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你。”方可言脱口而出。
只见几缕黑发在眼前扫过,双唇便被捉住,突如其来的吻如狂风暴雨般肆意掠夺,令还没回神的大脑瞬间又一片空白。当方可言以为他要用吻把她憋死的时候,凌风才恋恋不舍的由深吻转到浅啄,和谐的早晨就这样被沾染上了暧昧。
被啄了一口后,方可言说:“你老爹在书房等你呢,你打算什么时候上去?”
“唔,等等呢。”凌风又亲了一口后,满足的把脑袋钻进她的颈窝,喃喃道:“真好。”
“什么?”
“我说,这样真好。”凌风紧了紧怀里的女人,眯着眸子懒懒道。
方可言被他这样抱着,这种感觉温暖又宁静,仿佛时间也在这一刻停滞,只是凌风那孩子般幼稚的样子令她有点不耻,然而,不久后她才明白,原来他所奢求的只是一点点温暖,而自己却从未给予过。
两人腻歪了一会儿,凌风被方可言敦促着上了书房,临走时跟她说,晚上接她一起去聚会。方可言则以闲的无聊做借口,上了爱心花店开工。
花店的生意还是很惨,空荡荡的花店里没啥人,连绽放的花儿都显得有点孤芳自赏,失了美感。
玄子见到方可言手缠绷带,紧张的拉着她问了好一通,好不容易才被方可言打发掉,那个送花的电话又来了。平时送花都是在下午,而今天还没到中午就要求去送,方可言有点疑惑,不过很快又打消了这奇怪的念头,管它呢,有钱赚就行。开开心心的包了一束红玫瑰,潇洒的朝玄子挥了挥手,抱着玫瑰屁颠儿的收钱去了,因为今天是月结日。
不知道会不会见到那个神秘的送花人呢?
方可言站在站牌下有点期待的想着,由于手受了伤,她今天没有骑自行车,而是选择了大城市的动脉组织,公车!话说,这挤公车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放到以前,方可言可是跟鱼游深水一样灵活自如,可今天抱着一大束玫瑰,要怎么游?好不容易挨到了目的地,方可言擦过N多人的胸前背部,骂骂咧咧的下了车,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有钱的话还用得着挤公车吗?
抬眼看了眼气势磅礴的写字楼,深蓝色的玻璃上投影着天际赤红色的光芒,微微有点刺眼,方可言砸吧了两下嘴唇,朝员工出入口走了去,远远就看到那个看门的老伯伯眯着两眼,笑嘻嘻的看她越走越近。
“老伯伯好啊!”方可言笑着招呼着。
“诶,好,又来送花啊!”老伯伯佝偻着腰讪讪笑道。
“是啊!老伯伯再见!”方可言笑着跑进了楼梯,由于送花地址就在三楼,方可言没有搭乘员工电梯,而是徒步跑上来三楼。
来到那个熟悉的前台旁,那个熟悉的前台小姐却不在,探头探脑的在办公室里转了一圈,发现大家都低着头忙着自己的事情,完全把她当做了透明。
一抹艳艳红色从她扫视的目光里闪过,转过头才发现,那间半掩着门的私人办公室里倾泻着满满艳丽的鲜红。屋子里噼里啪啦的似乎是某样东西被摔碎的声音,方可言犹豫着敲了敲门,原本就没有关的门,被她敲了几下后敞得更开,视野也由此变得宽阔,当她看清眼前的景色后,心猛的一下被拉紧。
从门口挂的牌子来看,这是某公司总经理的办公室,但是以满办公室艳丽的玫瑰来看,这绝对不是间普通的办公室,若是以现在站在办公室里发疯般摔东西的女人来看,方可言不得不提心吊胆的认为,这间办公室很诡异,因为那个女人正是白晓岚,明轩的老婆!
白晓岚正要摔下一个插满玫瑰的花瓶,看到方可言抱着束玫瑰站在门边,发疯的表情呆了呆,随即像是见到隔世仇人一般,双目都要喷出火来。花瓶里暗红色衰败的玫瑰,正顺着她颤抖的双手簌簌晃动着,几片已经枯黄的叶子也经不住晃动,轻飘飘的落在满地狼藉的地上。
“果然是你!”白晓岚咬牙切齿的说了这句,猛的摔下手中的花樽朝她奔了过来,碎裂的玻璃碎片瞬间四处飞散,其中一片很不巧的打到了方可言的脚,呼啦啦在脚边打着转转。
方可言还没反应过来,“啪!”的一个响亮的耳光已经甩在了脸上,捂着火辣辣的半边脸,方可言的脑袋愣是卡了几秒,缓缓对上白晓岚杀人般的眼神,骂了句:“神经病!”手也毫不犹豫甩了出去,却被一双大手牢牢拦住,怎么抽也抽不掉,只能盯着白晓岚干瞪眼。
白晓岚看了眼方可言扬起的手,带笑讽刺着:“真是没看出来,你不仅会勾引人还会打人啊!”随即眸子一紧,白皙的额头上青筋直跳:“Security,把她给我扔出去。”
冷冷的声音带满了威信,那高大的保安明显被震慑住,却还是神色为难的嚅嗫道:“可是,可是明先生……”
白晓岚狠瞪了眼身边的保安,蓦然提高了声线:“扔出去!!”
