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这算命的老头胡言乱语……”我手一指,发现眼前根本没有刚刚的摊位,而那老头已不知所踪。
“阿隐,刚刚确实有个算命老头在这里,说什么我命途坎坷,还说我跟你是……”
澹台笑道:“嗯,有缘无分么?”
我愣了一下他居然猜到了,看来刚刚那老头定是什么妖魔鬼怪变的,而澹台肯定料想到我又看到那些东西了。
“阿幽,天地间的事虽早已注定,事物瞬息万变,如鬼神一般捉摸不定,但是世事并不是我们想的那么复杂,很多时候还是在于我们的决定,人们有时候总是看的太远,却总是忽略了眼下所拥有的。”
“我什么也不多想,只要现在我们在一起,看眼下的美景,我就很开心了。”
澹台伸手环住我,眉眼里流露出淡淡的忧伤:“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人,我命格太硬,爹娘都是被我克死的,从小我就跟别人家的小孩不一样,也从来没有人愿意陪我玩,他们都说我晦气,就像这么多年一样,白天在暗不见光的角落里,夜里同那些令人害怕的鬼怪打交道,阿幽你知道吗,我多希望自己也像普通人一样过正常的生活,有爹娘兄弟姐妹,热热闹闹的过日子,而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伸手抚上他的脸,想把他那些忧伤都赶走,“以后有我了,你不会再孤孤单单一个人了。”
他笑道:“阿幽,我真的很开心。”他埋首在我的颈间,我心里也感到一种难以言状的快乐,因为在这茫茫人海中我是陪在他身边的人。
眼看日暮渐渐昏黄下来,衔接着天边的西溪仿佛一条镀上金光的带子,河面上洒下点点闪烁的光芒,在落日余晖下很是耀眼。这时候从远方的天际浮现起一条彩色的线,那条线仿佛在移动般,越来越近,一直在向我们靠近,等到了十几米开外,我才终于看清那些东西,它们是一只只五彩斑斓的鸽子,周身却燃烧着一圈彩色的火焰。
“那是灵鸽,给月老传达口信的,每年的这个日子就会大规模出现,将今天所有人许的愿带到山上的月老庙,常人是看不到它们的。”
只见那些灵鸽绕着许愿灯打转,不一会儿便有许许多多的字从灯里腾空飘了出来,灵鸽张大了嘴巴,这些字飘了进去,那些字都是世间情人所许下的美好愿望,我冲着那盏灯也许了个愿,不一会儿那些字也飘了出来。
“殷无幽要永远跟澹台隐在一起。”
如火焰般灿烂的鸽子扑闪着翅膀向山上的月老庙飞去,连成一线,同天边那五彩霞光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道奇异而绚烂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
☆、剔骨成人
那是几年前一个桃花繁盛的日子,也是付霜华与六哥相遇的日子。
那时候六哥加入共口党从事某些秘密任务,执政党国口党底下的一些人又将共口党视为异己之类,暗地里便少不了动刀动枪的,六哥在出任务时不小心被国口党的人发现,并且还受了伤,他跑进了一条荒巷里,那条巷子深处的一户人家像是久无人居住了,他便躲了进去,然而那却是付霜华的宅邸。她躲在那间宅子里将近两百年,从不见天日,也从不与人说话。
她穿着一袭白衣,脸色白得像鬼一样,脸上那只红眼狐狸又像要滴下血来一般,衬着她白皙无血色的脸更加森然可怖,她像一个冤鬼悄无声息地站在厅堂前的阴凉处,六哥被她活生生吓了一跳,但很快他便镇定下来。
“姑娘,可否帮我一个忙?”六哥捂着他受伤的手道。
付霜华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也不知是不想说话还是忘了怎么跟人沟通了。她听到外面传来嘈杂的声音,也不知是心血来潮还是突然萌发侠义之心,便点了点头。只见她脸上那只狐狸眨了眨红色的眼睛,下一刻六哥的身边便开满了无数的优昙花,那些花连着藤蔓沿着六哥的身体攀爬,缠绕,直到将他的整个身体都包裹住,再看不出是谁来。
与此同时,外面追来的人已经破门而入,那些人凶神恶煞,粗蛮无礼的样子让付霜华心里生出一股厌恶之感,这时候她只抬了抬手朝天井角落里被无数藤蔓覆盖住的一只棺材一指,那棺材盖便动了起来,上下震动,似乎里面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一样。那些人此时目瞪口呆地望着那口棺材,也忘了跑,便见到那个棺材盖“嘭”的一声掉在地上,从里面跃起来一个穿着清朝官服的古尸,那古尸指甲十分长,举起双手从棺材里跳了出来,那些人一下子被吓的屁滚尿流,一边往外跑嘴里一边大喊着,“我个姥姥啊!是僵尸!快跑!”
