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就能看见林益,不知为什么心里觉得对不起他,难道是因为夜风,真烦怎么老想这些呢
今天老师说这周三学校开运动会,希望大家踊跃参加。叶飞羽选择了一贯逃避的态度,她不喜欢参加任何除学习外的,首先是她没自信,第二是她也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体育特长。其实她是个很自卑的人,自此她从乡下的外婆家,外婆去世后。转到城里读3年级后,那时她既没有朋友,打扮也不是很好,不像周围的女孩子那样打扮,每次她穿衣服进教室,都会觉得别人会用那种眼光看她,尤其是那群打扮好的女生,她没什么朋友,因为太沉默了。
对她影响最深的是那段乡下的生活和外婆的死,那是个很冷的冬天的早晨。阳光没有出来,天空灰蒙蒙的,雪花即使下也看不太清,只是地上和屋顶的雪格外刺眼。她那天奇迹般的早起,发现外婆不在床边,就起来看见外婆站在门口,端了个火盆,一边哭一边说好冷,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外婆,呆呆的的站在一边,外婆的手颤抖着,捂着嘴,好像那里有鲜红的血流出,外婆咳嗽着,她脸上的皱纹一颤一颤的,眼泪也穿过道道沟壑流到外婆的衣服里,外婆的哭声引来了邻居。
再后来妈妈爸爸把她接回来,其实以前爸妈也是经常来看到她的。
外婆死了吧,在那个灰蒙蒙的雪天里,太久以至于忘记了多难过,起码现在回忆起来的痛不及那时的十分之一。
外婆死后几星期里,只记得那时她特别小心的保存着外婆给的东西,梳子、 外婆亲自缝的小钱包和鞋垫,只要看到那些东西就会难过好久,有时甚至会哭一阵子.可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再看那些东西已没有那种难受的感觉,但心里有个声音叫她决定要好好保存那些东西。
来城里后,第一年没有一个朋友。在第二年的时候也来了个乡下来的女孩叫王慧,她两成了好朋友,不过忘记了怎样相识的了。以前,乡下小伙伴可多了,她也很活泼,上课积极发言,问问题,可惜来城里后第一次老师喊她回答问题,她很紧张,结结巴巴的回答完,老师说她的口齿不清,自那后她就不在主动举手发言,有时甚至很害怕老师叫她回答问题.
到底参不参加呢,内心当时不知从哪冒出一股力量让她报了名参加100米赛跑,只见她报名后,有几个女生说道"叶飞羽都报名了,你也去报吧".失落占据心头,内心另一个声音告诉她还是别参加吧,你有没有运动细胞,万一摔倒了,别人会笑话你,而且万一最后一名,也很没面子。和叶飞羽比较熟悉的女生也对她说“你还是别参加吧,跑完可是很累的,而且你要是拿不到名次,虽说是重在参与,但你要是跑得太差,别人也会讲闲话的。”
叶飞羽听她这么说,再加上自己的顾虑,她一整节课都在想这事,尽管她不断暗示自己认真听讲。一下课,她就到体委那,说不参加了。体委当时很气愤说“你不想参加就别报行吗,这样多麻烦呀。”体委的嘴巴很大,是个女生,她很生气,就好像是叶飞羽犯了特别大的错一样,这让叶飞羽仅存的抱歉也没了,她默默的回到座位上,脑中却在不断重演那一幕。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 谢谢你们看我的文
☆、决心挣钱1
到底还是没能参加比赛,不过林益貌似参加了好多的比赛,他真是很优秀的人啊。
转眼就到了周三,运动会开始了,在校长宣布后及一系列教导主任什么代表之类的发完言后,开始了。
比赛什么的好像挺精彩,可惜面对成群结对的小伙伴们,而叶飞羽就一人,唯有与影子相伴。人群有多热闹,叶飞羽就觉得有多孤单,一个人好像能听见一切内心的声音。
眼前突然一亮,那里好像是林益比赛,他好像跑得很快,叶飞羽此时正全心的看着林益比赛,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变了形,他跑得好快就像离弦的箭,风也捉不住他,脚上的肌肉似乎跃跃欲试,凸显出来。另一道目光向叶飞羽这边打来,他不是来看比赛而是来看飞羽的。
之前她眼里竟是孤单黯然,但现在看林益比赛却发出从未有过的光芒,就好像那道光是属于她自己的,也许她本来应当那样看自己,夜风看着叶飞羽心里想到。
比赛结果与预期一样,林益第一。这是叶飞羽觉得有什么人拍了她一下,她一回头就看见夜风在那,他今天好像特意打扮过呢,叶飞羽心里想到。
