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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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媳妇-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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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原来是成衣铺,前面有一间六十来平方的店面,后面却有一个面积大约二百来平方的院子。成衣铺的老板就姓成,大约五十来岁,据他说,这后院除了他的家人住外,也当作仓库和加工作坊使用的,院里有六间房,还有现成的井……甚至还有一个仓库。

“可五十两太贵了。”小婉蹙眉。

“不贵了,小娘子,如果不是我着急去四川,也不会这么快出手。”成老板搓着手陪笑道。

“还是太贵,成老板,我最多出十五两银子。”小婉看着店面,摇摇头,城里也过了几次兵,店里的东西早就被抢光了,除了人和耗子之外,就是这些房子了。

“太少了。”成老板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夏小娘子,四十五两。”

……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二十两银子成交,成老板在转移了房契之后,掩面而去——都说乡下人实诚,这位小娘子那刀磨得比屠刀还快,将他当肥羊宰啊!

接下来的两家店都分别以十五两银子谈下来,铺面还都不小,都带着院子——大凡乱世,这些店东都着急将店换成现钱,逃到安全的地方,那是绝对的出血甩卖,只是小婉一下子就支出去五十两银子,心里着实心疼,购买那八十顷地恐怕也用不着二十两银子。

将房契收好之后,小婉将店门封上,转身又去了药店一趟,给张杨氏抓了几付将养的中药——店面的事她没有跟杨二叔说,倒不是不信任他,而是做生意的事情还没有眉目,她和张杨氏计议了一下,不想让人知道。

在一切办妥之后,她返回茶馆,却看到只有杨二叔一个人在那儿,茶都换过了,点心碟子也空了一半。

“杨二叔,孟师爷呢?”小婉问道。

杨二叔的心情显然很好,“呵呵,小婉,事情办好了,孟师爷回衙门写地契,等一会儿你在上面签字画押即可。”

“真的?”小婉倒不是怀疑,而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完了。

“又不是什么好地,给他们点儿好处就全解决了。”杨二叔摇摇头,看着小婉手上的药包,“药都抓好了?”

“抓好了。”小婉点点头,又有些担心地问:“杨二叔,那块地多少钱?”

杨二叔伸出右手做了个一正一反的动作,“十两银子,不贵吧?”

当然不贵,这十两银子八十顷地,就跟白送似的,固然是那块地不好,但也与当时的社会大环境有关——这些土地的买卖都是经师爷的手办理,只要打点一下,他们才不介意拿土地换人情、换外快,反正又不是他们家的。

正说话间,那位孟师爷过来了,他取来了正式的文书地契,上面还盖有官府的大印,小婉在上面签字画押之后,这份地契就正式生效,成为张家的财产了。

“谢谢孟大人,以后还请多多关照。”杨二叔又取了一块二两重的银子塞给孟师爷。

这一次孟师爷没有推辞,“呵呵,没什么关系,以后有什么事情,尽管来衙里找我,能帮忙的我一定帮忙!”说完,他便要告辞离去。

“孟大人,何必着急离开,我们去喝一杯?”杨二叔让道。

“呵呵,杨老哥,有时间兄弟再叨扰,衙内有事,实在是走不开啊!”孟师爷坚辞不去,三人最后在茶馆门口分手。

等孟师爷进了衙门之后,杨二叔也招呼小婉上路——天色已经不早,不尽快赶回去,路上还是相当危险的。

********(坑品保证,本书已经签约)

第一卷 乱世 第十三节 进山、狩猎

吃晚饭的时候,小婉将白天买地的经过说了一遍……咳,这都是杨二叔经手办理的,她只是转述,然后又将购置那几处店面的事情说了一遍。

“娘,花了不少银钱,这世道如果不早点儿安定下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将本钱赚回来。”小婉叹了口气,白天听杨二叔说过与孟师爷的谈话,这隋朝的统治已经是摇摇欲坠,现在的隋朝皇帝实际上是在王世充的挟持之下,已经不足为虑。

张家所在的药王坪村是属于商州地界,具体地说,是山阳县,相对而言,距离李唐的大本营长安并不远。

在历史上,商州是一个兵家必争地,它位于秦岭南麓,丹水的源头,东据武关天险,北屏潼华要冲,西峙牧护关秦岭,南依漫川关隘,是长安的东南门户,无论是隋朝还是其他反王,如果要拿下李唐的根基,商州绝对就是一个主战场。所以,这些刚刚依附大唐的官员都是忧心忡忡。

不过,在小婉所知道的历史中,自从大唐立国以来,能够给大唐带来威胁的似乎只有突厥,而现在……这个威胁还不存在,市面上应该很快安定下来。

“小婉啊,不管什么时候,房子和地总是保值的,不过你一下子购置了三个铺面,准备做什么啊?”张杨氏问道。她是个通达的人,小婉在之前跟她大略地提过,她也同意了。事实上,杨氏也是出身大族,后来家道没落,家族中人对于她嫁给张须陀很是不满,渐渐便断了联系,如果不是这身病拖累,她做起事来,更不输于男子。

