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点的时间,所有的初衷都变了卦。
“煜城,你这样子。。。。”
“安安,车祸时,我想过,如果上天让我活下来,那么它必定是让我用余生践行我们的一世承诺。所以我们要在一起,那是天意!”
安以若看着顾煜城的笑脸,泪水迷蒙了双眼,渐渐地觉得视线恍惚。
是啊,是天意,天意注定让我们此生缘尽
“好,我们遵从天意!——起风了,我们回去吧!”
顾煜城只以为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幸福会让人变傻,而顾煜城仿佛真的成了那个傻瓜。孩子一样的等着出院,谋划着以后的幸福生活。
而安以若连着几日奔波着父亲和顾煜城的病房里,又不停地出入医生的办公室。顾煜城的伤恢复的极好,而安父的病却不能再拖。
终究还是瞒着父母,偷偷得去做了肾脏匹配检查。亲属间的肾源匹配较高,但却不是百分之百的匹配。
看到医生的表情,安以若明白上天似乎判下死刑。
“虽然安小姐和令尊的肾源匹配度比较高,但是你们身体的各项机能差异实在太大,换了肾以后无论是对你本人还是你父亲都不利健康。站在医生的角度,并不赞成你换肾给你父亲。”
“那没有其他办法了么?”如果这是最后一个希望,那么上天何其不公!
“当务之急是联系各大医院,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肾源,只是如果在加上后期的治疗,恐怕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医生的语言尽可能的婉转,但是以若分明还是听出话中催钱的意味。可是这个当口,心中除了希望父亲平安,她已没有其他的念想。
“医生,你先帮我联系,钱的事,我想办法!”
哪有什么别的办法呢,一个多礼拜来,医院的催款通知书下了好多。父亲之前的花费加上这次住院的费用,家里的积蓄恐怕也所剩无几了。都说绝处逢生,可上天却把她所有的路都堵死了。
生死由天定,半点不由人。
看着面前的顾母,安以若不知,这算不算是上天的厚待。为什么非要在她走投无路的时候,再把她仅有的尊严也要摔的粉身碎骨。
白瓷茶杯里泡着上好的绿茶,香气袅袅。顾母的手似有如无的扣着杯盏的边缘。
“安小姐,现在可以给我答复了么?”
“为什么?”
她和顾煜城的爱情碍着谁的生活,纵使有错,为什么要报应到她的至亲。
顾母连嘴角都没有扯动一下,只是一句:“我不过是提醒你早下决心,不过,现在还为时未晚!”
顾母眼神停在安以若身上,目光如刀,刀刀扎在她的心口上:“如果你答应离开煜城,我自然有办法再摆平你父亲的丑闻,还他清白,也可以帮他联系到合适的肾源,当然,这里还有你父亲需要的手术费!”
单薄的一张支票,搁在桌上,只是浅浅的一张,就击退了她所有的心防。她可以拒绝,但是如果兜售她的爱情,就可以换回父亲的健康,那么就这样吧 !
“安小姐,我们说好,我做这些,是买一个以后你和煜城老死不相往来,你用什么办法让煜城死心我不管。你恨我也好,怨我也好,总之我希望安小姐能做到。”
款款远去的身影,徒留下一室的空气和一张支票,嘲笑她的无能和自私。眼角一片干涩,甚至于连眼泪都懒得给她安慰。
原谅她,原谅她用一场爱情做了一个交易。
从那以后,她开始不接顾煜城的电话,忍着不去看他。
“我要忙论文”“我现在在XX”成了她惯用的借口。掐他的电话,手机关机,成了她常用的办法。
关于那笔钱,她请医院帮忙瞒着,只说是某机构的手术研究经费。她只求父亲能健康,谎言,罪孽,她自己背负就好。
安父手术那天,恰逢顾煜城出院。
等着手术室门口,看着手机震动了,停了,又接着震动。屏幕上无一不是跳动着“顾煜城”三个字。
顾煜城好几次都偷偷拿他的手机,把自己的来电显示设置成“老公”两字,安以若总嫌太矫情,又设置回“顾煜城”,和寻常人一直对待。
原来他们俩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寻常人而已。
安母过来轻轻地搂着以若:“小若,我们欠煜城太多了!”
她不傻,安以若那个谎那么拙劣,她不拆穿,也只是因为毫无他法!
