿,怎么不会做生意?”他重新执起筷子,加了一块糖醋排条放在我的碗里,“多吃一些,不要老是嚷着要减肥。”

可是爸爸,我真的是什么都不会啊,如果不是子渊在罩着我,恐怕所有的生意都会被我谈黄,就连现在成功从葳蕤春庭拿来的案子,也不过是*子帮了一把罢了,我要怎么说你才能明白呢?我想要的也不过是你把我捧在手心,然而,你现在却要陪着另外一个让我恨了十几年的女人去飘满枫叶的国家。

这些话堵得我心头酸涩,却始终没有办法说出。原来我是这么地羡慕并嫉妒着许倾城。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那个天使般的女孩望着我,她的头上戴着花环,手中拿着仙女棒,她的眼睛亮闪闪的,满是对未来的希冀,温暖而又无声地笑着。拿起桌子上的相框,我和我相对无言,只剩下挂钟滴答滴答毫无倦意地走动着,好像要洗涤去时间的洪流,冲刷去岁月的沧桑。

生生,如果那时你知道时光终有一天把你变成了一个怀揣着千疮百孔的心,拖着被荆棘划得血肉模糊的身躯,却仍然只能勇往直前披荆斩棘的人,你还会热切地向往着成人的游戏吗?我怔怔地盯着那时还无忧地如同公主般的女孩,想来,她不会给我答案,我还是被岁月的手雕刻成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模本。胆小怯懦,因为怕受到伤害所以止步不前,终究提不出勇气让破碎的心再次面对猛烈的暴风雨,所以只能缩着头把自己紧紧地包裹在皮囊中,而嘴上却摆出一副看透世事沧桑的样子,看,男人,都是这般的,或者是都将成为这般样子,不管如何相爱,到最后,还是会有另一个她出现,你的世界还是会分崩离析,我却忘了,如何用一颗相守的心护着我的爱情,只是一味地告诫自己,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今天,看到许倾城与爸爸十指相缠时,才发现,原来我所向往的也不过是能够在一起。

我拨了拨爸爸送我的那个手镯,在灯光下发出好看的金黄色。

门响了三下,不疾不徐,叮咚错响。

打开门,看见许倾城在门口站成了一道风景,连手中托着的盛开着牛奶的玻璃杯都翻出一层梦幻的光泽,流光溢彩。

“生生,我可以进来吗?”微微上扬的尾调,大珠小珠落玉盘。

我侧了一下身子,门从30°角开成了一个半弧。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甚至恨我,毕竟,我把穆青从你母亲身边抢了过来。”她缓缓启口。唇瓣上下开合,如同一朵绚烂于枝头的樱花,在最美的时候,零落而下,直接跳过枯败的过程。

这是我第一次或许也是最后一次听她讲他们之间的故事,完完全全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

浪漫的开始,曲折的过程,一个略带小瑕疵的结局。美人总是带着倾国倾城的魔力,而才子,亦是“财子”,常常有着抹了蜜般的舌绽莲花,再加上旁人的穿针引线,故事中的人便由烟雾弥漫了双眼,只能随着心灵的步伐亦步亦趋,脱身不了泥沼,于是只能与之共舞,即便是戴了枷锁也甘之如饴。

郎才女貌,恐怕也是郎“财”女貌吧?

等她缓缓地讲完这个故事,牛奶早已冷却,只留下一层薄薄的膜,覆盖在上方,泛着冷涩的光泽。玻璃杯上结着细细密密的水珠,顺着杯身缓缓往下流,如同美人落下的泪珠。

“生生,我是真的爱着他,包括他的朝秦暮楚。”她拢了拢发,对我笑笑,恬静地端坐在椅子上,光线给她打上了一层暗金色,衬得越发地楚楚动人。

“你喜欢玫瑰花吗?”我的声音突兀地出现在这个冒着酸涩气味的房间里。

“不,不是很喜欢。”没有一丝一毫的忧郁。

“我也是,我一点都不喜欢。”

当我吐出这句话之后,我和她都放声笑出来,好像房间里的灯光在被我们的笑声面前都要退避三舍。

我们之间并没有那么多的隔阂,不过是横亘了一个曾经,和另一个已经去往来世的女人。

很多话题被絮絮叨叨地撩起,我那些失败残碎的爱情,被打捞起来,晾在我以为这辈子只能是水火不容的女人面前,一一赏析。

“生生,你只是缺乏孤勇。人这一生,至少能够为了爱情而奋不顾身一次。”

“你觉得我的爱情还不够戏剧化吗?所有这些桥段加起来都可以撑起一部爱情狗血剧了。”

“阿波罗、伊达斯,你选哪一个?”许倾城有些莫名地问。

时钟的秒针“滴滴答答”地走着,不可遏制地向前奔涌。

“阿波罗爱上了少女玛尔珀萨,强行夺走。但少女的情人伊达斯也是个大英雄,拿上弓箭乘飞车追赶。一神一人展开了搏斗,宙斯赶来调停,他并不袒护自己的儿子,而是十分公正地让少女自己选择。这本来是个没有疑义的单项选择题:阿波罗是绝世帅哥,与他恋爱可以永生。但是,少女偏偏选择了血肉凡胎的伊达斯。她说:‘我是凡人,需要人间的忧伤。’”

“生生,我也是,生活对于我而言,并不是只有欢欣和幸福,与喜乐相伴而行的,往往还有怒与乐。所以,对不起,我所能做的也只剩下对你说声一句迟到十多年的付不起。”

“你是想让我脸不红心不跳地和你说上一句没关系吗?”我朝她龇了龇牙,露出两排亮闪闪的米粒。

“从来没有这个打算。”她莞尔一笑。

“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连同妈妈那一份的。其实,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就像你说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还好,在你遇见所有的不平凡之后,还能遇到一个不平凡的余穆青。”

“那你呢,生生?你已经遇上了一个不平凡的顾睿,你还要去相遇别的人吗?”

