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好不容易都快
元钱的工资,起码吃饭不再向家里伸手了。可是年龄比她小的知青也陆续找对象结婚了,她比他们大几岁,又多念了几年书(届高中生),这对成家来说,反倒成了障碍。她几经努力,由县城调省城,直到落实政策回到北京。然而,“人是在年轻的时候恋爱结婚,就像花一样在暖和的季节里开花,到冷天就开不了花了”。她的婚姻生活就这样成了一片空白。这是典型的外因促成的独身。
我们的社会中也确有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成婚的独身者。不仅在农村有大批这类“光棍汉”,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的底层市民中也有这种情况。一位男性独身者因父母收入少,家庭兄妹多,长期处于经济十分拮据的境地。他举例说,年轻时想谈恋爱,真的就连请女朋友吃顿饭、买张影剧入场券的钱也没有,还谈什么朋友呢?他心中曾有婚恋的“偶像”,但明知找她谈恋爱“不现实”,只好忍痛作罢。属于这类情况的在大城市中毕竟只是少数。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数次恋爱不成功耽搁下来,难以成婚。有一位男性独身者谈过三次恋爱,但都没有成功,他并非没有后悔感,说:如果那次我答应了那个姑娘,也许早就结婚了。一位女性独身者曾与一个小她
岁的男性恋爱,曾决定嫁给他,但遭到家长的坚决反对,加上她一时成了单位的新闻人物,各种非议和压力压得她抬不起头,甚至一度想过轻生,终于“非常不争气地放弃了此人”。她悲愤地说:“结婚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要让双方父母、让周围人、让社会满意了,最后才能轮到自己!”
此外还有一种由性意识晚熟和为事业献身造成的独身。有一位近
岁的女同志,年轻时“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对别人介绍的对象从不放在心上,“觉得是累赘、麻烦”,工作时想好好工作不愿谈恋爱,学习时想好好学习也不愿谈恋爱,认为年纪轻轻的惦记着搞对象是“没志气、没劲”,因此至今未婚。她对单位某些人居然造谣说她结过婚,大为光火,说:“我年一直堂堂正正,是个纯洁的姑娘,为什么遭此诽谤?”
保守型独身者大多认为,只有已婚者才能与异性建立亲密关系,不结婚理所当然不能发生性关系。他们当中有的已是性欲全无,他们说;“人何必非要这样,为这个找对象太无聊”,但也有人渴望温情,希望满足欲望,但又受到自己严格的性行为道德规范的束缚,不得不采取自慰的方法,而对这种方法同样存在矛盾心理,不断受到内心道德观念的折磨,心理难以取得平衡。这种人是独身者中最感痛苦凄凉的一群。然而,如果以为独身者的境况全都如此凄惨,那就是以偏概全了。
独身(三):对同性有兴趣
调查对象中有几位之所以选择了独身生活方式是由于他们只对同性有兴趣而对异性无兴趣。由于不像在某些社会中两个同性可以缔结婚约,他们只好保持独身。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这种由于对同性有兴趣对异性无兴趣而保持独身的人当中,有些是有意识地做出这种选择的,有些则是无意识或下意识地做出这种选择的。
一位有意识做出这种独身选择的男性在回答“你最早是什么时候想到要终生不结婚的”这一问题时说:“当我意识到自己对男性比对女性感兴趣时就想到了,那时是
岁上下。”