“叶飞羽,跟我走”夜风拉着叶飞羽的衣袖说道。叶飞羽只好跟着夜风走,当他们走到学校后面的竹林时,夜风直接问叶飞羽“你是不是喜欢林益呀”
“啊,我不知道,林益学习很好,我很崇拜他”叶飞羽有些害羞的说道。也许叶飞羽对林益不是那种喜欢吧,他心里想到。“我过几天要去别的地方了,现在跟你告别”夜风平淡的说,他注视着叶飞羽的脸。
“为什么要去别的地方”叶飞羽有些疑惑说道。
“总之,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别忘了我,我走了”夜风忍住自己的悲伤,只是淡淡的说完。
“那,你回来要找我玩”叶飞羽也是有些伤心,第一次带给自己感动的男生就要走了。
夜风走了,走过一片有一片的竹林影,他的影子也不再清晰。风一吹,夜风已离开了叶飞羽的视野,在那转角处。
夜风心里想道:现在我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资格去谈恋爱吧,我没有林益那么好的成绩,如果我决定和小飞羽结婚,那我就一定要有一定的物资基础让她跟着我过好日子,我既然选择不读书且决定不再改变,那我就一定要努力挣钱。我要去其他地方了,再见,小飞羽,希望这段时间你不要成为别人的。
夜风之所以作这个决定,因为那天和夜爸爸谈了一夜。夜爸爸从胡大叔听来夜风有小女朋友的事,就直接进家门找夜风谈话,他用力地关上门,怒气似乎要把屋子烧了。
“你既然选择不读书,那就去挣钱呀,可你干了什么事,偷钱。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现在还交女朋友,你是想让她以后跟你一起偷钱嘛。当初我同意你不读书,也是因为知道你不想读且已经到了厌恶的程度,甚至更糟。也许,当时我应当强硬的让你去读书”夜爸爸生气的说道。
“我是真心喜欢那个女孩的,我这辈子除她外我不会找其他人,我会考虑我们的未来”夜风眼里透着异常的坚定的光芒。
“你这个小子,才多大就说什么不找其他人,你不知道未来会有多大的变数吗?”这孩子和我年轻的时候真像,也是只认得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文
☆、决心挣钱2
“我怀疑过很多东西,但是我就是不会去怀疑我对小飞羽的感情,喜欢一个人就是那么神奇,我不知道我喜欢她哪点,也许我可以把她的优点当成喜欢她的理由。但她那么胆小,敏感,我想保护她,一辈子给她安全感,爸,我明天就去谷欢市挣钱,我会证明我会给小飞羽一个很好的生活环境”夜风说道。
“我给你1000吧,就当创业基金吧”夜爸爸有些释怀的说到。
“放心吧,爸,我去收拾行李了”夜风知道爸爸已经理解他,就去收拾行李了。
第二天,夜风一个人坐车走了,他特意带了夜爸爸的旧衣服和一个墨镜,实际上就是那件小学时代老穿的旧外套。小学早读之前,他要买肉。他为了和卖肉的大叔讲价,特意装得更成熟,才那样穿,所以小飞羽那时才会看见那样的他。
经过3小时的汽车之旅,他来到了谷欢市,首先是奔向小市场,考察一下。顺便看看有什么可以进来卖的。
小市场在一个有名的大学国家化工大学背后,大概下午3或4点后,就有很多的小商小贩在那儿。夜风看了一下,都挺便宜的,就是不知道从哪儿进货。
于是他决定去找些工作,由于他年龄太小,他去了一个兄弟推荐的地方买了个假的身份证并去附近找个便宜的住处,他通过以前他爸的一个朋友的关系,找了个比较便宜的住处就是有点小,不过一个人也够了。
他兄弟介绍他去做些兼职以便于找到一个适合他的工作,可怜的夜风开始了各类兼职之旅。
最开始就是促销了,在超市里卖海鲜,只要喊就行。夜风嗓门大,干得还行,就是嗓子干了几天后有些哑,他在干这个的时候,有时会帮搬运海鲜的小刘一些忙,进仓库搬货,渐渐的他和送货的小伙子熟悉了,了解到了进货渠道。有时一些顾客挑选海鲜时,夜风还能知道什么样的好吃,新鲜之类的。在他干满一月后,有工资1500,除去房租费和吃饭钱,加上他爸给的还剩下3900,他打算去卖海鲜。
他早上4点就借房东的三轮车出发去那个进货地,进了一批海鲜,花了700。并且去了一个比较小的市场,那时他卖假证时候发现的,那儿几乎没有海鲜,所以那儿的居民要跑到大市场买。他觉得那儿可能有市场。
果然,在几人问过价后就买了,又有一些人陆陆续续的买了。到上午,他的海鲜卖出去了3分之2,剩下的死了。他决定去国家化工大学背后的晚市廉价售卖。
晚上他回到房间里吃完馒头咸菜就睡了,很满足,因为今天一天挣了3000。