对安以若而言,她曾以为她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还,可终究什么也还不了。
安父病情稳定一段时间后,安以若回学校答辩。从何顾母见面后,那么长的时间,始终没有见顾煜城一面。她以为只要躲着,避着,顺其自然得遗忘就好。她已经没什么奢求了,这是她仅剩的最最卑微的希望。
见到顾煜城的时候,她还是站在公寓门口那颗槐树下。
安以若想起了三年前,那个繁花树下的那个偏偏少年。如今繁花开谢,时过境迁,无语问是非。
人来人往,看着树下这无言拥抱的一对。
安以若也纵容自己再贪恋他的怀抱几秒。过了今天,也许再也没有机会。
酝酿了那么久大的台词和戏目,终究还是要上演。
顾煜城附在她耳边,淡淡一句:“你为什么不要我了!”
那么无力,那么委屈,仿佛是迷了路孩子。
安以若用手狠狠地掐着自己掌心。
“顾煜城,我们分手吧!”
心里像被什么碾过,痛的无以复加。
顾煜城从震惊中抬首:“安安,我是不是听错了!”
安以若把每个字都磨成利刃,字字分明地说:“我—们—分—手—吧!”
顾煜城松开抱着她的手,自我安慰的笑:“可是我们不是说好了,等你毕业了,我们就结婚的!”
想起他们的过去,安以若终究心软,她知道,一旦下面的台词说出,他们之间再也回不去了,可是她没有办法。她已经没有退路了。
她明白,以后可能再也不会遇见一个人,可以像顾煜城那样毫无保留的爱她。可有几段爱情可以善始善终呢?
她用尽自己所有的勇气说完那番半真半假的独白。
“顾煜城,你是太天真还是怎么样,原本我以为跟着你就会过上我梦寐以求的生活,我一直再演戏,你不知道吗?可是看着你差点为我丢了命,终究觉得良心不安,我不能再骗你了,所以,我们好聚好散!”
顾煜城摇头低语:“我不信,你不是这样的人,你老实说,是不是我妈他们对你说过什么?”
安以若看到自己在心里挖出一道口子,汩汩的流着血,可是还是死命地往狠里挖。
“顾煜城,我求求你别再自欺欺人了好不好,你认识的安以若是假的,站在你面前和你说这话的安以若才是真正的安以若!哦,对了,我还收了你母亲的钱,你是不是要看一下支票!”
顾煜城看着她,仿佛那个被自己爱在心尖的女子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眼神渐渐地冰冷,进而悲伤绝望,可是依旧只是念叨着:“我不相信!”
“顾煜城,你是不相信我是这样一个人,还是不相信你自己爱错了人?我坦白和你说,我就是爱上你的钱!!”
安以若没想过,他们的爱情终究要以一个谎言来画上休止符。
原来,对着心爱的人撒谎,居然可以那样心痛。
顾煜城,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没有哀伤。原谅我,让我们一尘不染的爱情沾染了灰。
我爱你,只能到这里!
顾煜城的眼中渐生寒意,他听到东西瓦解的声音,那是他的心——咬牙,费力的吐出最后一句:
“如果可以,安以若,我希望这一辈子都没有遇见你!”
离开的背影,心痛而决绝。
看着渐行渐远的身影,安以若仿佛觉得支撑自己的力气,一瞬间都被抽调了。掌心被自己掐的一片青紫。终于蹲下身子,弱弱的抽泣。
说好了不放开相互牵的手,可是现实终究有爱并不够。人生的路口,我们注定走散,从此以后,我们陌路繁花,各安天涯。
哪里流泻出的音乐,像是给他们的故事配上背景节奏: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
她以为爱情的z终曲无非是相爱,或者相忘。可她偏偏写出爱情的第三种结局——爱而不得,忘而不能。
若只初见(一)
歌里唱——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从什么时候开始,安以若开始习惯没有顾煜城的日子,一个人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身边走过成双成对,而她的心里空落落的缺了一块。
生活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前山有风,后山有雨。美好的风景总在遥望之中。而她的单纯无知也一夜白头。在社会奔波,为生活忙碌,关心粮食蔬菜,柴米油盐。她庆幸能在最无助的得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收获她最珍贵的友情,她感谢命运的手下留情。
即使最后於一淼让她幡然醒悟,可是她和顾煜城终究还是错过了。爱情屏息,一秒钟的曲终人散。爱亦爱,痛亦痛,曾经相遇,总好过从未碰头,纵使相思成灰,天涯相忘。
那时候,杂志社刚起步不久,她把自己埋在工作中——采访,调查,写稿,用忙碌来挤走心中的杂念。心在文字中安家,从此不再流浪。生活的重心只有父母和工作
。
做媒体这一行,一篇报道就足以成全一家杂志社的崛起,或者覆灭。当年的安以若有着初出茅庐的孤勇,当别人都想着各种托词推却采访林牧之的活时,惟独她一个人扛下来!