有些人或者是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兴趣的性别指向,或者是由于这种倾向过于为一般社会规范所不容而有意无意地压抑了自己的意识。我们可以从他们的个案生活史中分析出这种或许连他们自己也没有明确意识到的倾向。例如有一位独身男性说:“我认为跟那些女流之辈生活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他将女性概括为几种类型:一种他称为“隐瞒型”的,即用艺术加工美化自己,掩饰自己的真实面貌,以为自己漂亮就会招男人喜欢,他嫌恶地说:“看到她们描眉画眼圈我简直要呕吐!”另一种是“外热内冷型”的,用人时才对人好,不用人时对人不好。第三种是“逢场作戏型”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视双方友情的珍贵而滥用之。上述类型概括中肯与否另当别论,这位男性独身者对女性的厌恶之情却溢于言表。与此同时,他视为知音的最好的朋友是一位同性。在回答“谁最理解你的独身选择”和“谁最支持你这样做”这两个问题时,他都答是这位同性朋友,还说:“他想和我一样过独身生活,如果走投无路就一起去出家。”
这类独身者有时也去会见异性,但多是为了敷衍家人或朋友。例如一位独身女性说:“我和不少异性见过面,多是男方不同意,我不遗憾反正不是我不同意”。在一般两性接触情况下,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继续谈下去,女性会觉得自尊心受伤害,甚至会有受辱的感觉,但这位女性非但没有受辱感,反而因对方不同意感到如释重负,可见她去见异性并不是真对他们感兴趣,想谈成,于是,谈不成对她来说是正中下怀。这位女性还提到不能接触异性身体,一旦接触(哪怕是无意的)“就觉得毛骨悚然”。而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同性,在她那里“感觉到一种异乎寻常的默契和温暖”。这种情况在我们看来属于下意识的同性恋倾向,虽然当事人本身也许尚未明确意识到这一点。
结论
这项调查以独身者与独身现象为观察对象,概括地描述了三种主要类型的独身现象,其中包括对男女两性均无兴趣的独身,对异性感兴趣的独身和对同性感兴趣的独身。调查发现,对异性感兴趣的独身很有可能是暂时的假性的独身。这类独身中又可分为浪漫型(先锋型)和保守型(传统型)两种。用世俗的话来说,前者是不愿结婚的,后者是结不成婚的。
由于独身现象是一种偏离主流文化和主流生活模式的选择,人们往往视之为怪异。善良的人对独身者持同情怜悯的态度,不那么善良的更有持蔑视的居高临下态度者。然而,无论是鄙视还是同情都不是对待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选择的正确态度。正确的态度是平等地看待它,因为人有权利做出不同的选择。
目前的一些做法助长了对独身者的偏见和歧视。例如住房政策。不少单位让独身者长期住单身职工宿舍,至少要等到某个岁数(
岁或
岁)才能像结婚的人那样分配到住房。这种政策虽然表面上看是住房紧张所致,实际上却含有深刻的文化(观念)内容。在中国人看来,没有结婚的单身者就没有“成家”,单身家庭这个在家庭社会学中被广泛采用的词组(而且这种家庭形式在其他许多文化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在中国人看来是由两个互不相容的字眼组成的,因而自相矛盾:是单身就不是家庭,是家庭就不是单身。这种观念不仅落伍且十分残酷,它剥夺了单身者建立家庭生活的基本权利,剥夺了他们建立一个不受他人干扰的单身生活小天地的起码条件:一小块属于自己的空间。大多数独身者(除了住房无困难者)对此感到十分悲愤,认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有一位
岁的独身女性写道:“生活上的最大困难是住房问题,连鸟还有个窝,何况人呢?难道只有结婚成家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惟一途径吗?”
