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无效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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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无效年华-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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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何杨。”何杨不置可否,冲林朝夕微笑着,心中打定了一个主意。
  她点点头:“林朝夕。”说罢,翩然消失。
  不管经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你,认出你,追求你,爱上你。
  记忆可以消失,身躯可以毁灭,可我对你的感情,永世不变。
  上一次,我们没办法在一起;而这一次,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幸福。
  这世界上,总有一种感情打破时间、空间的界限。我凭借着这一种感情,来到这里,寻找到你。
  【番外一:最美的时光(END)】

  【番外二】丢失的记忆

  **
  不是说好今年一起过圣诞的吗?圣诞节快到了,而你又在哪里呢?
  **
  睁开眼,困倦地眨眨,用手揉揉发酸的眼眶,坐起身,烦躁地甩甩脑袋。柔软的发乖顺地垂在两边,却和我的心情完全相反。公寓里空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孤独、寂静,忽然蜂拥而至将我的心一片一片地冰封。
  这是我的家,可是我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陈设、装饰都和原来的一模一样,也许是感觉?这个家给我的感觉和过去不同了,多了一些……嗯,大概是可以称之为人情味的东西吧。我说不清那种感觉。
  哦,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周崇光,目前的职业是《M。E》的签约作家,那个老板就是我异父异母的哥哥——宫洺。不过老实说,他那不苟言笑的样子和我实在差的太多。我的爱好是打游戏,喜欢的牌子么……没有很喜欢的,平时是通常看见喜欢了就买了。最喜欢的零食是冰淇淋,什么口味都可以接受哦。
  我算是个名符其实的富二代了。不过不必羡慕我,富二代也有富二代的悲哀。就在一年之前,我被查出来患有胃癌,直到前几个月才通过治疗真正治好这个绝症。而不幸的事还不止如此,那场手术之后,我会经常性地头痛。宫洺和我说,我被医生诊断为失忆——是心因性失忆。头痛就是因为某些场景和丢失的记忆中那部分重叠了起来。至于我失去了什么记忆,又为何心因性失忆,所有人都闭口不言。
  很像小说里的情节是吧?我一直都不敢相信这样狗血的情节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凉水扑打在脸上后,头晕的症状才减轻了一点。胡乱地抹了一把脸,春风吹在脸上,我的心情随着窗外叽叽喳喳欢乐的小鸟而好了不少。我站在窗边,双手交叠放在窗沿上,微笑地看着飞来飞去忙碌的鸟儿。
  还记得那句名言——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知道是谁曾经和我说过:“早起的虫儿被鸟吃。”每当我想起这句话不由自主地想微笑时,头总会适时地痛起来,阻止我继续想下去。脑子里好不容易浮现的模糊身影也就此消失。
  算了,还是不去想那些东西了,想想早上吃什么吧。
  还是想喝粥啊,喝粥养胃。翻遍了厨房,我却找到了一个我不曾买过的慢炖锅,是专门用来熬粥熬汤用的。不过堆在那里似乎很久没有用了,上面全是灰尘。我心中一动,把它从底层拿出来,细细地洗干净了。
  我买过吗?我的记忆告诉我我从未买过这种东西,难道是我在失忆期间买的?我什么时候这么家庭主妇了?
  嘲笑了一下自己,我却动作熟练地往锅里加了适量的米和水。等做完全部我才猛然反应过来——我居然会干这种事?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挂钟,喃喃道:“大概一个半小时可以了吧……”
  忽然一切都沉默下来了。我突然烦躁起来,直想把手边的东西都砸掉,忍了又忍才没这样做。这种感觉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的日子我过得真是太煎熬了。如果真的能什么都忘记那就好了,偏偏还给了我熟悉的感觉。
  可恨,太可恨了。
  DAN在客厅呜呜地叫。你问我DAN是谁?那么我要告诉你,它是我的宠物狗,金毛猎犬,陪我一年左右。记得它来我家的时候还是个小不点儿,现在已经长得很大了,站起来都能把我扑倒。金色的毛在阳光照耀下经常会折射着一种奇异的光芒,它张开嘴,吐吐舌头,一举一动都让我忍俊不禁。
  可我记不得它是怎样来到我家的。还有,它那奇怪的名字——DAN,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个名字真的是我取的吗……可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撕开狗粮的包装,倒在它的盘子里,看着它优雅而乖巧地舔着自己的早饭,心中愈发平静。
  转头看看窗外,白云悠然飘过,一如我现在的平静生活。有那么一瞬间,灵光一闪而过,我急忙拿起纸笔,在纸上写下了一大串的名字缩写:GM(那是我的哥哥宫洺)、ZCG(我自己)、GX(我名义上的爸爸宫勋)以及最后一个HX——那是林萧,是个专门催我稿的小助理。前一段时间听说她因为和我时间相处过长而和男朋友闹翻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不……这不是重点。
  我凝视着HX这两个字母,右手下意识地在这两个字母之间补上一个Z。
  可是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为什么要这样做,HZX代表着什么,是一个人的名字吗?我打开电脑,把这几个字母输入到搜狗里,弹出来的第一个词是“朝夕”。
  心脏就在那一瞬间猛烈地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细小的疼痛从某一个点开始不断蔓延,太阳穴突突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迸发出来。
  ——朝夕,朝夕。只争朝夕。
  这是一个很美的词。我记得有关的典故是高中曾经学过的课文,讲一个人在森林里遇到了一只哭泣的蜉蝣,于是就问他:“你为什么哭啊?”蜉蝣回答:“我的妻子死了,我很伤心。”那人不以为意,觉得蜉蝣的一生只有一朝一夕,而他自己也马上就要死了,又何必悲伤呢。说完这一番话后他就走了。走到一半,太阳落山,他猛然醒悟——蜉蝣的生命只有朝夕,那么蜉蝣是在用他的下半生怀念妻子啊!等他回去之时,发现蜉蝣已经死去。
  我对这篇不是重点的课文却有着异样的感情。
  “人的一生如果这蜉蝣,若是只有这一朝一夕,你会用你的下半生去怀念你的亡妻吗?蜉蝣太过卑微,但这个故事里的蜉蝣的爱情平淡真实却触人心弦。”脑海中,一个陌生的女声响了起来。
  “我羡慕蜉蝣,更羡慕蜉蝣的妻子。”那个声音继续道,声音里有着不加掩饰的向往。
  ——是谁?是谁在说话?
