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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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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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嗔的我。

细想来,老天爷待我不薄,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孩子珠光玉华,然而幸福近在咫尺,转眼却已成天涯。

“你会不会笑我傻,执意生下他的孩子,只为有个念想。”她垂首,凄凄的落寞一笑,脖颈的弧度柔美的不可思议。

“不会。”我微笑,曾经我比你更傻,更偏激的事我也做过,现在呢,不也和那些伤痕一道,渐渐淡去,已是过眼云烟。

“不过,既然你决定生下了孩子,他就是这个世界你最亲的人。如果你仅仅把他当成那个男人的影子,当初你就完全没有生他的必要。”

“放心,一开始我是把孩子当成他唯一留给我的礼物,可是随着宝宝一天天在我肚里长大,他的影子反而模糊了。宝宝才是我唯一的宝宝。”她抱起宝宝,亲了一口他的小脸蛋,“哎,你说宝宝叫什么名好呢?”

“随便。”我漫不经心,名字不过是个符号而已,人人都可以叫莎士比亚,又不是人人都可以写出《哈姆雷特》。

“哪能随便?”清儿代儿抗议,睡梦里的宝宝也手舞足蹈以示不满。

“叫天赐吧,上天赐给我的宝贝。”

我乐了,怎么当娘的都想到一块去了。于是我告诉她去年遇见她之前曾帮忙接生过一个小孩也叫这个名字。清儿来劲了,非得打听这个小孩的情况,一心想给自己尚在襁褓的孩子早早订下媳妇|Qī|shu|ωang|,直到我说出那也是个小男孩才作罢。末了,还一脸失望,难不成这个时代的中国也是阴盛阳衰,男生怕讨不上老婆。

“清儿,你老了!”我大笑,“女人衰老的标志之一就是开始热衷做媒,到了做梦抱孙子的这一步,一生也差不多就那样呢。”

“那样有什么不好,三世同堂,含孙弄儿,承欢膝下。”

我白眼上翻,这个女人彻底没救了。

现在要赶紧缝制好足够的尿布,后天,就是我们回水府的最后日期。

才短短半年多的光景,已经恍若隔世。院落虽然收拾的整洁,但大半已经荒芜,仆从散尽,很多房间都空了下来,处处写着衰败。水少的书童引我们到书房,他现在是身兼马夫、管家、书童于一身。

水至稀正呆呆地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若有所思,往年的这个时候正是水家空前繁忙的季节,掌柜伙计来了一拨又一拨,到处是人声鼎沸,端坐在书房太师椅上的大娘沉着地处理大小事务。幼年时,他就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坐上这个梨木雕花的椅子,像君临天下的霸主一样,指点自己的商业王国。等到真正坐上的这天,椅子已经磨损的厉害,王国也不复存在,留给他的只有负担,沉重的负担。他不是不择手段的小人,但也缺乏白手起家,卷土重来的魄力。所以,只好走捷径,走从古至今最有把握,也是目前自己最有资本的捷径。

我们进入书房许久后,他才从自己的世界分神瞥了一眼。茶已经过了半盏,比不得过去的明前雨后,只是粗砺的茶梗茶末。我倒不会因此腹诽上茶的小红,时世艰难,本当处处从俭。

置办的行头倒是极尽奢华,水大少象个输红眼的赌徒,孤注一掷,下了大血本。幸而银根紧,清儿从前的服饰又以素雅为主,我在一旁帮腔,她的气质宜雅不宜艳,他们才放弃了把她打扮的花团锦簇的念头。

忙前忙后地收拾行装,我也要准备卷铺盖。去书房辞行时,小红自是求之不得,笑脸毫不掩饰;水少

倒是怅怅,都走了,都走了。

难道不是你逼走的?杀了人就不必泪留满面,“我有罪,我有罪”。

水夫人嫁入水家时带来的丫头已是垂垂暮年,抓着清儿的手,痛哭流涕,“作孽啊,作孽。”听厨房的老许议论,她因为极力反对清儿进宫,还闹了好几天的绝食。被救醒后,小红狠狠骂了她一顿,扬言要赶无依无靠的老人出府。后来几个留下来的老家人集体求情,水少爷又嫌人少了,宅子更冷清才作罢。

老人絮絮叨叨地指着身后的屋子:“丫头,就是在这间屋里,小姐喊肚痛,我跑去叫来的稳婆,没有会儿你就呱呱落地了。你又是在这里长大的,作的什么孽哟,要你去进宫选秀,那里头人吃人,小姐啊,你要在能让清丫头遭这个罪吗?小姐啊,小姐,我芙蓉还是下去伺候您吧。”

“嗳~您别。”我皱着眉头拦住要撞石桌的老婆子,别一事未了又生一事。

“你不要想不开,我一走,水家你不乐意呆,就回乡下,母亲娘家不还有些田地吗,你上那里坐镇,我也好放心。这个,你拿着当盘缠。”清儿拔下头上的珠钗,老婆子执意不收,推来推去了好久,我拿过来,塞进她手里。