“这三个店面位于不同的位置,但都是好地角,其中两个我打算暂时租出去,等想好做什么生意后,再收回来。另外一个店面大的我琢磨着咱们自己住。”

“自己住?你是说咱们搬到县城里?”张杨氏有些犹豫。

“是啊。”

小婉小心翼翼地看了婆婆一眼,解释道:“娘,将来咱们要在城里做生意,而且阿陵和虎头他们也该上学了,乡下可请不到什么好老师。”

张杨氏确实有些舍不得离开村子,毕竟住了十来年,和邻居都有了感情,赚钱的事情可大可小,但几个孩子的教育却是耽搁不得的。

“那这里怎么办?”张杨氏弱弱的问,她有些矛盾。

“这里是我们的家啊。”小婉笑了,一点儿也不像十四岁的小孩子:“娘,我们在这里有田地,这里是我们的根,我们随时可以回来住。”

她微微停顿了一下,道:“我们开春的时候,将地种完了,我们就搬过去。”

“就这么办吧。”

张杨氏叹了口气,城里的生活她是不稀罕,可孩子的教育不能耽搁,为人父母,又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有个好前程。

第一场雪姗姗来迟,足足下了两天两夜,整个村子和远近的山林,都被皑皑白雪笼罩着,一片银妆素裹的世界。

大清早起来,在锅里蒸上早饭后,又往炉子里加了几块煤,炉火呼地一下熊熊燃烧起来——一共两个炉子,都是小婉亲手盘起来的,烧的就是煤块,只是在挖掘的时候,她避开村里人的耳目,挖来的煤块也放在了窖子里,反正用的也不多。

“婉姐,今天我们去挖煤吗?”

张陵从屋里探出小脑袋问道。

“不去。”小婉往他身后张望了一眼,然后低声跟他说道:“今天我们进山打猎。”

“太……”张陵身体往上一窜,就要跳起来。

“嘘,小点声!”小婉手急眼快,一下子把他按住,这件事如果被虎头虎脑他们知道了,非缠着跟去不可,这个季节带小孩子上山可不合适——她没想想,自己和张陵也大不多少。

吃完饭后,将虎头虎脑两个小家伙弄到张杨氏面前学习练字,小婉让张陵给马套上爬犁,自己端着盆去喂猪。

四头猪一见她过来,都呼噜呼噜地跑过来……这段时间下来,这四头猪崽都有七、八十斤重,要是用现代的精饲料喂养,恐怕都快出圈了。

将猪、鸡都喂好后,回来看张陵准备得怎么样了……小婉笑了,张陵过今年才十一岁,人矮马高,他只好踩着凳子套,样子有些可笑,幸好那马已经跟他很熟悉了,没出现什么麻烦。

“我来吧。”小婉笑着接过来,她虽然才十四岁,身高却已经是一米六八,而且还有上长的趋势,也算是身长玉立了。

屋里两个皮小子听到外面折腾,顿时挤眉弄眼的想溜出来,被张杨氏喝住了,不一会儿便传来抑扬顿挫的读书声……“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小婉轻轻笑了小声,向张陵低声道:“走吧。”

那张精巧的弩弓被小婉交给张陵使用,还有一把短剑;小婉自己背了一张长弓,而且还背着一柄佩剑,在爬犁上,还有夹子等捕猎时的应用之物。

爬犁出了村,两个人就坐了上去,小婉一摇鞭子,甩了一个鞭花,那马便快步向山上走去。

远处的山林一片莹白,一直绵延到天际,近处的松林从下方看,依然是一片墨绿,但上面却堆满了厚厚的积雪,身处其间,只觉得心头一片空灵。

小婉很喜欢这种氛围,很有一些飘然出世的味道,偏偏就在她陶醉的时候,一个雪团突然从上方砸下来,她条件反射似的侧了一下头,那个雪球砸在她的肩上。

雪团并不密实,砸在身上也不疼,小婉抬头看时,正和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对上——竟然是一只松鼠,正从枝叶间向她窥视。

“过来!”

小婉招手,那只小松鼠却嗤溜一声钻进了枝叶的后面,看不到影子了……树枝一阵摇摆,上面的积雪扑蔌蔌地落下,将小婉和张陵变成了雪人。

“好冷!”有一些雪粉顺着衣领滑进了衣服里,张陵被冰得跳了起来。

“小心别摔着。”

小婉连忙扶住他,然后将他身上的雪拍打干净,然后才将自己身上的雪抖动掉。

穿过几片林子,地上开始发现一些野兽的足迹,小婉已经准备好了弓箭,张陵的弩弓也取了出来。

第一卷 乱世 第十四节野鸡、兔子

走了大约百十米左右,前面突然隐约地传来野鸡鸣叫的声音,小婉向张陵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将马停下,缰绳随意地在树上挽了个扣,两个人提着一个口袋蹑手蹑脚地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过去。

