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李红袖欣喜道,“正好起来喝药。”
楚留香望着眼前冒着热气、颜色古怪的药汁,吸吸鼻子,咳嗽一声。
“你再吸鼻子也不可能闻见药味。”李红袖翻了个白眼道。
“我知道。”楚留香叹息一声,闭眼,将碗凑到唇边,刚喝了一口,就忍不住皱眉。
这味道,也太苦了点。
“红袖,”萧十一郎见楚留香眉头皱的能夹死蚊子,低声笑道,“下次,还是我来煎药吧!”
“萧大哥,”李红袖意味深长道,“有些人,不给他点苦头吃吃,他是不会长记性的。”
楚留香闻言,除了苦笑还是苦笑。这有些人,不就是指的他。
“呐。”李红袖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碟子,递给萧十一郎道,“知道萧大哥你心疼,这个给你。”从楚留香手中接过空碗,转身出了屋子。
萧十一郎低头看看碟子里的酥糖,摇摇头,捻起一枚,递给楚留香,道:“要吗?”
楚留香就在他的手将糖含进嘴里,故意酸溜溜的道:“我这是沾了十一你的光。”
萧十一郎抚额,眯眼看他,“酥糖都堵不住你的嘴。”
“嗯。”楚留香理直气壮的点头道,“天底下只有一样东西能堵住我的嘴。”
“这世上还有这般神奇的东西?”萧十一郎挑眉道,“能堵住楚风流你的嘴。”
楚留香眯眼笑,忽然侧过身,往萧十一郎身上扑去,将他压在身下,头一低,吻了上去。
萧十一郎原本坐在床沿,楚留香这一扑,差点被他扑倒在地。为了防止两人一同跌下床,他只好双手紧紧的撑在床沿上。这样一来,不免姿势别扭。
好在楚留香只轻轻吻了一下,便抬起了头,笑道:“只有这个,能堵上我的嘴。”
萧十一郎直起身,将他扶正坐好,无奈道:“你现在倒是生龙活虎了。”
楚留香顺势搂上他劲瘦的腰身,眨眼笑道:“头还有点晕,陪我睡会儿。”说着就要去解萧十一郎的腰带。
萧十一郎拦着他的手,哭笑不得道:“你大病初愈,有这个精力?”
楚留香看着萧十一郎眼下的黑眼圈,叹气道:“难道我在你心里,是那种整天想着那档子事的人不成?”
萧十一郎这才知道,自己误会楚留香的意思了,他咳嗽一声,低声道:“自然不是。”
楚留香趁机将萧十一郎身上的衣服扒掉,笑道:“其实也没错。”手一拽,将萧十一郎揽进怀中,抱紧,凑近他耳边道:“我要是哪天不想了,估计十一你该着急了。”
萧十一郎无语望天,他就知道!
萧十一郎确实累着了,从昨晚到现在,他几乎没有合眼,头刚一沾枕头,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楚留香见他睡得香甜,朝他额头吻了一下,闭上眼,跟着一同睡去。
这一觉直睡得月上中天,两个人同时被肚子里咕噜噜的响声吵醒。二人对视一眼,萧十一郎制止楚留香正欲起身的动作,道:“我去吧。”
披衣进了厨房,加了香菇瘦肉的米粥正在温火上炖着,揭开盖子,香气四溢。锅里的饭菜还是温热的,显然是宋甜儿细心给他留的。
萧十一郎心道:难为这三个姑娘了。
他和楚留香都是大男人,若是出门在外,风餐露宿都是寻常事,大可不必讲究。但若是回了家,要是没有这三个细心的姑娘悉心照料他二人的衣食住行,只怕。。。。。。想起楚留香还有洁癖,萧十一郎深觉前途坎坷。
萧十一郎取了汤盅,盛满了,拿来饭盒装好,又取了饭菜,提起饭盒,转身出了厨房。
楚留香将碗里的粥喝完,赞道:“甜儿的手艺越发好了。”
萧十一郎放下碗筷,摇头道:“养的你嘴巴越来越叼了。”
“十一,”楚留香突然眨眼笑道,“你休息好了吗?”
萧十一郎不明就里,“怎么?”
“我睡了一整天,骨头都软了。”楚留香摸摸鼻子道。
“要出去?”萧十一郎看看窗外的天色,不赞同的皱眉道,“你的病还没好。”他可能忘记某人的病就是因为半夜出游才引发的。
楚留香笑道:“要活动身体,方法岂非有很多。”
萧十一郎明白了,他收拾好碗筷,道:“你还是吃饭的时候最可爱。”
楚留香搓搓下巴,笑道:“为何?”
