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平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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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平行时代-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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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光?”我迷迷糊糊的叫了一声。
  “睡吧。”他的手掌抚摸着我的头发,我的脸颊,又将嘴唇贴在我的额头上。我感觉真的困了,意识慢慢消散。
  半夜里,我被恶梦惊醒。看到书房里有微弱的灯光,而身边的床位是空的。
  我轻声的起床,看到他趴在台灯下认真的写着什么,像是稿件又像是信函。
  我靠在门框上看着他,灯光在他的头顶形成炫丽的光晕。
  他写的很认真,每一笔都很用力。
  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决定不去打扰他,便悄悄回到了卧室。
  明女士口中的费启思的好朋友来自美国,我刚进门就听到他在用英语同费启思、明女士谈论着医学方面的事情。
  “静好回来了。”
  明女士最先发现我,然后那个人就转了过来,用一双明亮的灰蓝色眼睛打量着我,我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么年轻的一个人,这让我有些惊讶,而他的眼睛,让我想起了马尔福。
  “这位是兰杰明。马尔福。”费启思为我介绍道。
  “马尔福?”我念着这个姓氏,有点怀念的感觉,心里生出一似希望。
  “那你认识德拉科。马尔福吗?”
  他的目光一闪,随即笑了起来,“原来你是《哈利。波特》的粉丝,可我本人更喜欢斯内普教授。”
  “是吗?”我感觉十分失望,一瞬间又从云端落了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是因为这位马尔福先生的到来,明女士和费启思显得十分高兴,中午还一起下厨,自婚礼后,我就很少看到这样的场景了。
  “你是做什么的?”为了不让气氛显得尴尬,我随便选择了一个话题。
  马尔福的视线从电视上移过了,我知道他一直在关注我,根本就没有在看电视。
  “医生,负责手术台主刀。”
  “医生啊。”我拖长了音节,有些若有所思。
  “你好像不是很意外,还是你早就猜到我的身份了?”他有些意外的说。
  “不,令我意外的不是你的职业,而是你的年龄,像你这么年轻的主刀医生可不多见。”
  “那不然呢?”他笑了起来,“你觉得我应该是一个老头儿?”
  我笑了一下,不可否认,我的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他看着我,继续说道,“在医生的眼里,人体都是一样的,都只不过是在死后会化成一抔尘土的生物。但医生能做到的也只不过是解剖人的外在,对于潜藏在躯壳里的叫做灵魂的东西确实一无所知。当我坐上主治医生的位置时,常常有这样的想法,如果我能解剖人的灵魂就好了,那样我会看到许多不一样的东西。”
  随着他那清晰有力的话语,感觉他的视线就像一把闪闪发亮的手术刀,而我正是他解剖的对象。我摇了摇头,把这种荒诞的想法甩出脑袋。
  “可是你要知道你手中的手术刀在挽救人生命的同时也是在拯救他们的灵魂,比起探寻灵魂的秘密,肉体的死亡才应该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吧。“
  他沉思了半响,然后问,“那么,你想留下他吗?”
  “什么?”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大约两个月前,费启思寄给我一份病例,是一个很年轻,也很有才华的少年,可不幸的是,他得的是胃癌。”
  想,怎么会不想?
  我将亲手整理的病例报告递交到费启思手上,再三嘱咐他小心,那时我的心中盛着满满的希望,可是他们后来得出的结论是无法进行手术,只能听天命,尽人事,完全给崇光判了死刑。
  “他,还好吗?”
  我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
  “你那个有关于魔法的视频,我看到了。”
  “那、、、、、、”我刚想问他是不是知道什么,却见他将食指竖在唇边,作了一个噤音的动作。我回头,明女士正好端着水果走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在很早以前就知道你了

  那天崇光的兴致很高,他一扫多日以来的疲惫,高兴的拉着我出了门。
  “我们要去哪里?”
  “嘘!”他将食指竖在唇间,对我笑道,“要保密。”
  我微笑着,不再做声。
  我们坐上了一辆公交,我注意到目的地是开往郊区的,不知道眼前的家伙又在搞什么鬼,不过无论是什么都不可能是恶作剧。
  我们带着口罩,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像两个大病初愈的病人,刚刚从医院里跑出来。车上的座位已经满了,我们面对面站在扶手下,崇光抓住扶手,而我只需要抱住他的腰,靠在他的胸口,视线随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景物起起落落。
  下了车,眼前是一片草坪,一直延伸到远方。
  崇光拉着我小跑起来,跑上一个小山丘,迎面吹来了温暖的海风,夹杂着咸咸的潮湿,扑了我一脸。
  “海?”