蹲在一片灌木丛后面,二人慢慢探出头去,只见十几只色彩斑斓的野鸡正在雪地中觅食。这些野鸡的羽毛呈栗色,十分鲜艳,中间缀着深褐色的斑点,尾巴上的羽毛也是一样的颜色,有几只野鸡的脖子上有两片跟翅膀似的肉坠,小婉认得,那是雄性野鸡。

这种野鸡的大小跟家鸡相仿,味道却十分的鲜美,只是警觉性较高,不太容易接近。不过,再好的野兽也没有猎人聪明,山里人早已经琢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对付这种飞禽。

小婉从包里取出一团搓得很细的绳子,上面带着用缝衣针制成的钩子,然后她从包里取出一小包饵料,这些饵料是用面制成的,还加上了一些作料,闻起来香喷喷的,上面还涂上了红色,打眼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虫子。

二人一起动手,将饵料挂在钩子上,等十来只钩子挂完之后,小婉将这团绳钩像洒鱼网似的甩过灌木,由于地面积雪颇厚,几乎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只有一只警觉的雄性野鸡向这边张望了一眼,却又低下头,继续寻找雪下可能隐藏的食物。

“这些蠢鸡!”

小婉很是愤怒,只是这种‘钓鸡’的狩猎方式是需要耐心的,二人只好等待着。过了十来分钟左右,那些野鸡已经距离绳钩很近了,却依然没有注意到那些饵料。张陵轻轻拉了一下小婉的衣袖,眼中露出疑问。

小婉瞪了他一眼,慢慢地探出了头……这钟狩猎方式是前世中她从一个老猎人那里学来的,而且成功地试验过,她就不信在这种食物极端匮乏的季节里,那些野鸡会不上当。

几只野鸡已经距离绳钩很近了,小婉轻轻地拉了几下绳子,钓饵微微一动,就像是真正的虫子似的。

张陵看着有趣儿,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野鸡,嘴巴微微张开,似乎随时都会喊出声来。

有几只野鸡终于发现了那些在积雪中蠕动的‘虫子’,它们简单的大脑里根本没有分析在这种天气中哪来的虫子,而是兴奋地啄向那些钓饵。

有四只野鸡已经吞下了饵料,在它们发觉‘虫子’的味道有些不一样之前,小婉将绳子巧妙的一抖,那四只野鸡已经被钓起来了,它们扑愣着翅膀试图逃脱,而它们的同瘵则很不够义气地拍打着翅膀飞走,张陵已经兴奋地上前去抓住那四只野鸡,拧住它们的翅膀,然后掏出绳子将它们的脚绑住。

“婉姐,我们把其余的野鸡也钓回家吧。”张陵兴奋地道,小脸红朴朴的。

“傻了,那些野鸡至少在今天不会再上当了。”小婉随手捏了捏小正太的脸蛋……滑滑嫩嫩着,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调戏。

将四只野鸡扔到爬犁上,这只是狩猎行动的开始,爬犁在雪地上前行,两个人一边注意控制行进的方向,一边敏锐地注视着四周的情况,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得远了。

扑楞楞……一阵拍打翅膀的声音,从一片灌木丛后面飞起一支鸟,冲天而去,转眼间便消失在了林子里,但二人还是看清了它的模样。

“棒槌鸟!”

张陵喊了一嗓子,小婉也将马勒住。

听说有棒槌鸟呆过的地方肯定有人参,药王坪的人都会采药,这一带靠近秦岭山脉,药材资源也比较丰富,药王坪早年就曾经出现一位杏林高手,被誉为药王,村子的名称就是因他而来的。

二人立即冲下爬犁,来到那从灌木后面……那里是一片平地,雪地上还有一些脚印,那些大一些的脚印应该是兔子留下的,较细小的脚印当然就是棒槌鸟留下的。

小婉有手在地面上小心翼翼地扒啦着……“有了!”她突然喊了一声,仔细地将积雪扒开,露出地上的一株植物。这东西跟她认知中的人参一模一样,最重要的是,上面竟然有六个掌状复叶,虽然已经有些枯萎,但样子是不会错的。

*野山参的成熟程度通常都是由它们的叶子来区分的,其中一年参由三片小叶构成,称三花子;二年的由五片小叶构成,三片较大两片较小,形如人手,称马掌子;三年的两个叶柄,每杈五片叶,称二甲子;四年的三个叶柄,称灯台子;五年的四个杈,称四品(或批、匹)叶;六年的五个叶柄,称五品叶;生六个掌状复叶的,称六品叶,而人参长到六品叶就不再长叶子了,只增加根部的重量,所以六品叶的人参是价值最高的。

这人参若是碰断了根须,那可就不值钱了,小婉小心地用弩矢轻轻梳理周围的泥土,将这株参连同周围的泥土一起挖了起来,然后放入背包里。

“婉姐,你看这是不是人参?”张陵在一旁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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