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热血熬成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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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 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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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咩咩,你知道我说不过你,”严默继续耐心的哄着我,“可是你一生气就不漂亮了。”
  “那你找漂亮的去啊!”我不依不挠。
  “我上哪儿找比你漂亮的去啊?咩咩乖,不生气了啊。”严默用他的肘杖把那个盆推到了一边,然后搂着我的肩膀带我往卧室走,“我先承认错误,刚才是我不对,我不应该对你吼。”
  “光是不应该对我吼?”我气呼呼的在卧室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便看前写字台上严默那个又是写又是画的随身小速写本。
  我随便翻了几页,发现上面既有歌词、乐曲,也有图画,而某一页上竟然画了一枚钻戒!
  “这是我设计的结婚戒指,喜欢吗?等这次我拍完戏回来就找个店去照着这个样子做。”严默看我在看他的画,便凑到我身边对我讲了起来。
  “啪”的一声我合上了那个本,认真的盯着他看。
  严默挠了挠脑袋,直起了身子红着脸对我说到:“那我接着承认错误。我刚才不光是不应该对你吼,还不应该气你,而且最主要的是我应该听你的意见,做事之前应该先你先商量,不应该自己拿主意……”
  听着严默第一次如此诚恳的承认错误,我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只好对他说到:“我不是不愿意你和你那些兄弟来往,我一直都说野马、杜革他们都是你的好兄弟,多亏有他们照顾你;可是对于有些人,还是要有一些防备之心的……”
  “苏西人真的挺好的……”严默又给我解释上了。
  “好吧好吧,”我让步了,我真的不愿意再提“苏西”这个名字,更不愿意让这么个人再搅乱我和严默的幸福生活了,“反正他也给你打欠条了,你好好留好就行了。这件事儿过一阵子再说吧。”
  “嗯,咩咩你放心,我一定能联系上他的。”严默好像还在寄希望于苏西,或者只是为了让我安心,于是撒着娇的对我说,“咱们吃饭去吧,我饿了。”
  “您终于想起吃饭来了?估计菜又凉了,还得重热。今天中午只有昨天的剩菜,行吗?”
  “太行了,我就爱吃剩菜!根本不用热。”严默夸张的说到。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02 章

  吃过下午那顿所谓的“午饭”以后,我和严默真的当起了沙发土豆,我们俩把手机调成了静音蜷在沙发上吃零食、看电影……一直到太阳下山、月亮升起;我们都没有胃口也不想吃晚饭,只想“吃”对方。
  我烤了曲奇,黄油的。
  当月亮终于爬上天空而繁星开始闪烁的时候,我们开始了对于身体的探索之旅:从客厅沙发,到书房写字台,再到卫生间马桶上,就连阳台我们都留下了我们探索的脚印……我们极尽可能的探索着自我与对方的身体,像是两个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的孩子,单纯的享受着性|爱的快|感,零压力。
  不过严默因为腿的原因,现在很容易累,他没办法长时间一条腿跪着用力,如果真的跪久了他的左腿便会抽筋。所以慢慢的在“性”这件事儿上我们两个的角色就渐渐的对调了,现在更多的是我居于主导的处在上位,而严默也不再争强好胜的反对他处在下位了。
  虽然一开始我并不习惯于上位,但是慢慢的,在这件事上我们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而在这一刻我也终于觉悟了:原来在我身体里面真的还有一个这么强势的灵魂存在,我大概确实是个女汉子,因为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主导、我喜欢控制节奏……
  我甚至学会了粗暴的对待严默:比如把他的双手按在他的头顶上,然后重重的吻他,使他无法反抗我;或者用我的腿紧紧的缠住他的身体,只让他的一小部分进入我的身体,然后用手指轻划他的肩胛骨、胸膛、腰线,看着他着急的样子;要不然就是大喊大叫着让他抱紧我,却不给他近我身的机会……我能感觉到他身体的颤抖,有节奏的颤抖;我知道,我已经完全控制住了他的运动节奏和兴奋度。
  “咩咩,”半夜里严默一边吃着我用烤箱为他烤的黄油曲奇,一边近乎脱力的告诉我,“刚才咱们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已经兴奋到了崩溃边缘,整个儿身体绷得像一触即发的子弹。咩咩,我知道,因为你我身体上所有的负担马上就要得到缓解了!咩咩,你真是太棒了!”
