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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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世蓉华-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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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21010

    李彦仙,字少严,初名孝忠,宁州彭原人,徙巩州巩县。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喜欢与豪侠结交,他每次出远门,必定默默记下山川形势。青年时代在小种经略相公种师中麾下为部曲,因为在云州大同作战有功,任职校尉。靖康元年1126年率本州将士应招勤王。

    在一个遥远时空的宣和三年1121年,北宋的陕西巩州的某个小村庄内。

    李清月坐在家门口的门坎上,看着在院子里教自己大哥练武的便宜老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李孝忠听到五岁的爱女故作老成地叹气,感到好气又好笑,他让长子李毅继续练功,走过来抱起了粉嫩嫩的小女儿,笑道:“乖女儿,你又怎么了”

    李清月很悲催地看着自己的短胳膊短腿,她悲愤她郁闷啊。再没有比一朝回到二十年前更加郁闷的事了,自己好不容易长啊长啊长,总算长大了,一觉醒来就变成了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这就算了,穿就穿吧,可这穿的什么鬼地方啊怎么不穿未来穿古代啊,穿古代也就算了,但为什么穿的偏偏是敌人最多的宋代啊穿宋代也就算了,但为什么不让自己去见识见识王安石、苏轼、欧阳修这些历史文化名人,偏偏让自己掉到这兵荒马乱的北宋末年啊她虽然去年得知“海上之盟”已经订立,也已经做好成为受战火洗礼的新一代大宋百姓的准备,但她真的没想过自己的便宜老爹是抗金名将李孝忠啊。所以她真的真的很为将来的生活十分忧郁啊,按照历史发展,1130年他们全家就会死在陕州,只有她的便宜老叔、还有那个小屁孩哥哥李毅不会死啊,自己就要死在14岁的花样年华么不要不要不要啊

    李清月搂住李孝忠的脖子,嘟起嘴摇晃她扎着两个小圆髻的脑袋。她对这一世能得到父亲李孝忠和母亲黄氏的关爱感到很幸运。自己前世父母在没有记忆时就出了事故死了,虽然叔叔舅舅们都很好,没有像那些小说写的那样夺了她家的财产又虐待她,反而不停地给她塞钱塞钱,也许是他们都是做大生意的吧,赚的钱很多,时间却很少,婶婶和舅母也每天忙着打麻将逛商场,所以李清月跟表弟妹们都是一样缺乏家庭关爱长大的,李清月本身苗子比较正,没长得太歪意思还是歪了,而其他的表弟表妹就跟普通富二代一样了,性格扭曲,纨绔不羁。李清月自小很羡慕那些父母双全的家庭,如今总算有了,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李孝忠见李清月不高兴,以为她无聊没事做,便抱着她玩抛抛,讨爱女的开心,正好黄氏从门外进来,看到父女俩这个疯样子很无奈:“少严,小心点。”

    李孝忠朝妻子呵呵笑了几声,却悄悄跟李清月说:“我们等会去县城玩。”

    李清月亮了亮她的大眼睛,实在不是她幼稚,实在是因为作为小孩子真太无聊了,她作为女孩子,有没有科考压力所以每天就是认认字写写字,一写完字就没事做很无聊了,再加上她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子,自然不会跟村里真正的孩子们能玩在一起,于是李清月每天都盼着爹爹带自己去逛街,但遗憾的是不是每天都能去的,因为她爹爹是校尉,平时是要呆在军队训练的。

    李孝忠看李毅今天的练功任务快做完了,就叫李清月进后山去叫二哥李泽。

    因为这个长她两岁的十分逆天的天才神童二哥,李青月十分遗憾地没能像别的穿越女那样混上一个神童的称号。李泽实在太彪悍了,他半岁就能说话,一岁就能识千字,三岁可以作诗虽然后来没有长进,因为志不在此啊,五岁能写能辩,非常的全能。但是李清月一直怀疑这个二哥也是穿的,呃,应该是带着记忆投胎,因为李泽居然喜欢搞化学,如今还成功地弄出了玻璃镜还有浓硝酸但是无论李清月如何暗示,比如一般穿越小说里的暗号“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还是直接点的元朝,大明,清朝,天朝,爱因斯坦什么的,李泽听了一概很茫然,而且李清月试探多了,李泽还以为李清月说胡话中邪了,还很关心地告诉了她们的老娘,害的李清月见识了古代神婆的威力,嗯,李清月至今还心有余悸。但是,李清月经过观察李泽一直以来的行为举动再加上严密的逻辑推理,认为这个二哥来历一定和自己一样古怪,如果真的有灵魂投胎系统即俗称的地府的话,那么李清月肯定是没有经历扫除记忆这一步骤,而李泽则是没有扫除完全。

