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员,每天要接见无数的屁股,搞混一个两个屁股,是完全可能的,也是有情可原的。关键是吴莉表达了一种很私密的关心,这种关心就意味深长,别有洞天。*此时恨不得立马长出痔疮来配合吴莉的关心,以促进两人关系的密切。吴莉送来的早餐是精心自制的皮蛋瘦肉粥,不是从食堂买的烧饼油条。*眼含热泪吃完了已经变得冰凉的皮蛋瘦肉粥,心里慢慢加热,浑身变得温暖。怀揣这样的热情,在对着刺眼的阳光反复看过八遍吴莉的信之后,*继续为吴莉创作历史上最长的情书。皮蛋瘦肉粥的力量是巨大的,*一鼓作气,又写了一万字,感觉意犹未尽,开始构思下一部作品。三万字的情书写得文采飞扬,绝对是世界情书作品的扛鼎之作。*再费两个时辰,手抄一份,厚厚一摞,装进一个大号信封,贴上整整两排邮票,而后放在手心惦了惦。一瞬间,*感觉到了爱情的重量。情书的结尾,*写下了整部作品的点睛之笔:吴莉,我没有痔疮,可以吃辣的!
童言 三(5)
此后两人鸿燕传书,你来我往,关系进展神速。*经常以军民共建的借口帮助吴莉父亲分发猪食。由于*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给未来岳父留下美好印象,猪食的分配极不公平,一个月下来,有些猪肥到肚皮蹭地,寸步难行;有的猪则骨瘦如柴,远远一看,以为是品种独特的外国名狗。瘦成狗样的猪很不满意,远远闻见*的气息就磨牙霍霍,期待有机会狠咬*一口,打打牙祭;肥到不成猪样的猪也很郁闷,害怕肥得太快早早被人杀掉。总之*比较不受猪的欢迎。每当*站在猪圈里含情脉脉地看着吴莉表达文学理想时,猪就会发出各种鄙夷的声音,淹没掉*的豪情壮志。不受猪的爱戴就得不到未来岳父的青睐,*很苦恼,脸上的青春痘像雨后的春笋越长越茂盛,每天早起挤痘不止,以保持自己沧桑有型的文艺外表。
半年之后,因为有了爱情的滋养,*和脸上的青春痘一起茁壮成长,多篇军事论文受到领导赏识,将被送往北京某军校学习一年,若成绩优秀将留在首都,近距离报效祖国。*前途一片光明。离别前夜,吴莉淡淡地说了些保重的话,来不及说些肺腑之言,身旁的猪们因为闻见*的味道,爆发出巨大的抗议。*只好趴在吴莉的怀里哭了很久,不该说的话说了很多,该说的话却一句没说,忘记了应该要说的山盟海誓……
*踌躇满志奔赴北京,吴莉千里之外家书不断。*在首都见过世面之后,脸皮渐厚,信的开头写着斗大的“亲爱的”三个字,内容也相当露骨,每每看得吴莉脸红心跳,对首都充满恐惧——*这样的老实孩子都变了,其他人呢?离别的前夜发生了一些事情,除了通夜抗议的猪无人知晓,*用行动证明了他和他哥的血缘关系,兄弟二人犯了同一个错误——吴莉怀孕了。吴莉犹豫着是否要把这件事告诉远在首都日新月异的*,害怕这件事影响到他的前途。吴莉的父亲因为思念自己远在大洋彼岸的孙子并认为有生之年无缘再见,坚持吴莉生下这个孩子,圆满自己的余生,等一年之后*学成归来奉子成婚——虽然老人因为猪的关系不太喜欢这个女婿。吴莉想来想去,犹豫不决。时间如梭,终于想不要都不行了。此时*变化更大,写信开始信誓旦旦,宏篇大论,号称要把吴莉接到首都北京,住在长安街上,天安门旁,幸福美满地共度余生。向往美好生活的吴莉愈发举棋不定。终于,王小书没有经过*的同意便擅自来到了人世。
