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变坏的可不是我们。”她像受侮辱似的顶了一句。
“走吧,保罗。”帕普沃斯先生说。
“再见,保罗。”其中一个女孩说。
响起了一片嗤笑声,保罗出去了,脸涨得通红,一句话也没说。
这天太长了,整个上午,工人不断地来跟帕普沃斯先生说着什么。保罗不是写,就是学着打包裹,为中午的邮寄做准备。一点钟,更精确点,一点差一刻时,帕普沃斯先生就溜出去赶火车了。他住在郊区。一点钟,保罗不知该干什么好,就拿着饭篮走到地下室,在那间放着一个长桌的阴暗房间独自一人匆匆地吃了午饭。饭后,他出门了,街上阳光明亮,自由自在,让他感到惊喜。但是到了两点钟,他又回到了那间大屋子的角落。不一会儿,女工们就成群结队地走过,还指指点点着什么,这些是在楼上做血气带重活的女工,她们还要完成假肢的最后一道工序。他等着帕普沃斯先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就坐下在黄色的订单上乱写一气。帕普沃斯先生在三点差二十回来了,他就坐下来和保罗聊起来,他这时没有摆任何架子,就像同龄人一样。
下午,这里从来都没多少活要干,除非是快到周末了,要结帐时才比较忙。五点钟,所有的男人都下到地下室,在板架旁喝茶,吃着抹了黄油的面包,边吃边谈。
他们喝茶时也像吃午饭那样匆匆忙忙,那么让人讨厌!只不过在上面,他们之间倒是很愉悦的,而此刻因为地窖和搁板影响了他们,缺少那样的气氛。
吃完茶点,所有的焊气灯都亮了,工作节奏快了,因为要赶夜间邮班发货。工场里送来的长袜刚熨好,还是带着暖暖的余温呢。保罗已经开好了发票。现在,他还得捆绑和写地址,然后还得将装袜子的邮包放到秤上秤一下。到处都是报重量的声音,还有脆脆的金属声,绳子扯断的声音,匆匆地向麦林先生要邮票的声音。终于,邮递员拿着他的邮袋,兴冲冲地来了。这时,紧张的节奏才松懈下来,保罗拿起饭篮跑向车站赶八点二十的火车。这一天在工厂里待了十二个小时。
母亲坐在那里十分焦急地等着他。他得从凯斯顿步行回家,所以直到九点二十左右才到。早晨七点前他就得从家离开。莫瑞尔太太最担心他的健康问题。她本人已历尽磨难,因此她想到孩子们也会那样去经受艰难坎坷,他们必须忍受世道的艰难和人生的痛苦。保罗就一直在乔丹厂里工作,那里阴暗潮湿,空气污浊,工作时间长,这些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健康。
他脸色苍白地走了进来,神气疲倦。母亲端详着他,看到他很欢天喜地的样子,她的焦虑烟消云散了。
“哦,怎么样?”她问。
“从没这么有趣过,妈妈,”他回答道,“用不着那么辛苦地工作,他们对人很好。”
“你干得还好么?”
“还好,只是他们嫌我写的字难看。但是帕普沃斯先生——他是我的上司——对乔丹先生说我会写好的。我在蜷线车间工作,妈妈,你应该去看看,那地方真不错。”
他很快就喜欢上了乔丹先生的公司,帕普沃斯先生有那么一种“酒肉朋友”的风韵,待人豪爽自然。他对保罗就好象是朋友一般。有时候,这个“蜷线车间的老板”心情不顺,这时就大口大口地咀嚼着口香糖,然而即使这时,他也不令人讨厌。
但有一点,这种脾气暴躁的人对自己身体的伤害比对别人的伤害更厉害。
“你干完那个活没有?”他会大喊着问:“加油干吧,别磨磨蹭蹭。”
这人一高兴起来就忘乎所以,喜欢开开玩笑,弄得保罗不明就里。
“明天我打算把我的约克郡狼狗带来。”他兴奋地对保罗说。
“约克郡狼狗是什么?”
“不知道什么是约克郡狼狗?不知道什么是约克郡……”帕普沃斯先生非常吃惊。
“是不是那种毛很光滑——铁灰和银灰色的?”
“是的,伙计。这是个稀罕物。它生的狗崽子可以卖五镑了,它本身也值七镑多,可它还没二十盎斯重呢。”
第二天,这只母狗果真被带来了,是只浑身发抖,可怜兮兮的小东西。保罗对它不感兴趣,活像一块从来没干过的湿抹布。一会儿,一个男人来看这只狗,并开起粗俗的玩笑。但帕普沃斯先生冲保罗这个方向点了点头,玩笑声就小了一些。
乔丹先生又来看过保罗一回,这次他发现的唯一的错就是看见保罗把钢笔放在柜台上。
“如果你打算作一个办事员的话,就把你的笔夹在耳朵上!”