    李泽如今7岁,今年年初用银镜反应搞了一面玻璃镜原材料是黄氏陪嫁里最值钱的梳妆盒上镶嵌的琉璃片送给了他们老娘黄氏,黄氏爱不释手,从此这丫斗过了可爱粉嫩的小女儿李清月,一跃成为黄氏心中最喜爱的孩子,当然了,其他两孩子也是她生的,偏心也不会偏到哪里去,主要表现是李孝忠想要教训一天到晚埋头实验的李泽时,黄氏是坚持力挺二儿子的,李孝忠十分痛心老婆为了一面镜子就完全倒戈的行为,但是他是个开明的,见儿子那么热爱“道士”的工作古代的道士就是大半个化学家啊,什么**硫磺都是他们弄出来的,自己只能妥协。

    李清月刚往里边走,就看见李泽穿着一身白绸布做的实验服走了出来,这身实验服是李泽让黄氏做的,本来李泽要求的是麻布,但白麻衣是哭孝穿的,黄氏当然不让,果断用了白绸缎,反正家里又不是没钱宋史里写道:靖康元年,金兵进犯汴京,李孝忠散尽家财,招募兵马勤王,被授予承节郎,率3000壮士增援京都。能够招募3000壮士,证明李孝忠的确是有些家财的。

    李清月忙道:“二哥哥,爹爹说带我们去县城玩,你要去吗”

    李泽出乎李清月的意料,居然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见李泽答应了,李清月心想不如叫上老妈,顺便在县城吃了晚饭再回来,省得开火了。

    于是李清月又跑到房里去叫正在绣花的黄氏,黄氏思纣片刻也答应了,她可不放心丈夫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出去玩,要是弄丢了一个自己岂不伤心死。

    收拾妥当后,一家人五口便开开心心地坐上马车。

    李孝忠在前边驾车。李清月趴在黄氏的怀里,优哉游哉地看着一路优美的风光,呼吸着古代完全没有工业污染的清新空气,真是好不惬意。

    正值初秋,树叶慢慢变黄,道路两边的稻田水稻也已经结穗,微微弯下了骄傲的腰杆子,有些朴实的老农正在田里辛勤察看,期待着今年的大丰收。看见一路悠悠驶来的马车,车上坐着年少就已经闻名四野的李孝忠,纷纷过来热情地打招呼,又都交口称赞小神童李泽,弄得李清月有些不高兴,有没有搞错,自己也很聪明的好吗黄氏见女儿吃味,连忙摸摸她毛茸茸的小脑袋,安抚她。

    李毅见状,也戳了戳小妹肥嘟嘟的小脸蛋,逗她:“清儿妹妹怎么生气了”

    李清月躲到黄氏怀里告状:“妈妈,你看大哥哥欺负我。”

    黄氏作势拍李毅,李清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自己怎么变得这么幼稚了呢李孝忠听见女儿清脆的笑声,也爽朗地笑了起来,一片笑声在田野里久久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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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幸福时光
    更新时间:20121010

    宋代的街市是有名的繁华。宋代以後,城市文化兴起,各种坊市和宵禁取消。宋朝以前的城市因为宵禁几乎没有夜生活,太阳一落山,鼓楼擂响的“闭门鼓”就开始催促街市上或者小酒馆里喝酒唠嗑的闲散人员赶快回家。如果耽搁了,只能等到次日早上鼓楼敲响“开门钟”之后再回家。假如“闭门鼓”敲过以后你还在街上晃悠,被巡警抓到了就是“犯夜”,等待你的是二十军棍。就连传说中“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盛唐,也是要宵禁的,只有上元节三日例外,大家可以玩个通宵。到了宋朝,五谷丰登国泰民安,人们从一天两顿变成一天三顿,物质丰富了精神需求就多了,无论是宫廷夜宴还是文人墨客的雅聚清谈,都让宵禁的晨钟暮鼓敲打得意兴阑珊。于是,主宰着大宋王朝这艘大船的航向的士大夫们,为了更加幸福自由的生活,纷纷要求解除这恼人的宵禁。大宋从以开放的胸襟和气度迎来了富裕自由的时代,大宋的城市也从此迎来了一个个充满活力生机的不眠之夜。

    “梁园歌舞足风流,美酒如刀解断愁。忆得少年多乐事,夜深灯火上樊楼。”樊楼之上莺歌燕舞旖旎风流让多少人流连忘返乐不思蜀不必赘述,据说有位首席执行官在此找到了红颜知己。普通市民的夜生活也开始变得丰富多彩,忙活了一天之后,拉上三五个好友到一起到街上喝喝茶、听听说书,各种小吃云集在鼓楼脚下,各种诱人的香味飘在灯火灼灼的光影里,穿透整个暧昧的夜色。人来客往,通宵达旦,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在多姿多彩的夜生活里节节攀升。而此时的西方正处于黎明前的一片黑暗之中。所以有人说大宋人民是当时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民应该是北宋前期,未被游牧民族的铁蹄践踏之时,也是有道理的。