查遍所有可以查的资料,一无所获后,她才清楚,自己扛下怎么样一个艰巨的任务。仅有的资料就是於一淼给的寥寥几句:“林牧之,“新跃”的新任掌门,手段强硬,业界称“铁血少东”。
入行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安以若也采访过各色人物,却没碰见这样低调的人,或许说神秘!谁说的,低调是最牛逼的炫耀。她倒是越发想挖到他的独家。
后来,林牧之曾问过她,怎么她身上总是带着这么无可救药的执拗。就是一篇报道而已,弄得不管不顾大的。
回想起来,林牧之的那篇报道是安以若从业以来最严峻的考验。
本着先礼后兵的程序,打电话预约,秘书一听是采访的,直接挂了电话。他的公司不知跑了几趟,总是被前台的小姐以“林总没时间”为由,拒绝的干脆。
无计可施,于是到他们公司的车库,蹲点守候,连续一个多礼拜,连个林牧之的正脸都没见到。
於一淼也劝她放弃,不用这样子认真,但安以若一想起办公室那些“前辈”看笑话的眼光,就越发有着誓不罢休的偏执。
车库的保安到了后来一见到她,就直接出手拦了,敢情她那时候都进入他们防御的黑名单
她蹲在车库露天的出口处,盛夏的太阳很烈,脸上手上火辣辣的,仿佛被晒的脱了一层皮,嘴里也干的冒烟,头也沉得像灌了铁。
有点后悔自己的较真,后悔自己的冲动,可终究没有起退却的念头。
摸着小指的尾戒,想起多年以前的顾煜城,在这样的天气为自己拿签名的CD,心头所有的阴霾都散去。
他现在还好吗?
想笑,又想哭。
不远处开来一辆车,她试图去拦,却在站起的瞬间,没出息的轻飘飘倒下。意识混沌的前一刻,仿佛看到有人下车,背光的身影,像是电影画面切割的镜头。她努力的想要睁眼看清,却依旧无力的闭紧。
安以若只觉得自己陷在一个巨大的梦靥里,梦见顾煜城冰冷的眼神,梦见顾母讥讽的微笑,梦见父亲惨白的病容。。。仿佛像个溺水人害怕溺死在那样的梦中,她拼命扑腾着想要醒来。
苏打水的味道一阵一阵的刺激着她的鼻,目光触及四壁,皆是单一的白。那种味道,那种颜色让她作呕。
浑浑噩噩的转过头,目光定焦在窗边那个背着她站立的身影。
瞬间,心中的思绪起起伏伏,脑中出现的那个句子——似是故人来。这个背影,像极了心中所念之人。
安以若只觉得恍惚,掀开被子下床。不小心碰到伤口,忍不住倒吸了口气。手肘上蹭掉了好大的一块皮,涂了药水,却好隐隐透着血渍,想来是晕倒的时候磕到的。
这细微的声响惊动了林牧之,转过身,看着面前的安以若。
多年以后,安以若回想起那个正脸,终于明白别人所谓的气质是与生俱来的。就像那时候的林牧之,即使一语不发,可是那样的气场,连光线都带着低调的优雅。
即便背影何其相似,可看到他的正脸的时候,心中的希冀碎了一地。
她认人的本领不高,可是林牧之那张脸,她确定在哪里见过,只是翻遍了脑中相关的记忆还是想不起。
“这位先生,谢谢你送我来医院!”
虽然糗大了,但最起码人家帮了她一把,连声谢谢都没说实在不好意思。
林牧之笑得很浅,只过来说:“医生说你中暑加上脱水,才会晕倒!醒来应该就没事了!”
安以若奇怪,面前的男人,那副语气完全不像是对着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的语气。只是实在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
“安小姐如果感觉没事了,我让司机送你回去吧!”
“请问,你认识我吗?”安以若忽然觉得这句话像极了电视剧中那些失忆的桥段。
林牧之的微笑有一瞬间的停滞,但是立即又恢复了正常:“安小姐的可是贵人多忘事,家母曾多蒙安小姐相救!而且——安小姐这几日不是追我追的紧吗?”
安以若好不容易刚翻出那段回忆——当时只是送那位妇人去医院,等到她家人来就离开了吗,没有好好打个照面。
可他的后半句让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