  我有些惊讶的看着眼前的景象,很快就被这种自然的魅力所折服。遥远的天地之间,一片纯粹的蔚蓝自天的另一端蔓延开来,白色的海鸥看上去像一只只破碎的纸屑,阳光像一缕缕飞线,将它们一一串联起来。
  上前几步,才发现这是一处断崖,站在断崖的边缘,听着细碎的浪拍打着崖壁,像是走到了时间的尽头。崇光站在我身边,我们互相凝视着彼此。
  “如果我们从这里跳下去会怎样?”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这样疯狂的念头。
  “或许我们变成鱼,然后在大海里自由自在。”
  “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你会怎么做?”
  “我会等你。”
  “等我?”
  “等你再从下面跳上来。”
  “那如果我永远都回不来了呢?”
  “我们约定个期限,如果在期限内你没有回来,我就来找你,就哪怕你已经死了,我也还是会去找你。”
  “我以为你会说我会跳下去。”
  他笑了一下,然后说,“我想,但我知道你希望我那么做,只要是你不希望我做的,我就不会去做。”
  我的眼睛突然湿润了,以前总是以为他是个孩子,其实他心是通透的;很多复杂的事情经过他就会变得简单;变得情有可原。
  “谢谢你。”
  我们在崖壁上站了好一会儿,崇光又拉起我去往下一站。
  这一次是在崖壁边旁的一颗大树上,那是一颗常青树,巨大的树冠如同一个热气球,如同绿巨人一般的矗立在空旷的草地上,树冠里包裹着一个白色的小木屋,像是躲在鸟巢里的小鸟,只露出零星的几抹白色。我疑惑地看了眼崇光,他只是笑着将我拉进一下,走到树底下,才看到屋顶上盖有厚厚的茅草,就像崇光每次倒在床上打滚的时候会把头发弄成那个样子,让人感觉既可爱又温馨。
  顺着木质的旋转楼梯干盘旋而上,他在前面牵引着我,一边说着小心一边拂开碍事的枝桠。
  小屋的门是关着的,不知道里面藏着什么有趣的秘密。
  “闭上眼睛。”
  我依照他的话闭上眼睛,等待着意外的惊喜。他拉着我的手将我进了屋。
  “小心头。”他提醒道。
  迈出第一步,我就闻到了清冽的香气,然后被一阵温暖的氛围包裹住。
  “是什么?”我大叫一声,却无人回应。
  “可以睁开眼睛了。”
  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就是一副素描,画上的人在给一只小狗画画,背景是一个广场,右下角有一个喷泉,画中人穿着一件深色针织衫,背对着我,只留下一头乌黑才长发,看起来是那么的恬淡、温柔。视线扫过四周,墙壁被类似的素描占据着,画上的主角一直都是那个穿着深色针织衫的长头发女孩,她在画画,在给鸽子喂食,在和陌生人聊天,在凝视远方、、、、、、
  “这就是我最初认识的你。”崇光指着我最先看到的那一副素描上的小狗说,“那是我的狗,不,或者说是我遇到的狗,有一天,它跑了出去,我出来寻它,然后就看到了你。”
  我记起来了,夏末的一天,是有一只小狗曾经出现在我面前,我看它长得可爱,就给它喂太妃糖,还给它画了一幅画。
  “原来,你那么早就认识我了。”
  我看着这些画,心脏被陌生的情绪塞得满满的。一直以为自己是最先爱上的人,可是,不是呢。
  笔触细腻,线条婉约,寻常街景里蕴藏了无尽的深意,画上的人是谁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经被这种真诚的温柔所打动。相信只要看到这些画,无一不会触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那些像初恋一般简单而又可贵的深情。
  “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时说的话吗?”
  “怎么会不记得?”那天他把我认出了家政公司里的人了。现在想来,他应该在那个时候就知道我不是什么家政公司的人了,可却狡猾的装作不知情。
  “其实。”他顿了一下,好让我将注意力集中到他的眼睛上,那双漂亮的眼睛静静的发着光,“‘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了,’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我一直在等你。”
  我一直在等你。
  人的一生中,能遇到几个人,又能够对几个人说出这句话。
  而我现在就幸运的遇到一个男孩,他在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在心里对我说,我一直在等你。
  他笑了起来,“其实,我也曾对自己说,如果你主动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将永远都不会来打扰你,因为我在认识你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生命的尽头,可是,一切好像做梦一样,在我决定忘掉你的时候,你就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让我有些猝不及防,但在那一瞬间我才意识到,我一直都在想念你,所谓的遗忘只不过是将有关于你的一切藏在了另一个隐秘的地方。”
  自从认识崇光后,我常常会有一种恍惚的感觉,就像第二次去到他住的地方,看到他在床上睡着了,我会恍惚的认为是在做梦,而现在这种感觉再次充斥着我的大脑。
  眼前的人谁?陈静好是谁?而我又是谁?
