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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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彩-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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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碰到了碘酒,要检验她是否存在于一个教室里,我是最有效的指示剂,任何一个坐满人的教室我只要看上一眼,就能很明确的知道她在还是不在,如果第一眼没看见,那她一定不在,现在我找她已经不需要再看第二眼了。

我把大本营扎在了新楼203,满脑子都是她的倩影以及过一会儿我想对她说的话。平日里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力学题今天居然也能欺负我一把,一个晚上我只解出了两题。不时抬起头来,看看窗外,听雨声渐渐小了,我的心像微波炉里的爆米花,口中喃喃道: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要是我会登坛作法,我一定企求龙王在之江上空多待一会儿,一小会儿也好啊,可惜龙王是个聋子,雨渐渐的小了,雷公和电母也回家温存去了。

看着表上的秒针蜗牛似的爬着,恨不得给它安上一个火箭发射器,就是手表废了我也愿意啊,等待的滋味实在是太难熬了,有人说过:最不堪,是离愁,但有时,等待的滋味也未必会比离别好受。

每隔半个小时,我总是会出去一下,一方面透透气,另一方面,去看看她在做什么。她认真学习的神情真美。

到了10:30,我实在无法克制心中的情绪,就站在走廊上,一手拿一本四级词汇做掩护,偷偷地侦察她的动向。终于,到了10:45,她和阿蒙。就是她的同伴,开始理东西,照例是她的动作比较快,她理完后,站在门口等着,上体微微前倾,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漂亮的S形曲线,让我想到了维纳斯,现在我明白为什么说积分号是世界上最美的符号了。我快步走下楼。

“你好,很巧啊。今天突然下雨了呀,我还以为你没有带伞呢?”

“今天天气不太好,我觉得可能会下雨”从她的声音里已经听不出往日那种兴奋了,语气很平,就像是白水就算是投入一块石头也不见得能激起水纹来,“你不用天天来找我的,我觉得我们之间还是有些距离会比较好,距离产生美嘛。”

尽管距离产生美是我一直信奉的人生格言,但我只是隐隐觉得,我和她的距离只会越拉越大,美更是无从谈起。一路上我不语,她亦沉默。

我心里总是希望能够看见她,一个熟悉的背影足以让我心醉了。不过我还是希望每周能和她说上一次话。她选修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在15号楼215,而我选了文学与人生,在新楼102,阿蒙恰好也在我们班上。在我们还不认识的时候,她总是会来找阿蒙,然后自习完以后一起走,后来变成了她们约好在某一个教室自习。不过我知道跟着阿蒙一定能找到她。我通过阿蒙给她写过两封长长的信,用的是精美的信纸。我在其中谈了我的心里感觉,并且对她说:希望在她的心中除了高斯,麦克斯维以外给我留下小小的一片菜地,让我在她的心底播下爱和感动的种子。我对她说:提早来的幸福并不会磨平她青春的锐气。

她也通过阿蒙给我传过两次纸条,每一次的纸条都是反面还打着草稿的,第一次写的是:我不理解你的举动有什么含义,但是我知道,学习对我是至高无上的,我不希望任何因素影响到我的学习,所以我不希望在自习的时候看见你。希望以后见面还是朋友。(只有最后一句还有些意思)

第二次更绝:我觉得我真的不适合你,请你以后不要再来烦我了。我看后失望之情溢于言表。心想这样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有过放弃的念头。不过我仔细想来,她应该只是出于一种少女的害羞吧,她心里应该不会讨厌我的。后来证明,我错了,错就错在了这应该二字上,这是后话了。

我每天晚上都会给她打电话,但是,她从来都不接我的电话,总是说已经睡了,而我每次都托她的室友帮我向她问好并且祝她作个好梦,我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第二十九章 乌云密布(中)

 快到期中考试了,正常的大学生活只有到了要考试了才会紧张起来。我知道她有一部分物理书课后习题的详解,于是想借来校对一下我解过的题,更重要的是可以找一个借口见她一面。我照例进行了巡山,在新楼204发现其踪迹。

“今天,在这里自修啊。”我微笑着说。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大概是有一段时间没见面的缘故,今天她的眼神很温柔。她开始理东西,然后说:“我要换个地方”于是,我,雪,阿蒙三个人一起走出了教室

春夏之交的之江是求是虫的天下。一旦过了这个时候,这些之江的统治者们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在一夜之间从人间蒸发了似的。所以它们要在这短短的两个月内尽情的把它们的风情展示给我们。其结果是,在之江的道路上处处长眠着被人失足踩死的求是虫。

