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侧头想了想,“会的,我会的。我的责任,我不想迁怒于别人。”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喃喃地说了句什么。我迎上他的目光,淡淡的微笑。不希望自己连累到他人,不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包袱,我的人生,有我负责。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时他说的话是“即便你求情,我也不会放过她。”
我回到帐中,立刻把包裹在膝盖上的布取下,不出所料,鲜红一片。
商文柏皱着眉毛看伤口,自言自语道:“奇怪,伤口明明不深,为什么鲜血总是止不住。”
“这要问你啊,伟大的商神医。”我笑容何其无辜,“你才是大夫。”
“用不着你这丫头提醒。”他站起身,走到矮桌旁翻看医书,不时眉头紧锁。
我能够告诉他是为什么,因为我的时间是停滞不前的。血液凝固需要时间,我定格的新陈代谢让我的血始终保留在液体状态。
可是我不会说,我无法解释我的异时空来客身份,何况我自己也无力解决这种状况。
真是天要亡我。
我选择活下去的时候居然跟我玩这一手。
“大哥,我会不会流血过多而死?我还不想死的,你是神医,一定要治好我。你可是神医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商文柏的从容淡定宽慰了我,我并没有很害怕的感觉。说不定我血淌着淌着,嗖的一声,我就稀里糊涂的回去了。
“激将法是不是?”商文柏忽然微笑,旋即豪气万丈,“好!这个战帖我接下了。”
我也微笑,既然他说这样的话,就代表他已经想出了办法。此刻人心尚古,还有人恪守君子一诺。
他给我喝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药汁,尔后又为我施扎银针。隔着衣服认穴,让我有点心惊胆战。其实我想对他说,为了保命,我不介意脱去衣服。哪有人裹得严严实实动手术的道理。但他的出针很准,我也就省下了如何主动开口的斟酌。这样折腾了一天,我的血竟然奇迹般的止住了。
我看着自己短短的指甲,心中感慨,为什么洛贝尔生的这么迟,否则我们泱泱中华不是早就可以在洛贝尔奖上实现零的突破了吗。
“真是个水晶剔透的妙人儿。”精疲力尽的商文柏感慨,“以后得好好看着你,不能让你受一丁点的伤害。”
哪有那么金贵,在现代社会我受过的大大小小的伤害还算少吗?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伤疤。
“这是怎么弄的。”商文柏吃惊的看着佛珠下隐藏的伤痕,“看上去已经有段时间了,大概有三四年的光景。”
没有那么长,不过是做了激光除疤手术而已。广告永远言过其实,耗尽了我的银行卡上的数字,还留下了这么一道疤。面对我的质疑,院方居然还敢振振有词,你的伤口太深了。
郁闷的我,只怪自己下刀时也不选个好点的地方,体表可以触及的动脉这么多,为什么偏偏找手腕。平白浪费一笔银子。
“我不知道。”我把伤疤收回烟光紫的佛珠下,漫不经心的微笑,“也许是以前不小心在哪勾到的。小孩子,终归是会皮一点。”
“这么深,绝对是有人刻意而为之。谁这么狠,下这样重的手。”他微微皱眉,目光里包含着愤怒和怜惜。
还能有谁,真正能伤害我的只有我自己。
“谁知道呢?”我无所谓的笑笑,“我的过去,对我而言,是一片空白。”
“听着,嘉洛。”
“嗯。”
“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忘记了就忘记了,有时候不清楚反而会更好一点。”他认真的告诫我。不容易,尽忠职守的医生终于放弃了帮我早日恢复记忆的企图。
“啊?”我有些茫然,进而又有些啼笑皆非。
误会了不是,以为伤痕是我小时生活的烙印。
小时候遭受的折磨的确不少,但不是这些。惩罚一个人的手段有N多种,伤到表面的方法便上不得台面。那些隐晦的高招,比如说锁在死过人的老屋子里俄个三五天之类,虽说输在老套;可对付六岁的孩子却是最为行之有效。
会害怕吗?当然会。
哭到嗓子嘶哑,哀求的话已经说不出口;眼泪干涸,蜷缩在角落里沉沉睡去。
久而久之,害怕如影随行,居然就渐渐忘记了害怕。静静的沉浸在黑暗中,偶尔我也会微笑,你们好,黑暗孤独,我的老朋友,咱们又见面了。
十四年后的某一天,已经远离孤独三年的我依偎在轩的身旁看曾经风靡一时的日剧《排球女将》,彼时我跟他正是校园里最瞩目的一双璧人。电脑屏幕上,罹患绝症的天才少女尤佳称呼死神为她最好的朋友。
天才总是比旁人来的古怪些,轩如是评价。他是个难得含着金汤匙出生,说话却并不刻薄的贵公子。
我微笑着没有驳斥他的话。不是身临其境,有着切肤之痛;又如何理解这种当害怕累积到无以复加,就只好学着接受甚至相依为伴的感受。
轩不懂,因为他无须懂。
差别,在每一个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流露出来。
“我给你配些药,每天记得要搽。女孩子,留下疤痕,是最要不得的。”商文柏心疼的看着我手腕上的佛珠,仿佛那下面的伤痕也灼伤了他。
“不必。”我平静的拒绝,右手轻轻地弹击珠圆玉润的烟光紫,淡淡道:“不必了,既然是伤痕,终究会有它褪去的那一天。”
“那得很长时间。”
“没关系,我可以慢慢等。”我漫不经心的拨弄着佛珠,笑的风清云淡,哪怕是一辈子,我也不介意。
“你实在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叹气,道,“你的嗓子现在还有没有不适?”
