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走到大厅就觉得气氛很诡异,无数的眼神似有若无地瞥过来。
于晓全身都敏感起来,僵着步子退了两步,瞬间那些嗷嗷待哺的娱记们就像得到了讯号,一窝蜂涌了上来,把于晓围了个水泄不通。
闪光灯不停地亮,于晓下意识地抬手挡住脸。
“请问你和钟朗什么时候开始的?”“你们打算结婚吗?婚期定在什么时候,打算在哪里办?”“你是什么工作?是钟朗的粉丝吗?你们谁先主动的?在一起多久了?为什么不主动向公众说明?”
……
各种问题呼啦一下子抛过来,于晓只听到耳边各种声音混在一起,脑袋里一片嗡嗡。
她就这么无措地被人群包围着。
“你们……你们不要问的这么……这么让人没有发言权。”于晓弱弱地回应,下意识往后退,想要跑。
娱记们哪肯,跟着逼近她,有的情急之下伸手要抓住她。
人群拥挤,于晓站不稳,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往后倒,波及身边做装饰的玻璃瓷器,一下子,噼里啪啦,于晓摔倒在一片碎片之中。
瞬间,安静了。
于晓只觉得身体上有些尖锐的疼痛,反手撑地想要起来,一用劲,一股钻心的疼从手掌心里传过来。
人群倒吸一口凉气,有人试探着询问,“小姐,要不要叫120?”
“谢谢,不用。”坐在碎片中,于晓低着头,声音清冷。
“让开,让开让开!”古鹿剥开密密麻麻的人群,看到眼前的景象吓得不轻。
待缓过神来连忙走上去扶起她,把她的头按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她,凌厉的眼神瞪着那些拿着相机跃跃欲试的记者,冷冷地出声警告,“你们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人身伤害,我们法庭上见!”然后气势汹汹地剥开人群,搂着于晓离开。
她和于晓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第一眼是在宿舍,那天于晓穿着很长的连衣裙,白色,她肤色偏白,奶白奶白的,头发很黑,拢在身后,别着白色的小熊卡子,戴着白色的拢卡,连凉鞋都是白色的,面容很文静,笑起来都让人觉得安静伴着忧伤。
古鹿一看于晓就知道她是大城市的女孩子,而且一定生活优渥,受人疼爱。因为只有那种环境里出来的女孩子,才能把白色驾轻就熟。
古鹿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喜欢豪爽的人,对小女生比较反感,但看到于晓,她莫名地就想保护她。
原以为于晓是那种娇娇滴滴的小女生,可是军训的时候,毒烈的太阳照的人想死,她却依旧倔强地撑着,最后整个队伍就剩下她们两个女生和十几个男生,瞬间,古鹿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
渐渐的两个人成了好朋友。于晓是婉约派的,她很文静不多话,大多数情况都是抱着一本书啃或者抱着电脑敲敲打打,给人一种不好相处的感觉。古鹿是豪放派的,前一句老子后一句操,和男生勾肩搭背拼酒拼黄色段子,和女生闹闹哄哄欢送大姨妈,看谁不爽一个白眼甩过去,惹到她撸起袖子就开打。自从和于晓好了之后,她对身边男性同胞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收回你们的眼珠子,别打于晓妹子的主意,你们谁配得上她。”让很多想通过她和于晓发展的男同学摸着鼻子灰溜溜地走了。
古鹿觉得于晓太完美了,长得好脾气好性格好琴棋书画天文地理样样通,很难找到配得上她的。知道她喜欢钟朗后,古鹿嘀咕了一声,“外貌配得上。”其实在古鹿心里,唯一配得上于晓的,就是他们系的系草戚竹。就是可惜于晓对人家无意,系草努力那么久后也无力败北了。
后来大学毕业,各奔东西,她和于晓也各忙各的,联系也少了。
“疼吗?”用镊子挑出一片玻璃渣子,古鹿柔声问。
“嗯。”于晓额上冷汗直冒。
“疼你不叫!”
从于晓身体里挑出的玻璃渣子带着血,铺在桌子上令人发寒,这么一些插进身体里得多么难受啊。
刚才看她浑身是血地坐在那里,她心里那把火噌噌得冒,差一点就对那群记者动手了。
“你啊……”古鹿张口刚想训一训于晓,手机就响了。接起来,是钟朗。
“嗯……在……好。”然后把手机递给于晓,用口型说“你男神。”
于晓愣了一下,接过来。
“你好。”
“怎么不开机?”