“哇”她发出一声100分贝以上的尖叫声,声音惊得树上的松鼠开始暴走,以为是接收到了地震发出的纵波。她踩到了一个松软的东西,“呸呸呸,今天的第二条了,今天怎么这么晦啊,是不是看见晦鬼了。”她对阿蒙抱怨到。

“你没事吧”我关切的问。

她未与理睬,继续往山上走,走到图书馆门口,她和阿蒙走进了其下的一扇小门,我赶紧跟了进去,走进里面,别有洞天,仿佛武陵人来到了桃源。里面是两个很大的教室,有两排桌子摆在那里,上面堆满了书。看来这里是五星级自习教室啊。

“你走吧,这里没你的位置”她回过头来,冷冷地抛给我一句话。说完在一个帅哥级的男生身边坐下,和那个男生有说有笑的,我认出那个男生,我曾经在英语演讲比赛上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知道这是一个很活跃很优秀的男生。

我在附近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开始自习,我看见雪和他有说有笑的,知道这是他们精心策划,联手演给我看的,便不再加以理会。到了约9:00,我起身,走到她的跟前,细声对她说:“能和你说几句话吗?”

“我没空,要背单词,马上要期中考试了。”语气里夹杂着一股从西伯利亚高原席卷而来的寒气,尽管已是穿毛衣都嫌热的时候,听了她的话如同身处寒风中,心在瑟瑟发抖。

“就几句,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我保证”

她有些不太情愿的放下了手中的笔,站起身来。

“其实,我们可以做很好的朋友的,你会知道我是怎么样对待我的朋友的。你还不了解我,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哦”她应道,转身走回到桌前。

我磨破了嘴皮子,从老师那里把“圣书”——物理书后习题答案搞到了手。时值周二,我照例到六站之外的工大之江校区去偷听日语,我觉得多学会一门语言,就是个人竞争力的一种提升。

耳朵里塞着耳塞,手捧四级词汇,这就是我独自出去的典型打扮。还没走到车站,看见一辆308正从身后驶来,于是也顾不上什么风度了,以卡尔刘易斯的百米速度冲上了车。308是杭州出了名的挤车与破车,人在车厢里就像是在烤箱里的火腿三明治,没有一丝动弹的可能。每个人都像是被麻绳绑住了的青蟹,只有嘴还可以吐吐白沫。这样的车早该下课了。

借助落日的余辉,我摊开了词汇本。六站路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是属于那种你花了钱绝对不会觉得亏的那一种。一看手表,5:10分了,加油啊,快开啊,快马还能加鞭,可老车是绝对没办法开快的。15分钟后,我到了工大。我的打扮绝对不像一个工大的学生,林荫道上,卿卿我我,这才是工大的生活,在他们眼中,我绝对是一个异类,以至于一对对的鸳鸯看见我手里的词汇,都是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真不知道看门的大爷是怎么放我进去的。

第一次来工大是缘于allen,他有高中同学在这里说有日语课可以听,出于看日本卡通片的需要,他选择了来这里蹭课,也一并叫上了我。

记得第一次我来时,给我的第一个感觉是这个教日语的老师长的很不错,很淑女的那种,头发扎在脑后,系一根蓝色的头绳。由于我什么都不会,第一节课我分外的紧张,我四下向学姐们求教各个字母的念法,还时不时看看老师,就像是一个正在偷警局的小偷,一边要偷东西来养家糊口,另一边要注意身边打盹的警察醒了没有。

漂亮老师似乎有意要成全我。指着我,很温柔的说了一句我听不懂的话,我肯定那不是英语,更不是汉语,那就是所谓的日语吧。我诚惶诚恐地站起来,感觉脸上火辣辣的,有一种烈日烧伤的感觉。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通过周围的同学,我知道老师居然想让我念一遍上一次学的课文,一看局势已无法挽回,只好赶鸭子上架了。但是也要有鸭子可以赶啊,现在我连半只鸭子也没有,老师看我吱唔了半天却没说出一个日语单词来,面有愠色,不过这样的她看上去更美了。

“对不起,我是新来的”我只能说汉语来解围了。

“那你先请坐吧,要好好听课!”