“厉害啊。”我惊叹,因为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能说话了,所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曾经失声这件事。
“你怎么知道我嗓子有一段时间不能说话。”
“凭这个看出来的。”商文柏摇了摇手里的药瓶,是我从红花老妪身上搜来的那个,那个死老太婆,身上不放解药也就算了,居然还弄一瓶迷药,本小姐差点就栽倒在它手上。此仇不报非君子!
“碧荷清酥,服用者三天内周身不得动弹,口不能语。没想到他们居然给你服了这么厉害的迷药。对付一个小姑娘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他啧啧的感叹,一脸“可惜了,这么好的药”。
“那……是我自己吃的。”真丢人,以后没可能在他面前翻身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老虔婆身上居然不放迷昏花的解药,反倒是迷药。”
“迷魂花?是不是一种白色的小兰花?”
“对。——你是不是去过那里,怎么这也知道。”
“我要是去了,你也不会衣衫不整的被人抱回来。”他乜了我一眼。
衣衫不整,惨了,岂不是被胡狼看光光了。
“你嘴里的迷魂花有个雅称叫醉忧仙兰,与碧荷清酥、忘忧草、夜合花并称‘宇内四大迷药’,但其中醉忧仙兰和碧荷清酥相克。”
是药三分毒,我竟然把这么重要的医学常识给忘了,活该老天爷罚我。
“别自责了,知道这些的人并不多。不过,碧荷清酥药性极其霸烈,服用者只要毒性一发作,三天之内浑身丝毫动弹不得,你怎么顺利跑到屋外的。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回事,不像是鞭伤,反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
我那是自残,非得让人家说出来吗。
我简单叙述了一下逃生过程,自然省略了林墨轩的那一段,这件事没必要让任何人知道。
“等等,你说你闻到了一种奇怪的香味,那种香是不是颜色赤红。”
“对。非常奇怪,我从未见过哪种香料是红色的。”
商文柏的脸上忽然露出古怪的笑意,上下打量我:“嘉洛,我敢确信你是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这么形容一个21世纪被男友甩,去西藏旅行掉入时间轨道,穿越到千年前差点被一头老色狼吃干抹净的女生是不是很不厚道。
我不爽,怒视商文柏。
他对我眼底的愤怒视而不见,脸上仍然挂着浅浅的笑容;“嘉洛,你闻到的香料有一个别称叫极乐仙子。”
极乐仙子。
我的脸嗖的红了,立刻反应过来那是一种春药。
“我……我没做什么吧?”我小小声地问,药迷心窍之下,我是吃了他,还是吃了胡狼?
“所以说你运气好,极乐仙子本是无解的春药,但偏偏药性和碧荷清酥相克,所以虽然没完全解开你的碧荷清酥之毒,两相抵消之下,你反倒好了大半。那个老太婆想彻底将你迷晕,多此一举,竟然意外救了你。”
脸色惨白,后背涔涔的冒出冷汗;这个局居然如此险恶,我只要棋差一着就万劫不复。
冥冥之中,到底是谁在保佑我。
若只如初见
天气真好,在N市和我的家乡,冬天里很少有这么灿烂的阳光,兴许是我处的地理位置没有发生变化,我还在那个经纬度。温暖的午后阳光,天蓝得不像话,连我这个素来信奉“出门百般好,不如赖在家”的懒女人都觉得不出去走动走动实在有暴殄天物的嫌疑。
不敢走远,我只是在帐篷的周围溜达溜达,卓玛亦步亦趋的紧随在我身后,自从那件事后,她除了睡觉的时候以外,我睡觉时被人看着就会失眠,时时刻刻都要确保我在她的视线范围以内。胡狼派来保护我的两个侍卫也一左一右的夹在两旁。那件事他对外解释说我碰到了流匪,虽然彼此心知肚明,流匪在神庙里,两个保镖用处不大,但有便宜不占是白痴,本着特权不用过期作废原则,我欣然接受了他分配给我的左右护法,反正有胡狼给他们发薪水。其实我比较怀疑,胡狼是怕我到时候好奇心一起,卓玛小姑娘拉不住我,才找了这么两个身材壮实的像练健美出身的侍卫好盯紧我。
草已经枯萎了,冬天的草原显得特别安静。草原上星星闪闪的点缀着波光粼粼的海子,远处有连绵的山脉,海子是碧湛湛的数弯,山是青郁郁的连环。山外青山,最远的翠绿淡淡的似一袅青烟,忽焉似有,再顾若无。我微眯着眼睛,神态慵懒的像一只晒太阳的猫咪。我天性畏寒,一到冬天就蔫蔫的打不起精神,曾经有个人对我说,只有在冬天的时候,他的张牙舞爪的小野猫才会变成笨笨的小老鼠,让他很想欺负。说这话的时候,他轻柔的笑容和语气里的宠溺是我感受过的最温暖的阳光。