“我没有你这般的勇气。”所以只能一个人在深夜,任思绪爬满全身,啃噬我的心。

我只能把我们的故事涤荡成一个个簪花小字,裱在泛着白光的相框中,然后束之高阁,却怎么也学不来许倾城的勇往直前,就算是被人在后方指着脊梁骨也无所畏惧,只要我爱的人在我身边,即可。

“生生,台湾有个作家,写的一手好文章,她说,如果,人世是一出永不谢幕的悲剧,那是因为每个人都知其不可而为,把多情勇敢地托付了出去。而你需要的,就是这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孤勇。”

楼下的落地钟敲响了一记又一记,茶盂里的茶叶渣子已经漫出了一个小尖角,现在我竟然发现,我和许倾城有着聊不完的话题。怪不得,如果我是爸爸,想来也是会倾心于这个女子吧?只是命运将她安排在了母亲的对角,而我选择与她相看两生厌。如果不是因为她和爸爸即将远走加拿大,恐怕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发现吧。我的心竟然贴近了妈妈的“仇敌”,

“如果他真的爱我,就会不顾一切地奔过来,拉着我的手,而不是我说分手连一个讯息都没有。”

“或许他的脑子被门板夹扁了。”她俏皮地笑了笑,“生生,允许你这颗少女的心放下所有的矜持,和他再见一面吧。”

我想,但是,我不敢,我还没有告诉她,我和顾睿之间,并不只有一个君子兰,还有一个他已经过世的姑姑。

但是如果顾睿能来找我,我一定放下所有的傲娇,和他诉说我已然缠绵入骨的相思。如果,他能。

钟摆一晃一晃,时间在指缝中流逝,在爸爸和许倾城动身前往加拿大的前一天,我在那一片玫瑰园中挑选了一朵还未绽放开它绚丽身姿的花,挥别了他们。我想,我从来都是一个害怕离别的人,所以宁愿选择让别人看着我的背影。

☆、六十八,二十七级台,阶的执手同行

*子和他口中的那一帮“老古董”已经进入了强烈的拉锯战,主要是我深深地觉得他太过于跃进,一颗已经在身子内盘踞错节了这么长久时间的毒瘤,又怎能说拔出就拔出,就连伤筋动骨的手术都要动上好几台呢,而*子却是雷厉风行,想要一咬牙一跺脚便生生连血带肉地扯出这颗毒瘤,而那些个上了年纪的股东,而且占据了绝大多是席位,自然是没有他那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狠劲,很多时候,他们干事便会畏手畏脚,瞻前顾后的,所以,他们这般委顿不前,自然是不能怪他们,要怪只怪他们已经太适宜温室中温和的空气,很久没有接触过狂风暴雨的侵蚀了,是以,忘了自己曾经通天的抱负,现在只想着如何能够平平安安地混口饭吃,听上别人在面前恭恭敬敬地叫上自己一声“X总”。

我一回到上海,还没有从爸爸即将要离开我飞往加拿大的淡淡忧伤中拔出身来,耳朵便一点都没有保留度全都贡献给了唾沫横飞的*子了,他此刻正激动地在拍着桌子,碗碟震地“咚咚咚”地大响,我有些惋惜地看着一不小心飞出碟子的黑胡椒牛柳,颇为肉疼了一番,我最爱的一碟菜啊,这辣手摧牛柳的臭小子!

“汪酱,你说这帮老家伙们怎么如此地冥顽不灵?小爷我是为了他们好啊,为了他们好啊……(以下省略一百个)他们不领情也就罢了,竟然敢当着我的面用手指点着小爷的鼻子!”他抓过桌子上的杯子张开大口,却在下一秒毫无形象地喷了出来,我看了看彻底成了落汤鸡的黑胡椒牛柳,揭竿而起,义无反顾地按下红色的键:“麻烦你再烧两盘黑胡椒牛柳上来。”

“汪酱,你到底有没有在认真听我的话啊啊啊啊~”他跑到我身边一个劲儿地摇晃着我的身子。

我掏了掏耳洞,“*子,淡定,身为蠡湖的未来掌舵人,一定要先学会淡定,即便是泰山崩于前也要面不改色,默默地在内心扭曲着就好了。”

“我淡定个屁啊!淡定,都快要被那帮老家伙给逼宫了,还淡定!”

“你不是一只想要当一个甩手掌柜?”

“可问题是不是在这种情况下灰溜溜地下台好不好?好歹也要在我把蠡湖搞得风生水起之后,我在蠡湖的最为光耀的那一刻挥一挥衣袖飘扬四海,不再管这些俗物……”

“*子,你的理想实在是太过于丰满了,你得现实些。”我趁着他脑壳发热的时候敲了一敲他的头顶。

“怎么个现实?被他们轰下来?”

“现在是黎民前的黑暗。”

“你是想说大好的日子便在我眼前吗?”

“自然不是,”我竖起食指左右摇晃了一番,“所谓黎明前的黑暗呢,便是一天中最为黑暗凄冷的时候,在这一刻,很多人心绪都会波动,熬不过的人便双脚一蹬,而熬过了的人自然是迎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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