六哥被裹在藤蔓里什么也没有看见,等到付霜华将他从里边弄出来时才发现眼前的男子差点被藤蔓绞得窒息,她看着昏迷的六哥,将他抱进了屋子里。那时候六哥为了躲风头,家也不敢回,就住在了付霜华的宅邸了,付霜华说这是第一次有人居然不怕她,还敢跟她住在一起。她将自己或恐怖或阴森的全貌暴露在他眼前,他却仍然没有被吓走,也许在那个时候,六哥就已经在她心里扎根了。
六哥陪着霜华的那段时间让她觉得原来日子也可以过的有滋有味,不像她在人世间晃悠了千年如行尸走肉一般,这个男子好像让她的生活有了光彩,让她从黑暗里走了出来。
这是后来付霜华告诉我的。
自从六哥正式将霜华带回殷家介绍给爷爷后;爷爷对她的评价可谓是赞不绝口;大有早已把她当成自个孙媳妇的念头。看不出像付霜华这样伶俐淡漠的女子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也能表现出无比温柔的样子,简直让我自叹不如。
六哥与她早就两情相悦,六哥醒后的那些日子几乎都是付霜华陪伴在他身边,虽然六哥总表现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但终敌不过霜华的软硬兼施,最后还是得乖乖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眼下六哥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再加上他年纪早已老大不小,要换成别人早已儿女承欢膝下了,因此也开始筹备起他与霜华的婚事来。
但是付霜华毕竟非常人,从她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神情也可看出她总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这日她同往常一样到家里来,见过爷爷后便将我拉到后院里。
她伸手抚上自己的脸道:“无幽,我至今仍不敢告诉你爷爷真话,我怕自己……”
付霜华脸上贴的半张人皮恰好将她左上半边脸的那只红眼九尾狐遮住,她的容貌极好,总透着一股清冶,是越看越耐看的那种,认识她这么久,我很少看她露出忧愁的样子。
我伸手轻轻抚过她脸上那只九尾狐狸的地方,笑道:“嫂子是担心这个?你不是以貌侍人的人,我六哥自然不会在乎这个。”
她摇了摇头,眼里总有挥之不去的忧愁似的,“无幽你不懂,我是妖,而你六哥是一个正常人,他是要替殷家传承后代,开枝散叶的,可是自古人与妖就不能在一起,就是在一起了也不会有好的下场,我怕自己会害了你六哥。”
我握住她的手,“就算没有孩子,我六哥也说过他不会在乎的,霜华,你又何必自寻那么多烦恼。”
她摇了摇头,固执道:“可我也想要有自己与他的孩子。”她突然用力抓住我的手,眼神坚定地看着我道:“既然我想跟你六哥在一起,那我也早就做好了打算,无幽,你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进士巷里住着一个吴瞎子,没人知道他的来历,只知道他从很久以前就住在这里,邻乡有进宅,嫁娶,下葬的都会找他看日子,他也略通医术,谁家孩子莫名其妙得了怪病怎么医也医不好便会来找这吴瞎子,说来也是奇事,那些孩子的怪病经他一治也就都好了。我小的时候身上那个佛印还未开光时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缠着我,有时候经常一病就病了好久,那时候爷爷没法子就带我来找这吴瞎子,后来给了我几张很灵的符,那些鬼怪就很少靠近我了。人们说这吴瞎子的眼睛虽看不见人间的事物,却能看见阴间的东西。
我跟付霜华找到这个老头的时候,他正卧在藤椅上听着一台收音机里播出的戏曲,嘴里叼着一杆烟枪,一边吐着烟气一边随着戏曲哼哼唧唧,手指在藤椅上敲击出有规律的声响。
“吴爷爷好,我是殷家的老七,爷爷可还记得我。”这老头脾气较古怪,又比较吃那套有规有矩的旧礼,所以还是得顺着他的意来。
过了好半晌他才幽幽道:“哪个老七?”
“就是小的时候经常被鬼怪缠身来找你拿符的那一个,殷老四的孙女。”
他长长地“哦”了一声,又道:“原来是短命老四的孙女,你爷爷还活着吧?”
听他这话我虽然有点不爽,但因为有求于他,所以也不好发作,仍恭恭敬敬道:“劳您挂心,我爷爷他老人家安好,这次过来他还让我给您问安呢!”
“哼,免了吧,无事不登三宝殿,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别扰了我听曲的乐子。”
我在心里嘀咕了声,这老头的性子还是那么刁钻,仍回道:“是,爷爷。”我将付霜华从门外喊了进来,她刚跨进来,我看见那吴瞎子的脸色明显一变,他道:“女娃子,你去外头候着。”我只好退了出去。
古书上曾记载妖变成人的秘法,只是须得将妖修炼了几千年才得以炼成的仙骨剔除,此过程必定是十分痛苦的。书上曾记载:剔骨剥筋,如万蚁啃食,烈火焚烧,乃极尽其痛楚而不可致,方能蜕化成凡人之躯。
付霜华的决定我也不知是对是错,只是她千叮万嘱我不可告诉六哥,她只想成为一个凡人,做一回世间平凡人的妻子,生儿育女,生老病死。
里屋的门不知何时已被关了上去,起先我只从里面听到交谈声,后来便静悄悄的,也不知等了多久,只见天色已开始暗了下去,我心里只是觉得不安,却只能在屋外来回走动,这时候突然听见屋里传来一阵痛苦的吼叫,粗哑到仿若野兽被撕裂开的声音一样,我吓了一跳,这是霜华的声音?