*学成归来,在火车站得到两个消息:一是自己儿子刚过百日,身体健康,活泼可爱;二是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自己被降职察看,派去管理当年军事演习自己口吃大便的菜园。但*和吴莉还是结婚了。
每天早起,*怀揣两本书籍走向菜园,一整天坐在粪池边看书学习,晚上回家后笔耕不辍。吴莉也失去了医院的工作,专心照看王小书的屁股,每天收拾完家务就把王小书背在背上帮爹喂猪,根据需要同时还要给王小书喂奶。非常凑巧的是,王小书属猪。
王小书就这样慢慢成长,见证了一拨儿又一拨儿的大肥猪惨死在自己外公的屠刀下。王小书的外公年轻时就是靠杀猪致富,置下千亩良田,豪宅一座,成为地主,生儿育女,有了吴莉,也就有了王小书。所以王小书的生命是无数具肥猪的尸体换来的。现在吴老伯重操旧业,风采不减当年,一刀见血,刀刀致命,猪脖子里流出的鲜血变成钱财,钱财换来好吃的供王小书一人享受。王小书欠猪太多,即使他属猪也于事无补。从姓名上来说王小书长大也不会成为一个动物保护者,王小书的名字是起给读书人的。而读书人一般比较穷,菜都不大吃得起,有肉必吃,何况美味廉价的猪肉。
童言 三(6)
猪圈建在图书馆的正后方,仅一墙之隔。这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从生到死,许多人就生活在两者之间,费力地来回翻越围墙,留恋对面的风景。图书馆每年都要处理掉许多旧书旧报旧杂志,数量惊人,汗牛充栋,让人很早就感叹知识爆炸时代的来临。这些爆炸的知识不会被浪费,王小书的外公吴老伯会用板车把它们拉到猪圈,作为燃料煮熟猪食喂饱千百只肥猪。这些肥猪被肢解成猪肉后烹饪加工,众人饕餮,赞不绝口,感觉比在图书馆看书读报爽多了。王小书当时不懂人事,不太明白为什么不直接给猪喂书。八年之后他明白了,人吃了靠书长肥的猪肉是不会变聪明的,不然我们就可以直接吃人肉了——谁有知识吃谁,吃了变聪明;谁有钱吃谁,吃了变小康。二十三年之后王小书又懂得,人就是吃人的,即使吃了啥也不长。
*落魄之后经常在猪圈里捡旧书看,还不顾一切地救出一套线装古书,心疼不已。王小书有时候也会在冒着火苗的书上狠狠践踏两脚,搏得*的赞扬,夸他天生就是读书的命。吴老伯对女婿的做法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只在一旁默默观看,这是他饱经沧桑之后的人生经验。*父子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导致火力不旺煮不熟猪食,猪儿们吃了很不爽,拉的比吃的多,搞得居住环境一塌糊涂。作为一种比人更爱干净的动物,猪儿们越发讨厌*,见着他来也不会叫——懒得打招呼!吴莉有时候会把一些体质瀛弱、不可能长成大肥猪或凶猛种猪的小猪仔杀掉给王小书熬汤喝。王小书连汤带骨头吃得太多,忍不住会在猪圈也就是谋杀现场打上几个响亮的饱嗝,死者家属老母猪闻到气味悲痛欲绝,吃人的心都有了。很多年后,王小书和女朋友一起看电影,其中一个杀手临死前平静地说出一句台词——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王小书看着这个杀手的面容长得很像猪脸,想了很久,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
