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在19岁的时候就想要孩子?!可是24岁、29岁、32岁,那是不一样的!现在的我,即使想要孩子,可能也不会再有了吧?
可是那时,我听到严默的声音继续在耳边响起,“我也不想要孩子。Bob Dylan在24岁的时候就出版了第4张专辑《Highway 61 Revisited》,我都已经25了,还困在这个破村子里,操,那些有钱出唱片的都是狗屎!咩咩,和你在一起的这一年来我完全没写出一首歌,再这么下去我就废了。”
“哦。”我小声的应了一句,以为他要和我分手。
“从明天开始得好好写歌喽。”严默说着把我从沙地上抱了起来,“咩咩,别害怕,再过一礼拜就没事儿了,那不过是个小手术,半个小时就能做完,有我在呢你怕什么?不过咩咩,咱们可说好了,这辈子咱们都不要孩子,也不结婚,那些都是骗人的,两个人相爱不需要用孩子或者用一张纸来证明!”
“哦。”我糊里糊涂的就这么答应了,因为这比分手听起来要好多了。
严默把我背到了他的背上,唱着他自己改了歌词的歌:“哥哥背着洋娃娃,走到花园来看花,娃娃哭了叫妈妈,花上蝴蝶笑哈哈……”
我突然就趴在严默背上哭了起来,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都没来得及给他(她)取个名字,他(她)就要走了;我突然觉得我这个当妈妈的特别对不起他(她)。
“咩咩,你怎么了?”严默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黑暗的光晕中的眼泪特别明显吧?
我吸了一鼻子,冲严默笑了笑,“没事儿,只是想到了一些往事。”
“哦。”严默小心翼翼的问:“有关……我们的?”
“嗯。”我点了点头。
沉默,尴尬的沉默。我只能听到自己吸鼻子的声音,控制不住的。
“要不要……”严默说得很犹豫,“不高兴的往事……说出来……也许会好过些。”
“现在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我真的笑了,只是眼泪还是一个劲儿的往外涌,我对不起那三个孩子。
“什么?”严默不解的问。
“不用担心会怀孕、会被家长发现、会被学校发现……”我的眼泪真的停不住,不管我怎么用力,还是止不住的往下滚,“以前还以为到了世界末日了呢,真的很傻。”
严默把我的头搂到他的肩膀上,抚摸着我的头发。一年多时间没有剪发,我的头发已经长到及肩长了,因为参加晚宴松松的绑在脑后做了一个造型。
“再给我一年时间。”严默突然打破了寂静。
“什么?”这回轮到我不解了。
“再给我一年时间,咱们就结婚。”严默说得很坚决。
我一下子跳了起来,吃惊的看着坐在光晕中的严默。刚才在我一再的劝说下严默终于脱掉了假肢,但没有脱掉裤子,于是那垂下木板上的左裤腿下是一片虚无。
真的……很刺眼。
“你说什么?”我声音颤抖的问严默,以为自己听错了。
严默拉住我的手,这窄窄的储藏室里,我们膝盖顶着膝盖,再没有一点儿多余的空间。
严默的声音很平静:“我是说,再给我一年时间咱们就结婚。我算过了,如果我一个月能挣4万,也就是一天挣2000,那么一年就能挣48万。本来之前给你准备了10万,你不要那咱们就拿来买车,虽然买不了你现在那么好的车,不过……终归……这样咱们就可以结婚啦!”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口若悬河的严默,不知道他是在呓语还是在说胡话。
我想要蹲下去摸摸严默的额头,才发现这个窄窄的空间根本容不下我做下蹲这个动作,于是又坐回了原来我们肩并肩的位置,赶快摸他的脑门,不热。
“严默,你到底在说什么?你别吓唬我!”
“咩咩,”严默继续把我的头扳到他的肩上,搂住,轻抚着,“分手的第三个月我就告诉了自己,挣到50万,有车、有房,我就会去娶你!再给我一年时间,我一定能做到!”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不愿意结婚、不想要孩子,其实是默默的童年阴影,当然这里面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的自私与不成熟。
默默小时候是在一个极不健康、不稳定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他的成长经历,伴随着的是父母双方两个大家庭的争吵与抢夺,使他觉得一切都不可信,尤其是爱情、亲情与家庭,进而使种种不信任融入了他的待人接物及性格当中,并且在他的音乐中表露无遗,而这种不相信一切的态度最终对阳阳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所以,请给孩子们一个健康的童年~
☆、【番外】默语谁识(四)
我向咩咩求婚了!