独身者做出的选择对他人对社会均无损害,他们应当得到物质上的公平待遇和观念上的平等对待。尤其在我国存在严重人口问题的现状中,更应考虑到独身生活方式的正面价值。就像一位独身者所说的那样,“我们这些人没给国家庞大的人口大军增添负担,社会给我们的待遇反而不如给社会多增加人口负担的人,这难道公平吗?”一个文明程度较高的社会是能够平等对待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现象和人的社会,而对这些现象和人们的任何不公正、不宽容只能是野蛮和不文明的证据。这一点也可以说正是我们做独身现象研究的初衷和归宿。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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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奎特(《独身女性》,比肯出版社,波士
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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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鲍克特(:《单身者组织中与单身身份及母亲身份有关的两性区别》,《密西根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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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卡甘(《单身与已婚:它们是不同的?》,为北中部社会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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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第五篇 婚前性行为规范
引言
婚前性行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是一个敏感的题目。在中国做这一研究恐怕比在西方更困难一些,这是历史、文化传统以及事态发展的现状造成的。在西方国家,虽然一般的社会规范是不赞成婚前性行为的,欧洲的中世纪和美国的清教时期对这种行为的制裁也是相当严厉的,但欧洲经过了文艺复兴,美国的清教时期也早已成为历史。社会舆论对婚前性行为比对其他越轨行为,如婚外性行为、同性恋行为等等要宽容得多。因此,当调查者向研究对象询问对婚前性行为的看法以及他自身的经验时,就比较容易得到真实的情况。显然,当人们对某一行为的好坏并无明确看法或看到周围许多人都有这一行为时,则较易提供自己关于这一行为的真实看法及自己的真实情况,反之,当舆论对某一行为有苛刻的评论或人们以为只有少数人像自己一样时,则不愿讲真话,我想这会是研究将遇到的一个重大障碍。
然而,婚前性行为在中国社会中是存在的,因此应当研究这种现象。此外,正因为我们对中国人行为的这个方面的基本情况还几乎一无所知
例如有多大比例的人有过这种行为,造成这一行为的原因、对这一行为的看法如何等等
这个研究就显得更有必要而且更有意思了。
在国外有大量关于婚前性行为的研究,它们普遍采用的一个度量术语为,可译作“性容许程度”,意为对性行为的容许程度。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可大略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态度的研究,即人们对婚前性行为的看法,另一类是关于行为的研究,即人们的亲身经历。(此外也有少量将态度与行为加以比较的研究,因为二者往往存在差异,态度开放而行为却比较拘谨。)本篇计划就这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阅读有关这一问题的文献时发现,
年代美国学术界曾有过关于美国社会是否在经历一场“性革命”的争论。一些学者持肯定态度,如克里斯坦森()在国际社会学会第九届会议上提交了的以“美国性革命的最新数据”为题的研究报告,以中西部大学
年的三次调查为依据提出:第一,“性革命”在美国不但正在延续而且可能加速,第二,女性的性开放速度超过男性,最终可能达到与男性相仿的开放程度,而过去一向是女性比男性保守的(。克里斯坦森,年、
年和
年)
另一派意见否认美国存在“性革命”。戴波蒂(
项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后得出结论:
)等人在综合分析了
在过去的三四十年间,青少年的性行为有所改变但相对稳定。虽然有婚前性经验的人比例大了一些,年龄提前了一些,但并不存在什么“性革命”。(戴波蒂,
年)艾丽亚斯()以印第安那大学性研究所(这个研究所是由著名的金西博士创建的)
至
年的调查数据为依据,研究了青少年是否在经历“性革命”、色情传播媒介对青少年的影响,及性教育与青少年态度行为模式的关系等问题,得出以下结论:第一,青少年在性态度上比父辈更开放了一些,但行为上区别不大,第二,对色情传播媒介的接受程度男性比女性大得多,且接受程度受社会阶层的影响,即社会阶层越低的人接受程度越高,第三,同性伙伴群是性教育的主要来源,异性伙伴群次之,再次为学校教师,家长的作用很小母女关系例外,母亲对女儿的主要做法是告诫她们婚前性行为是罪恶的。总的来说,青少年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是健康的。(艾丽亚斯,
年)
中国的情况如何?中国人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是始终如一的还是有了改变?行为方面又有哪些特点?这些态度和行为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这些就是本项研究要探讨的问题。
文献综述
关于态度的研究
在对婚前性关系态度的研究中,瑞斯()的理论引人注目,这是因为:第一,他研究做得早,早在
年代就指出这是一个被社会学界所忽略的问题,第二是因为他提出了比较“漂亮”的理论,并因而引起许多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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