一天他又对这孩子说:“为什么不把你的背挺直点?到这儿来。”他把孩子带进了玻璃办公室,给他穿上特别的背带,以保持肩膀端正。
保罗最喜欢的还是女工们。男人们似乎庸俗无聊,他喜欢他们每个人,但他们提不起他的兴趣。楼下一个矮小敏捷的监工波莉,看见保罗在地下室吃饭,就问他,是否需要她帮忙在她的小炉子上热热饭。第二天,母亲就给他带了一盘可以热着吃的菜。他把菜拿到了那个舒适干净的房间里给了波莉,于是很快就形成了一条彼此默契的习惯:他们在一起吃饭。每天早晨11点来的时候,他把饭篮给她,一点钟他下去时,她已经把他的午饭准备好了。
她不太高,脸色苍白,浓密的栗色头发,不合比例的长相,还有一张大嘴巴。
她就像一只小鸟,他常称她“知更鸟”。虽然他天性就安静,可在她身边他会侃侃而谈,一聊就好几个小时,跟她聊自己的家。女孩子们都喜欢听他说话,她们常常在他坐的板凳旁转成一个小圈,滔滔不绝地谈笑着。有些姑娘认为他是个古怪的家伙,既认真严肃,又开朗愉快,而且总是用他那温柔的方式对待她们。她们都喜欢他,而他也喜欢她们。他觉得他是属于波莉的。康妮一头红色的秀发,像一朵苹果花似的脸蛋,喁喁细语的声调,这一切激发了他那浪漫主义的情调。虽然她是这样一位气质不俗的女士却穿着破旧的黑色外套。
“你坐着绕线时,”他说“好象在纺车上纺纱——美极了。你让我想起,在《国王歌集》里的伊莱恩,如果我能,我真想把你画下来。”
她羞答答地瞥了他一眼,脸涨得通红。后来,他画了一副自己极为满意的素描:康妮坐在纺车边的凳子上,浓密的红头发飘散在破旧的黑色外套上,紧闭着嘴,神情庄重,正把一缕缕红线往线轴上绕着。
至于路易,她虽然漂亮,但有点厚颜无耻,似乎总喜欢把屁股向他身上撞,他常常和她开玩笑。
艾玛则是一个长相普普通通,年纪较大,对别人总是一副屈尊俯就的神情,但她十分乐意去照顾保罗,他也对此毫不在乎。
“你是怎么样穿针的?”他问。
“走开,别烦人。”
“但我应该知道怎样穿针的啊。”
说话的时候,她一直稳稳地摇着机器。
“你应该知道的事多着呢。”她回答。
“告诉我,怎样把针播在机器上?”
“唉,你这家伙,多令人讨厌啊!看,就是这么插。”
他聚精会神地看着她。突然,一声口哨声,波莉出现了,她一板一眼地说:“保罗,帕普沃斯先生想知道你还要在下面和姑娘们厮混多久?”
保罗喊了一声“再见”,飞奔着上了楼,艾玛也站起身。
“我可没让他摆弄机器。”她说。
像一条惯例,当所有的姑娘们在两点钟回来后,他总是跑上楼去找成品车间的那个驼背芬妮。帕普沃斯先生不到两点四十是不露面的。他常常发现他的伙计坐在芬妮旁边,要么闲聊,要么画画,要么跟姑娘们一直唱歌。
通常,芬妮一般忸忸怩怩一会之后,才开始放声唱歌。她有一副音色动听的女低音嗓子。每个人都参加这个合唱,越唱越好听。保罗和六七位女工们坐在一间屋子里,没多久,不再感到窘迫了。
唱完了歌,芬妮会说:“我知道你们一直在笑话我。”
“别那么多心,芬妮!”一个姑娘大叫道。
有一次,有人提到康妮的红头发。
“还是芬妮的头发好看些,是我最喜欢的。”艾玛说。
“你用不着哄我。”芬妮说,脸颊鲜红。
“才不是,她是有一头秀发,保罗,她的头发很美。”
“这是一种让人看着舒服的颜色。”他说,“这种冷色有点像泥土,但却发光,像沼泽地的水一样。”
“天哪!”一个姑娘惊呼着哈哈大笑起来。
“不管我怎么样都会招致攻击的。”芬妮说。
“保罗,你应该看看把头发放下来是什么样的。”艾玛诚恳地说:“真是太美了,芬妮,如果他想画画,就把头发放下来吧。”
芬妮不好意思当众这么做,不过她心里倒挺乐意的。
“那我就自己放了。”这孩子说。
“好吧,如果你愿意,你就放吧。”芬妮说。
于是,他就细心地从发髻上取下发卡,那一大片深褐色的头发一下子就散落在驼背上。
“多可爱啊!”他惊叹。
姑娘们都看着,屋里静悄悄的谁也不说话,小伙子又捋了捋头发,把卷发抖开。
“太棒了!”他说着闻闻发香:“我敢打赌这头发值不少钱。”
“等我死了,我会把头发留给你的,保罗。”芬妮开玩笑地说。
“你坐在那里晾头发时,看上去和别人一模一样。”一个姑娘对这个长腿驼背说。