  我知道这一点神经质,但我却不得不面对脑海里浮现才问号。那天在天桥,那个盛开着烟花的夜晚,我有短暂的失忆,花费了好长时间才认出国光。
  大脑运转的速度很快,一秒钟想到的事情可以绕地球几圈,可我为什么花费了几分钟才记起国光的名字?
  我突然感到害怕起来,害怕有一天会用相同或者更多的时间来想崇光的名字。
  我抱住他的手突然用力,他扶住我的后脑勺,将我按向他的胸膛,衣服上是温暖的蔷薇香气,是我最喜欢的香味。
  “别怕,我在这里。”他说。
  “嗯。”
  我们依偎在小木屋里,看着窗外的海,看着光线渐渐的从海面上淡去,看着星星从海面上升起。                    
  作者有话要说:  


☆、最宝贵的东西

  兰杰明的突然出现让我感觉有些莫名其妙,或者这是上天在与我开的一个玩笑。
  他是一个异数,现存世界的异数,同我一样,是一个游荡在陌生时空的灵魂。只是他比我幸运,从神话世界来回的他继承了很强的魔力。
  我见识过他的魔法,可以在一秒钟内就可以将骨折治好。
  “那我现在就去找崇光。”我拉起他,感觉前面的大道上正亮起耀眼的光芒。
  “你先不要高兴的太早。”
  “什么?”
  兰杰明严肃的说,“我的治愈魔法之针对伤口,如果是被细胞破坏内部结构的疾病,只能通过配置魔药的方式来处理。”
  “那魔药要那些条件才能配置?”以前在霍格沃兹,我也接触过魔药,知道那种奇幻的东西,是需要非常苛刻的条件的,绝不是药材搭配那么简单。
  “第二,我需要会一趟英国老家;第三配置时间需要一年;至于第一、、、、、、”他突然顿住了语声,没有再说下去。
  “怎么呢?”我有些急切的发问,我心中想要帮助崇光重获健康的念头再次不可遏制的涌上心头,这种急迫让我显得没有耐心。
  兰杰明继续用那种晦涩不明的眼神盯着我,他转身在松软的沙发上坐下,背对着我,用一种很低沉的声音说,“要我救他,可以,但你必须要付出你最宝贵的东西。”
  算是条件吗?
  当然,他与我与崇光都非亲非故,有这个权利提出条件。
  刚刚涌起的激情慢慢退却下去,然后开始仔细思考我正在面临的一切,当然,我并非在质疑什么,而是这件事不得不甚至考虑,就像在做一笔大交易前要仔细琢磨对方的合同一样,因为机会只有一次,我输不起。
  “我最宝贵的东西?” 
  崇光?但崇光并不是东西,他是人,不能说是属于我的。
  兰杰明转过头,灰蓝色的眼睛像天地交际线上的颜色,遥远的让人敬畏。
  “你的记忆。”
  “记忆?”
  “有关于周崇光的所有记忆。”
  我愣住了,从来没有想过他要的代价是这个。
  记忆是灵魂靠岸的地方。
  我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风景,却只记住了崇光所在的世界。
  过往于我,是脱离树枝的叶子,会被岁月腐蚀,化为灰烬。
  当我成为陈静好时,我没有意识到任何不同,我以为我会平静的生活,等待着离别的到来。
  可是,崇光出现了,是他让眼前的一切都不变的不一样。
  我想起了崇光,想起了他的微笑,想起他的声音,想起了与他在一起时幸福的想要落泪的感觉。
  崇光就像一盏灯将我的世界照亮,让我看到了许多被我忽略的东西,体会到了不同的感情。
  如果遗忘了他,这里的一切都不再具有意义。
  到时,我不会记得他,更不会再爱他。
  我突然意识到,这将比看着他的生命陨落更加难以接受。
  他可以不爱我,但我不能不爱他。
  如果不爱他,我不知道还可以爱谁,我的心将永远活在深渊里,不能再见到阳光,更加不能再感受到温度。
  那我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过了好半响,我才听到自己压着嗓子说,“让我想一想。”
  崇光新书发布会那天天气出奇的好;连续的阴天终于在这一天放晴了。他穿着一件浅褐色的长毛衣;戴着我为他织的白色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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