保安被压迫得拎着方可言的衣领就往外走,方可言气愤在心,却也不得动弹,只能恨恨吼着:“放手,我会自己走!”
“明……明先生。”
才走了两步,拎着方可言的手蓦然松开,只听得“啊”的一声惨叫,方可言一屁股就摔在了地上。
真是可恶,白晓岚我跟你势不两立!
方可言揉着屁股正要从地上爬起来,一个高大的身影却压了下来,转眼就被抱进一个熟悉且陌生的怀里,方可言愣愣的看着眼前的男人,双眸如星辉,薄唇如刀削,俊朗的面容上从温柔疼惜到冷若冰霜,只用了回眸一瞬间。
“滚!”简短的一个字,折射着不容置疑的威信,那保安连忙闪到了一旁,整个办公室里瞬间宁静,众人们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明轩,你不要欺人太甚!”白晓岚冷冷道。
明轩抱着方可言缓慢转身,冷眼看着一脸惨白的白晓岚,笑道:“白小姐,不要忘了你曾签过的东西,白纸黑字上写着什么,想必你比我更清楚!”
“你……!”白晓岚看着明轩抱着方可言缓慢离去的样子,气的浑身簌簌发抖,一双手被捏得咯咯作响:“哼!看你能护她护到什么时候。”
第四十一章 与谁争斗(三)
宽敞明亮的某写字楼大堂,一道怪异的风景吸引着众多目光,俊朗的男子抱着一脸呆滞的女子匆匆穿过大堂,那清朗如月华般的面容上因为紧蹙的双眉而失了惯有的沉稳。
这丫头该不会被扇傻了吧?为什么从被他抱着开始,她就一言不发的一副傻愣愣的样子,活像丢了魂一样,心里越想越焦急,快步将她抱到车上:“开车,去医院。”
黑色MBW750缓缓开动,明轩心疼的抚过方可言发烫的脸颊,那几道红指印斜斜扫在白皙的脸上,心像被利刃次过,牵起阵阵钝痛。
“疼不疼?”明知故问令他无言以对,没想到他隐蔽的私心会被白晓岚拿来当做伤害她的借口,对上她乌秀的眸子,那水水的眼睛里闪着质疑和不确信,那看陌生人一般的目光,令他心生愧疚。
逃避似的垂首,吻上那几条刺眼的红痕,那曾在心里临摹了千万次的模样,那曾在梦里眷恋千百回的清香,那曾细细描绘爱到疼痛的眉眼,他都了若指掌。可如今,这满心满味蕾却被心酸苦涩占满,终究,还是回不去了吗?
“你要是再继续下去,我怕我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当他的唇就要贴上她的唇时,方可言冷冷打断了他的意图。
明轩楞了愣,瞧着她嫣红的唇瓣挣扎许久,才喃喃道:“对不起!”他并没有离开,还是维持着刚才的姿势,薄荷般清新的气息打在脸上,氤氲整脸暧昧。
方可言将头一偏:“你不用道歉,是我太蠢,才会着了你们的道。”
“可——”
“算了,我不想听。”急急打断他要说出口的话,她怕听了会忍不住心软,胡乱晃了一眼,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呆在了车上,而她正缩着身子侧坐在明轩的腿上,原本红肿的脸翛地红到了耳后根,忙挣扎着坐到了旁边的座位上。
“你要带我去哪儿?”
“医院。”明轩深深看着她红肿的脸颊,不自觉的伸出手,却被她别开的脸停在了半空。
方可言看着窗外拥挤的城市,纷乱的心里就像街上的行人一样,杂乱无章。为什么,到现在见到他还觉得在做梦一样,那么真实又不真实。以前那个明轩,真的是不在了吗?就算在,又能怎么样,他已经娶,她也即将嫁人,逝去的就是逝去的,再怎么努力也换不回当初的纯真。真是讽刺,前两天她还在嗤笑云子浅,真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
“停车。”
“可言,你的脸……”
“没事,我要下车。”
明轩定定看着方可言的侧脸,什么时候,他心心呵护着的爱哭鬼也会有这样决绝的时候?
“停车。”简单的两个字就要划断这短暂的相遇,如果可以他真想让这辆车开下去,永远也不要停。要知道,能近距离看着她,呼吸着带有她气息的空气,是他想得快要发疯的事情。
车子缓缓靠边停下,就像它缓缓开动一般,只是开动了是起点,停下了就是终点,下次见面不知道会在哪里?不知道是否在他有生之年?