这一天,狂风嘶吼,飞沙走石,暴雨将至。吴老伯抓紧时间在给猪准备午餐,火势很旺,因为加入了十几本非常厚的书,能煮人的大铁锅咕咕冒泡。王小书坐在一旁看着锅里冒出的浓烟演变成各种形状,最后变成千万只青面獠牙的猪,每一只都凶猛无比,杀气腾腾。烟雾变成的邪恶的猪越来越多,集结在一起,像龙卷风一样旋转着包围了整个猪圈,王小书吓得大哭不止。吴莉正蹲在猪圈的顶棚加强猪圈的抗风能力,顶棚在狂风的袭击之下已经有些摇摇欲坠,猪圈里的肥猪因为饥饿和恐惧暴躁不安,互相挤迫撞击,发出骇人的声音。王小书愈发害怕,哭声震天。听见儿子反常的哭声,吴莉蹲在晃晃悠悠的猪圈顶棚有些分心,想起身回到地面抱住儿子。猪圈里急躁的猪正在互相攻击,杀声四起。王小书看见烟雾变作千万只恶魔般的猪突然冲向他妈妈吴莉,尖利的牙齿刺进血肉撕咬拉扯,咬下大块的人肉,不经咀嚼便吞进肚子,白色的烟雾顿时变成血红色,吃得越多血色越浓。王小书奇怪妈妈为什么不做抵抗?王小书正百思不解时,一只两眼通红、陷入癫狂的大肥猪居然撞断了支撑顶棚的一根木柱,刚刚站起身的吴莉脚下一歪失去平衡,狂风随即将整个顶棚吹起,砸在吴莉的身上。吴莉的身体完全失去控制,头朝下掉进滚滚沸腾的大铁锅里,很快淹没在油腥的猪食中,激起一阵剧烈的气泡。王小书看见妈妈被千万只已经完全变成血红色的猪带上天空,妈妈只有右手没被吃掉,还在不停地跟他招手。王小书呆呆地看着天空,发现红色的猪和妈妈都不见了,随后落下没有颜色的雨滴,哗哗啦啦,落了一个晚上。在王小书的记忆里,那场雨下得很慢,每一滴雨都缓缓地旋转着落下,无声无息,就像突然从身后被人紧紧抱住,怎么也走不快。从此每当难过的时候,王小书总有这种感觉。他知道,当一个人痛苦到极致,时间就会在他的身旁慢慢停下,再也不会向前狂奔。
当吴老伯发疯般一脚踹翻重达几百斤的大铁锅时,*正在雨中发呆——今天很奇怪,即使坐在粪池边上看书也闻不到臭味,可是走到哪里都有一股奇怪的人肉的味道。*中午摘了一根黄瓜吃,竟然满嘴肉味。当突然而至的雨砸在他刚刚翻开的书页上时,*就坐在一亩青菜的旁边,看着远方飘来一片红云,停在自己的头顶,血一样的红;形状时而像人时而像猪,时而像猪时而像人,纠缠不清,人猪难分,久久不肯散去。*呆呆地看着头上的红云,感觉到一些异样。王小书不哭不闹,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的外公在猪食里拖出自己妈妈烫得不成人样的身体;而外公的手上也烫起一层又一层的水泡,雨水落在上面冲刷走越来越多的鲜血,分不清哪是外公的哪是妈妈的。吴莉变形的身体泡在雨水里慢慢变凉,在完全失去意识之前还想再看王小书一眼,把儿子的样子刻进脑子,喝过孟婆汤、走过奈何桥也不能忘。可惜眼前只有黑暗,雨水落在身上越来越重,压得自己无法呼吸。吴老伯已经呆傻,徒劳地在一地猪食中翻检捡着女儿的残肢,忘记把噩耗告诉*,忘记吴莉已经奄奄一息,也忘记了王小书的恐惧。而就在这时,*头上的云突然炸开,变成黑色的冰雹从天落下,砸在粪池里,旋即冒出无数的气泡,隐藏的臭气扑面而至,*拔腿狂奔。
*拨开人群见到自己妻子黑色的尸体,见到双手是血、指甲已经脱落还在地上找残肢的癫狂的岳父,见到已经裹着毯子两眼发直的王小书,脑子一片空白。*把手放在吴莉的身上,分明感觉到妻子的心还在跳动。几秒钟之后,一切归于寂静。
大雨之后,彩虹高挂在天,像一座桥梁,却不知通向哪里。那是王小书第一次见到彩虹。几天之后的一个雨夜,吴老伯手提一把尖刀,冲进猪圈杀死了所有的猪,而后砸烂大铁锅,气绝身亡。吴老伯给王小书留下一封信,不是写给现在的王小书,而是写给二十五岁的王小书。信的内容无从猜测,或许吴老伯已经疯了,或许信封里隐藏的只是几页白纸。