可惜那时侯没有镜子,我的脸一定比烟台苹果还红。如果地上有一个黑洞,我一定毫不犹豫得往里跳,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虽然基础不如别人,但是我的记忆力与学习的精神是在这个班里很少有人能与我比肩的,毕竟咱也算是在浙大混的,论学习是没有理由输给工大的学生的。

从那以后,我给自己的安排是奇数日的早晨读英语,偶数日读日语。果然几节课下来,当别人还在为认字而发愁时,我已经可以通篇的背诵了。顿时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尊重,老师把我比做瓜地里最大最红的那只西瓜。

今天去有特殊的目的,我要去把物理答案复印两份,一份留给自己,一份给她,所以一进校门就直奔文印室,今天复印的小哥很业余,等我全部复印完毕,早已华灯初上了,我满意地将两大叠还带着油墨清香的物理答案整理好,塞进书包。当然这项工作要了我一个星期的饭钱,但爱是不能以价值来衡量的啊。

已经6点15了,我飞奔到教室,随意找了一个位置坐下,今天教的是日语里送礼的说法。上完了单词,老师微笑着说

“今天我们请男生给女生送东西,看看男生能送什么,女生想要什么?男生要大方点哦?我们女生也不要太贪心哦?”

大部分的男生送的都是些日常用品,轮到我了,我站起来,清了清嗓子:用一种充满磁性的声音说:

“我要送给我的恋人一颗真心”我敢保证,下面学生中95%是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的,从他们迷茫的表情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但我清楚地看见老师的脸上绽放出一丝笑容,同样具有摄人心魄的力量。于是我得出结论,女人的微笑是最危险的武器,它对男人的杀伤力是远在激光武器之上的。

周四,上选修课的时候,我把一封精心酝酿的长达4000字的信和一沓厚厚的物理答案交给了阿蒙,让她转交给雪。同时我试探性地问:

“你知道在她的心目里我是怎么样一个人吗?”

@奇@“这个嘛,我也不好说,我觉得你这个人蛮好的。但是你不要太急,毕竟她也是第一次谈啊。”她的话就好像给我吃了定心丸一样。

@书@过了一周,阿蒙把那份答案原封不动地还给了我。我有些失望,不过觉得应该去问清楚才是啊,就像是一个孩子受到了家长的责备,却不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

一下课,我在教室门口等她,过了许久,雪和另一个女生才有说有笑地从教室里走出来。

“你好啊,好久不见了。”

“好啊”算是礼节性的回了我一句。

“这是我给你的,好不容易才搞到的,为什么不要啊”我扬了扬手中的物理答案,“错过了机会可别后悔哦!”

“我不是那种随随便便接受别人东西的那种女孩子,你也不用再等我了,我不值得你等。”说完,拂袖而去,只留下我黯然神伤。我知道她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她觉得她无法对我的付出给予回报,所以也就不接受我的付出。所谓无功不受禄,受人钱财,为人消灾,她既然什么都不愿意为我做,那也就没有理由接受我的馈赠。她哪里知道,我当时想的只是希望对她有所帮助,真心希望她快乐,只是给予,而不图一丝一毫的回报。我知道自己很傻,但这又可以怪谁呢?这就是当今世上最流行的恋爱综合症的典型症状,我知道这只是多巴胺升高的结果,但是要是人的感情可以用分子生物学来解决,那也就不会有人慨叹: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了。

第三十章 乌云密布(下)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不再去主动的找她,但仍然关注着她的一切。同时我开始玩命的学习,不知是为了证明给她看,还是我的全部学习潜能被激发出来了。每天早晨,灯还没有亮我就悄然离开了寝室,面对着江上的那一轮火红的朝阳,那被染成金红色的江水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盼;晚上直到10:55,当教室里空空荡荡时,才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回寝室。我感觉自己充满了一种挫败感,而学习是弥补的唯一方式,我在对习题的征服中重新找回自信。

其实在很多时候,与她的相见完全是出于缘分,我经常可以感觉到她会在哪里自习,事实证明我的直觉在80%的情况下是正确的,只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都不去主动的找她,坚守着我内心中与她之间的约定。

一次,我们文学与人生课破天荒的给我们放电影,记得题目叫《上帝的笔误》,一部描述人性的电影,拖沓冗长的基调使得人昏昏欲睡。本来我就不打算看电影,而且她就在楼下上课,我早就打算去听听她的课。但是当我见了她以后,她只是顾着和身边一个的女生聊天,全当我是隐身人一样,根本没有我插话的机会。

我悻悻地回到楼上。心思全然不在电影上,等到8点,我估摸着她们该下课了,于是像泥鳅一样悄悄溜出了教室,来到楼下,大叫不妙,教室里空无一人,只有亮着的日光灯和满黑板的粉笔字告诉我这里刚才有课。

心情郁闷地走下楼,走进主楼208,拉开书包开始自习。不一会儿,门开了,推门进来了一个微胖的女生,咦?怎么这么眼熟啊。

这不是阿蒙嘛,她来这里干什么呢?一个大大的问号从我的脑海中像库尔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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