    李孝忠把小马车寄放在城门的车马行,那里有专人看守,回来的时候拿着特制的牌子付上几个钱就能取回,跟现代超市的寄存处一个样。

    虽然李清月不是第一次进城了,但她仍然兴致盎然,东看看西摸摸,但是又不让爹娘付钱买。

    街市上的人来往相顾,吵闹着、叫嚎声、坏笑声、吆喝声、声嘶力竭的叫卖声混杂成一片。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都是古代样式,看上去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士绅,有叫卖的小贩,有乘座轿子的大家眷属,充满生活的气息。

    李清月走得有些累了就撒娇让爹爹抱,李孝忠心疼爱女,当即让她做到自己的肩膀上看风景。李孝忠的个子挺高,比一米九还高差不多接近两米,李清月觉得自己就像坐在巨人的肩膀上,视野开阔得不得了,俯视人群的滋味也很好玩,所以一路上最开心的就是她了。

    李泽虽然表面上鄙视的目光瞄了几眼妹妹,心理却有些羡慕,但是男孩子的面子很重要,他不好意思跟妹妹抢,更加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下对着父亲撒娇。不过他的郁闷也没有维持多久,李孝忠带他们到卖马的地方,给他和大哥各挑了一匹小马驹陕西有一些偷渡过来的西凉马,不过西凉马是比不过蒙古马的,让他们以后好好练习骑射虽然大宋士林重文抑武,但是民间却是尚武的,比如相扑表演是很多人喜欢看的,再加上陕西民风彪悍,人家才不看重这些,最好文武双全嘛。。

    李清月眼巴巴的看着两个哥哥都牵了一匹好马驹,自己却没有,只好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李孝忠看,想要看得爹爹心怀内疚,良心大发。不过李孝忠到底坚持住了,事关女儿安全,她这么小一团怎么能骑马呢,他哄李清月道:“清儿呀,等你再大两岁,爹爹给你买匹小红马,现在你个子太小了,骑不了。”

    好吧,这是客观条件,没有办法,但是自己也得要点补偿啊,李清月的黑溜溜的眼珠子转了一圈,她看重了前边那卖狗小贩子卖的小狗,她对李孝忠娇声道:“爹爹,那你先给我买两只狗儿,让它们陪我玩。”

    李孝忠自无不允,让李清月自己挑。

    李清月蹲了下来,一下子就被两只趴在篮子边缘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自己的小狗儿给萌住了,小狗儿长着尖尖的小耳朵,粉嫩嫩的小鼻子还没变黑,全身披着黄黑相间的茸毛,李清月大着胆子去摸狗狗的小嫩爪,小狗也没有反抗,于是李清月加本变厉,又揉又摸的,小狗儿也不生气,只是发出嫩嫩的呜咽叫声,似乎在讨好李清月这个小顽皮快点放过自己,弄得李清月心花怒放,当即便决定要了。

    黄氏看着李清月提着的小狗却有些担忧:“天气也快冷下来了,这么小的狗儿也不知能不能过冬。”

    李孝忠却是个不负责任的,笑道:“管这么多作甚,反正是清儿养。”

    黄氏瞄了他一眼,娇嗔道:“若是活不了冬天清儿岂不伤心,到时哭鼻子看你怎么哄他,还是你这个爹爹的错。”

    李孝忠被娇妻的凤眼一瞪,觉得心都酥了,不禁伸手去搂住黄氏,无辜道:“怎的又是我的错。”

    黄氏见李孝忠不顾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不禁立马羞红了脸,挣脱了李孝忠的大手,走到另一个摊子去了。

    李清月兄妹三人看着李孝忠偷笑,李孝忠尴尬地摸了摸坚挺的鼻子,道:“你们妈妈什么都好,就是脸皮太薄啦,走,我们上酒楼去吃点好吃的。”

    李清月蹦蹦跳跳过去牵了黄氏,然后左手牵着李孝忠,笑呵呵地让他们拉着走,李毅则不顾别扭弟弟李泽的反对,也牵住了他的手,一家人说说笑笑地往城里最好的酒楼里去了。

    店里一小跑堂机灵的眼睛扫见远近闻名的李孝忠,连忙殷勤的上来招待:“李大官人,这边坐,有位子呢。今天有新鲜的秋蟹,要不要来上一份”

    黄氏抱住十分不安分,试图要自己坐一个椅子的小女儿,很是好笑这么小个人儿就想自己坐一边,都还没桌子高呢。李清月郁闷的嘟着嘴。

    李孝忠见老婆有空了,忙问她想不想吃。黄氏见三个孩子都一脸渴望地看着她,便笑着答应了。

    李孝忠又加点了几个肉菜,黄氏怕李清月牙细嘴嫩吃不了,又点了个牛奶茯苓霜。

    大家酒饱饭足以后坐了一会,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夜市也准备开始了。

    但是在李清月的不舍中,李孝忠却带着他们晃晃荡荡往城门走去,就要回家了,因为住的不是县城,李孝忠怕晚上回去路上会遇到野狼什么的,自己虽然有点本事,但要保得弱妻幼女还有两个儿子的安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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