接着又听到东西被砸碎的声音,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我的心也跟着砰砰乱跳,突然十分害怕起来,霜华会不会有事?要是她出事了我怎么跟六哥交代?这时候急得脑门上直冒汗。
过了好一会儿,里面终于没有了声响,这时吴瞎子从里屋走了出来,怒斥道:“以后这样的差事不要来找我!简直要了我半条老命!要不是看在你爷爷那老不死的面上,说什么也不会帮你。”
我急忙迎上去:“吴爷爷,她没事吧?”
“放心,她自己选择的,千年修为换十年苦短,让她好好珍惜在这世间的日子吧。”吴瞎子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十年苦短?我急忙跑了进去,只见付霜华正满脸苍白地躺在榻上,她脸上那只狐狸也消失了。我愣愣地质问道:“吴瞎子说千年修为换十年苦短,霜华,你告诉我怎么回事?”
她勉强扯出一抹淡然的笑:“无幽,这是我自己选的,剔骨成人的日子虽只有十年,但是能替你六哥生儿育女,我会留下我在这世间曾走过的痕迹,这就够了。”
这是一个傻女人,为了情而甘愿放弃长生不老,也许在她心里,十年光阴远比她曾活过的百年千年的日子更有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
☆、拍卖玲珑锁
六哥与霜华的婚事定在阴历十月初十,爷爷说那天是个好日子,府里好久没有这样的喜事了,是该好好热闹热闹了,他长满皱纹的脸上近日里渐渐有了笑意,人仿佛也开朗快活起来。
天气已经渐凉,城里的树木也枯黄了一片,飘飘洒洒了一地的树叶,城里好像一下子枯老了起来一样,老人们搬了只凳子在院里懒洋洋的晒太阳,凑上几个相熟朋友喝喝茶,唠唠嗑,日子也是好不闲适,到处透出一股宁静祥和的气息。
但在此时此刻,城里的风花雪月酒楼却关起大门,正在进行一件不为人知的交易。酒楼享有苏城第一楼的称誉,堪称酒菜第一,规模第一,当然在价格上也是绝对称得上它的名号,除了富绅贵胄消费得起,普通老百姓只能在外头瞻望着它的富丽堂皇,心里盘算着那些有钱人消费一晚就相当于他们一年的开销了,实在是个烧钱的好去处。
早先我也说过爷爷是个倒卖古文物的,他底下的那帮人赚的是大钱,掉的却是脑袋,爷爷并不亲自下地,货都是底头的人从墓里挖出来再交由爷爷联络买家的,爷爷管着这么一大帮人实在不容易,有时候还得安抚安抚他们别闹事,墓里面的事谁也说不清,人家是豁出性命来给你干,当然甜头也少不得多给些,好在爷爷在这道上颇有名气,这些年才能压得住这么多人。
我跟澹台早早地就混进了酒楼,只听他说今天有一场大买卖,楼里布置得奢华却不失雅致,一间间厢房雕栏玉砌,走道两旁摆着名贵盆栽,有流苏玉坠装饰廊上,清新淡雅的檀香弥漫在空气中,令人浑身舒畅。两边厢房的中间是一个大厅堂,前头搭了一个戏台子,平日里专请名角儿唱曲。
来这之前我特意找了件男人的长衫套上,将头发扎成一条长辫,再戴上一顶帽子,跟前清人士差不多。
小厮在门边扯着尖细的嗓音道:“吴家二爷到……前清状元李捷长到……”
澹台轻茗了口茶道:“今天来的人物倒是不简单。”
“吴二爷财大气粗,又喜好收藏古董,也算人之常情,不过没想到这个状元郎也来参一脚。”
小厮的声音再次响起:“张总管到……”
我沉默了一会,终究耐不住心里的好奇,便问澹台:“你说今天这个拍卖会到底拍卖的是何宝物,怎么连张太监也来了。”
澹台突然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他道:“是一把锁,你记不记得我曾跟你说过的玲珑七绝锁。”
我“哦”了一声,下一刻惊得差点跳起来,澹台赶紧将我拉住,低声道:“别一惊一乍的,这么多人看着,其实我也是最近才打听到那把锁的踪迹,只是没想到这么多人都对它有兴趣。”
我点了点头:“这锁恐怕没有当初想的那么简单,何况还跟家里那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