*从此彻底沉默,对儿子细心呵护,只是有些犹豫,是否还要他读太多的书?无奈王小书太爱读书,一切只好随缘,就像让*刻骨铭心的那一段姻缘。几年之后,因为裁军,军校解散,*和王小书一起来到我们这个偏远的小城,带着一腔的悲伤出现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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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言 四(1)
我和王小书所在的这所学校是小城的最高学府。学校的学生分为两派,住在大院里的干部子弟派和当地的“少数民族”派。“少数民族”派所指民族,不属于我国官方五十六个少数民族中的任何一个,是当地土生土长的民族。该民族人数相当稀少,散居在原始森林周围,民族语言听起来像某种看家护院的动物在叫。多年后回想起来,我觉得可能像日语。随着发射基地和小城的建设完成,这个少数民族的各个部落也逐渐聚集起来。但他们依旧远离城市,住在森林的边缘,始终保持着他们自己的传统和古老的信仰。
这是一个神秘的民族。在小说《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七擒孟获,虽说是一种演义,但是这个民族的来历却与孟获有关。在当地少数民族口头传颂的诗歌故事中,孟获兵败云南被杀,手下一位叫秃丸骨的大将军骑着一匹黄色大象,带着幸存的部落族人逃难到此,人困马乏,弹尽粮绝,后面追兵却步步逼近。秃丸骨深受重伤,奄奄一息,只能任由黄色的大象带着自己和族人穿梭在原始森林中,和追兵做最后的周旋。忽一日,空中彩云翻滚,天上竟然出现了两个太阳,每一个都巨大无比,占据半个天空。黄色的大象带着众人来到一条清澈的河水旁边,时值黄昏,清凉的河水被染成一片金黄,疲惫的族人像着了魔一般纷纷扑向河水,狂饮不止,最后竟然全部醉倒河边。身后的追兵借机包围了秃丸骨和他的族人,情况十分危急,灭族之灾在所难免。危难时刻,黄色的大象在河水中洗净自己的身体,慢悠悠地走到岸上,对着天空中的两个太阳一声长吼,天空顿时变了颜色,两个太阳同时失去光芒。黑暗瞬间降临大地,黄色的大象趴在地上,逐渐与大地融为一体。整整三天三夜之后,天空恢复光明,太阳再度散发出光辉。从黑暗中醒过来的追兵再也找不到秃丸骨族人的踪影,却在大象和土地相融的地方看见一大片黄色的花朵正在绚丽开放。追兵们无法逾越这片黄色的花海,总是迷失其中,最后只得放弃追杀,原路返回。而喝过河水的多丸骨和族人在黑暗中沉睡了三天三夜,醒来时躺在一片黄花之中,精神、体力恢复如初。族人们觉得这一定是上天的旨意,决定在此安居。从此以后,凡是这个族的男性,成年后必然长出黄色的胡须和眉毛,据说这是因为黄色大象的血液融入了这片土地,土地又长出了粮食,养育了百兽,所以依赖着这片土地生活的族人们就会长出黄色的胡须与眉毛。后来汉族人来到这里,因为黄色的胡须与眉毛,为这支少数民族取名黄须族。
拯救了黄须族的黄色小花至今还开放在黄须族的圣地里。圣地是祭祀的场所,包围在一片黄花之中,非黄须族人不能进入,所以见过此种花的异族人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