之后的生意一直很好,虽然很辛苦,但挣得多。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卖的海鲜便宜又好,有些附近的小饭馆也很卖很多。他进得多,又卖得好。
1年后,他挣了50万,买了下了一个小饭店,用他爸的名注册的。货源做得不错,厨子李刚毅做得菜很好吃,不过他的脚有些瘸。别家店,不请他,所以之前他一直打杂在别的饭店里。在买海鲜时认识夜风后,偶尔也会聊些事。在夜风开店后就请他做厨子,生意可想而知很不错,而且李刚毅还认识几个也有些残疾的厨子,但他们手艺都不错,别家店想挖他,但他们为了恩情及一些其他因素,像住房呀,工作氛围等,还是留在了饭店里。
又过了一年,夜风在谷欢市里,买了一套房,又开了另一家店。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你们
☆、两年后
不知不觉就到了初三,两年过去了,夜风也快回来了。
夜风刚走几星期里,叶飞羽不知怎的有时候会想起夜风,回忆她和他拥抱的场景,他的怀抱很温暖。一想到这,叶飞羽就会叫自己别想了,实在是太丢脸了,为什么会想这呢。
这两年来,叶飞羽一直努力学习,追逐着林益的脚步。每天上教学楼时候,好像都能遇到他,他也会跟她打招呼。这让林益身边的一些朋友误会他两有什么,尤其是一天下雨,叶飞羽没带雨衣,骑自行车嘛。林益看见她一脸快哭的样在教学楼里看着雨,问她怎么回事,她说自己没带伞,于是林益就把自己的伞给他了,和他的一群学霸朋友共伞走了。
叶飞羽连连道谢,之后就拿着他的伞走了。她脸通红通红,尽管雨是冷,但她的心里很温暖。
时光能改变一群人,叶飞羽长高了163,在班上算挺高的了。又瘦又可爱,眼睛是高贵的猫眼,雪白脸颊上的肌肤如瓷器般细致,平时很害羞,有些男生会对她有些好感,但她的绯闻男友是年级第一的林益,很多的男生都望而却步。成绩好的觉得还是毕业再说吧,因为恋爱影响学习。成绩不会的,会觉得叶飞羽在那么好的班,肯定瞧不起自己这种差班的学生。
夜风也变了,长个了,1。7了,而且他变瘦了,脸变得有棱有角,一双透澈明亮的双眸透着无穷的吸引力,肤色是健康的古铜色,左耳上带着砖石耳钉,给他阳光的帅气中添了几分不羁。他看到一些言情小说了,像他这种角色必备用品,于是就卖了,打算这样去见小飞羽。
夜风回来了,他首先回家。给老爸买了手机,他在之前通知了夜爸爸了,所以夜爸在家等他呢,他急切的回家,推开门前却有些犹豫,但一会儿后,他平复心情后,拉开了门。夜爸爸正在看电视,可是却调的是静音,他时时刻刻都在听门的响声,终于让他等到了。
“回来了,夜风” 夜爸爸眼里有些闪着的泪花,看见夜风进来了。“爸爸,我回来了”夜风忍住自己的眼泪,紧紧的抱住夜爸爸。
“爸,我挣钱了,还买房了,你跟我去那儿吧,我养你”夜风看着夜爸爸的脸认真地说到。
“不用,爸爸还没老到要你养的地步,而且这有你胡大叔及其他的朋友,我喜欢这地方,这儿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况且你妈在这儿,我就在这了,你以后来看看我就行了”夜爸爸心里一阵感慨,这孩子自从他妈死后,就开始很独立了,真心酸啊。眼眶里似乎快有水溢出了。
“爸,这几天我就在家住了,这是我给你的手机”夜风把新手机拿到手上。
“乖儿子,不用给爸爸什么的,爸让你一个人,就已经够对不住你了,这种年龄的孩子应该在爸爸妈妈的羽翼下成长”夜爸爸这两年里,一直都担心着夜风过得不好,不过幸好他没让自己失望,也没辜负他的对他期望,也许只有放手才能让孩子有更好的成长。
“别,这就当我孝敬您的,别拒绝,收下吧”夜风把手机放在桌子上。
第二天,周六他去看小飞羽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与爱妻相遇
转眼周六就到了,这天天气不错。叶飞羽小学时的好友王慧,她很活泼,她认识几个其他的小学同学,大家经常玩在一起就熟悉了。叶飞羽小学在遇到王慧后,朋友还是有那么几个的,她们几个算是个小团体在当时小学班里。
今天,她们一起出去玩。夜风也从家出发去找叶飞羽,他在路上遇见几个以前一起混的哥们,打了招呼。那几个人现在还是混混,平时靠接打架的活挣钱。夜风现在很庆幸他的爸爸即时的劝告他,让他不至于走上歪路。那几个哥们看见夜风变化大,就问“诶,夜风几年不见,你变帅了很多,你耳朵上的东西在哪买的,挺酷的”
“没什么,你们大概很久没见我了吧,这东西只是在普通的精品店卖的”夜风才没傻到说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