  “真是太棒了”——这绝对是最棒的赞赏与肯定,对于我这种身体动作极度不协调的人来说;我心花怒放,却羞于表达,一反刚才在上位的强势态度。
  我发现,只要不提那些烦心事——苏西和钱——我和严默便能沉浸在我们两个奇幻的艺术世界中,我们既是导演,又是演员,同时还是观众……我们玩得尽情尽兴,不亦乐乎。
  当然,我也知道,在外人看来我们的奇幻艺术世界是很匪夷所思的、疯狂的,甚至是不可理喻的。
  因为在接下来的一天里,我和严默一遍接一遍的看起了一部老电影——《玫瑰之名(Der Name der Rose)》,我们完全被那部电影诡异、黑暗的特质吸引住了。
  这部电影的原著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的安伯托·埃柯(Umberto Eco)在1980年所写的他的第一部小说:《玫瑰的名字(Il nome della rose)》。埃柯是一位享誉世界的哲学家、符号学家、历史学家、文学批评家以及小说家。在学术方面埃柯是严肃的学者,但是在小说的世界中他又是睿智讽刺的老顽童。
  也许正是埃柯的这种身份的不协调吸引了我,就像严默给人的感觉一样:他既是辍学的画家,又是一丝不苟的乐手,还是一个极其容易轻信别人的生活大白痴。
  其实我第一次知道埃柯便是因为严默,那本《玫瑰的名字》当初也是和严默一起坐在书店的台阶上看的。只是当初那本书我看得比较囫囵,毕竟20岁出头的我还理解不了那么多各类的学问:神学、政治学、历史学、犯罪学,以及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培根这些人的思想。
  其实仔细想想,我对严默的爱里面可能还包含了一份大大的崇拜,那份崇拜恐怕比爱更强烈。我承认他有把生活过得一团糟又败家的差劲个性,但是我也承认,他是一个非常博闻多识、知识庞杂的艺术家。
  我不知道自己有多想成为严默,其实他的身上投射出了太多我期望的样子——对艺术的热爱、对真理的追求以及时刻保持着的热血。但我也知道,我注定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我需要平凡而安稳的生活,我不敢把自己完全放逐在一个纯粹艺术的世界中,我顾虑重重;可是我真的喜欢艺术的东西,我的生活中恐怕不能没有艺术,但我同时也知道,艺术是一件奢侈品,不是人人都能拥有或理解的。
  而严默,他庞杂的黑暗以及神秘的艺术气息,其实正暗合了我骨子里的那些东西,而且他让我觉得很安全,他从不会反对我疯狂的想法或举动,他甚至可以“助纣为虐”,他是纯粹奉献给了缪斯的人。
  扯远了,还是说回到这部《玫瑰之名》。这部电影讲的是14世纪的故事,当时教权与王权、贵族与平民、信仰与理性天处于复杂的斗争状态,博学而开明的威廉修士带着见习僧阿德索来到一所著名的修道院,为即将召开的高层会议做准备。但就在他们抵达的前一天,修道院里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凶杀案,修道院院长委托擅长推理的威廉进行调查、找出元凶。而在以后的数天里,每天都有新的离奇血案,原本已经被异端和欲望搞得乌烟瘴气的修道院,气氛变得日渐阴森恐怖。威廉推测凶手可能是从《圣经·启示录》中得到杀人的灵感,他把注意力集中于修道院的图书馆——这是当时西方世界最大的图书馆之一。凭着对符号、象征、代码的深刻理解,凭着在哲学、文字学、版本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深厚造诣,威廉发现了真凶,揭开了谜底。凶手是个博学而虔诚的、双目失明的老修士,他的杀人动机非常别致:他要保护一本禁书,不希望被他人阅读,因为这本书可能会摧垮整个神圣的基督教世界,而这本书就是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下卷。
  就因为这部电影,我和严默陷入了对于宗教和符号的探究,我们研究起了撒旦派、666、大卫王之星、山羊之角……甚至对于各种草药和炼金术我们也感到了极大兴趣,翻起了严默的那本《千金方》来。
  我们甚至希望可以通过什么形式来表达对于这一刻的符号的记述。
  我和严默拿笔在纸上画着星星、盾牌、山羊角、各种繁琐的花纹,甚至是我们自创的密码咒语,但我们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我们想来点儿艺术创作,就像我曾想过的那样:合力完成一件艺术品。
  最终,严默有了想的想法。
  “咩咩,咱们照相吧?”严默端着一台Hello Kitty宝丽来提议到。
  他说他喜欢卧室里的那面空空荡荡的白墙,他说房间沐浴在自然光里的时候,窗角会投射出一片阴影,形成一片光的三角型,他想要在相片中利用上这一天然的符号。
  严默买回来的不只有一台Hello Kitty的卡片机,他还买了一台Hello Kitty的宝丽来相机。其实我不明白在数码相机、手机这么发达的时代,严默为什么要一下子给我买两台相机,我真的没有多热爱摄影,更不喜欢自拍;对于这门艺术,我几乎一窍不通。
