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心蛊》'名为噬心之盅无声之间侵蚀我心/刻板精英遇上女王歌手,谁着魔?谁沉沦?' by 秋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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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什么盅最毒?必是噬心。这世间,最不能随便交付的又是什么?便是真心。五光十色流光溢彩的娱乐圈最不缺又是什么?定是诱惑。最不稀罕的又是什么,只能是真心。
文一开始便勾勒出2个天之骄子,其中一个有点纨绔有点骄傲不逊,谁能想到,这是个头一开始就至始至终的故事。拿真心换真心,有时候不是如何虚无缥缈的事情。
隐忍克制事业成功的男人只有对着自己所爱才会化身成野兽,聪明而又小心的一点点的走进另一个人的心房。从被他的歌声打动开始便是一直用心去感悟。
当一个人真的用心来了解你试探你企图住进你心房的时候,要么就果断的回绝,要么就放任自己尽情沉沦吧。
那个小歌手或许真的料想不到这个曾今被自己定义为金主的男人有朝一日能和自己走到这一步。母亲与不知名的男人生下了自己,用卖shen钱养活了一家,一直都是言传身教的告诉他:戏场上,最不能给就是真心,人生就是一场戏。
却不知还有未告诉的后话:
“我是遇人不淑,告诉你是让你擦亮眼睛,不是让你游戏人间。就算你没说起过她,我也感觉这是个可靠的人,对你是真心的。人家交了真心出来你却什么都不给,跟你那个混账老爹有什么分别?”
女人说到最后有些激动:
“我告诉你,你要是敢跟你老子一样玩弄女人感情,老娘一刀砍死你!”
不过,感情本来就是要经历迷茫与彷徨才能沉淀下来变成醇酒,况且知道的一点也不完。也确实,那样子一个明知道自己不过是放了半调子真心随时准备抽手走人却依旧固执的要做好一辈子准备的傻子谁又能真正放开?
“十年之后,说不定他身边就不是我了。我也不清楚自己可以留他多久,但总是要做好生活一辈子的准备。”
而如今五年已过,从小小的酒吧驻唱歌手到如日中天的歌坛巨星,变的太多,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你我之间平平淡淡真真实实的日子。 【推荐人:醉卧红尘的狗 于2010…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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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回帖合集】温馨美文,很久没有看到这么纯粹的张扬执着和这么激情的肉了!!大赞~~~ (0票 4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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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羡慕啊~谁能让我也中了那爱情的蛊就好了 【商有邪】 2010/12/04 15:55 (0字 2点)
很美味的好文,双手合什表达感谢…诱受什么的最美了 【箜想家】 2010/12/03 10:02 (4字 3点)
RT
真是少有的治愈啊~~~治愈的不行啊~~以为会有曲折,以为会有什么~结果什么都没 【牛肉粉】 2010/12/01 22:32 (0字 4点)
温馨美文,很久没有看到这么纯粹的张扬执着和这么激情的肉了!!大赞~~~ 【马甲A】 2010/11/28 23:51 (158字 10点)
如此顺的感情 亏我看的时候还在想他俩什么时候要拜拜 怎么还不大吵猜疑决裂 怎么就不闹绯闻 ! 【醉卧红尘的狗】 2010/11/29 12:48 (0字 0点)
真是美好的文啊。对于攻受,作者都毫不吝啬各种赞美词,却没什么装B感,因为他们都太有爱了 【luckydust】 2010/11/28 15:49 (0字 2点)
明知道不可以,也只有泥足深陷 【醉卧红尘的狗】 2010/11/25 21:43 (0字 4点)
很甜。。就像作者说的,小攻一步一步把小受的心吃掉了 【kk_mangmang】 2010/11/24 20:07 (42字 18点)
果然温馨的甜文需要配对有爱才能看下去啊。。
这是全文吗? 【summercamera】 2010/11/24 14:00 (16字 12点)
这不是全文吧~?
少个番外,贴个看文地址 【luckydust】 2010/11/28 15:50 (94字 161点)
//。jjwxc/onebook。php?novelid=575585
咳咳咳,不是 … = 【醉卧红尘的狗】 2010/11/24 15:01 (0字 3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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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心蛊》BY 秋池雨
文案:
“这张专辑的主打歌名字叫《蛊》,意思是爱情就是噬骨啮心的蛊,中了就像是著了魔,明知道不可以,也只有泥足深陷。”
“那麽请问皓晨,你有没有中谁的蛊?”
他对著镜头绽开一个邪魅的笑容。
“天知道呢?”
第 1 章
“这张专辑的主打歌名字叫《蛊》,意思是爱情就是噬骨啮心的蛊,中了就像是著了魔,明知道不可以,也只有泥足深陷。”
“那麽请问皓晨,你有没有中谁的蛊?”