方可言愤愤然叩开车门:“今天的事我会当做从未发生过,也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顿了顿,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了,推开车门正要下车,手却被拉住,她自然知道身后那双眼睛从没离开过,不敢回头,是怕万劫不复。
缠满绷带的手有被抚过的痕迹,颤颤的手指带着微微的冰凉,就像她现在的眼眶,他抚过一寸,她就掉下一颗眼泪,唇被咬紧,残忍的刺痛止不住汹涌的泪珠,闷痛塞满整个胸腔,在她即将崩溃的抽回手的时候,他却合上她的手却识相的放开了。
“我会的,祝你幸福。”淡淡的声音暗藏着沙哑,方可言捂着嘴冲向了人行道,匆忙拥挤的人群是最好的掩藏点,不一会儿,明轩就再也找寻不到那抹熟悉的身影,就像三年前,他忽然消失,冷眼看着她茫然穿梭在人群中找寻的样子。
他用了三年的时间牢牢抓住了一段情,又用三年时间将这段情不断加深加深又加深,深到现在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有多深,只知道,就算在远处看她一眼,偶尔听到一句关于她的闲谈,心都会隐隐泛疼,就像上瘾的毒药,戒不掉,忘不了。
“开车。”明轩沉沉闭上眼睛,清冷内敛的男人此刻一脸颓废,眉宇间一抹倦意显而易见。
司机偷偷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后座上的男人,他一向处事不惊的老板什么时候出现过今天这般不冷静和疲倦的样子,暗自舒了口气,还是小心翼翼的开了口:“明先生,请问接下来去哪?”
明轩蓦地睁开双眼,清冷的眸子泛着冷冽的碎光:“律师楼!”
那辆载着心痛的黑色车子,逐渐被川流不息的车流吞没,方可言躲在一幢建筑后面,捂着嘴尽量不让自己哭出声,茫茫人海,伤心人何其多,又会有谁驻足叹息,施舍一丝安慰?
眼泪,流的多了,纵使再伤心也惘然,干涩的眼睛里哪儿有流不完的泪?
哭得累了,反而轻松了,连原本火辣的脸颊,经过个把小时泪水和冷风的洗礼,竟也变得没那么痛。
方可言没有回花店,而是给玄子挂了个电话,直接去了半山的住处,那栋白色三层小楼前,方可言掏出钥匙开了门,正寻思着会不会遇到方可语,就见到方可语飞鱼似的从楼上冲了下来。
“好久不见了啊,老姐。”方可语还是那么青春洋溢,一颗小虎牙闪呀闪。
方可言下意识的掩着侧脸,陪着笑脸:“诶,可语,你等一下,我先去洗个澡。”匆忙冲上了楼,扔下方可语呆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天气不热,却有点冷,冷得浑身麻木跟不属于自己似的。
翻开水阀想洗个澡,忽然发现手中一直攥在着什么,打开一看,原来是张支票,支票抬头上俊秀的字迹写着:鲜花月结款二十万圆整。签名栏上却用完全不同的字迹写着:明轩。
“麻烦你帮我写下名字,我忘记写名字了。”
“嗯,字写得还不错。”
某个夏夜,那精灵般的男孩撩动了她一席心弦,那一次交汇,牵动了两人幸运又悲哀的一生。他们怀着感恩的心相恋,揣着深深的思念分开,用那一份对爱的执着,羁绊着缠绕足踝的红线,扯不断,逃不开。
方可言抚摸着那个模仿她字迹的签名,心痛之余又搞不清明轩到底想做什么,就今天的情况来看,这些天订花的人应该是明轩,只是他为什么要每天匿名订花,而白晓岚又为什么见到她跟见到鬼一样,恨不得吃了?前几次见面的时候,他们不是还很恩爱吗?明轩和白晓岚,他们到底在隐瞒什么?
明轩那形消容瘦的样子立刻浮现在眼前,他……似乎比上次见到的时候更加瘦了。
方可言泡了个澡,便一头倒在床上动都不想再动,昨天摔跤的地方带起阵阵酸痛,烦闷得她浑身无力,仿佛对什么都失了兴趣,只想好好睡一觉。
半梦半醒之间,似乎有什么温热的东西钻进了怀里,方可言摸了摸那满头柔软的发丝,迷迷糊糊的说:“唔……可语乖,让我睡一会儿。”
俯首在她颈边的凌风哑然失笑,可语多大了,还会在她怀里撒欢吗?失笑之余又有点黯然。方可言会在酒醉时念着明轩,会在做梦时喃着可语,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喊几句凌风?可能这辈子也不可能听得到了吧,凌风苦笑着,惩罚性的咬了一口方可言的嘴唇。
这一咬却把方可言咬醒了,方可言眯着眼睛呆呆看了一会儿,问道:“你怎么会在这儿?起开点,都快被你压死了。”
“这是我家啊,这里有我老婆啊,我不在这儿要在哪儿?”凌风嬉皮笑脸的从她身上滑到旁边,伸手就把她揽进了怀里,摸了摸她细滑的脊背,似乎笑得很满足:“老婆最近都喜欢光溜溜的睡觉啊,真好!”
“好什么?”
“方便呀!哎哟——”
“死没正经,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可语打给我的啊,他说某人洗澡洗了一下午,不知道是不是尚且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