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凑合,你们吃吧。我还是来这个。”喜子说着。转而将筷子伸向了香煎鱼块。
“石锁儿,这是你张罗的,你可得多吃点儿。”来顺儿偏头对石锁儿说了一句,也用筷子夹起一块煎鱼放入口中。
“要不说你们是土鳖呢,这金枪生鱼片可是高级货,现在的高帅富都好这口儿。要搁在城里的海鲜酒楼,就这么一盘子还不得卖个几百块的。”石锁儿语带不屑的说道,同时又夹起一块鱼片,伸到酱料盘中蘸了一下。
“行,俺们土,你洋。这盘子都归你,吃完后马上就变高帅富,可以去城里的大学泡妞了。”喜子倒是不与他计较,香甜地嚼着煎鱼块,还是这个爽口。
石锁儿知道这家伙说话一向跑火车,于是不再搭腔,自顾自品尝着生鱼片。
江逸晨对这种冷鲜食品的感觉也是一般般,但明白石锁儿说的没错,在高级海鲜酒楼里,这玩意儿摆上台面,可是号称高端大气上档次。其中的极品,比如蓝鳍金枪鱼、河豚什么的,价格更是昂贵,令做东的面子十足。
好像早先是小日本最热衷此道,还起了个别名叫什么刺身,摆出百般花样儿。后来在国内的所谓上流社会也逐渐流行开来,成为一种时尚。
至于那些高帅富们是否真心喜欢这东东,尚不得而知。但估么着大约也就与那什么洋酒拉菲一样,上流社交场合,不整上一套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要我说还算不错。嗯,好像这里面缺了一种调料?差点儿味儿,是什么呢?”他吃了几片,停下筷子问道。
“这个啊,是少了一味调料,芥末。可咱们厨房里没备着。只好撒了点儿花椒末对付一下。”窦福成回应道,看来对此颇有经验。
芥末,对了,就是这个。江逸晨这才恍然大悟。
芥末富有独特的香味儿和刺激性的辣呛味,可祛除食物中的腥异味儿,提升口感,并具备杀菌消毒、促进消化、增进食欲的作用。最适宜直接食用的生鲜食品。在倭式料理和一些西餐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调料。
因岛上的伙食基本上都属于中餐做法,很少用到这玩意儿,所以厨房里没有准备。
“这个简单,下回送货的时候,让沈主管帮着去超市买点儿。”石锁儿说道。
江逸晨摆摆手,蹙起眉头望着桌面盛着生鱼片的盘子,心中若有所思。
其他人见他这幅模样,知道他在考虑事情。于是也不打扰,各自用餐。
江逸晨的下一个目标,计划进军高端餐饮业,具体来说,就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开设海鲜酒楼。
海岛滩涂上的养殖池,一直就是为这件事情做准备的。
据了解,在高档海鲜酒楼的经营范围,生鱼片无疑是其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之一,而与之搭档的芥末,其品质的优劣更是直接影响到整体菜品的档次,关键性不言而喻。
它俩的关系可以比照特种葱姜之于麻辣烫。
既然如此,似乎可以试着搞搞芥末的种植了。记得以前曾经在什么文摘报上看过,说芥末的生长周期较长,那就更应该尽早下手。回头儿就到网上去查阅详尽的资料。
想到这里,江逸晨加快了吃饭的速度,没几下就将碗中的饭粒刨光。随后与其它人打了个招呼,起身回自己的卧室去了。
“晨子哥又在琢磨啥国家大事呢?”石锁儿问喜子。
“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哪儿知道?管那么多干啥,收拾桌子,一会儿咱们搓两圈儿。”喜子摇了摇头,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自从窦福成加入之后,还给原岛民们带来了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常驻人口变成了四人,正好凑一桌,打麻将再也不会三缺一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九章 香煎金枪鱼、关于生鱼片的争执
江逸晨与海豚乐球合作,捕获了一条重量达四十多斤的长鳍金枪鱼。
他将大鱼拖上岸,打电话通知来顺儿派人过来。借着等待的功夫,就地在手机上查看金枪鱼的相关资料、处理方式以及烹饪菜谱。
过了一会儿,只见喜子和窦福成出现在山坡上,手中拎着水桶等物品,一路向这边走来。