他对著镜头绽开一个邪魅的笑容。
“天知道呢?”
因为有通告要赶,严皓晨早早地就来到演播室。
换过衣服,就把自己摔在椅子上任由化妆师摆弄。通常他对於自己的服饰打扮有著一套独特的看法,风格鲜明,不容旁人置喙。可是今天化妆师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小心地提出自己的疑问。
“那个,皓晨,你确定要衣领扣子全扣著进演播室?”
严皓晨面色不善地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刚刚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的时候,他才发现脖颈处那枚嚣张得碍眼吻痕。昨晚他不过是开玩笑地提起今天做采访的主持人是个大美女,那个大醋埕子!很好,他能够让他严皓晨穿著衣领高扣的无袖背心接受采访,他也能够让他霍大总裁连开高层会议的脸都没有!美丽的丹凤眼阴恻恻地挑起,化妆师的鸡皮掉了一地。
严皓晨第一次遇见霍剑是在昏暗嘈杂的地下酒吧里。
那时他尚未出道,却已经在地下音乐界小有名气。出色的外表,出众的唱功,加上极富煽动性的表演,为他赢得了大批拥趸。
地下酒吧的灯光摇曳迷离,火红的吉他迸发出爆烈的音符,他甩著一头银蓝色的碎发,高亢明净的嗓音自开合的唇间泄出,银色项链敲打在衣襟大敞的胸膛上,举手投足间尽是诱人的风情。一曲唱罢,他挑起下巴,美丽的丹凤眼微眯,唇间绽放出一抹妖豔的笑容,台下掌声雷动。
严皓晨甩甩汗湿的额发,目光越过激动欲狂的人群,落到後面静静坐著的高大男子身上。男子有著俊挺的眉,精锐的双眼,剪裁得体的西装勾勒出他高大匀称的身材,款式大方的腕表折射出微微的银光,一副青年才俊的模样,与阴暗狭小的酒吧显得格格不入。本人却似毫无自觉,就那麽端著酒杯专注地看著严皓晨,和严皓晨的目光对上了,也还是落落大方地继续直视著,不躲不闪。
哟,很带种嘛。
严皓晨丹凤眼微挑,抛给他一个挑衅而邪魅的笑容。
第 2 章
之后严皓晨的每一次演出都能看到那个男人的身影。
不同的酒吧,不同的夜晚,那个高大的身影总是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目光定定地追随著他,即使不刻意望过去,也能感受到他执拗的视线。
他眉目精致,身材漂亮,走到哪里都是关注的焦点,对他人的目光也就十分敏感。登台演唱的时候,台下乐迷的目光是痴迷而狂乱的,他一个含嗔带媚的眼神抛过去,底下便尖叫一片。
也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看客,不论他唱些什么,一律露骨而直勾勾地盯著,恨不得用眼神把他已经不算高的衣领勾下来。他淡淡地一眼扫过去,十个有八个会转开猥琐的目光,剩下两个调情高手,会回他一个颇具挑逗意义的眼神。
这个男人却不太一样,他的目光没有太多的热切,只是很专注地看著,视线相遇了也只是坦荡荡地继续看著,仿佛严皓晨注没注意到他,完全没有影响。
严皓晨不禁多留意了他几分,但也仅仅是留意而已,并没有多生出几分好感。他从来就不缺捧他场的人。黑道老大的千金,家族企业的小开,哪一个不是钱多了没处花,吃饱了没事做,一掷千金地讨他欢心?台下那麽多尖叫迷狂的乐迷,又有几个是被他的音乐感动到?浪费那么多时间,那麽多金钱,他们要的,不过是他漂亮的面孔,柔软的腰肢罢了。
他知道多数人都不是冲著他的音乐来的,不过他不介意。他要的不过是足以让他打入正规音乐圈的人气和资金,彼此各取所需。他有很高的音乐领悟力和很宽的音域,对此他很有自觉,并不需要他人的肯定来证明。他要做的,只不过是不让自己的这份才华被湮没。
所以两个月后,酒吧老板指指坐在角落里的高大男子,附在他的耳边说:“表演结束後,他想见见你”的时候,他并没有太大的惊讶。谁在他身上想要的,都不过是那几样东西罢了。那个男人也只是比其他人多了几分耐性。
第 3 章
那晚的气氛很好,在台下“安可”的叫声中他忍不住又多唱了几首,表演结束的时间有些晚,那个男人却始终坐在角落里安静地注视著,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耐烦。酒吧老板领著他从后台往包房里走,一边问他:
“你要不要先洗个澡换身衣服?”