萧十一郎一字一句道:“因为那时你的嘴最忙。”
楚留香大笑,“其实,我的嘴巴,在床上的时候才是最忙的。”
萧十一郎被他直白的话噎住,良久,才道:“或许,我真应该用什么东西堵住你的嘴。”
楚留香盯着他的形状优美的唇瓣,色迷迷的笑道:“求之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赶榜单赶出来的货,人物有崩坏,万请谅解。
求不要再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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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若一切结束后相遇)
萧十一郎走的时候,并没有带走连城壁的生命,却带走了他一生中所希冀的一切——希望、骄傲、光荣。他走的时候,只说了一旬话:“你不能死,因为我还是欠你的。”
你不能死。我不能死。风四娘不能死。沈壁君更不能死。可是千千万万年以来,这世上有千千万万的人,有谁能真的不死呢?有谁能?
沈璧君是萧十一郎一生所爱的女人,风四娘是却萧十一郎一生所负的女人。
第一片秋叶落下的时候,萧十一郎独自回到了山谷中。
山谷中鲜花依旧,碧草依旧,甚至连那片竹林,也依旧在风声中沙沙作响。不同的,只有人。
萧十一郎坐在小木屋的门前,那把名动天下的割鹿刀被他随手丢在一边。他和沈璧君的缘分起始于割鹿刀,却终究是有缘无分。
世事无常,世事本就无常。
他静静地望着夕阳落至山的另一边,缓缓闭上了双眼。他累了,真的累了。他忍不住开始怀念那时在山洞的时候,沈璧君将他抱在怀里,那种仿佛回到了母亲怀抱里时的感觉。
塞外风霜大,江湖酒客多。
这是一个酒肆,路边最常见的酒肆。酒肆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头,姓卢,人称卢老头。
这条官道通向松江府,近几日,因着“掷杯山庄”的左二爷大寿将至,江湖中人纷纷赶至松江府,卢老头的生意也跟着好做起来。
这一日,卢老头起了个大早,他刚摆好桌椅,烧好热水,便有客人上门了。
那是个满脸风霜的男人,腰间有刀,黑衣,一头长发胡乱扎在身后。
卢老头看见这个男人的第一眼,就知道这个男人是个江湖中人。不是因为他腰间的刀,而是因为他眼睛里的倦意,那是只有经历了沧桑的人,才会有的倦意。
男人坐下,将刀放在手边,开口道:“老丈,酒。”
卢老头收回了视线,道:“客观稍等,小老头这就给您上酒。”
男人拿起酒坛,仰头便是一大口,顺着嘴角流下的酒渍打湿了他的胸前衣服,他却恍若未觉。只一个劲地猛喝着酒,仿佛他的一生,除了喝酒,便再无其它重要的事情可做。
卢老头远远看着男人不要命的喝法,忍不住摇了摇头,只怕又是一个为情虽困之人。
男人很快就喝醉了,或者说,他本意就是希望自己喝醉。
人心的力量最是很强大的,当一个心心念念想要喝醉的时候,他焉能不醉?
喝醉酒的男人很安静,双手抱住酒坛,趴着桌子上一动不动,不同于卢老头以前见过的其它醉酒大汉,大吵大嚷着耍酒疯,闹得人不得安宁。
哒哒哒,官道上传来阵阵马蹄声,卢老头抬头看去。
宽大的官道上,两匹骏马叫人眼前一亮。马上是两个年轻男人。
“老酒鬼呀老酒鬼,这世上只怕再难找出一个跟你一样,大清早出来喝酒的人了。”一身蓝衣的男人摇头道。
“老臭虫,这回,你可错了。”长着一双明亮大眼、发须蓬乱的男人大笑道。
这二人自然是前去松江府赴左二爷酒宴的楚留香和胡铁花了。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酒肆前。
胡铁花翻身下马,远远指着醉倒在桌子上的男人,得意洋洋的笑道:“这不就是一个。老臭虫,我可算是赢了你一回。”
楚留香摸摸鼻子,摇头道:“你们酒鬼的世界,我这个正常人自然是不懂。”
胡铁花瞪圆了一双铜铃般的眼睛道:“嘿嘿,别说的好像你不喝酒似的。”
楚留香笑道:“这酒吗,自然是要喝,只是,我却是打算留在空肚子,找左二爷喝喜酒去。”
胡铁花闻言跳了起来,大声道:“是了,咱们忘了睡觉,也不能忘了‘掷杯山庄’的美酒。”
他二人说话声音不算小,原本趴在桌子上醉酒的男人似被惊醒了,微微抬起头,正好看见那个蓝衣风流的男人背光而立。
那时,太阳刚刚升起来。秋日的阳光透过薄雾,倾洒在山间,楚留香不经意的一个回头,便撞进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眸中。
三年前松江府一行,楚留香成全两对恋人,邂逅了一个美丽的姑娘……石绣云。那么这一次呢?
天意难测,天意本难测!
