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只是弹指之间,我已不再是当初那个青涩少年。我一眼就看出眼前这个男子就是个街头杂痞,靠敲诈勒索维持生计。
竟管心跳得厉害,我脸上的表情却很平静,我望着他,既不招惹他也不向他示弱,只是用了看一个陌生人那样莫明其妙的眼神。
他冲我笑,进一步实施他并不高明的技俩:“怎么,不认识我了?”
我还是莫明其妙的看着他,不答只言片语。
他继续笑,又拍了拍我的肩,这次更用力,我感到更痛。
他说:“老同学,不至于吧?真认不出我了?”
一边说,一边笑着慢慢摘下墨镜。
一张似曾相识的脸,依稀有旧时模样。不过眼角比从前多出了条小小的疤痕,估计是打架斗殴留下的徽章。
他戴墨镜,敢情就是为了遮拦那块疤痕。其实大可不必,那块疤痕如此之小,并不影响他的相貌。再说,就算他戴上墨镜,穿上风衣,也只是专横霸道有余,英俊潇洒不足,远远不是人们心目中许文强的形象。
我道:“耗子?”
还是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十多年了,茫茫人海,我谁都没撞见,怎么就撞见他了?
他哈哈大笑,点头,然后又把墨镜戴上。
我大叫:“真的?真想不到,真想不到!”
其实,我是故作夸张,心底完全没有脸上表现出来的他乡遇故知的激动,反是想应付他和他寒暄几句就借故溜开。
他,真名皓,耗子是他的外号,姓林,估计五百年前和某某元帅是一家。
我倒不是嫌他没念完高二就辍了学,没什么文化。其实我自己也只比他多上一年学,混完高中就再没进过学校的大门,与知识分子的光荣称号半点也沾不上边。
只是我上学时是个乖乖生,出生社会也还是一心想做个好人,不像他那时就匪气十足,丑名远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调戏女生,辱谩师长,几乎没有他不作的恶。
道不同不相为谋,这种人我觉得还是避而远之的好。
然而他却一把拉住我,硬要将我往旁边的酒楼上攥,说是十一年了吧?十一年该有好多话要说,怎么样也得一起好好喝几杯。
盛情难却,再却就是不给他面子,这种人死要面子的,惹翻了脸不好,我只好勉为其难,也不要他拉了,说好的好的,跟着他一起进了酒楼。
在门口的时候,我记起件事来,别过脸向外面看了看。步行街那边的人群中却没有了李浪和那个流浪仔的影子。只有无数打扮前卫的美女,晃来晃去都是她们的**。 电子书 分享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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