“•;;%¥•;;—#¥—”分特!谁这么煞风景。我面色不豫的回头,我的手下已经全部跪倒在地,卓玛还在偷偷拉我的裙角。
虾米,什么来头,这么嚣张。
来者一行三人,中间的明显是主子,因为两旁的人都指着我叽里咕噜的一通话,不用动脑筋猜,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无外乎“大胆贱民!见到谁谁谁还不跪下”,古装剧看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肉,也听过猪叫。
猪叫,突然觉得这个比喻不错,我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从上大学以后,我就变得比较嚣张,因为有某人撑腰,典型的恃宠成骄,无怪乎后来跌得那么惨。
通常这个时候,正牌是要出语训斥手下无礼,然后向女主道歉,请求女主原谅他对手下管教不周,冒犯女主之罪。
中间的那位果然转身对着自己的手下噼里啪啦的一通骂,等他回过头向我说话时,我已经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这家伙太有意思了,居然这么听话,我怎么想,他就怎么做。
可怜的七尺男儿在我肆无忌惮的大笑中脸色渐渐变成了煮熟的虾子,他嘟囔着说了句什么,脸红得格外灿烂。
“司姑娘在笑什么呢?”胡狼登场,我也该回避了。这只可怜的大虾应该是个王公贵胄级别的人物,否则卓玛也不会猛拉我磕头,要知道我见到胡狼也仅仅是点头示礼,谁让我生平最讨厌给别人下跪。
“没什么?”我狡黠的眨眨眼,甜甜一笑。胡狼有0。1秒的失神,天啦,我又想大笑,可怜的胡狼,我还没向你放电呢。
“没什么,还笑得这么开心。”他走近我们,亲昵的对大虾说了句什么,两人互相行礼。
“天气好所以心情好。”我信口胡诌。
“这位是桑格王子,敝国的的储君。”胡狼指了指大虾向我介绍。
惨了惨了,居然得罪了未来的皇帝老儿,那西秦的国主叫啥名的来着,你可千万坚持着点,别还没等到我穿越回去就挂了。
“王子殿下,小女子无知,适才若有冒犯之处还请王子大人不记小人过。”我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想让我磕头,门儿都没有,王子殿下也免谈。
胡狼非常自觉地充当了翻译。
桑格王子看了我一眼,神色讶然,然后说了句什么。胡狼笑着应了一句,前者露出不相信的表情,尔后你来我往,唧唧咕咕说了半天。
我等得有点不耐烦了,到底怎么了,我又没怎么得罪你,让我的手下一直跪着你很爽阿。
“王子问你为什么笑,我说你说因为天气好,他不相信,说这个理由太牵强,我告诉他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也许是感受到了我眼底的不耐烦,一直把我撇在一旁的胡狼终于偶发善心向我陈诉了他们的谈话。
“你可以告诉他我笑是因为他很可爱。刚刚没跟你说是因为在一个男人面前夸另一个男人不太好,——呃,你也很可爱,相形之下更帅一些。”大丈夫也要人夸,听完我的后半句话,他阴霾的脸色立刻晴空万里。
他又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话,不过我坚信他是不会把我对大虾的赞美翻译过去的。
男人的虚荣心阿,有时候绝不亚于女人。
而后我借口有点累了,先行离开。
……
“你就是那个司嘉洛,会跳很美丽的舞蹈的中土女子。”
……
“你不要光笑啊,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
好些年之后,我从桑格口中知道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究竟说了什么,那个时候,他已经身陷囹圄。
冬天的夜晚漫长而无聊,以前可以上网打发时间,现在除了捧着几本已经翻烂了的书对着火盆发呆,是又有一句没一句地跟着卓玛学说西秦话。我的语言天赋素来平平,轩早早以令外语系的学生汗颜的高分通过六级考试时,我还抱着四级词汇表苦苦挣扎,最终也只是堪堪而过。我口语尤其烂,加上对于西秦语的学习没能从心底里重视起来,学了三句倒忘两句。商文柏对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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