呃,其实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求婚,求婚好像都应该有戒指的,可我没有。月底吧,到月底如果生意能一直这么好,我就去给咩咩买一枚戒指,可是我还是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戒指,也许应该找时间问问她。
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打算向咩咩说我的打算的,本来我是想等我稍微有些资本、有些资格的时候再向咩咩求婚的。可是当我看见咩咩的眼泪的时候我突然害怕了,而当她说她再也不用担心会怀孕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剜出来一样的疼。因为我的过错我已经让咩咩失去了太多太多,而她还愿意这么一无所求的陪在我这个残废身边,我不能再辜负她。
所以,我一定要让咩咩安心。而且我怕我再不向咩咩说要娶她,就再也没有机会说了,我怕自己这么一次次的让咩咩失望下去,有一天咩咩会等得不耐烦,便会投入到那个叫洪子焘的男人的怀抱里去。
那个洪子焘是不错,年轻有为,知书达里,配咩咩可以说是郎才女貌,可是我讨厌他。在医院看到他的那一次我就非常非常讨厌他,不是因为他不好,而是因为他太好,好得让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小丑。
这一次,我对自己说这是我最后一个机会了,我必须要把握住,我不能让咩咩再一次从我身边溜走了。
可是我真的能抓住这次机会吗?我心里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即使退回到一年半以前,我也没有十中的把握,但那时总要比现在有自信一些——起码那时候我已经有了35万,还有一条完整的左腿。
如果不是这场倒霉的车祸,也许我再拼拼命,剩下的15万能在2年内挣齐,可谁知道……
赌一把吧,不成功便成仁。反正我也死过一次了;这一次为咩咩,也为了我自己,我必须要全力以赴。
只差一点儿,我就自杀成功了。
那是在我知道自己瘸了、而我与咩咩惟一的沟通——那把咩咩送给我的琴也没了以后一直想做的事情。于是醒后的第一天晚上,我趁杜革去吃饭,而病房里也没有其它人的时候,把一只玻璃杯敲碎在床头柜上,用碎玻璃划破了手腕。血流出来的时候不疼,一点儿也不疼,疼的只有我的心。我没法用这样的身体去面对咩咩。咩咩,我想她,可我只想让她记住的是完整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样子。
大概是玻璃碎掉的声音惊动了护士以及杜革,他们冲了进来抢下了我手中的“凶器”,给我打了镇定剂。我模模糊糊的看见杜革在我床前走来走去,隐隐约约听见杜革跟我说,第一天咩咩就来看过我了,哭了;如果咩咩知道我自杀了一定会更难受,因为她昨天一直念叨着要我挺下去。于是在我失去知觉以前我默念着咩咩的名字,我要向她道歉,真的,我要向她说对不起和谢谢……我现在还不能死,我还要再见她一面。
接下来等待见咩咩最后一面的我,每天都是数着心跳过日子的。其实这6年我一直是这么活下来的。在我写给咩咩的那首歌中,我就写过:“每个夜晚我都在祈祷,平静地数自己的心跳”——我不知道咩咩听没听过这首歌,我只知道现在我是在数心跳,却并不平静:这期间我摔碎了不知道多少把杜革拿来的吉它,我再也不想碰它了。如果没有它、没有音乐,我会不会好好爱咩咩呢?
等到第五天我终于见到了咩咩,可是真正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彻底崩溃了。咩咩是光彩照人的,她照亮了整间病房,可是我呢?相形见绌。
一瞬间,我暴怒了,因为我不甘;因为这6年来支持着我的信念,轰然间倒塌了——我即使有了50万,有车、有房,又能怎么样呢?我只不过是个烂在床上的残废!我再也没有资格娶咩咩,甚至连给她发短信、打电话的资格都没有了吧?
为什么只差小小一步就能到达顶峰,却要一下子把我推到了深渊谷底?我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了!是我自己作的孽!
于是我忘记了说对不起,也忘记了说谢谢,而是竟然拿起了一只玻璃杯冲咩咩扔了过去,我看见咩咩额头的血花迸出来的一刹那心就碎了,我想我们彻底完了,我们的最后一面就被我这么毁了。
我恨我妈,自从我那次自杀未遂以后病房里就再没出现过玻璃杯,可是她却偏偏在咩咩来的这一天,放了一个玻璃杯在我床头,而且竟然在咩咩哭着跑出病房的时候追了出去!
我不要她的假好心!