他随手拭去发梢的汗水,
“不用。”
那些对他别有用心的男男女女,哪一个不是恨不得他全身湿透,穿了等於没穿最好?这个男人大概也不例外。他何必费神把自己弄干净,扫他的兴?
推开包厢的门,看到那个男人正襟危坐地等著他。男人打理得一丝不苟,服帖整齐的短发,衬衣整齐地扣到领口,和头发凌乱、衣衫湿得贴在後背的他形成鲜明对比。他走到男人面前,在裤腰上蹭了蹭自己汗湿的手,然後伸出去。
“严皓晨。听说你想见我?”
男人起身握了握他的手。随後双手递上名片。
“恒远集团,霍剑。”
严皓晨接过名片,看到上面“行政总裁”的字样,微微挑起了眉。
他对商界并没有太多的认识,关於行业内部的一点粗浅情况,也是听来捧他场的花花公子谈起而已。就算是这样,他也知道那是一家在业内数一数二的宏大集团。他抬头望著眼前人那张再怎样也不超过二十五岁的脸庞,想,大概又是一个挂名的二世祖。不过那与他并无干系。
他坐到男人身边,抬手喝掉男人面前的那杯酒,单刀直入:
“霍总裁找我有何贵干?”
男人精锐的双眼直视著他,一如他在台上接触到的,目光坦然而直接。
“我想为你的演唱提供资金支持。”
第 4 章
男人精锐的双眼直视著他,一如他在台上接触到的,目光坦然而直接。
“我想为你的演唱提供资金支持。”
果然如此。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了。不止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找上他,先是称赞他的音乐才华,再是感叹他的怀才不遇,最後半遮半掩地提到如果有需要,自己可以为他提供帮助。不过话说得那麽直接,挑的那么明的,这个叫霍剑的男人是第一个。
果然是个很带种的男人。
他薄唇微勾,把空了的酒杯倒满递到男人唇边,目光三分打量七分挑衅。
男人礼貌地用左手接过酒杯,低低道声“谢谢”。
他看著男人抬手把酒杯递到嘴边,微仰著头,精光四射的眼睛微微敛起,喉结有力的蠕动,谈不上多麽优雅,却让人觉得舒服而好看。
“为什么是我?”
其实答案清楚得很。无论多少种暧昧的冠冕的表述,所谓的“我愿意为你的演唱事业提供支持”,不过是“我想包养你”的潜台词罢了。多数人把精力花在表达为什麽要资助他的铺垫上,绕了一大圈最后才道出目的,而这个男人一开始就挑明话题,他反而有兴趣听听他掰理由。
“你的音乐很特别。”
果然是这种千篇一律的奉承。他的音乐就没特色到这种地步吗,除了“特别”这种笼统的形容词就不能再找不出具体一点的形容?真是无趣。
男人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吃了一惊。
“其实我不懂音乐。”
之前的那些人,略懂皮毛的,会从他的吉他指法分析到他的唱腔,不懂音乐的,也努力装做在行的样子赞美他的实力。严皓晨总会在心里冷笑,懂不懂音乐并不重要,只是这些人的目光从来都只流连在他的皮相上,耳朵都是拿来摆设的,又怎麽可能做出正确的评价?偏偏还要做出一副深有研究的知音人的样子,相比之下,他比较欣赏眼前这个坦诚的男人。
男人继续。
“但是我觉得你的音乐能够打动人。我说不出是什么,但它是真正能够进入到我心里去的,那种感觉很震撼。你今天的第三首曲子尤其好。所以可以的话,我希望可以在资金上提到支持。”
严皓晨微微一怔。他留意到了。今晚的第三首歌,是他演唱得最为用心,自己也最为满意的一首。尽管这个男人和其他人一样觊觎的是他的身体,但同时也留了两只耳朵去听他的音乐,这样至少比较有诚意。
丹凤眼微微挑起,他开始认真地打量起眼前这个名叫霍剑的男人。高大匀称的身材,麦色的肌肤透著阳刚的气息,分明的五官说不上多么精致漂亮,却让人印象深刻。他把下巴垫在交叠的双手上,嗯,算是个赏心悦目的男人。
霍剑之前提这种要求的人,都被他回绝了。倒不是他有多麽洁身自好,靠著母亲出卖皮肉养大的人,从来就没有把身体看得多麽神圣,就跟手可以抗麻包脚可以蹬三轮一样,不过是样谋生的本钱罢了。
只是他一直很清楚自己过人的资本,待价而沽罢了。现在他十七岁,正是男孩的黄金年纪,有著有软的腰肢,富有弹性的肌肤和漂亮的面孔,再过几年成长为青年,骨头硬了脸皮老了,怕是他愿意卖也没人买了。面前的男人不仅有著体面的长相和足够挥霍的金钱,性格也有趣得足够挑起他胃口,他有什麽好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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