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还是经常去,只不过他通常都是和艾德加呆在一起,只有到了晚上全家人包括父亲,聚在一起玩字迷、做游戏。尔后,米丽亚姆又把大家都聚拢来,朗诵《麦克白斯》之类的书,大家各自扮演一个角色,玩的可真痛快。米丽亚姆很高兴,雷渥斯太太也很高兴,连雷渥斯先生也玩得很投入。接着,一家人就围着火炉,根据首调唱法学着唱歌。这样一来,保罗就很少单独和米丽亚姆在一起。她等待着。
每当她和他还有艾德加从教堂或从贝斯伍德文学联谊会堂一起往家走时,她终于明白了他的意图。深情的、常带有异端邪说的话都是说给她听的。然而,她还是嫉妒艾德加,嫉妒他陪保罗骑自行车,嫉妒他每星期五晚上与保罗呆在一起,嫉妒他们白天又一起在田里劳动。因为她的星期五晚上和法语课都已成为了过去。她几乎总是独自一人散步,在树林里溜跶,看书、学习、冥想、等待。他仍然频繁地写信给她。
一个星期天的晚上,他们的关系又达到了过去那少有的和谐。艾德加留下跟莫瑞尔太太一起等领圣餐——他不知道领圣餐是怎么一回事。因此,保罗就独自陪米丽亚姆一起回到自己家。他又或多或少地被她迷住了,象往常一样,他俩又谈论着布道。此时他正在不可知论领域里游荡。米丽亚姆对宗教的不可知论没有什么受不了的。他们对勒南的《耶稣传》争论不休,米丽亚姆成了他争论的讲坛,他借助它把自己的信念都摆了出来。就在他把自己的思想竭力向她的内心灌输时,他似乎觉得真理越来越清晰了。只有她一个人成了他争论的讲坛,只有她一个人帮助他认清道理。她对他的争论和解释几乎无动于衷,丝毫不加辩解。可不知怎么的,就是因为她这样,他逐渐认识到自己错在哪儿。而他所意识到的,她也意识到了。她觉得他少不了她。
他们走向静悄悄的屋子,保罗从洗碗间的窗户上掏出钥匙,进了屋。他一直谈着自己的论点。他点亮了煤气灯,拨旺了火,从伙房里拿了几块蛋糕给她。她默默地坐在沙发上,膝头上搁着盘子。她带着一顶插着几朵粉色花的大白帽子,帽子虽然是便宜货,可他喜欢,帽子下她的脸平静安详,似在沉思,金黄色红扑扑的脸,耳朵掩藏在短短的卷发后面。她望着他。
她喜欢他星期天的装束。他身穿着一套深色衣服,显得身体富有活力,看起来干净利落。他继续跟她谈着他的想法。突然他伸手去拿《圣经》,米丽亚姆很喜欢他伸出手去拿什么东西的样子——又快又准。他迅速翻开书,给她念了一章《约翰福音》。他坐在扶手椅上,一心一意地念着,声音仿佛只是在出神地沉思着。她感到他是在不知不觉地利用她,就好象一个男人专心干活时利用工具一样。她喜欢这样,他渴望的声音仿佛祈求得到什么,仿佛她就是他要得到的。她坐在沙发上朝后仰靠过去,离他远了点,可仍觉得自己似乎还是他手中的工具。这让她感到愉快。
后来,他开始变得结结巴巴,不自在起来,他碰到这句话“妇女临生产的时候,就忧愁,因为她的产期到了。”就没念这句话,米丽亚姆发现他越来越不自在了。
当她发现他没念这句很有名的句子时,心里不由地哆嗦了一下。他仍旧念着,但她却没听。一阵悲伤和羞愧让她低下了头。要是六个月前,他会径自念出来的。现在,他和她之间的关系有了一道裂痕,她觉得他们之间确实存在某种敌意,某种使他俩感到羞愧的东西。
她机械地吃着蛋糕,他还打算再议论下去。但却没说到点子上。一会儿,艾德加进来了,莫瑞尔太太去看朋友了。他们三个动身去威利农场。
米丽亚姆苦苦思索着他和她之间的裂痕。他还需要别的什么东西,他无法满足,也无法给她安宁。现在,他们之间老有发生磨擦的理由。她想考验他。她相信他生活中第一需要就是她。如果她能对他也对自己证明这一点,其它一切问题都好办了。
她就可以寄希望于未来。
因此,在五月份,她请他到威利农场来见道伍斯太太。这正是他心里所渴慕的事情。她发现每当他们谈起克莱拉。道伍斯时,他就有些生气和不高兴。他说他不喜欢她,可他又很想了解她。好吧,他应该让自己接受一下考验了。她相信他心里既有对高尚事物的欲望,也有对低俗事物的欲望。不过,对高尚事物的欲望总会占上风的。不管怎么说,他应该考验一下。正是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谓的“高尚”和“低俗”都相当武断的。