“不想被人看见,给你家小姐的女儿引来麻烦,就马上收下。”不知为何,老婆子颇不待见我,刚进水府那伙儿,老对我端出一副前辈的架子,指手画脚地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直到水夫人召集全家人,郑重地宣布我的小姐身份,才收敛一些,可见着我,仍旧不冷不热。我又不犯贱,没有硬要热脸去贴别人冷屁股的怪癖。对我好的人我未必会对他好,这里涉及合不合眼缘的问题;但倘若对我不好,我一定会选择漠视对方的存在。

老婆子讪讪,嗫嚅半晌,开口,司姑娘,你能不能陪小姐进宫,小姐没吃过苦,身边不能没人照料。

我苦笑,“选秀不是直接被册封为姘妃,不可以带丫鬟的。”

这也是我同意李代桃僵的原因。我估计以水家目前的处境和书香门第的名声,水家的女儿被选为宫中女官的可能性最大。女官三年一任,还有俸禄可拿;也就是我三年后便可恢复自由身。

商文柏至今音讯全无,不知归期是何期。现在我独自返回西秦找到穿越点也不太现实,谁知道胡狼是不是偏执狂,会不会到现在也没有放弃追捕我的念头。倒是几个月前,水老爷父子最后一次从朝堂回来,带回了西秦四大王爷的姆布桑被其国主以谋反罪名下狱的消息,围绕其属地归属的问题引发的权力重组让西秦无暇东顾,两国边境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倒是为之一缓。瞧,这个世界上从没有绝对糟糕的事情,你的悲哀正是别人的福祗。

大家闺秀的深居简出为偷梁换柱计划的可行性提供了最大的保障。陪同的仆妇不识水家小姐的庐山真颜,蒙上通用的面纱,互换衣衫,便瞒天过海。行至中途,说要送水小姐一程的司姑娘下了马车,挥手告别。

从这里出发,有一条通往水月庵的捷径。师太和哑儿想必已经望眼欲穿。

我坐在马车里,闭上眼睛安静地微笑,今后的三年,我要以水柔清的身份走下去。

加油!司嘉洛,哦,不,你现在是水柔清。

冒名顶替的最大危险是忘了自己应该是谁。人的本位观念根深蒂固,很难把别人的名字和“我”等同为同一个指代词。

我记得大学时代有一次代同男友出去玩的团支书去开会,签到时倒还知道写“骆芫”。等到会议过半,主持会议的老师提问一位名为骆芫的同学时,我就和其他人一样,心想谁点儿这么背,居然被抽到,全然忘了自己此刻正充当这个苦主。结果可想而知,团支书哀怨的眼神让我但凡远远瞥见她就老早绕道。

这次若犯这种低级错误,可是欺君灭族的大罪,不仅仅是遭人怨了。我在心里默念一百遍“我是水柔清”,完成心理暗示。唉,就怕三年以后,我会想:司嘉洛是谁,这个名字怎么听着有点耳熟。

我想起最后一次陪同清儿去看病榻上的水老爷。他已然是中风的症状,口边流着涎水,一丝丝的;眼睛浑浊,然而目光还有些许清明,残存着当世大儒的风采。清儿紧抿着双唇才抑住泛红的眸子,尽量用不含多少感情色彩的语调陈诉进宫选秀的事情。水老爷虽然一早就从仆从的只言片语里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但与听女儿亲口证实毕竟又是另一回事,眼泪从衰老的眼睛里就这么毫无征兆的流下来。清儿咬牙转身出门,古老的门板一阖上,泪落如珠子。水老爷日薄西山,风烛残年的状况何以挨到三年之后的父女重逢?

有些事,是别人无力替代的。

我只能站在一旁,看他们的悲欢离合,有心也是无力。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宫祸从天上来是祸躲不过此花不与群花比更吹落,星如雨是福不是祸转弯小巫见大巫死里逃生皇帝与皇子小王子传说中的小公主皇上驾到皇宫里的女人

水果刨冰与烤鸡翅冤孽故事公主?太子迷守宫砂和伪宫红往事如烟生存还是死亡打回原形小公主千里清光又依旧明朝人事随日出风清云淡馨香已远

暧昧远和近王府里的女人中毒孕事没了贼喊捉贼心结棋子哥哥江南物是人非事事休殊途天之骄子涉险纵使归来花满树



“清儿,别愣着了,再不快走,就赶不上今天的晚饭了。”同屋的佳颜好心地催促我。

我又要忍不住想哭了。

进简直是一场噩梦,而且是一场不知何时会醒的梦。首先是进搜身时刮走了我的反穿越法宝——小藏刀,手机在我的乞求声中倒给我留下了。好,我忍!不是说暂为保管吗,我塞了几张银票,拜托管事的大叔一定好好收放妥当;不下血本不行,我能不能回家就全靠它了。就当是这三年的保管费吧。可是,真的好贵,一百两哦,他当是瑞士银行的保险箱啊!