我知道我妈很矫情,她一直不喜欢咩咩。这几年来她偶尔会回国,我和她每次见面都会不欢而散,因为每次她问我咩咩为什么不来,我就说咩咩在忙,于是她就生气,觉得她不被重视,说咩咩不懂事儿,然后我就会和她吵。我自始至终没有告诉她,我和咩咩早就分手了,我甚至和任何人都没敢说过我和咩咩分手了,我怕这句话一说出来就会真的变成现实。在我心中我和咩咩并没有分手,只是暂时不在一起罢了。
我妈从来都是自私且蛮不讲理的人,从来没给过咩咩好脸子,可这会儿因为她这个残废的儿子、也为了她自己能脱身,竟然假腥腥的向咩咩示好。我知道她的如意算盘:让咩咩当我的免费保姆,给我拉个垫背的拴住咩咩一辈子;而我,真的怕咩咩会心一软就答应她的无理要求。
于是我使劲的从床上坐起来,看,多可笑,我现在连坐起来都很困难,凭什么拴住咩咩?好不容易坐起来以后,我撑起床头的拐杖想要追出去阻止我妈,我以为经过一上午的熟悉,我已经可以使用拐杖了,可谁知道撑起拐杖下意识的伸出左腿下地的时候,我便着着实实的摔到了地上。
我趴在地上,只能仰望着咩咩,她的身影变得模糊与扭曲,她尖利的叫声就像着火那天晚上的叫声一样,充满了惊恐。我想,我真的应该去死了,我的丑态在她面前暴露无遗。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发现我天天都可以见到咩咩,她有时候会冷冷的和我说话,有时候会一言不发的做自己的事情,有时候会哭、会发脾气……但是无论如何,她留在了我身边,于是我想,那就在我临死之前无耻的再享受一下这段最后的幸福时光吧。
所以每天只要见到咩咩我就会不自觉的笑,真的,那是我从来没有过的幸福时光,幸福得让我觉得好像是一场梦,我甚至不在乎我是不是已经残了。可是有一次护士给我的腿缠绷带的时候不小心被咩咩撞到了,咩咩恐惧的眼神让我害怕也让我自卑:我吓到她了。所以我恨我的腿,因为它丑陋、它会吓到咩咩。这一刻我是如此的恼羞成怒。
但是更多的时候我是幸福的,我看着咩咩拿给我的书、弹着她带给我的吉它,我积极的配合着医生的安排,只为了可以待在医院里每天见到咩咩,只希望时间能够停止,我甚至希望自己可以永远住在医院里,这样咩咩就会天天来看我、天天陪在我身边了。
可是这美好的时光勿勿过去了,我收拾行囊准备出院的那一刻竟然是对医院的留恋。
现实就是残酷,甚至比我能想到的还要残酷……
因为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任何商业保险,回家经杜革一算我才知道最近的开销有多少——杜革帮我租了独立的病房和保安,这笔费用着实不少,好在杜革很仗义的帮我承担了一部分的开销。其实我本来没打算配假肢的,反正我也不会活太久了,只要为咩咩处理好手头上的事情我就可以安心的走了,可是杜革死活不同意我不配假肢的决定。我怕我不装假肢杜革会有所查觉,会告诉咩咩,最终会破坏我的计划,所以我终于听从他的建议配了一条2万块钱的腿,真的挺贵的。其实,我宁愿把这2万块钱给咩咩留下来。
杜革走后我算了很久,发现能留给咩咩的只有10万块钱了。这是我最初存的那笔钱,本来是要和咩咩结婚用的,但是现在的我肯定没有和咩咩结婚的机会了,那这笔钱就给咩咩留做嫁妆钱吧,一样是结婚,只不过新郎不是我了。我心里难受,而且我知道10万块钱真的很少,但我再没有更多的了。
本来房子也是为咩咩才买的,或者可以叫做婚房。但是婚结不成,婚房也没意义了。我是想把房子也留给咩咩,可是现在我身上有小王这条人命,我不能不闻不问。
小王并不是我们公司的人,而是跟着车一起租来的。他是上了保险的,但是保险赔偿太少,少得让人觉得人命就是个笑话。
一个月的朝夕相处,我和小王已经很熟了,我和乐队的人经常会和小王轮着开车,我们每个人都知道长时间的开车会让人很疲劳,所以一个人开车的时候另一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人就要和司机聊天。
因为和小王聊天,我知道他家的情况并不太好,生活压力挺大的。他是外地人,年纪挺轻,却已经有了一个1岁的孩子。聊天的时候小王经常和我说起他的儿子,休息的时候也总是让我看他儿子的照片,照片上的小孩儿虎头虎胖的,很招人喜欢。
其实我以前真的不喜欢孩子,接触过的小孩儿也不多,只觉得小孩儿很烦,是累赘。但是因为这一个月小王总在我耳边说着他的幸福家庭、他可爱的儿子,所以渐渐的我发现自己也开始憧憬有自己孩子了。有时候坐在车上抱着咩咩送的吉它睡着了,还会梦到咩咩挺着大肚子的样子。我开始忏悔我做过的事情,我曾经那么坚决的放弃了三个孩子,只是因为我的自私。如果我们