  心情愈发烦躁起来,我打定主意去外面的咖啡厅坐一下午。邻座的女孩正在聚精会神地上网,我微微一瞥,瞥见的竟然是我的贴吧,那女孩正在浏览一个帖子,看来也是我的粉丝。不经意间,楼主的ID闯入我的眼帘——“你猜我叫不叫朝夕”。
  我突然之间就笑了,心里一个念头冒了出来:你怎么还是这副样子。
  身体忽然一顿,我快速转过头,想从屏幕上看见更多的东西,只是她遮得太多了,我无法看见全部。于是我拍了拍她的肩:“你看的是什么帖子?”
  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我一眼,而后很不可置信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待我轻轻地嘘了一声之后,她用力地点了点,喜悦点亮了她的整张脸。她很殷勤地把笔记本移到我的面前,把帖子的标题露给我看:记录和崇光有关的心情日记。
  往下拉,楼主已经连续更新了一年左右,追的粉不算多,但好在更新稳定、文字之间感情真挚,还是经常性待在首页的。只是楼主在前几个月突然之间就不见了,也没留下什么音讯。这些讯息,都是我通过我身边的女孩所知道的。
  一年前,几个月前,朝夕。时间和线索,真的可以这样巧合吗?
  离开咖啡厅,我放空思绪,让自己的腿领着自己往前走。待我抬头的时候,看见的是我以前经常来的公园。绿油油的空地上有着被细小枝干插过的痕迹,我蹲下身,轻轻抚摸着土地。
  “喜欢吗?”
  “喜欢,好喜欢。”
  我曾经在这里,对什么人,做过什么呢?闭起眼睛,我试图回忆起更多,但不管怎么努力我仍旧看不清那个模糊的身影。
  “朝夕……”我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声音涩涩的,喉咙里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我读出这个名字简直念得比课文还认真,心却往下沉了一份。
  “崇光,我们明年,还要一起过圣诞好不好?”
  那个少女抬头望着我,忽明忽暗的火光之中,她的脸却亮得如同天上的星辰。握着我的那只手是那么用力,那么温暖,好似得到了这世上所有的快乐。
  我呆呆地站着,然后像疯子一样笑起来,笑着笑着流泪满面。
  我终于知道我忘记什么东西了。我丢失的记忆是有关朝夕的所有记忆啊……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酒店里,她转身傲然离去的背影是那么笔直,可我知道此刻她的心理防线是如此的脆弱。我想,这世上留她一个人会怎样呢,她是那么怕寂寞的人。
  我多想冲上去拥抱她,告诉她,我喜欢她,我想和她一辈子在一起。
  可我没资格,我是个胃癌病人,我凭什么让好好的她陪着我一起和死神赌一把呢?胃癌治好的几率太小了。
  我一直都知道她喜欢我,我一直都知道,我只是装作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让我毁了她一生。
  所以我和死神赌了一把,我做了那个手术——如果成功了,我就可以活下来,那时候我可以站在她面前,告诉她,我喜欢她;如果失败了,朝夕就可以带着和已死的我的记忆,好好地活下去。
  可我没有料到的是,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宫洺告诉我的,却是朝夕自杀的消息。
  我还没告诉你我喜欢你啊……我还没和你说我想和你过一辈子啊……
  原来我是心因性失忆啊……
  我双手捂住脸,无声地哭泣。
  不是说好今年一起过圣诞的吗?今年的圣诞节又快到了,而你又在哪里呢?
  ——【番外二】丢失的记忆(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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