想到要在威利农场见到克莱拉,保罗不禁有些激动,道伍斯太太来呆了一天,她那浓密的暗褐色头发盘在头顶,穿了件白罩衫,加一条海军蓝裙子。不知为什么,不管她走到哪儿,哪儿的东西就相形见细,自惭形秽。当她进了屋,厨房就显得狭小而寒怆。米丽亚姆家那间幽暗漂亮的客厅也显得局促和土气。雷渥斯家的人都象一支支蜡烛,黯然失色。他们发现这屋子都很难忍受她。然而,她倒是相当友善,虽然对人处事有点冷漠,甚至还有些无情。
保罗下午来了,他来得还早,他刚从自行车上跳下来,米丽亚姆就看见他急切地朝屋子四下张望着。如果那个拜访者还没来,他准会失望的。米丽亚姆出去接他,由于阳光太刺眼她微低着头。金莲花在阴凉的绿荫下开着深红色的花朵。姑娘站在那儿,满头乌黑秀发,正含笑看着他。
“克莱拉来了吗?”他问。
“来了。”米丽亚姆那动听的声音回答着。“她正在看书呢。”
他把自行车推进了马厩。今天他打着一条为之感到自豪的漂亮的领带,还穿上一双般配的袜子。
“她是早晨来的?”他问。
“嗯。”米丽亚姆回答,在他身边走着,“你说过要把‘自由’酒馆里那个人写的信带给我,你记得吗?”
“哦,糟糕,我没带!”他说,“你可要不断提醒我,直到你拿上信为止。”
“我可不喜欢唠叨。”
“随你的便吧。她现在是不是比较随和了一些?”他接着说。
“你知道我一直认为她很随和。”
他沉默了。很明显,今天他这么急切地赶到,就是为了这个新来的人。米丽亚姆心里已经老大不痛快了。他们一起朝屋里走去,他取掉了裤脚上的夹子。虽然袜子和领带那么漂亮,但他却,懒得把鞋子上的灰擦一擦。
克莱拉坐在有些凉意的起居室里看着书。他看到了她白皙的脖颈和高高盘起的秀发。她站起身来,冷淡地望着他,伸直胳膊跟他握了握手,那种态度就好象是要立即跟他保持一段距离,但又多少赏了他点面子。他注意到了她罩衫下的一对乳房高高耸起,胳膊上方的薄纱下面露出富有曲线的肩膀。
“你挑了一个好天。”他说。
“碰得巧罢了。”她回答。
“是啊,”他说,“我很高兴见到你。”
她坐下了,没有对他的殷勤表示谢意。
“一早上都干了些什么?”保罗问着米丽亚姆。
“哦,你知道。”米丽亚姆沙哑地咳嗽着说,“克莱拉是和爸爸一起来的——所以——她才来不久。”
克莱拉倚着桌子坐着,神情冷淡。他注意到她的手很大,但保养得不错。手上的皮肤看上去好象又粗又白,没有光泽,长着细细的金黄色的汗毛。她没有在意他是不是在打量她的手。她故意不理会他。她那壮实的胳膊懒散地搭在桌子上,双唇紧闭,好象谁冒犯了她似的,脸微微侧着。
“那天晚上你去了玛格丽特。邦弗德的聚会了吧?”他对她说。
米丽亚姆从没见过保罗如此彬彬有礼。克莱拉瞟了他一眼。
“是的。”她说。
“咦,”米丽亚姆问,“你怎么知道?”
“火车没到站时,我在那呆了几分钟。”他答道。
克莱拉又傲慢地掉转头。
“我觉得她是一个挺可爱的女人。”保罗说。
“玛格丽特。邦弗德!”克莱拉大声说,“她要比大多数男人聪明得多。”
“哦,我没说她不聪明。”他分辩地说,“不过她挺可爱的。”
“哦,那当然了。这是最重要的。”克莱拉咄咄逼人。
他摸了摸脑袋,有些困惑,也有些气恼。
“我认为这比聪明更紧要,”他说,“毕竟,聪明不会把她带到天国。”
“她要的不是去天国——而是在地球上得到公平的待遇。”克莱拉反驳道。她说话的口气仿佛他应该对邦弗德小姐被剥夺什么权利负责似的。
“哦,”他说,“我觉得她很热心,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只是太脆弱了,我希望她能安安闲闲地坐着……”
“给她丈夫补袜子。”克莱拉刺了他一句。
“我保证,即使替我补补袜子她也不在意,”他说“而且我也保证,她一定会干得很好的。就象如果她要我给她擦皮鞋,我也毫不介意一样。”
然而,克莱拉并没有理会他这句俏皮话。他跟米丽亚姆又聊了一会儿,克莱拉还是一副高傲的样子。
“好了,”他说,“我想我得去看看艾德加,他是在地里吧?”