“……没电了。”心虚着撒了个谎。
“古鹿去的及时吗?有没有碰到记者?他们有没有难为你?”钟朗好听的声音通过电波传到于晓耳朵里,让她悄悄红了脸。
“没有,你别担心。”
“因为我让你受到牵连,我很抱歉。我会很快处理的。”
“嗯,我相信你。”
看望
可是,于晓忘了,这个世界上有个叫媒体的神奇的东西。
第 010 章 写到这里,后面是好几行的感叹号。
于晓端着茶水走到沙发边,当看到钟朗抱着自己的笔记本时,心里一咯噔,默默地捂脸想要走开,居然让钟朗看到了那么应该和谐的东西,于晓觉得自己没脸见人了。
“谢谢。”钟朗抬头,看到左手端水左右手捂脸的于晓,微笑礼貌地道谢,同时不着痕迹地把笔记本放在一边。
“……不用。”咬唇,于晓克服丢脸的感觉回到。
钟朗默默地端着水喝着。
于晓默默地坐下,僵硬着合上笔记本。
“你写小说?”
“……”于晓好想哭,“嗯。”
“写的蛮好的。”钟朗光风霁月。
“你是指……床戏?”于晓脸都红了。
“咳咳……”钟朗被水呛了一下。
“其实……我写床戏……经常就写一夜缠绵四个字。”于晓极力端正自己的健康形象,“这次……是想……突破一下。”可是越解释越苍白。
钟朗右手握拳放在嘴边,极力忍住笑,“嗯,我懂。”
瞬间室内气氛泛起了桃色。
于晓绷不住了,把整个身子藏在沙发上的毛毯里,“你笑吧,笑完了说一声。我哭一会先,丢脸死了……”
气氛这么一闹也就活跃起来了。
钟朗不经意就看见了她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右手还缠着纱布。
面有愧色,钟朗道:“我给你添麻烦了,很抱歉。”
看钟朗盯着自己受伤的地方看,于晓不自然地动了动,“哦,没事,是我不小心。也不是什么大伤,上了药就好了。”
“还痛吗?”
钟朗嗓音低沉沉的,于晓懵了懵,“……偶尔。”
“药箱在哪里,我帮你处理一下。”
于晓惊了,悚了,这个时候应该果断拒绝的,可是当于晓反应过来时,自己的胳膊已经在钟朗手里了。
钟朗将棉签蘸了酒精,轻轻地擦在伤口的周围。
他手握住的地方是温热的,擦上酒精的地方凉凉的,看他认真的样子,于晓忍不住说:“作为你的粉丝,我这享受的就是五星级酒店总统套房的待遇啊。被其他粉知道了我是不是会被乱棒打死啊?”
钟朗笑笑,也不说话,依旧专心处理着伤口。
于晓觉得是不是这个话题太没营养了,钟大侠不屑接,尴尬着也不说话了。
钟朗拆开她右手上的纱布,动作轻柔,当最后一层拆开时,却还是粘到了伤口,于晓轻吸了口凉气。
“痛?”
“不痛!”
三厘米长的伤口斜横在手心下方和手腕相接的地方,白色的伤肉翻出来,不深,但也不浅,应该是一块玻璃或瓷片硬硬地扎了进去,还好不是大块的碎片,不然这只手不知道会怎样。看来古鹿给她清理地很仔细,没有残留的碎末。
消毒,包扎,一套动作熟稔流畅,片场受伤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处理的吧,思及此,于晓心里微微的疼。
“他们都很理智。”钟朗一边打结一边说。
于晓消化了一下才明白他在回答自己刚才那个没营养的问题,于晓想起了以前看的他的一期专访,他说他习惯做事一心一意,是真的没骗人。
钟朗扫了扫右边的书橱,视线停留在最上面的一层。伸手抽出书来,翻了翻,漫不经心道:“你也喜欢瑟兮?”