然后,进入选秀的正题,OK,IKNOW,人走茶凉不是稀奇事,但水家这杯茶也凉的未免太快也太彻底了一点。嫔妃之流不必说,当然没影,我对跟三千个女人抢一个老公也没兴趣,何况这个男人我完全可以叫一声大伯;女官居然也没轮到我!

书香名门的出身,头顶“中土第一才女的独女”的光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水柔清居然落选宫廷女官!

当年我可是为了避免入宫的命运,不惜抗旨出逃。我怀疑地摸摸自己的脸,莫不是这一年来,我历经风霜,已经丑了?好,当不成女官也认了。我老老实实地当宫女,干粗活,伺候人,可是宫女三十年才一放,到时候,清儿还在不在世上都难说,我还怎么赴三年之约?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我留下的钱哪够支撑这么长的时间,真正不行,她也剃个葫芦脑袋吃佛家饭吧,总胜过饿死。

三十年!我想想头皮都发麻,尽管我的容颜如昔,可日复一日的冷宫生活过不了半年,我就会沧桑的象经历了几个世纪。发配到冷宫的女子大多和我一样,无权无势,还不识时务,忘了给管事的塞银子(有的是家里底子薄,塞少了)。彼时我身上虽然还有些银两,但因为过于沉浸落选宫廷女官,愤怒难平的情绪,未能及时打点好,等到我幡然醒悟,意图亡羊补牢,已是悔之晚矣。行贿也是一门学问,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就在这种情况下,我还得罪了我最不应该得罪的人,我的顶头上司,管理冷宫事务的太监,想我当年即便谈不上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也是一妖娆一时的人物,即使因为搭上了校草沦为众矢之的,也还有一大帮拥簇,怎么时光辗转了千年,竟在这小小的院落里阴沟翻船。这处的冷宫比较特别,还是个单独的院落,连我共有两个宫女照顾一个被贬黜的妃子。最让我郁闷的是,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是奴才,他地位也不过稍稍高我一点,竟然死命给我小鞋穿。下等宫女的用度本来就简陋的可以,他这么两面三刀,简直要断我活路。

死太监,本来还对他没了命根子有点小同情,现在想到他要断子绝孙,我睡在梦里都能笑醒。会不会是他断了那啥,内分泌失调导致性情大变,才这么变态?完全有可能。总的来说,他也是上帝的弃儿,不过我不是圣母玛利亚,不浪费我菲薄的同情心。

我神游太空之际被佳颜拉到了膳房,排队领自己的那份饭菜。早上我睡过头,早饭直接免了,中午被不知哪冒出的老太婆支使者干了半天白工,赶到膳房时连洗锅水也没轮上。前几天,因为各种各样的乌龙事件,也是饱一餐饥一顿,现在我胃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吃饭,吃饭”。眼看排在我前面的人越来越少,今天的菜里居然还有美味的木耳炒蛋,我幸福的直哆嗦。

就在木耳向我招手之际,阴阳怪气的太监尖着嗓子叫我:“水柔清,咱家有事吩咐你。”我还在迟疑可不可以假装没听见,佳颜推了我一把,附在我耳边,低声说,“我帮你领份饭菜”。我朝她投去感激的一瞥,低垂着眼睑,把对死太监的愤怒藏好,不卑不亢地走了过去。

我的任务是把花从院子的东边搬到西边。我已经可以肯定中午那老虔婆是和他一伙的,故意整我。这些花是我利用宝贵的午饭时间从西边搬到东边的,花盆留下的痕迹还是新的!一时间,我恨不得用花盆砸死这个阴阳人,死变态,让阎罗王抓你下油锅煎。

中国古代的传说,阎罗王是很讨厌太监的,所以皇宫里设宝贝房,保管太监们净身时割下的命根子,等到死后再缝到原主的身上,以免油煎的厄运。

我死命地咬着下唇,好容易才抑下行凶的冲动,老老实实地搬起花盆,权当是餐前运动,开津益胃。太监看了半天戏,发觉再也挖掘不出更多的乐趣,便施施然地踱开了。我视而不见,继续手里的工作,宁犯君子,不犯小人,要再被抓住小辫子,吃不了兜着走的人是我。

等到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已经饿的两眼放光,正当我对尚有余温的饭菜垂涎三尺,细心的佳颜把食盒煨在被窝里,好让我吃上热饭热菜。她还帮我倒了一碗茶,就出去干活了。我深深地吸了口饭菜的香气,最顶级的香水也没有这种心旷神怡的味道。

就在我食指大动的时候,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突然闯了进来,恶狠狠地一步步向我逼近,惨白的脸在月光下分外触目惊心。

我吓的“啪”一声,筷子落地,身体本能的向后推去,直到背贴上墙壁才惊觉已经退无可退。

“你你——你是谁,想干什么?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不能乱闯的。”我色厉内荏,很没有威信的恐吓她。

“啊!——”我的喉咙被扼住了,眼泪鼻涕齐下,脖子像要断掉了一样。

“你这个贱蹄子,又跑来干什么,谁让你来的,说,谁让你来的,你们又有什么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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