作者有话要说: 赶榜作品。。。。请勿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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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局(七)
“我美吗?”沈璧君突然道。
天公子的动作一顿,从她胸前抬起头,秀气的手指划过她如玉般的脸颊,眼中闪过一丝痴迷:“当然,我再没见过比你更美的女人了。”
“那你爱我吗?”沈璧君又问,她樱色的唇沾了酒水,色泽越发迷人,像是一颗引人品尝的樱桃一般。
天公子心底像是起了一团火一般,忍不住低下头,死死地咬住那颗诱人的樱桃,低声笑道:“你说呢?”
“我不知道呢!”沈璧君垂下眼睫,将眼底的厌恶很好的掩藏了起来,“你们男人都说爱我,其实我一点也不知道,你们究竟爱我什么?是这张脸,还是金针沈家传人的这个称号?”
“那又有什么关系?”天公子的手臂越收越紧,“不都是你吗?”
“也许吧!都是沈璧君,也都是连城璧的夫人。”沈璧君不适的皱了皱眉,低声道。
“不是连城璧的夫人,”天公子堵住她的唇,柔声道,“从现在起,是我天公子的夫人。”
“师父啊!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想成为天公子的夫人。”甜美的叹息声从纱帐后面传来,一只莹白的手指,轻轻地挑起半透明的纱帐,那张天真纯美的脸便显露了出来。
正是小公子。
“你来干什么?”天公子右手迅速一挑,将地上的衣服拿起,盖在沈璧君近乎赤|裸的身体上,转过头不悦的看向小公子。
“来见见我的新师娘呀!”小公子似乎没有察觉他的不悦般,笑嘻嘻道,眼角余光不经意间扫过沈璧君色泽鲜艳的双唇,眼底的喜悦越发明显了。
“什么时候见不行,怎么挑这个时候?”天公子随意地挑了挑肩膀上有些凌乱的发丝,望向小公子道。
“师父整天将新师娘金屋藏娇,徒儿就算是想见,也找不到时间。”小公子嘟着嘴道,她看了看天公子的脸色,小心地道:“师父,你生气了?”
“没有。”天公子瞧见她小心翼翼的模样,柔和了脸上的神色,道,“但下次不准再如此了。”心底却忍不住开始疑惑,自己是不是对沈璧君太过于痴迷了。刚才小公子进来时,他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到脚步声。
“嗯嗯,徒儿下次不会了。”小公子连连点头保证道,她见天公子挥手意示她退下,猛然抬头朝着天公子嫣然一笑,道:“反正,也不会有下次了。”
天公子的动作一顿,缓缓地看着她,道:“你这是何意?”
“徒儿是说,徒儿以后不会再莽撞了。反正徒儿以后估计也见不到师父了。”小公子的笑容越发甜美起来。
“你要判出师门?”天公子的脸色开始冷下来。
“不,”小公子摇头否认,“山庄那么好,我怎么舍得离开山庄?”
“那你的意思是?”天公子皱眉道。
“我的意思是,”小公子缓缓地,一字一句道,“我要做山庄的新主人。”
“哈哈!”听见小公子这样说,天公子反而放下心来,他就像是听见了一个极好笑的笑话一般,重复道,“你说,你要做山庄的新主人?”
“是这样呢!师父。”小公子抿唇,有些羞涩地笑着回答。
“你是认真的?”天公子又问。
“嗯嗯。”小公子一如既往的乖巧点头。
天公子不说话了,他开始整理刚才被他自己扯得乱七八糟的衣服,他的动作缓慢而优雅,在衣扣上翻转的双手秀美,带着贵族式的矜持。
小公子不笑了,她那从进门起就挂在嘴边的笑容不见了,她开始紧紧地盯着天公子正在系衣带的那双手,就好像那双手上突然开出了花一般。
“唉!似你这般乖巧徒儿,其实并不好再找一个。”天公子的衣服已经穿好了,他忍不住叹息道。此时,他那双历经沧桑的眼里,有了些怜悯,像是在说:这样一个乖巧又聪明的人,怎么会忍不住自己找死呢?”
“师父,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小公子垂下了眼,道,“其实,你才是天底下,最让人怜悯的人?”她的眼抬了起来,将小公子从头到脚逡巡了一遍。
天公子的眼神开始冷得像冰碴:“我以前从来不知道,你竟是如此大胆的人?”他看她的眼神已经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多谢师父夸奖。”小公子礼貌得欠了欠身。
“壁君,闭上眼睛。”天公子转过头,对沈璧君道。虽然他极力维持着他的优雅,但沈璧君还是能从他微微起了青筋的额角,看出他隐藏下的愤怒。
“其实,我觉得她说得没错。”沈璧君裹紧身上衣服,直视着天公子道。
“你说什么?”此刻,天公子的声音已经沉静地没了半分起伏。
“我也觉得,你是天底下最值得人怜悯的人。”沈璧君缓缓道。
“你!”天公子刚一开口,一股鲜血便出他口中喷出,染红了沈璧君胸前裹住的衣裳,和她垂散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