于晓慌了慌,伸手想要把书夺过来,又觉得不妥,胳膊在空中晃了晃,终于还是放下,“还好,写小说嘛,借鉴一下别人怎么写的。”
“你这还挺全的,《陌上桑》《清平乐》《淮安遗事》……都有了。”钟朗略微吃惊。
摸摸头,于晓说:“都说她是大神嘛。”
“嗯。我演了不少她小说里的角色。当年也是凭着她的《淮安遗事》里的莫少秋一角事业才走上正轨。”钟朗自顾自地说着。
“那是你有实力。莫少秋这个人跨度很大,性格又那么……嗯……多变,我还担心你驾驭不了,可是看了电视剧,我就彻底被你征服了。”
钟朗笑了笑,“其实我挺想见她的,要不是她那几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做的基础,也不会有今天的我。”叹了口气,无不惋惜,“可惜她太神秘了,根本无法联系她。”
“也许她根本不想要你的感谢,看着你一步一步走到现在,她应该特别欣慰。”
钟朗不置可否。
于晓也静了,这些年,纯爱情片的电视剧,钟朗只接瑟兮的小说翻拍。当初是以偶像剧起家,但后来偏向接硬汉之类很考验演技的角色。他有一张很偶像的脸,娱乐圈不乏美男,比女生妖媚的有,胜过天香国色的有,混血国际的有,结实英朗的有,但是钟朗的好看让人过目难忘,有人测过,他的五官和身材几乎合乎黄金分割,五官立体精致,浓眉,眼皮双的很漂亮,天然的睫毛长长的,眼睛有丰富的情感,鼻梁英挺,很符合他刚强独立的性格。嘴唇是翘起来的,平时显得很平和,生气的时候习惯抿着唇,霸气侧漏。186的身高,不高不矮正好显示男人的气魄,长期锻炼,身材好的与一排国际名模站在一起都不会逊色。于晓最喜欢他的腿,修长结实,不像某些男生细的像筷子而没有一丝美感。从外形上来说,100分的满分,于晓给100分都觉得对不起他爸他妈。
“你来这里方便吗?万一再被狗仔拍到不是更麻烦吗?”
“没想这么多,就是觉得你因为我受伤了我理应来看看。”
于晓在心里抚了抚自己的心脏。大人啊,你不要再继续对我这么好了,我万一chen沉lun沦下去难以自拔事情就难办了。
“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你吗?”
“为什么?因为我长得好看?”钟郎翻着书,微笑着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可以装作谦虚一点吗?“这算一个原因,但肯定不是主要的。很多人说你有责任感,真实不做作,有追求。无形之中你能够给很多人以鼓励。”钟朗,我对你念念不忘,就是因为你当初不顾一切救了我这个陌生人。命运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它的不可预知。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七年之后,你如日中天的时候我们会再次相遇,并且以这么狗血的方式。
“我不过来看你一下,不用这么夸我吧。”钟朗装作受宠若惊的样子。
于晓笑。
钟朗的私生活一直妥妥地隐秘着,所以大众并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关于这点,于晓心理很是复杂,一方面她并不期待与钟朗有什么感情上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她又希望他没有女朋友,毕竟他是她爱了好久的男人。
她心里打着鼓,捋捋头发,状似无意地这么问到,“这事情有没有给你带来什么麻烦?”
“除了采访的时候多了条问题其他没什么影响。”钟朗回答,眼睛却停留在书中的某一页。这本《长门青调》中夹着一页写着《长门赋》的彩信纸。
“那你女朋友不在意吗?女人的话,总不会对这种事无动于衷的。”
“唔……还好吧,她一直挺善解人意的,我的工作总少不了和其他女演员接触,她一直很相信我。所以我们从来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闹。”
他越说于晓的心越往下沉。
他有女朋友了……而且,他们感情还特别好……他一定很爱她……他不可能再正眼看其他女人了……
一瞬间,各种想法涌进脑海,于晓觉得心里好难受,她知道他和她不可能,但未恋先失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隔了两秒,于晓才缓过来,低下头,轻轻噢了一声。
钟朗却伸出手乱了乱她的头发,“开玩笑呢,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谈恋爱?”
于晓终于知道所谓的冰火两重天是什么感觉了。
“啊?噢,哈哈。对啊,工作重要。”她自以为聪明地接了一句。
“这是你写的?”钟朗拈起那张《长门赋》问。
“嗯,觉得很凄美。自古帝王多凉薄,也亏得陈阿娇这么深情。生在帝王家,应该由此觉悟才对,如果我是她,肯定不会再这么乞求刘彻回心转意。负了就是负了,回来了也不再是那个建金屋以藏娇的情郎了。”于晓说的认真。
钟朗若有所思。而后,“你的字写的很漂亮,可不可以把这张送给我?”
“啊?!”于晓有些受宠若惊,“哦哦,当然可以,如果你喜欢的话。”
风波又起
于晓本来以为不做任何回应,这股莫名其妙的猜想就会过去。
“喂,你好。”
“于小姐,你好,我是《天下娱乐》的记者。请你就与钟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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