“我想他拉煤去了,应该马上就回来的。”米丽亚姆说。
“那么,”他说,“我去接他。”
米丽亚姆不再敢建议他们三人一同去。他站起身走了。
在路那头,金雀花盛开的地方,他看见艾德加正懒洋洋地走在一匹母马旁边,马头一点一点地正吃力地拉着一车煤。看到他的朋友后,这位年轻的农夫脸上立刻露出笑容,艾德加有一双黑色热情的眼睛,长相英俊。他的衣服又旧又破,可他走路却很神气自豪。
“嗨!”看见保罗光着头,就问:“你要去哪儿?”
“来接你,受不了那个‘一去不返’。”
艾德加乐呵呵地笑着,露出闪亮的牙齿。
“谁是‘一去不返’?”他问。
“那位太太——道伍斯太太——应该说是渡鸦夫人说的‘一去不返’。”
艾德加被逗得哈哈大笑。
“你不喜欢她?”他问。
“一点也不喜欢。”保罗说,“那你呢?”
“不喜欢!”这声回答干净利索。“不喜欢。”艾德加又噘起嘴来说,“我觉得她和我不是一条线上的人。”停了一会儿,又说:“但你为什么要叫她‘一去不返’呢?”
“哦,是这样,”保罗说,“如果她看了一个男人一眼,她就会盛气凌人地说‘一去不返’,如果她回忆往事,她就会厌恶地这么说,如果她展望未来,她也会玩世不恭地这么说。”
艾德加思量着这句话,没有弄明白是什么意思,就笑着说,“你觉得她是一个厌恶男人的人吗?”
“她认为她是这种人。”保罗答道。
“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
“不这么认为。”保罗回答。
“那么,她对你好吗?”
“你能想象她会对人好吗?”年轻人问道。
艾德加大笑起来。两人一起把煤卸到了院子里。保罗非常谨慎,因为他知道如果克莱拉往窗外望的话,就能看见他,可她没望。
马要在星期六的下午刷洗、调理一下,保罗和艾德加一起干着,吉米和弗拉握尬蹑子掀起的土呛得他们直打喷嚏。
“有没有新歌可以教我?”艾德加问。
艾德加一直干着活,当他弯下腰时就可以看见他颈背被晒得通红,那握着刷子的手很粗壮。保罗不时地看他一眼。
“《玛丽。莫里逊》?”保罗建议。
艾德加表示同意。他有一副很好的男高音嗓子。他喜欢从朋友那儿学各种各样的歌。学会了后,他就可以在赶车时放声高歌。保罗的男中音嗓子就不怎么样了,不过耳朵很灵。不管怎么样,他还是低声唱了,唯恐被克莱拉听见。艾德加却用男高音嗓子一句句地跟唱着。他俩不时地打着喷嚏,这个人打完,那个人打,还责骂着马。
米丽亚姆对他们感到厌烦。他们——包括保罗在内——为一点小事就欣喜若狂。
他竟会如此乐此不疲于琐碎小事,她以为简直不可思议。
他们干完时已经到了吃茶点的时候了。
“那是首什么歌?”米丽亚姆问。
艾德加告诉了她。话题转到了唱歌上去。
“我们常常这么快活。”米丽亚姆对克莱拉说。
道伍斯太太慢慢地文雅地吃着茶点。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男人在,她就变得很冷淡。
“你喜欢唱歌吗?”米丽亚姆问她。
“如果是好歌,我就喜欢。”她说。
保罗脸刷地红了起来。
“你是说得阳春白雪的歌,经过专门训练嗓子吗?”他说。
“我认为嗓子需要训练才能谈得上唱歌。”她说。
“你不如叫人的嗓子在经过训练后才让他们张口说话。”他答道,“事实上,人们唱歌一般都是为了自己消遣。”
“可别人听了也许觉得很难受。”
“那么他们就应该把耳朵堵上。”他答道。
孩子们都哈哈笑起来,接下来又是一片沉默,保罗脸色赤红,只顾默默吃着。
茶点后,除了保罗外别的男人都走了。雷渥斯太太对克莱拉说:“你现在过得快活了点吗?”
“快活极了。”
“那你也很满意了?”
“只要我能独立,能自由就够了。”
“你觉得生活中不缺少什么东西吗?”雷渥斯太太温和地问。
“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保罗极不自在地听着她俩的谈话,便站了起来。
“你会发现你会被自己从不考虑的事情绊倒。”他说。然后,他就去了马棚。
他觉得自己刚才说得很妙,那种男子汉的自豪又高涨起来。他顺着铺着砖石的小路走着,嘴里还吹着口哨。
不一会,米丽亚姆来找他,问他是否愿意陪她和克莱拉去散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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