“哇塞,乖乖,好大的鱼!这是啥品种啊?俺还真是头一回见着。”待走到近前,喜子看到沙滩上的猎物,眼前一亮,不禁失声叫道。
“这叫长鳍金枪鱼,你小子以前又没有当过渔民,到哪儿见去?”江逸晨颇为自得地说道。
喜子蹲下身体,摆弄大鱼的脑袋和胸鳍,口中啧啧出声。
“晨子哥,就这个头儿的鱼,在海里得有多大的劲儿啊。不会是碰巧搁浅了吧?”他疑惑地问道。
自从上岛以来,钓鱼项目可是他们几个人的日常活动之一。这海里的鱼类拥有多大的力量和速度,早就见识过了不少。
所以像这种体型强壮的大家伙,真无法想象能被一个赤手空拳的人在水中制服。
“去,搁啥浅啊,这东西机灵得像条鱼精。乐球为了追它,可费了老劲儿了。老窦,会收拾这鱼不?”江逸晨瞪了喜子一眼,随后转向窦福成。
“呼,真是长见识。说实话,我还真没弄过。”窦福成喘了口长气,以平息自己颇有些激动的情绪。接着实诚地回答道。
他跟喜子一样,这辈子还没有接触过这种高级别的海产。
江逸晨根据刚才上网查到的资料,告诉窦福成如何处理这大家伙。
由于冰刺的时效有限,估计再过一会大鱼就能清醒过来。如果届时拼命蹦跳挣扎,将会造成造成体内淤血,造成大面积肌肉的损坏,尤其在腰腹部。这样的后果就是严重影响肉质的鲜嫩。
所以必须要马上就地进行处理。首先弄张湿毛巾盖住大鱼的头部,再用锤子或石块重击覆盖部位,但注意不要打烂。之后拿刀子切断胸鳍后部血管以及心脏前的头动脉,将血放干净。
接着就是去除鱼鳃和内脏、切割分块等常见工序。最后用海水清洗干净。装桶里运回厨房烹饪以及放冰柜储藏。
那些不要的内脏残留物,直接往远处扔进海里就是,给小鱼们当晚餐了。
另外由于这里处于潮间带内,也不用担心血污会弄脏沙滩。等涨起潮来。啥都能被海水冲刷得干干净净。
窦福成也算一位厨房老手。对这些工序自然是一点就透。他表示自己已经弄明白了。
将事情交代清楚,江逸晨随即拎起搁在沙滩上装衣服的尼龙袋,独自往山上的竹楼方向走去。此时身上一股子鱼腥味儿。还滑腻腻的不舒服,得赶紧先去冲个澡。
至于后面这些麻烦的善后事宜,就全权交给窦福成他们处理了。
当天傍晚的竹楼堂屋餐桌上,出现了一大盘香煎金枪鱼块,色泽金黄,香气四溢,令人垂涎。
这自然是窦福成的手艺,烹制方法很简单,就是先将金枪鱼切成小块儿,接着用酱油、砂糖、盐、料酒等调料涂抹其表面进行腌制一个小时。最后下平底锅油煎,出锅时再撒点儿黑芝麻增香。
“我还没弄过金枪鱼,就用了以前煎排骨、牛腱子、鳗鱼的法子,可能不太正宗。”窦福成略带歉意地解释道。
“用油锅煎啥肉都好吃,咱们也没那么多讲究。来来,大伙儿都尝尝。这种大鱼可不容易碰上一回。”江逸晨拿起筷子,张罗道。
“对啊,要让俺说,别瞅着海里大鱼小鱼的品种花样儿那么多,其实这大鱼除了刺少点儿外,肉质和别的都差不离。”喜子大咧咧的说道,同时将筷子伸向鱼盘。
今天他和窦福成收拾这条长鳍大金枪可没少费劲儿,最后弄回来留用的鱼肉高达三十几斤,估计能吃上好一阵子,其中大部分都放入冰柜中冷冻起来了。
“啥差不离啊?海里的鱼差别可大了去了。就拿这金枪鱼来说吧,正经的名贵货,比平鱼、明太鱼那些玩意儿好吃太多了,市场上价儿也差老了。”石锁儿做为资深吃货,显然并不赞同喜子混淆一切的说法。
江逸晨没有理会他们的争辩,将一块煎鱼放入口中,轻轻咬下。
鱼肉质地细密,无刺,香气浓郁,味道很鲜。与以往吃过的鱼相比,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结实,弹性明显更佳。
据资料上说明,因为金枪鱼必须时常保持快速游动,才能维持身体的供给,所以肌肉纤维相对于其它鱼类更为发达。
另外,由于金枪鱼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海域深处活动,那里的水质更好,所以其受到海洋污染的影响较小。再加上肉质中蛋白质和氨基酸丰富,营养价值高,因此被称之为现代人不可多得的健康美食,备受各国市场推崇。
确实是好东西,今天运气旺,算是搞着了。江逸晨一边咀嚼一边暗想。
“不错,好吃。”
“连刺儿都没有,省事儿了。”
“嗯,挺香的,还有嚼头儿。”
喜子、来顺儿等人品尝过后,也纷纷赞道。
不过好吃归好吃,但他们的脸上却并无惊喜,对于这盘煎金枪鱼块的评价也就仅仅停留在不错的级别上。