  可是我还是挺喜欢那台卡片机的,因为小巧好看。至于那台宝丽来,我只喜欢它套装中除了相机本身的其他东西:亚克力机框、花边贴纸、麻绳、木夹、角贴……
  这台宝丽来我真的不太敢用。对于我这种完全不会拍照的人来说,把照片拽出来时的声响和期盼,60秒之后便能看到拍的是什么而且完全改变不了了,着实是一种浪费。五六块钱一张的相纸虽说不贵,但也绝对不算便宜,尤其在这个数码已经便宜到几乎毫无成本的时代。
  但我还是欣然当起了严默的模特:我认真的编了麻花辫,选了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黑色吊带裙,脖子上带着严默送我的那条漂亮的麦穗项链,我甚至想要好好化个妆……
  可是严默却揪乱了我的辫子、摘了我的项链,完全不让我化妆,甚至想要怂恿我脱掉全部衣服……
  我当然不肯同意,在镜头下我放不开,无论如何要穿着我的裙子,而且我还要在身边堆满我的宝贝:Hello Kitty玩偶、严默带回来的那一大袋子书、我的新Gucci包、我们的君子兰……我甚至翻出严默的皮衣、戴起墨镜、背起严默的新琴——我想要扮成一个摇滚歌手,像严默一样的摇滚歌手;或者扮装成抱着花盆的杀手莱昂也成,在别人的角色下我才觉得安心。
  “现在,”严默说,“摘掉墨镜,夹克也脱了。”
  “我喜欢戴着墨镜,让我看起来像明星。”我嘴上这么说着,还是听话的脱了皮衣、摘了眼镜。
  “破烂儿太多了,”严默说,“我就光拍你吧。”
  “可我喜欢这些。”我说。
  “咱们不是拍唱片封面,咱们是搞艺术。”
  “我恨艺术!”我喊着,他按下了快门。
  照片上的我编着两条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吊带裙的一侧已经滑下了肩膀,太阳照在我的眼睛里,而我正看着严默张着嘴大叫。
  “咩咩,太完美了!”60秒后,我的样子出现在相约上,严默侧笑着举起了那张照片冲我欢呼着,“这是我拍过的最棒的一张照片!”
  接下来我们又拍了数不清的照片,作为艺术家和模特,我们渐渐的达到了共识:我相信他,我也相信自己。
  严默总是能让我发觉、认识我从不曾意识到的自己以及我的自我之美。在他赞许与激昂的目光下,我自信了起来,我甚至他的镜头下炫耀起我的身体来了。
  我承认,严默镜头下的我是我最自在、最放松的样子,可是我依旧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你拍的我,看起来都像你?”
  “因为你就是另一个我,一个长着天使翅膀的我。”严默低下头吻我的眼睛,把拍的所有照片摆在桌子上,他准备为这些照片设计一个手工的镜框。
  而我则在这些照片四周写满了字:我和严默的名字,以及我们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
  这是我设计的镜框:爱与艺术的镜框。
  而严默,他也承认的我的文字是艺术,这样,我们便有了一面相片墙。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03 章

  整个傍晚我和严默一直窝在厨房里,创作我们的艺术晚餐——用水果、蔬菜、火腿和面包扮成各种有趣卡通形象的健康晚餐。
  严默心灵手巧,创意十足,是今天的主厨;我则是二厨,帮主厨打下手:撕土司边啊、剥鸡蛋啊,或者把巧克力酱挤成主厨要求的形状……不过也干得很开心,而且尽职尽责。
  “喂,大师傅,您的电话在响。”我提醒正在用海苔和撕好了边的切片面包摆弄熊猫造型的主厨严默。
  他的耳朵现在越来越不好了,虽然抽烟机的声音确实挺大的,但是客厅里的电话声总该能听得到吧?我是真不希望他一直接触那么大分贝的噪音,可这就是他的工作也没有办法。
  “嗯?是吗?”严默说着赶快放下手里的“熊猫”,撑起肘杖快步朝客厅走去。
  我有点儿不放心,我们两个都心照不宣的知道——我们在等苏西的电话。即使我们不说,但是这件事儿毕竟还没有结束。
  “是Andy。”严默举起电话,好像有些失望的对我说,然后按下了免提键。
  我不知道他之所以按免提键是为了让我安心,还是他的耳朵真的有问题了。
  “默哥哥!”电话里传来了Andy特有的热情洋溢的声音。
  “好好说话。”严默皱了皱眉头,把电话放回到在了茶几上,自己则站在一边。
  “人家好几天没见你了,想你嘛。”Andy撒起了娇来,“默哥哥,你想没想我?”
  “想你大爷,你丫闲的蛋疼了吧?没事挂了。”严默不耐烦了,我想他可能是对于没有等到苏西的电话而有些失望。
  “有事儿有事儿!”电话那头Andy赶快叫了起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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