可怜的芬妮生性敏感,总觉得别人在羞辱她。波莉说话办事像个生意人,干脆而有条理。这两个小姐总是充满火药味,保罗常常发现芬妮泪流满面。后来,他明白了她所有的委屈,还为了她与波莉争辩过。
日子就这样很快活地过去了,工厂让人有一种家的感觉,没有人催你赶你。每逢邮差快到来时,保罗特别喜欢看大家越干越快的劲头。男人们齐心协力的工作。
在这种时候男人和工作仿佛溶为一体了,但姑娘们就不一样了,真正的女人似乎从来不沉迷于工作中,而是心不在焉,等待着什么。
在晚上回家的路上,他总是从火车的车窗里注视着城市的灯光,它们密密麻麻地散落在山坡上,汇成一片光海,照亮了山谷,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充满了快乐。火车再往前开,可以看见布尔威尔的灯光像星垦在撒下数不清的花瓣,最远处是高炉的红红火光,袅袅上升,与云霞相映。
他还得步行两英里多的路程从凯斯顿往家走,还得翻越两座小山。他常常疲倦不堪,因此他爬山时就数着山上的盏盏灯光,计算着还得走过多少盏灯才能到家。
在黑漆漆的夜里,爬上小山顶,他喜欢远眺周围五、六英里以外的村庄,灯光簇簇有如萤火虫一样闪光蠕动,仿佛天堂再现人间。马尔普尔和希诺两镇灯火通明,把黑暗抛向远方。偶尔,一长列火车开来,进入这黑暗的山谷中,火车朝南开往伦敦,朝北开往苏格兰,在黑暗中高速咆哮而过,冒着浓烟,炉火熊熊,震得整个山谷也似乎随着火车的经过而轰鸣。火车过去了,城镇山庄的点点灯火又在寂静中闪闪发光。
终于,他到了家,家门面对黑夜另一面。此刻,白蜡树也似乎成了他的朋友。
当他进屋时,母亲高兴地站了起来,他则骄傲地把他挣的八先令放在桌上。
“总能接济一下吧,妈妈?”他热切地问。
“除去你的车票和午饭的花费,剩不了多少。”她回答道。
接着,他就把一天的历程告诉了她。他的生活故事,就像《天方夜谭》一样,天天晚上讲给母亲听,她几乎如同自己经历的生活一样。
第六章 家有丧事
亚瑟。莫瑞尔逐渐长大了。他是一个粗心大意、性情急躁、容易冲动的男孩,极像他的父亲。他讨厌学问,如果他不得不去干活,他就嘟囔半天,而且一有机会,他就溜出去玩。
论外表,他是家中的精华,身材匀称,风度优雅、充满活力,深棕色的头发、红润的脸色,敏锐的深蓝色的眼睛映衬着长长的睫毛,再加上慷慨大方的举止,暴躁的脾气,使他在家中倍受欢迎。但是,当他长大一点之后,他的脾气变的令人捉摸不定了。他无缘无故的大发脾气,粗暴无理,几乎让人不能忍受。
有时候,他深爱着的母亲对他很反感,他只想自己。他想娱乐的时候,他痛恨所有妨碍他的东西,甚至包括母亲。而当他碰到麻烦事时,却哼哼卿卿地对她无休止地哭诉个没完。
有一次,当他抱怨说老师恨他时,母亲说:“天哪!孩子,如果你不想被别人恨,就改了吧;要是不能改变,你就忍着吧。”
他过去爱父亲,父亲也疼爱过他。但现在他开始厌恶父亲了。在他渐渐地长大时,莫瑞尔也开始慢慢地衰弱了。他的身体,过去一举一动都那么优美,如今却萎缩了,似乎不是随着日月而成熟稳重,而是日趋卑鄙和无赖了。每当这个面目可憎的老头对亚瑟呼来喝去时,亚瑟就忍不住要发作。而且,莫瑞尔的举止变的越来越无所顾忌,他的一举一动也让人看不顺眼。孩子们长大了,正处在关键的青春期,父亲对他们的心灵来说是一种丑恶的刺激。他在家里的举止和他在井下和矿工们在一起时一个样,丝毫不变。
“肮脏讨厌的东西!”亚瑟被父亲惹怒的时候,他就会这么大喊着,冲出屋子。
而莫瑞尔因为孩子们讨厌他,他就越赌气胡来。惹得孩子们发狂的厌恶和愤怒,莫瑞尔似乎从中得到了一种满足。孩子们在十四、五岁时都特别容易冲动,而亚瑟就是在父亲堕落衰弱的过程中明白事理的,因此最恨他。
有时候,父亲似乎也能感觉到孩子们的那种轻蔑和憎恶。
“再没有人还能像我一样辛辛苦苦地养活你们。”他会大声吼叫。“我为你们费尽心血,为你们操劳,可你们像对待一条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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