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们都是资深岛民,海岛上那些经过特制营养水滋养的鸡肉、鸡蛋以及滩涂养殖池中的大虾等等,都吃过不少。珠玉在先,所以相比之下这金枪鱼肉也并不显得特别突出。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舌头被养刁了。
再加上大伙儿都想尝尝金枪鱼本身的滋味儿,所以烹饪时并没有添加岛产花椒、大葱、生姜、小茴香等辛香调料。在这样的条件下,味觉对比结果自然更为清晰。
至于窦福成,因为上岛时间尚短,对于这盘煎鱼块自是十分满意,嘴里嚼着,不时又呡上一口小酒,一脸享受的表情。
要说在这儿的工作条件还真是不错,环境好,收入不低,又能尽享口福,其它地方可没这待遇。美中不足就是稍显冷清点儿,但也无所谓了。他心中暗暗感慨。
因为这煎鱼块毕竟是新菜,大伙儿都优先招呼,盘中的货色很快就下去了一半儿。
“要我说啊,其实金枪鱼最正宗的吃法就是生鱼片,那些个大鼻子老外还有小日本儿,都特别好这口儿。”过了一会儿,石锁儿提出新的建议。
“啥,吃生的啊,那里面要是有寄生虫卵可咋办?”来顺儿质疑道。
“对啊,我以前听说有人喜欢吃生猪肉片蘸酱,后来犯病了,脑子疼得不行,到医院检查照片子。结果你猜咋地?嗬,原来脑袋里面长出了好多条肉虫子,跟大蛆一样,个个儿都到处乱钻乱拱的,那叫一个欢实。啧啧啧,没法子,最后还得动手术打开天灵盖儿,用镊子一条条往外夹。”喜子顺势一惊一乍地讲起了从前曾经听过的奇闻异事,但真假尚不得而知。
“靠,恶心死我了,好好的一顿饭,让你搞得啥胃口都没了。”石锁儿听罢胃中不由一阵翻涌。他将筷子啪的一下撂到碗沿上,怒视面前这个不分场合、口无遮拦的家伙。
“得得,俺不说了,你还真够娇气的。”喜子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伸筷子又夹起一块鱼放入口中大嚼,以示自己就丝毫不受影响。
窦福成自然不会参与毛头小子们的斗嘴,对那个恐怖故事也不太相信。他仍在一旁自顾自享受这难得的美食。(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八章 合力追捕金枪鱼
云沙岛东面的海水中,江逸晨与乐球一块儿玩潜水,不料在深处遇上了一头大金枪鱼,顿时起了抓捕的心思。
不过在印象中,金枪鱼可是海里的游泳健将,反应快,速度惊人,耐力也好,罕有匹敌的对手。想要将它拿下绝非易事。
如果现在自己只是孑身一人,那肯定连想都不用想。但身下的这位也不是吃素的,脑袋上可光灿灿地顶着海洋速度之王的称号。不较量一下的话,如何能知晓这顶桂冠是否名副其实呢?
江逸晨随即从乐球的身上滑下来,又迅速取出在空间通道中存放的脚蹼,团身套在双脚上。
接着,他将乐球的尖吻突推到合适的角度,又拍了拍它的脑袋,并伸手指向金枪鱼的方向。
乐球瞪着一双圆眼睛思索,几秒钟后,它连续上下摇头摆尾,情绪也兴奋起来,发出咔咔咔的声响,似乎明白了江逸晨的用意。
随后它的身躯往下一沉,缓缓朝金枪鱼活动的区域滑行而去。动作悄无声息,显示出丰富的捕猎经验及战术素养。
江逸晨望着乐球的行进方向,同时自己舒展双腿,摆动脚蹼往左边游,与海豚拉开一个角度。准备根据战况寻找合适的伏击位置。
乐球从低位继续前行,几分钟后,来到了距离金枪鱼十多米的地方,突然开始加速,像把利刃般向猎物突击。
金枪鱼的反应相当灵敏,马上发现了危险的敌手。几乎没有思考。毫不犹豫地转身就逃。
一场激烈的追逐战立即展开。
金枪鱼纺锤形的身体结构果然极为适于游泳,只见那新月状的尾鳍一甩,庞大的身躯便轻松地被带动起来,好似一支充满能量、高速飞行的箭矢。
与之相比,乐球的体型虽然要大上许多,但也毫不含糊。追击、冲刺、转弯、变线、堵截,动作一气呵成,流畅自如。
双方高强度的对抗,附近的小型鱼类被吓得纷纷四散而逃。
金枪鱼被求生的本能驱动,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要脱离海豚的追击。但后者明显也不是新手。紧紧缀住不放。
追逐战进行了两分钟左右,双方仍未分出胜负。
这时,金枪鱼刷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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